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发展,现在农村出现了农房、宅基地大量闲置乃至废弃的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资源流动性差。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推进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住房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户对宅基地充分的用益物权,允许其长租、合作、入股、抵押、继承。鼓励改造盘活闲置农房。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发展,现在农村出现了农房、宅基地大量闲置乃至废弃的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资源流动性差。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激活乡村沉睡的资源,释放更多投资和消费需求。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推进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住房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户对宅基地充分的用益物权,允许其长租、合作、入股、抵押、继承。当然,改革中要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www.daowen.com)
鼓励改造盘活闲置农房。近10年来,全国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了约1.6亿人,有的举家离乡进城后,农村住房长期被闲置,有的年久失修成了危房。对此,可采取多种方式加以盘活:有的可以拆旧复垦改为耕地,对主动腾退宅基地的农户进行合理经济补偿;有的可以鼓励农民翻修改造、功能提升、开发利用,既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也能直接拉动建材、家具、家电等消费。绍兴等一些地方开展“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对闲置农房实行“统一收储、回购、返租、入股”的方法,农户按协议分享租金或分红,重新设计改造后的农房通过线上推介,带动了乡村旅游等项目聚集,使农房价值数倍提升,成了农民增收的“黄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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