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特别监管的必要性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特别监管的必要性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1]SIFIs的经营困难或破产很容易引发金融动荡和系统性风险从而导致金融危机,存在很强的负外部性。一旦SIFIs出现问题,监管当局和相关机构势必采取额外的救助措施,以降低SIFIs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由于上述的系统性风险和道德风险问题,对SIFIs应当适用更高标准的差别化监管,并保证所采取的监管措施与系统风险程度相匹配。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特别监管的必要性

宏观审慎监管的主要功能是通过防范系统性风险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从空间维度上看,系统性风险是指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大型金融机构在经营困难或破产时,或是由于规模庞大或是由于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连接和相互影响而给金融体系或实体经济带来的难以估量的风险。[11]SIFIs的经营困难或破产很容易引发金融动荡和系统性风险从而导致金融危机,存在很强的负外部性。传统上,规模庞大的金融机构才有可能被列为SIFIs,也最有可能产生“大而不倒”现象,因此成为系统性风险的重点防范对象。然而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系统性风险还有可能源于金融机构的关联性、复杂性和同质化等问题。

有些规模不大的金融机构由于复杂性和系统关联性也可能成为SIFIs,例如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因为他们与金融体系内部的其他机构的关联度不断提高并紧密结合在一起,在整个金融体系内部形成一个复杂的金融网络,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金融网络覆盖的范围不断延伸,网络内部的关联结构越来越复杂。强大的金融网络将金融体系内所有金融主体的风险和收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导致所有金融主体都有共同的风险暴露。如果金融网络中的高度关联的机构出现问题,很容易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同样会成为系统性风险的导火索。同时,金融机构的同质化问题日益突出,从单个金融机构来看是审慎理性的风险分散行为和交易策略,如果成为金融机构的一致行动,就会在宏观层面导致系统性风险并加剧金融市场的动荡。[12]这里面存在一个“拥挤交易”和“羊群效应”的问题,即只要一家金融机构设法降低风险敞口,则所有金融机构在缺乏相应市场信息的情况下,就会跟随那家金融机构的交易。在特定情况下,几乎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难题不仅因为其对宏观经济会造成严重危害,也因为风险爆发后难以展开救助。一旦SIFIs出现问题,监管当局和相关机构势必采取额外的救助措施,以降低SIFIs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和严重性。[13]公共部门通过公共偿付能力的支持对SIFIs的救助成本将非常高昂,而这对于私人激励和公共财政都将会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14]首先,这样运用大量资金的救助行为本身就会给市场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其次,通常这些成本最终都会由纳税人来承担,因此对政府干预行为的预期最终会引发SIFIs的债权人和经营者的道德风险,放松其对风险管理的应对能力并偏好于高风险业务,从而增加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最后,因为政府事后救助的必然性,投资者和交易对手对SIFIs产生不会倒闭的预期,导致市场竞争机制发生扭曲,难以约束和纠正大机构的风险行为。(www.daowen.com)

由于上述的系统性风险和道德风险问题,对SIFIs应当适用更高标准的差别化监管,并保证所采取的监管措施与系统风险程度相匹配。特殊的监管法律机制应当能解决SIFIs的负外部性问题,增强机构依靠资本工具吸收损失的能力从而促使其能持续经营,以避免经营失败后给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带来的破坏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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