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监管资源的非均衡配置导致金融监管体系难以与多层次的金融供给相匹配。在此背景下,需要充分调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利用地方金融监管资源,才能逐步增强地方金融监管的能力,有效应对金融风险。保监会仅仅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五个地级市设立监管分局,在区县没有设立办事处,证监会在地级市和区县未设立分支机构。
监管资源的非均衡配置导致金融监管体系难以与多层次的金融供给相匹配。长期以来,基于规模、成本、有限监管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的限制,我国对少量的大型、公众类和系统性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投入了大量资源,而对为数众多但小型分散的地方非传统金融机构长期疏于监管。在地方金融监管的制度安排上,不仅缺少顶层政策设计,还缺乏合理授权和有效激励,导致大量非传统金融机构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成为监管套利的重灾区[25]。目前,大部分金融平台的注册地都在省级以下,地方已经成为金融风险防控的主战场。在此背景下,需要充分调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利用地方金融监管资源,才能逐步增强地方金融监管的能力,有效应对金融风险。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我国以“一行三会”为基本架构、自上而下的垂直式金融监管体系已经实行多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地方金融迅速发展,民间金融的创新呈现自下而上的趋势,在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管模式下,创新发展与监管活动之间无法统一,弊端不断显现。例如,在2018年3月之前,“一行三会”中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在县域有较为完整的机构设置,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县级及以下地区未设置完整机构,监管真空严重[26]。保监会仅仅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五个地级市设立监管分局,在区县没有设立办事处,证监会在地级市和区县未设立分支机构。然而,实际的情况是,大多数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都设在县和乡镇中。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设立不相匹配,让金融监管部门鞭长莫及,无法有效防控风险,更严重制约了地方金融的创新发展。(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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