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选择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是世界上的两种经济模式。个人通过市场直接实现自身利益的经济活动即市场经济,个人利益在国家干预下按计划间接实现自身利益的经济活动称计划经济。当代发达国家都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并与国家干预相结合的混合型经济形式。
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实行重农抑商、重本抑末的政策,商品(市场)经济很难孕育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照搬苏联模式,建立了一个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商品(市场)经济当作资本主义加以排斥和打击,造成了一系列不良后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探索经济运行的新体制。中共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机制;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特别是邓小平南巡关于市场经济的论述,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区分社会性质的标准的思想束缚,使人们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有了重大突破。党的十四大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艰难的转变与大胆的抉择,使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终于走上了正确的轨道。
十四大报告认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我们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宏观调控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们的活力,提高它们的素质,这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当前应进一步完善经营承包制,积极试点推行股份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联合、兼并,合理组建企业集团。国有小型企业,可以出租或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经营。
二是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大力发展商品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培育包括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金融市场,发展技术、劳务、信息和房地产等市场,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加强市场制度和法规建设,促进和保护公平竞争,加快价格改革步伐,积极理顺价格关系,建立起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三是深化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理顺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逐步实行利税分流和分税制。加快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企业、事业、机关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积极建立待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乡住房制度改革。
四是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政企分开,这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关键环节。凡是国家法令规定属于企业行使的职权,各级政府不要干预。下放给企业的权利,各级部门不得截留。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引导信息,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进一步改革计划、投资、财政、金融等体制,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健全科学的宏观管理体制与方法,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www.daowen.com)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彻底摆脱苏联模式,正确处理政治权力与竞争主体的关系以及竞争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就对政治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场主体必须平等自由地竞争,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政治权力必须消除对竞争主体的直接干预,公正地代表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必须强化科学性。
市场经济新体制呼唤着民主政治的新秩序。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了遵循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原则,十四大确立了近期政治体制改革的四项具体目标:
建立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度。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加速建立一套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度。
逐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法律监督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重视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定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的要求。同时还要严格执法,保障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和检察。
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这是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所面临的最紧迫的政治体制改革任务。由于党政机构臃肿,层次重叠,许多单位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脱离群众,妨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所以,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
无论是搞现代市场经济还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建设民主政治新秩序,在我国都刚刚起步。这是一个长期变革和发展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基础上的民主政治新秩序的建设,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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