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强化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强化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防范SIFIs的系统性风险问题,我国监管层已充分认识到:“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监管应该更严,审慎性标准的要求应更高,如果出了问题处理也应该更坚决。”可见,我国已经对SIFIs的监管问题逐步予以重视,并做出了一些制度上的初步安排。鉴于SIFIs高度的外部性,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我国应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结合自身国情,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强化SIFIs的监管制度。

强化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长期的金融抑制和国际资本流动管制所造成的金融行业国际化程度偏低,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我国金融系统在危机时期未受严重冲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监管水平已经达到了较高的程度。随着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发展,金融体系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以及欧美金融机构因危机损害而出现的市场收缩,我国大型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程度与系统重要性程度必将进一步提高,如继中国银行于2011年入选2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之后,2013年11月12日FSB宣布中国工商银行已被加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为防范SIFIs的系统性风险问题,我国监管层已充分认识到:“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监管应该更严,审慎性标准的要求应更高,如果出了问题处理也应该更坚决。”[39]2011年3月16日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跨行业、跨市场金融监管规则,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在2011年银监会制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要求从市场准入、审慎监管标准、持续监管和监管合作等方面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并具体提出了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定义、维持防火墙安排、推广审慎监管要求、强化持续监管及加强监管合作等五个方面的内容。2012年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应计提附加资本,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不得低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统一规定。可见,我国已经对SIFIs的监管问题逐步予以重视,并做出了一些制度上的初步安排。鉴于SIFIs高度的外部性,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我国应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结合自身国情,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强化SIFIs的监管制度。(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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