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之而来的是股权众筹跑路频发、线上非法集资屡禁不止等金融乱象,如e租宝、大大集团发生的风险事件,以及近年来成为常态的现金贷、网络小贷等乱象[57]。这样就使得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压力剧增,制约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对新型金融服务的监管很容易出现事后责任推脱的情况,泛亚、e租宝等金融风险事件的爆发,就反映出我国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专业力量不足、权责划分不均衡等问题[58]。
在中央建立垂直监管体系后,金融科技逐渐成为地方非传统金融业态组织创新的重要载体,金融服务的准入门槛和边际成本降低,从而吸引了很多民间资金。随之而来的是股权众筹跑路频发、线上非法集资屡禁不止等金融乱象,如e租宝、大大集团发生的风险事件,以及近年来成为常态的现金贷、网络小贷等乱象[57]。现有的监管手段已经无法跟上金融科技发展的速度,无法有效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而且,金融科技发展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是具有爆发性的,在横向上会向监管竞次形成的洼地聚集,纵向上向监管薄弱的省级以下区域倾斜。这样就使得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压力剧增,制约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所以,监管技术的改进、监管科技的发展是应对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监管真空反映出地方金融监管动力不足,跨部门协调成本高、效率低,央地权责不清等问题。交叉性金融产品、跨行业产生的创新性金融产品等近年不断进入市场,对于新型产品消费者的保护成为监管工作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因为金融产品涉及多个领域、触及多方利益,所以对其监管需要多部门、多地区进行协调。但是,现实中出现的更多的情况是只说不做,对于相关政策无法协调、落地实施,导致金融产品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反馈评价不高,从而影响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新型金融服务的监管很容易出现事后责任推脱的情况,泛亚、e租宝等金融风险事件的爆发,就反映出我国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专业力量不足、权责划分不均衡等问题[58]。(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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