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案例
2010 年12 月23 日,A 公司与B 公司订立《HG 型单晶炉合同书》,约定B 公司向A 公司供应三种型号单晶炉共计63 台,价格为5286 万元,分三批供货,设备发货前,B 公司应至少提前15 日通知A 公司支付本批次货款的30%。2011 年7 月1 日,A 公司向B 公司发函称,按合同约定B 公司应在2011 年5 月底交付30 台设备,因B 公司一直没有交付,A 公司也没有收到书面发货通知书,故主张取消合同。同日,B 公司回函认为,B 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同意取消合同。
A 公司向连云港中院起诉,请求判令B 公司返还合同预付款1065 万元及利息。连云港中院于2013 年5 月6 日受理。连云港中院认为,B 公司在收到A 公司的解除通知后未在3 个月内提起诉讼,但本案仍需要对A 公司是否享有法定解除权进行审查。因B 公司不构成根本性违约,A 公司无权解除合同,故判决驳回A 公司的诉讼请求。A 公司不服,上诉至江苏高院。江苏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A 公司仍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问:该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训练目标
熟练掌握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行使的方式。
训练方法与步骤
学生自由组合,4~8 名为一组,先在组内开展讨论,再与其他小组进行交流,小组代表发言,最后由授课教师点评。
1.各小组将本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
2.每一小组推选1~2 名代表发言,并可与其他小组展开辩论。
【注释】
[1]崔建远:《合同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年版,第253 页。
[2]李永军:《合同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 年版,第85 页。
[3]崔建远:《合同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年版,第263 页。
[4]崔建远:《合同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年版,第297 页。
[5]王利明:“合同无效的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2012 年12 月13 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发表的公开讲课内容
[6]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8 年版,第215 页。
[7]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16 年版,第72 页。
[8]沈德咏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 年版,第976 ~977页。
[9]“贵州省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诉黄某发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06/id/3327028.shtml。
[10]“特殊商品交易中重大误解的认定”,载包头律师专家服务网,http://www.zwjkey.com/onews.asp?ID=13775,访问时间:2020 年10 月20 日。(www.daowen.com)
[11]梁慧星:《民法总则讲义》,法律出版社2018 年版,第123 页。
[12]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8 年版,第292 页。
[13]“黄某华诉刘某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网,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b50af0ef3bbdf59479eb5b705eb807.html。
[14]“签了合同不履行,商家诚信何在?”,载央广网,http://finance.cnr.cn/315/gz/20151227/t20151227_520939052.shtml。
[15]参见(2007)宁民二终字第452 号判决书。
[16]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667 页。
[17]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编:《法律教学案例精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
[18]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四终字第3 号判决书。
[19]李俊:“‘不安’的时候就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吗?又如何操作?”,载“法务之家”微信公众号。
[20]李俊:“‘不安’的时候就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吗?又如何操作?”,载“法务之家”微信公众号。
[21]案例“何某某、四川唯品会物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载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s://www.pkulaw.com/pfnl/a6bdb3332ec0adc46f129dc2ccc43a5b22766d79b8d30a06bdfb.html?keyword =%282019%29%E5%B7%9D01%E6%B0%91%E7%BB%881608%E5%8F%B7。
[22]崔建远:《合同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年版。
[23]“高某飞等与刘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上诉案”,载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s://www.pkulaw.com/pfnl/a6bdb3332ec0adc4fc23b3baf62380a7605a753b3c625addbdfb.html?keyword=%E9%AB%98%E4%B9%83%E9%A3%9E%20%E5%88%98%E5%BD%A4。
[24]“债权转让是否必须在起诉前告知债务人”,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3/id/1233456.shtml。
[25]庄加园:“《合同法》第79 条(债权让与)评注”,载《法学家》2017 年第3 期。
[26]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8 年版,第617 页。
[27]法义君:“关于‘债务加入’规定的解读及最高法院裁判规则”,载“法义君”微信公众号。
[28]郭明瑞、张平华编著:《合同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年版。
[29]王利明:“合同编解除制度的完善”,载《法学杂志》2018 年第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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