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CO2排放数据十分缺乏的现状,本章利用中国的能源消费数据,对我国大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因西藏自治区得不到数据,故没有列入)的30个省级行政单位(以下简称省)1995—2012年的各部门(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其他服务业以及生活部门等七个最终能源消费部门和发电、供热两个能源转换部门)、各种化石能源(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焦炭、焦炉煤气、原油、燃料油、汽油、煤油、柴油、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LGP)、炼厂干气、其他煤气、其他石油制品、天然气等16种)的CO2排放量进行了推算。
推算方法系采用各省、各部门的能源消费量乘以各类能源的CO2排放系数(具体方法参照第一章第一节),其中能源消费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各年版)[7],排放系数采用日本科学技术厅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的研究成果[1]。另外,在推算过程中,扣除了作为工业原料的能源利用部分(非燃料利用部分)。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这里对各省区各部门CO2排放量的推算,不仅吸收了国内外研究成果,而且利用的是基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各年版)中的能源消费数据进行的,作者认为在目前资料缺乏情况下,这只是出于研究的目的的一种尝试。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中国的统计数据还有不完善的地方[2],《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还有些明显的错误和资料缺失的地方(如缺少宁夏2000—2002年、海南2002年的数据等),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推算结果的准确性还有待验证。不过,在目前中国的统计体系中,《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可以认为是有关中国能源消费数据最具权威性的源头,虽然统计指标体系等尚在逐渐完善中,但已经形成一定的时间序列和较为稳定的地区和部门统计体系,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信息源。因此,笔者认为,这种推算还是有一定的意义和可信度的,特别是给我们比较各个省区相对的特征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尺,就这一点而言,本推算结果还是有重要价值的。
(一)各省CO2排放总量的现状特征
图4-1表示了中国各省2012年CO2排放量的推算结果。从中可以看出,CO2排放量较多的是山东、河北、内蒙古、江苏、河南、广东、辽宁和山西等省区。这8省区合计占全国CO2排放量的51.7%;而CO2排放量相对较少的是海南、青海、北京、宁夏、江西、甘肃、重庆、天津、广西、云南、上海和贵州等,上述12省(市、区)占全国排放量的18.3%。
究其原因,我们不难看出,影响CO2排放量的因素主要是经济和人口规模以及能源消费结构等。一方面,如排放量较大的省区或者是经济、人口规模较大的地区[2012年的GDP(当年价格)排位顺序是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河北和辽宁,人口排位顺序是广东、山东、河南、四川、江苏、河北],或者是经济和人均GDP增长迅速以及煤炭消费数量多、比重大的省区(1995—2012年内蒙古的GDP增长了8.9倍,年均增长14.4%,位居全国各省区榜首);另一方面,排放量较小的大体上都是经济或人口规模较小的省份。
从分布上来看,CO2排放较多的省区多位于我国的中东部地区或北方地区,而排放较少的省份大多位于西部内陆地区(京、津、沪等直辖市除外)。这种分布态势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东高西低趋势是基本一致的。
图4-1 中国各省的CO2排放量(2012)
资料来源:根据笔者推算资料作成
从CO2排放量的省际差距来看,2012年山东省排放量为9.05亿吨,海南省为0.34亿吨,两者相差26倍以上,这说明我国CO2排放量的省际差异还是比较大的。
(二)各省CO2排放总量的变动特征
1995—2012年中国CO2排放量的平均年增长率为7.2%,但各省之间的差别较大,增长幅度最大和最小的比为5.8倍。整个期间增长幅度较大(年增长率在8%以上)的依次为内蒙古(12.8%)、宁夏(12.8%)、海南(11.0%)、福建(10.5%)、山东(9.3%)、新疆(9.0%)和云南(8.4%),其中既有排放基数较高的省份,也有基数较低的省份;增长幅度较小(年增长率在6%以下)的有北京(2.2%)、上海(4.5%)、黑龙江(4.6%)、湖南(5.1%)、吉林(5.1%)、辽宁(5.4%)、四川(5.6%)、江西(5.9%)等,除了两个直辖市外,东北老工业基地比较突出。
从分阶段的变动率来看,20世纪90年代5年间(1995—2000)的平均增长率为1.5%(年增长率分别为3.8%、-0.8%、0.7%、0.2%、3.5%);进入21世纪以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本世纪前5年(2000—2005)的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2.0%,特别是2002年以后的三年,年增长率分别达到13.2%、15.29%和19.2%;2005—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仍然高达8.7%(其中2005—2007年分别为10.5%、12.3%);2010—2012年增长率下降为6.6%,开始低于整个期间的平均值。(www.daowen.com)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CO2减排的压力十分巨大。今后短期内随着经济的继续发展,不仅绝对量减排难以实现,而且连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降低40%~45%的相对量减排也需付出很大的努力。
从各省各年的情况来看,CO2排放量的年平均增长率变动十分剧烈,最极端的情况下各年间相差1倍以上。这中间不排除有资料上的准确性问题,还有个别省份年度资料缺失的问题,如宁夏的2000—2002年、海南的2002年等。
图4-2 中国各省CO2排放量的年平均增加率(1995—2012)
资料来源:笔者作成。
由于CO2排放增长率的地区差异性,各省CO2排放量的位次也发生了较大变化。2012年与1995年的排放量相比,多到少排名上升最快的是内蒙古,从1995年的第16位一跃为第3位,上升了13位,其他上升较多的还有福建(上升9位)、云南(上升5位)、新疆(上升5位)等省;而位次下降最多的是北京(从第19位下降到第28位,下降了9位),其次是上海(下降6位)、黑龙江(下降6位)、辽宁(下降5位)、江西(下降4位)、吉林(下降3位)等省。
(三)各省人均CO2排放量的演变及特征
从各省人均CO2排放量(图4-3)可以看出,这18年间CO2排放量有了很大增幅,不管哪个省份都是增加的,但由于其增加率的差异,省际之间的差别变得更大。单从2012年的数据来看,人均CO2排放量最多的内蒙古(27.5吨/人),是人均排放最少的江西省(3.5吨/人)的7.9倍。
人均CO2排放量较多的包括位于北部地区的内蒙古、宁夏、山西、新疆、河北、辽宁、山东、吉林等煤炭产出省区以及位于沿海地区的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区。前者煤炭利用率较高,后者则是能源消费量较多。
另外,人均CO2排放量较少的省区是江西、海南、四川、广西、湖南、云南、北京和广东等,除了北京外,其他省区都位于中国南部地区。
图4-3 人均CO2排放量的比较(1995—2012)
资料来源:笔者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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