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指出了起源于人为活动的CO2累计排放量与气温上升之间的关系,认为人类对气候系统的影响是明确的,全球变暖主要取决于CO2的累积排放,即使停止了CO2的排放,气候变化仍将持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作为全球目标而提出“与工业化之前的水平相比,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而根据报告提供的数据,实现这个“2℃目标”需要人类付出极大的努力。因为如果要以50%的概率将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需要将温室气体累计排放量控制在12 100亿吨(换算为CO2当量)之内。扣除CO2之外的其他气体之后的剩余量为8 400亿吨。而2011年之前已经排放的CO2达5 310亿吨,可排放的剩余量大约仅为3 000亿吨。现在全球的年CO2排放量为100亿吨左右,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今后上升2℃的时间就仅剩30年左右。由此可见,人类应对全球变暖的出路就在于低碳转型,而且从时间上来看是刻不容缓的,特别是今后30年之内的对策是至关重要的。
(一)低碳转型对策:减缓和适应
令人欣慰的是,人类社会在应对全球变暖上问题已经开始行动,在对地球变暖造成的巨大威胁进行预测的同时,人们也在对必要的应对技术、费用等进行预测,并正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努力,推行着各种政策。现在的问题是,这些政策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这些效果还不足以抑制全球气候暖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还在持续增加。
根据《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控制全球变暖,最关键的是在全部对策实施以后达到稳定状态的温室气体的浓度。这个达到稳定时的浓度越低,越有必要尽早采取对策,尽早削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斯特恩报告指出,达到稳定时的CO2浓度控制在550 ppm时的成本是世界GDP的1%,虽然是巨额的数字,但支出还是可能的,也比不采取对策的情况下预测的损失(本世纪末达到GDP的约20%)小许多。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大幅削减在经济上是可能的,“尽早实施强有力的对策带来的利益要远远大于成本”,在经济上是合算的,特别是今后10~30年间的努力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延迟减排将大大制约实现较低稳定水平的机会,并将增加产生更严重的气候变化影响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在能源(发电、热、动力)、运输、节能、碳素固定等广泛领域里的技术层面以及政策层面采取更有效的对策。
应对全球变暖的对策,大致可以区分为“减缓”(mitigation)与“适应”两种。适应和减缓能够互补,并能够共同大大降低气候变化的风险。
1.减缓对策
减缓对策是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增强碳汇的各项政策。就可避免的气候变化而言,虽然减缓措施的效益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能显现,但短期减缓行动可避免锁定在长期的碳密集型基础设施和发展路径上,可降低气候变化的速率,并可减少与更大变暖幅度相关的适应需求。
减缓对策的效果如何,与人类的减缓能力和减缓潜力有着密切关系。
一个国家的减缓能力是指减少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或增强自然碳汇的能力,这种能力是指一个国家所具备的技能、胜任能力、适合性和熟练程度,并取决于技术、体制、财富、公平性、基础设施和信息。减缓能力扎根于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减缓潜力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实现,但尚未实现的减缓。减缓潜力可以从市场潜力、经济潜力和技术潜力等方面反映出来。
市场潜力基于在预期的市场条件下可能发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贴现率的减缓潜力,包括当前已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并注意到各种障碍限制了实际的碳吸收;经济潜力是考虑了社会成本和效益以及社会贴现率的减缓潜力,假设市场效率因政策和措施而提高并清除了各种障碍;技术潜力则是指通过实施一项经过示范的技术或做法能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或提高能效的量。市场潜力研究可用于向政策制定者通报现行政策和现存障碍的减缓潜力,而经济潜力研究则显示如果实施适当的新政策和额外的政策将会取得什么成果,因此经济潜力通常大于市场潜力。
下面从减缓技术、减缓成本及减缓对策等方面作简要分析。
(1)减缓技术
在技术层面,以下的减缓对策被认为是有效的:
①能源供给。各种能源的效率改善、小规模分散型能源的导入、可再生能源的普及、核能发电的利用等都是有效的。不过,单个对策都有各自的局限,从能源供给系统整体来考虑是必要的。另外,核能发电的推进由于事故的发生会对周围的居民带来强制性的损害,放射性废弃物的危险在10万年以后还会残存。从长期来看核融合能源、高速增值炉、宇宙太阳光发电都有希望,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今后10~30年要大量普及还是不现实的。
②节能。低电力消费产品的普及和设备的更新,电力和能源消费较少的经济体系的转换,不必要的能源消费的削减,节省资源等。
③再利用。废弃物发电、废弃物的热利用等。
④碳素的固定。关于碳素吸收量的增加,包括植树造林,控制森林的采伐量,灌溉、水资源的合理管理,休耕地的积极利用,CO2吸收较多的作物的转换,自然植生的保护,沙漠绿化,海藻栽培,单细胞藻类的利用等,都是可以举出的实例。碳素潴留、固定(CCS)对煤炭等廉价的化石燃料而言,是当前重要的选择。
⑤人工光合成。人工光合成是指人工进行的光合成的技术。以空气中和海中的CO2为原料合成碳氢化合物,可分为利用微生物、使用光触媒等各种方法。如果其生产量超过化石燃料的消费量,就会从根本上解决地球暖化问题。但现实是有部分技术虽然已经成熟,但还没有达到实用阶段。
⑥生活方式的转变。民间层面的活动(如物质循环利用、节电、节水等)向可持续社会的转换也具有一定的效果。
(2)减缓成本
与预测将要形成的损失相比,减缓的成本极小。但如果不抓紧行动,其损失额以及缓和成本都将会增加。斯特恩报告预测,大气中的CO2浓度稳定在550 ppm时的费用占世界GDP的1%;国际能源署预测,在2020年以前发电部门的排放量削减投资每减少1美元,到2020年以后就需要4.3美元的追加投资,并指出“行动的迟缓就是经济的错误”,强调了紧急而大规模行动的必要性。
(3)减缓政策
为了普及上述的减缓技术,有必要采取比现在更积极的投资政策,如对温室气体排放施以某种形式的碳素定价、加大对减缓的宣传等。具体的政策可以包括:
①新技术的开发和普及。包括对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资金的增额,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的普及、促进政策。
②碳素定价。实行碳素税(环境税)、清洁开发机制(CDM)、排放权交易,根据法律和法规进行直接规制等都是有效的。
③宣传。针对民众的宣传也已被认为是有效的。
④国际合作。从排放量削减及控制损失的观点来看,有必要与其他国家相互合作。
2.适应对策
所谓适应对策,是指人类为主动适应气候变化而采取的对策,如改变种植方式、建立新的水利工程来防洪抗旱、建造防波堤等等。在气候变化减缓行动难以很快奏效的情形下,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适应战略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更为紧迫的选择。
应对气候变化,不仅要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也要采取积极主动的适应行动。即使在全球采取减排行动之后,气候变暖也不会马上停止或逆转。根据《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即使温室气体的浓度能够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全球气候仍然会出现每十年升高0.1℃的情况。这是因为气候系统有很大的惯性,由于海洋的响应很慢,即海洋还未完全升温到现在温室气体浓度下应达到的水平。即使所有的排放今天立即停止,海洋也将会持续升温。期间只能减缓升温速度,以给生物系统和人类社会有更多时间去适应。另外,虽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能通过减排减缓,但仍需相当时间从化石经济过渡到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经济形式,因而还会有进一步的排放和升温。也就是说,将来的气候变化与灾害不可避免,适应行动是必要的。
如果气候变化越来越严重,适应性措施会花费越来越大,我们现在必须采取减缓措施,使温度的变化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同时也必须有适应措施以应对避免不了的气候变化。因此,无论未来20~30年内减缓规模如何,仍需要采取额外的适应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和调整人类活动,充分利用有利因素,减轻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不利影响。
应对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同时也是并重的。我们采取减缓气候变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以减缓未来变暖的速度,减小变暖的幅度,更容易适应气候变化;如果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提高了,也可以减轻气候变化的压力。比如升温2℃会对某个地区、某个领域产生灾难性影响,但提高了适应能力后可能升温3℃也不会受到严重影响,这样就能减轻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当然,适应气候变化需要增加投入,这是发展过程中的额外负担,但适应对策的实施可以部分减轻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取得长远的、更大的效益。
因此,应对气候变化应该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是长期、艰巨的挑战,适应气候变化是更为现实、紧迫的任务。适应气候变化,关系到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这里不妨借用达尔文的那句名言:适者生存。
然而,目前在国际上,对温室气体减排和减缓气候变化谈得多、做得多,科学研究的进展也比较大;但适应气候变化方面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如何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认识不足,做得很有限,研究成果少、科技支撑也不足,如针对全球适应成本和效益的综合估算仍然有限。这种状况应该得到改变,国际社会应充分考虑如何适应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气候变化,尤其是提高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抵御灾害性气候事件的能力。因为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目标控制升温2℃之内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必须要面对这样的现实,即人类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不生活在一个变暖的地球上。所以较明智的做法是一方面控制CO2排放,另一方面采取措施适应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
总之,有计划、预防性地适应,比被迫地、应急性地适应或者事后补救更为有效,成本也更低。无论是国家的宏观发展战略决策,还是一个地方的发展规划,甚至是某一企业的发展目标,都应认真考虑如何主动适应短期内不可逆转的气候变暖趋势。
目前,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变暖的努力中,除了采取减缓对策以外,也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对策,气候变化适应的合作机制也不断发展完善,一些国家也根据本国的情况制定了适应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以趋利避害,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人类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及其适应能力与社会发展的性质及其水平密切相关,因此适应的挑战影响到许多关键的经济部门以及广泛的政策领域,包括水资源、农业与粮食安全、人类健康、陆地生态系统等[23]。针对不断增加的气候变化风险,其战略响应必须涉及经济、贸易、农业和资源政策等诸多方面,其中水利、农业、生态保护和气象防灾减灾等,是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应该抓紧采取多项适应举措。
(1)水资源适应对策
气候变化对水资源的影响,涉及流量、补给和理化性质的变化情况。水资源适应对策有两个目标,一个是促进中国水资源的持续开发与利用,另一个是增强水资源系统的适应能力和减少水资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需要加强有关水资源的水量和水质的评估,对水价进行调节,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保护和恢复清洁的淡水资源,确保淡水的长期可持续使用。应该加强与给水工业的合作,确保将气候变化影响及其风险纳入水资源与基础设施的规划与管理过程中。应该在经济发展中更多考虑水资源的承载力,在全社会提倡节约用水,并增强水利工程的淡水调蓄功能等。关键的适应措施包括:保护地下水资源;改进现有供水系统的管理与维护;流域保护和改进供水系统;地下水和雨水的收集与脱盐;更好地利用循环水;开展洪水控制与干旱监测。
(2)气象防灾减灾对策
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为防灾减灾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尤其是极端天气事件作用强度和发生频率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使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受到影响,保护现有的和未来的基础设施不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是适应战略的重要方向。应该根据气候变化的预测,提前进行各种基础设施的改造和重新设计,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立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和应急保障系统。应组织制定统一的减轻和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战略规划,加强综合应对能力建设,调动各方力量,进一步提高应对极端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减灾能力,科学、有效地减轻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关键的适应措施包括:识别并处理气候变化可能对基础设施产生的影响,分析电力、交通、通信、水利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关键的基础设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战略,降低基础设施的脆弱性;与金融业和保险业合作,共享有关气候变化风险及其影响的统一数据,确定降低风险的适应行动,并找出保持社会繁荣发展的途径。(www.daowen.com)
(3)保证农业与粮食安全的对策
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农业是重要的经济来源,同时也最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冲击。农业的适应问题有两方面:一是自发的适应;二是政府有关决策机构积极宣传指导、有计划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抵御能力,增强适应能力。可以利用农业气象工具及其产品,改进土地利用、虫灾控制和改变耕种方法,从而保障粮食供应安全。应该使作物选择多样化,选育对不利条件忍耐和抵抗能力强的品种,培育和引进抗旱、防洪、耐盐碱地和适应新气候条件的作物,提高畜牧业、渔业养殖和耕作技术以增加粮食储备,应用生物技术以调整农业种植制度等。通过控制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措施,更好地管理土地及其使用情况。
(4)保护人类健康的对策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加剧,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发生概率增加,气候变化将会使世界许多地区的疾病演化与传播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从而给人类健康带来更大威胁。公共卫生方面也应采取适当的适应对策和措施,以便有效地防止许多疾病和公共卫生问题因气候变化而恶化、加剧;进一步了解天气、气候极端事件和流行性疾病之间的联系,在提高预警水平和时效的基础上,实施可持续防御和控制计划。应开展气候变化与人类健康的脆弱性评估,建立环境—疾病监测系统,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提高社区和机构适应气候变化产生的健康风险的能力,从而减少由气候变化引起的人类疾病、遭受痛苦和面临死亡的风险及其对自然系统的影响,控制和消除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健康的不利影响。应将气候变化对人类健康的潜在影响纳入公共健康宣传活动中,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和应对能力。
(5)保护生态系统的对策
未来气候变化不仅对我们人类,还将对物种的多样性造成威胁,我们还有责任帮助珍稀动植物适应环境的巨大改变,使它们能在全球气候变化中更好地生存繁衍。陆地生态系统的适应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态系统和自然界本身的调节和恢复能力;二是人为的作用,特别是社会经济的基础条件、人为的影响和干预等。我国生态系统保护措施亟待加强;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草原退化、湿地萎缩等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区域生态安全风险加大。对沿海低洼地区和海岛海礁淹没及海岸带侵蚀风险缺乏有效应对措施,滨海湿地面积减少、红树林浸淹死亡、珊瑚礁白化等生态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应加强海岸带管理的规划,完善堤坝等防护设施,严格控制地面沉降。
(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历史进程
众所周知,由于以CO2为主的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造成的全球变暖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而由于全球变暖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被人所重视。因此,近年来,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发展低碳经济。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人类已越来越认识到全球变暖后果的严重性,并付诸行动。1979年2月,世界气象组织在日内瓦召开了第一次世界气象会议,将全球变暖问题提上了科学研究的日程。但人类对全球变暖问题的真正应对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连续召开的几次重要国际会议。1985年10月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简称UNEP)、世界气象组织(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简称WMO)和国际科学联盟(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Scientific Unions,简称ICSU)在奥地利的菲拉赫(Villach)共同主办的“关于CO2和其他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作用的评价”国际会议上提出,CO2以外的温室气体的作用相当大,全球暖化的影响比原先预想的还要严重,21世纪的前半期就可能有较大的影响;之后,1987年在菲拉赫和意大利的贝拉吉奥(Bellagio)举行了研讨会,除进一步积累证据之外,还集中研究了气候变化问题的政治反应和需要制定全球公约的有关问题,对此后的气温变化和海平面上升提出了警告。
1988年6月由加拿大政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共同主办了主题为“变化中的大气对全球安全的含义”的多伦多会议,这次会议是第一次关于全球暖化问题的重大国际性聚会,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300多名科学家和决策者们参加。大会初始行动目标一是到2005年二氧化碳的排放水平比1988年低20%;二是开发出一项具有广泛性的全球公约,作为大气保护议定书的框架;三是建立一个部分由工业国家化石燃料消费税资助的“世界大气基金”。
以此为契机,国际上应对这一问题的动作加快,1988年11月在德国汉堡、1989年3月在荷兰海牙分别召开了“气候与发展世界代表大会”,1989年11月在荷兰的诺德维克召开了“大气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部长会议”。受到全球民众和各国政府的双重推动,气候变化问题在1988年9月召开的联合国大会上被首次提出,并于同年12月6日同意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联合设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随即开始了持续至今的国际范围的研究。该委员会下设立三个工作组和一个专题小组,这三个工作组的任务是:第一工作组负责气候变化科学的自然科学基础,第二工作组负责气候变化的影响、适应和脆弱性研究,第三工作组负责减缓气候变化的研究。
进入90年代以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开发会议(UNCED)上签署了全球变暖对策的基本条约——《气候变动框架条约(FCCC)》。该条约于1994年生效。1995年召开了每年一度的条约缔约国会议(COP)。第三次缔约国会议(COP3)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包括有温室气体削减目标以及高效达成目标的各种措施(排放权交易等京都机制)内容的《京都议定书》。这个由149个国家和地区在联合国框架下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京都议定书》就成为控制CO2排放的一个全球性的制度安排。之后,围绕着没有数值目标的发展中国家的地位问题、京都机制的具体实施细则、为了遵守数值目标的制裁措施等持续进行了艰难的交涉,也发生了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的美国宣布退出的事件。期间经过多次协商,《京都议定书》终于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成为温室气体减排唯一的世界目标。
从之后的执行情况看,欧洲进行得比较顺利,而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国美国没有加入,发达国家加拿大放弃目标的达成,日本削减义务达成,使《京都议定书》面临着失败的形势。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抑制的路程也尚未决定。而另一方面,要使全球变暖的危害降到最小,有必要在《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温室气体的削减率。在2007年的德国海利根达姆会议上,提出了“到2050年温室气体减半”的目标,而具体的削减方法及负担比例没有得出结论;2007年12月在应对全球变暖巴厘会议(COP13)上也没有就数值目标达成共识。但有一点是很清楚的,这就是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就全球变暖问题以及暖化对策为主要议题的场合越来越多。由于《京都议定书》的期限是2008—2012年,作为全世界的目标提示或进一步削减的框架,现在议论的中心是“后京都议定书”。目前,世界各国仍然在为“后京都议定书”的下一个减排目标展开新一轮的谈判和博弈。
2009年12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气候变化框架条约组织第15次缔约国会议(COP15)的中心议题就是关于“后京都”的。然而,由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利害关系的对立,这次会议并没有能够制定出代替《京都议定书》的新的各国减排目标。
2010—2014年召开的历次气候会议,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就一些问题达成了协议,如:2010年坎昆会议(COP16)达成的主要共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应于2020年前参加到温室气体削减的行动中,地球整体的平均温度的上升幅度控制在产业革命前的2℃以内;2011年德班会议(COP17)提出,要在2015年前决定由全部缔约国参加的新的削减框架,使之于2020年生效,并决定将《京都议定书》延长;2012年多哈会议(COP18)提出新的削减框架草案于2015年5月前完成,京都议定书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2013年华沙会议(COP19)一方面重申了落实巴厘路线图成果对于提高2020年前行动力度的重要性,同时围绕资金、损失和损害问题达成了一系列机制安排,另一方面就进一步推动德班平台做出决定,要求各方抓紧在减缓、适应、资金、技术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未来协议要素,向国际社会发出了确保德班平台谈判于2015年达成协议的积极信号;2014年利马会议(COP20)做出了关于继续推动德班平台谈判的决定,通过了“利马气候行动倡议”,就2015年协议草案要素、“国家自主决定贡献”信息要求、加速落实2020年前巴厘路线图成果、提高执行力度等取得积极进展,为推动2015年巴黎会议(COP21)取得成功奠定了基础。
但总体而言,这些会议终究未能解决各方的根本性分歧,特别是未能就发达国家2020年及其以后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这一核心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美国继续反对按“巴厘路线图”授权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日、俄、加、澳等伞形国家立场倒退,拒绝《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欧盟推动气候谈判后继乏力,今后能否完成后续谈判不容乐观。
从国际交涉的新趋势来看,目前国际社会比较关注的一个词语是“碳预算(即碳分配管理计划)”。所谓碳预算,是指地球的平均温度控制在一定温度上升限度内能够容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或管理计划。虽然这个词早就在政策制定和研究领域使用过,并不是在AR5报告首次提及,但该报告指出,要想以较高的可信度(66%以上)达成坎昆会议(2010的COP16)提出的“2℃目标”,需要将产业革命以后的累积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万亿吨以内,而到2011年已经排放了大约5 310亿吨,剩下的容许排放量只有4 690亿吨指标。如果按照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报告的高碳强度预测方案(不采取新的对策,持续现在的排放倾向的情况),还有30年就会被全部使用殆尽[20]。也就是说,达成2℃目标容许的碳排放量的超过一半的量是在过去150年间“消费”的,而剩下的会在30年左右用完。
碳预算管理概念提出的背景是基于CO2的累积排放量与温度上升之间存在着几乎是线性关系这一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CO2排放总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21世纪末及其以后的温度上升(《第五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上次于2007年发布的《第四次评估报告》针对一定的世界平均温度上升的碳排放路径的议论主要集中在世界CO2排放量达到峰值的时间以及到2020年或者2050年需要削减的数量等方面,而这次提出的实现“2℃目标”的累积排放总量的观点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从排放总量管理的角度来看,重要的是排放削减目标达成的整体路径,而不是只看某一时点的排放量。例如,即使同样是达成了2020年碳排放的单年目标,但在2013—2020年这一时段内是直线形的下降,还是一度排放量增加后下降的抛物线形的下降路径是不一样的,很明显,后者的累积排放总量多于前者。这一点是在2020年以后的国际交涉中必须考虑到的。“到哪一年削减百分之几”的做法是不够的,“到哪一年能够排放多少总量”才应该是目标设定和目标达成所必需的。
(三)关于全球变暖问题的不同意见
1.争论的现状
需要指出的是,在全球变暖这一论题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诸如“全球变暖没有发生”“与CO2无关”“暖化是好事”等不同意见。这些“全球变暖怀疑论者”对气候变化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出了质疑,有的甚至彻底否认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关于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的核心结论。极端的意见甚至认为,全球气候变暖是一场闹剧和骗局。
(1)在暖化与否及其原因等方面的争论
气候变化这一科学问题的争论和质疑,其焦点包括在形成的原因、影响、对策的效果等以下几个方面:①全球变暖是不是真实的?②全球变暖是不是由以CO2为主的温室气体造成的?③全球变暖现象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人类活动导致的?④目前所采取的对策是否是有效的?
现在,虽然鲜有国际性的学术组织有公开的否定意见,但各国在民间层面都存在各种各样的认识,如:有人认为地球并不是在暖化,而是在寒冷化;有人主张气候变化起巨大作用的是自然因素,而不是人为因素,认为太阳活动的影响、宇宙射线的影响、地球内部的活动、磁气圈的活动等才是地球变暖的原因;也有人质疑现在使用的气候预测模型设定不够科学,与实际的气候不相吻合;还有人认为气候变暖是一部分国家或特定势力的一个阴谋[24];等等。总之,关于这一问题的结论尚未达成科学上的一致。
(2)在推进减缓技术方面的争论
①可再生能源是效果最大的一种缓和手段,在有些国家已经占到能源供给量的数成。另一方面,也有只将其短处拿来对其实用性进行否定的意见。
②核能发电作为一种暖化缓和的对策而出现积极推进的动向,同时也有从污染事故和将来作为能源的低效率、核扩散、恐怖的危险性等的观点出发进行批判的意见。例如,积极推进地球暖化对策的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也对核能发电持消极态度。
③也有人对森林作为碳素固定手段的效果持否定意见。
(3)在实施减缓对策方面的争论
有意见认为,世界上的贫困问题等其他应该解决的问题很多,而暖化对策需要花费的经济成本太高;也有人对排放权交易手段提出异议,认为如果发展中国家没有碳排放规制的话,发达国家为了逃避排放权交易,有可能将工厂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这样就不能实现CO2的削减。
2.如何看待这场争论
由于气候变化是在一个极其复杂的大系统中进行的,时间和空间的跨度又极其广阔,人类要想全面和科学地认识地球气候变化的真相,还需付出更大的努力。同时,在对任何一件事情的认识上有不同的看法是在所难免的,也是很正常的,不值得大惊小怪。我们相信关于这件事情的争论还会继续下去的,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我们接受全球变暖怀疑论者的观点,仍然像现在这样,依靠大量消耗化石能源来支撑社会的发展,那么一旦将来发生灾难性的后果,我们将何以应对?须知这种由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变暖是不可逆的,就是说即使到那时人类认识到危害也为时已晚,不可能再回到从前的状态。因此,对气候变暖问题,各国政府和民众还是应该秉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积极态度。温室气体减排的核心是能源问题,是目前的“高碳”问题。由于目前人类使用的化石能源最终会部分转化成为CO2,减排就意味着要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积极推进低碳转型,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效等积极的应对措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气候和环境,对人类是有益无害的。
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尽管对待科学问题不能靠投票解决,不能像对待其他社会问题一样靠人的数字多寡来决定,因为“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但毕竟主流的认识还是在较大程度上反映着事实的真相,况且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是由各国政府选择的研究者组成,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报告书是在数百名于气候变化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总结了最新发表的、可信度比较高的论文和资料的基础上形成的,最后经过各国政府和官僚的审查通过,可见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确实,近年来全球多次出现了区域性寒冷事件,例如,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持续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2014年入冬以来,北美、欧洲和东北亚等地气温异常偏低,冰雪灾害频发,同期,我国西北、华北和东北等地区也多次出现强降温和强降雪天气。这使得有人认为,全球气候变暖的总体趋势已经停止或发生了逆转。事实上,根据观测分析表明,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全球地表平均气温以每10年0.2℃左右的速率上升,这与2001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表的《第三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的预测结论很接近。
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监测结果显示,2000—2009年是自1880年全球有系统气象观测记录以来最暖的10年;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加拿大经历了有观测记录以来最暖的冬季,我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69℃;2010年1—4月,全球地表平均气温比常年偏高0.69℃,也为1880年以来同期的最高值。这些观测事实表明,全球气候变暖的总体趋势并没有因个别地区某个时段出现的寒冷事件而发生改变;也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全球气候变暖的总体趋势已经停止或发生了逆转。
2012年10月曾有新闻报道,在夏威夷观测站观测到超过400 ppm的CO2浓度。根据可探知数十到数百万年前的地表温度和CO2浓度的南极冰分析的结果,地球上如此高的浓度至少在过去80万年里是没有过的。
确实,地球变暖和变冷的循环是一种自然现象,由此引起的温度上升或CO2浓度的增加都是存在的。但问题是一般的暖化和冷化的循环是以数万年为单位的,现在的这种变化在过去的80万年中都没有发生过,因此用怀疑论者的逻辑是不能说明今天的这种变化的。
另外,过去的状况与产业革命以后发生的气候变化及CO2浓度的上升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关系,这就是“上升的速度”。现在的温度和CO2浓度上升的速度是过去80万年的50~100倍,这说明现在的状况与通常的暖化和冷化的循环完全不同,发生的原因除了人类之外没有其他,因为可以考虑到的原因,比方说太阳活动在近数十年间并没有大的变化。
由于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州的森林火灾、东海岸的海面上升以及全境发生的干旱等众多事实面前,即使是被称为“怀疑论”的发源地的美国,否认暖化和海平面上升事实的学者也正在减少,因为上述事实已经被证实,他们再说没有暖化也是枉然。因而,多数怀疑论者在承认地球暖化的同时,又开始主张CO2排放及浓度上升与暖化无关的理论。
因此,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行动不可动摇。气候变化科学是典型的发展中学科,这是因为气候系统极其复杂,目前人们的认知水平也有限,还不足以回答涉及气候变化的所有科学问题。对气候变化一些科学问题存在不同的认识,甚至是比较激烈的科学争论,也是很正常的。只有继续加大气候变化科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改进和提高认知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应当看到,近百年来全球气候变暖的客观事实及其与人类活动的日渐显现的联系,已经得到国际社会和科学界的普遍认同。因此,我们不能以学术争论的存在为由而否认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不能否认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艰巨性和现实性,更不能影响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行动。[25]
既然温室气体的排放或浓度的增加与地球暖化、异常气象等有着如此明确的因果关系,那么变暖对策为什么迟迟不能取得进展呢?有观点认为[21],其中最大的阻力是其中有不少“怀疑论”的有意推动者,这些人不是全球暖化的直接受害者,而是担心由于暖化对策的实行而使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害的那一部分人,同时他们的既得利益又刚好和国家利益重合。这些既得利益者最依赖的是煤炭、石油、天然气产业,高耗能产业的电力、钢铁业等。根据香港上海汇丰银行(HSBC)2013年1月发表的分析报告[26]可看出,煤炭、石油、天然气企业已经将埋藏的煤炭、石油的价值计入现在的企业价值中,例如要实现产业革命后的世界平均气温的上升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而对化石燃料消费进行抑制的话,资产和企业价值就会大量消失,有的企业甚至可能会消失掉时价总额的一半以上。因此,他们不惜使用大量资金来鼓动政治家或利用媒体来阻挠暖化对策的实施。例如,根据美国“忧虑科学者同盟”的调查[27],石油大亨埃克森·莫比尔公司1998—2005年花费16亿日元的资金来资助怀疑论宣传的顾问和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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