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章我们对我国产业的低碳转型进行了探讨,但由于中国国土面积辽阔,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的条件差异极大,在此基础上CO2排放状况也会千差万别,发展低碳经济、制定CO2减排对策也不可能使用统一的模式,各地方应该有各自不同的政策。在这个意义上而言,着眼于中国区域层面对包括CO2减排在内的环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进行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但从当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有关中国的经济发展、国民收入等方面的区域差异研究比较多,而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差异研究则较少,特别是有关CO2排放地区差异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这种状况出现的背景,在于中国分地区的统计数据很难得到。与其他污染物质相比,中国政府公布的分地区CO2排放数据极其不足,只能看到一些零零星星的、断断续续的资料,严重缺乏系统、连续且权威性的CO2排放资料。
对CO2排放的区域差异研究较少的另一个背景是,与其他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等)相比较,CO2本身还没有被纳入直接的污染物的范围,还存在着CO2究竟是不是污染物的暧昧认识。
这种状况对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和转换以及CO2减排起到了很大的负面作用。在中国CO2减排的努力不被国际社会充分认识的同时,也对CO2减排的研究形成了较大的障碍。学者们虽然痛感CO2排放研究的重要性,但由于资料的缺乏只好敬而远之,选择放弃研究。这样考虑问题的研究者不在少数。因此,分地区的CO2排放量的推算和分析就成为非常必要和非常重要的工作。(www.daowen.com)
鉴于此,本研究首先利用中国政府公布的能源消费数据对中国各省、各部门的化石能源起源的CO2排放量进行推算,做成基础数据;其次以此为依据,对中国的CO2排放特征进行分析;再次对影响中国各省、各地区的分部门CO2排放量的驱动因素进行分解;最后从区域环境治理的角度来探讨一下中国低碳经济的对策。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中国政府的统计体系和指标都在逐步改善,公布的资料也在逐渐增加,也开始重视资料的连续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例如,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动框架公约》,在前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动初始国家信息通报》中,登载了中国1994年的3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的分部门排放量,之后,从2008年12月开始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启动了《中国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能力建设》项目,至今已进行过数次讨论会[1][2][3]。另据报道,国家已经启动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项目[4],并已就如何开展统计体系和指标体系的建设、如何开展排放清单的测算体系的建设进行多次研讨[5],以图建立起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这对研究者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的推算只是为了科学研究所做的一种尝试,并不能代表国家权威数据的发布。根据COP15提出的《哥本哈根协议》,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动框架条约非附属书1国)应制定国内法,实行温室气体削减计划,并两年一次将其工作情况通过联合国对外公布[6]。《哥本哈根协议》虽然没有被正式通过,只是形成了以“注意事项”这样的自主参加方式,但以此为契机,期待着中国政府能够公布详细而连续的中国CO2排放量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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