理论教育 各省部门CO2排放现状及特征分析

各省部门CO2排放现状及特征分析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活部门CO2排放比重的下降,并不意味着生活部门在CO2减排中地位的下降,而是生活部门的能源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所致。表4-52012年各省各部门的CO2排放结构比较(%)续表资料来源:笔者作成。

各省部门CO2排放现状及特征分析

(一)各省平均的CO2排放部门结构现状及变化特征

2012年我国各省平均的CO2排放部门结构为农业占1.5%,工业占39.5%,建筑业占1.1%,运输业占6.8%,商业占1.8%,服务业占1.6%,生活占4.4%,转换占43.2%;与1995年相比,工业部门下降了7%,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转换部门则上升了9%;此外,变动较大的是生活部门,下降了5%,而运输业则上升了3%;其他部门略有变动,但升降幅度不大,大致在1%~2%。由此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尚处于工业化阶段,第三产业尚不发达,所以从各省内部的CO2排放结构来看,绝大多数的省份以工业部门为主,其他产业的排放量相对较小;此外,能源转换部门(发电、供热)也占较大比重。这两个部门从1995—2012年期间的平均所占比重都一直占到80%以上(图4-17)。不过,这两个部门的变化趋势也不相同,工业部门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从1995年的46.6%下降到2012年的39.5%,而转换部门则是上升趋势,从34.1%上升到43.2%。

此外,运输业CO2排放比重的逐步增加,预示着我国将来应该注重运输业的CO2减排,因为这也符合一般发展规律。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随着工业化的实现,运输业的CO2排放会增加较快。

生活部门CO2排放比重的下降,并不意味着生活部门在CO2减排中地位的下降,而是生活部门的能源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所致。由于生活部门更多地利用了电力而非直接燃烧非化石能源,所以只是减少了生活部门直接利用非化石能源的比重。

图4-17 各省平均的CO2排放结构及变化(1995—2012)

资料来源:笔者作成。

(二)各省各部门CO2排放结构的特征比较

下面我们来分别对照一下1995年(表4-4)和2012年(表4-5)各省各部门CO2排放结构的特征。

1.工业部门

首先我们来看工业部门。虽然各省平均来自工业部门的CO2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比重在1995年为46.6%,到2012年为39.5%,下降了7.1%,而各省差异较大,2012年比重最高的河北(58.0%)与最低的北京(15.9%)相比,两者相差了约42%。此外,工业比重较高(50%以上)的还有四川(57.6%)、湖北(54.3%)、重庆(53.6%)、江西(52.4%)、湖南(50.7%)等,而且从变化情况来看,河北和四川并没有下降,甚至比各自1995年的比重上升了;相反,比重较低(30%以下)的除了北京(15.9&)之外,还有内蒙古(17.3%)、宁夏(22.0%)、海南(22.6%)、浙江(26.8%)、贵州(27.6%)、上海(27.6%)、黑龙江(28.7%)等,上述省份除了海南变化不大外,工业部门的CO2排放比重都有大幅度的下降,特别是北京、下降幅度高达26%,内蒙古的下降幅度也达到18.8%。

2.转换部门

各省平均来自发电、供热部门的CO2排放量的比重呈上升趋势,1995年为33.9%,2012年上升为43.2%,上升了9.3%。但各省很不平衡,其差异比工业部门还大,2012年比重最高和最低的四川(18.1%)相差约54%。2012年比重较大的依次是宁夏(72.2%)、内蒙古(65.2%)、浙江(57.2%)、江苏(55.9%)、山西(52.0%)和安徽(50.6%)等省区;比重较低的是四川(18.1%)、湖北(21.6%)、重庆(22.4%)和湖南(28.8%)等省市。

3.运输部门(www.daowen.com)

虽然各省平均的运输业CO2排放量的比重不高,2012年也只有6.8%,但各省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最高的上海可达20%,海南和北京也达到19%以上,此外在10%以上的还有广东和云南,而山西、河北和宁夏等省区则在4%以下。

4.生活部门

这里生活部门的CO2排放量是按照直接排放的原则计算的,所以只包括了直接消费非化石能源的部分,没有将消费的电力等转换部门的排放计算在内。从表4-1和表4-2的比较来看,各省平均生活部门的CO2排放比重由1995年的9.5%下降到2012年的4.4%,但省际差异仍然比较大,有的省份比重下降很多,而有的省份则不降反升,如下降较多(10%以上)的是贵州、新疆、青海、云南、甘肃等西部省份,很明显是电力化提高所致;而北京则上升了2.7%。从2012年各省生活部门的所占比重来看,最高的北京达15.7%,其次是四川的8.8%,以下依次为贵州、青海、黑龙江、甘肃和重庆,均在6%以上。

5.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包括农业、建筑业、商业和服务业等,合计占全部CO2排放量的比重平均在6%上下,其中2012年比较突出的是贵州(合计占18.3%,其中建筑业和商业各占6%,服务业占4.8%)、北京(合计占16.9%,其中服务业占11.3%)、黑龙江(合计占11.1%,其中商业占4.5%,服务业占3.3%,农业占3.2%)、湖北(合计占10.7%,其中商业占4.3%)和海南(合计占10.6%,其中农业占6.3%)。

表4-4 1995年各省各部门的CO2排放结构比较(%)

续表

资料来源:笔者作成。
注:四川和重庆是1997年数字。

表4-5 2012年各省各部门的CO2排放结构比较(%)

续表

资料来源:笔者作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