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2012 年欲参加某国家资格考试,在备考阶段,报名参加了互联网上的某一辅导班,该网站上传授课视频供学员下载。在注册报名中,笔者被要求提供了个人手机号码。自此,手机上源源不断收到来自各大考试辅导班的短信息,在考试前几天还收到卖考试答案的短信,各种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五花八门,扑面而来。直到次年,辅导班再度开班时,仍能收到来自各个辅导班的短信和电话。笔者质问他们从哪里获知手机号码,对方支支吾吾不置可否。
再比如,近期微信朋友圈流行一个轮盘,只要填写真实姓名等信息就能看到自己的来世今生。这听起来不可思议的测试游戏引起了众多微信用户的参与。结果,做完测试的第二天,用户就接到各种推销电话,微信用户这才知道上了当。据知情人士透露,微信朋友圈写这些所谓的测试网页其实是有某种后台服务器的。点开页面,写下姓名之前,用户的姓名和微信号已经在他们的数据库里面关联好了。接下来,比如,数据库的控制者推进一个测试手机号码吉凶的测试,他们就有了用户的手机号码。再接下来搜索用户的微信号,甚至连那些作为微信号码的QQ 号、邮箱地址也都被数据控制者知道了。最后,庞大的数据库不断累积,他们就能知道用户点开过什么样的转帖,进而知道用户对哪方面感兴趣。
在这两种情境中,购物者和微信用户丧失了对自己的可接触途径,比如邮箱或手机号码的控制,同时也丧失了对自己的喜好偏向的控制。这两个案例展示了个人隐私与交易、市场自由之间的矛盾。
交易消费者信息有好处。如果卖主更容易知道消费者喜欢什么,他们就更容易为其提供想要的商品和服务。用美国法律和经济语言来说,消费者信息交易降低了搜索成本:它使得消费者和销售者更容易找到彼此,创造不这样就可能不会发生的交易,进而增强市场的效率。[90]就像国外的信用报告制度一样,好的信用报告会使每个人的生活更容易、更富裕,是提升自身的一种很好的选择。
但是,任由商业企业组织自由地掌握和控制其他人的消费喜好这类行为是对信息隐私的侵犯。如果卖主能够买到他或她喜欢什么的信息,这将是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严重潜在侵害。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问题不仅是市场效率的问题。消费者需要的不仅仅是信用、便宜的商品和服务,他们需要对自己喜好的控制,这是关乎一个人的尊严和人格的大事。一个人的财政状况是关于其人格特征的信息,每个人对此必须拥有控制权,就像对自己的形象具有控制权一样。[91]如果消费者的形象描述一直在网络空间的某处浮动,个人就没有控制自己的肖像。想象如下场景:
某披萨店的电话铃响了,客服人员拿起电话。
客服:XXX 披萨店。请问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服务?
顾客:您好,我想要一份……
客服:先生,烦请把您的会员卡号告诉我。
顾客:16846146***。
客服:陈先生,您好!您住在泉州路一号12 楼1205 室,您家电话是2646****,您公司电话是4666****,您的手机是1391234****。请问您想用哪一个电话付费?
顾客:你为什么知道我所有的电话号码?
客服:陈先生,因为我们联机到CRM 系统。[92]
顾客:我想要一个海鲜披萨。
客服:陈先生,海鲜披萨不适合您。
顾客:为什么?
顾客:那你们有什么可以推荐的?(www.daowen.com)
客服:你可以试试我们的低脂健康披萨。
顾客: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吃这种的?
客服:您上星期一在中央图书馆借了一本《低脂健康食谱》。
顾客:好。那我要一个家庭特大号披萨,要付多少钱?
客服:99 元,这个足够您一家6 口吃了。但您母亲应该少吃,她上个月刚刚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还处在恢复期。
顾客:那可以刷卡吗?
客服:陈先生,对不起。请您付现款,因为您的信用卡已经刷爆了,您现在还欠银行4807 元,而且还不包括房贷利息。
顾客:那我先去附近的提款机提款。
客服:陈先生,根据您的记录,您已经超过今日提款限额。
顾客:算了,你们直接把披萨送我家吧,家里有现金。你们多久会送到?
客服:大约30 分钟。如果您不想等,可以自己骑车来。
顾客:为什么?
客服:根据我们CRM 全球定位系统的车辆行驶自动跟踪系统记录,您登记有一辆车号为SB-748 的摩托车,而目前您正在解放路东段华联商场右侧骑着这两摩托车。顾客当即晕倒。[93]
这个例子也许略为夸张,但却并非不现实。它表明了面对企业强大的信息收集能力,个人的无力和脆弱。消费者认为他们的买卖是私人的,属于资本主义体制的一部分,而这种体制把所有经济交易都标示为“私人的”,但是,进行网上销售的零售商把他们积累的客户资料视为自己的财产,视为一种有价资产,这种资料是他们从销售中获得的副产品,[94]这种副产品甚至比出售商品本身更具价值。通过将其纳入网络数据库并将其与其他的数据库联结,关于顾客的各类信息这一副产品实现了从一个摊贩到另一个摊贩的转移和共享。
比如,顾客在超市购买食物,在结账的时候向收银员出示付款账号。收银员扫描这些事物的条形码,屏幕上立刻出现其名字及价格。然后,顾客购买的所有商品的类目就展示出来了。售卖商不仅知道顾客这次买了什么,还知道他以前买过什么。这次购物的信息累积到超市的数据库中,其中有关于该顾客的这次和之前的所有购物类目。这也意味着商场大致掌握着该顾客的购物习惯。他们知道其买了多少酒,喜欢什么牌子的大米,什么种类的蔬菜。
通过积累众多顾客的购物习惯和类目,它就能通过数据挖掘整理出客源的大致购物倾向,以为后续的促销活动或调整库存做准备。这是企业通过数据库获取的最具价值的副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组织是通过暗自收集的方式将消费者的私人购物信息转变为公共数据的一部分。在有些情况下,消费者无意之中协助越来越多的经济交易数据进入网络数据库当中。信用卡消费自然是极好的例证。按照传统的理解,消费者购买某物是出于理性选择的“私人”行为。可是,当信用卡从钱包或手袋中拿出来交给店员结账时,那种“私人”行为就已经变成一种“公共”记录的一部分。一个人的个人选择受到强加于人的监视,但借助受监视个体的自愿参与,那种监视变成了一种话语现实。在此情形中,权力与话语作用被独特地构型了。被监视者提供了监视所必须的信息。[95]
商业网站是个人获取便利服务不可或缺的手段,网络购物、休闲娱乐、工作已经成为个人生活的一部分,为了获取各类商业网站为个人工作及生活服务带来的便利,网络用户经常会大方地提供个人信息——虽然明知这种慷慨有可能会带来对安宁生活的持续骚扰。网络已经深入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时为了便利,提供个人信息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因此,“隐私悖论”不仅仅存在于在各类社交网站张贴个人信息的网络用户身上,在那些为获取网络服务而提供个人信息的商业服务网络用户身上这一悖论也体现得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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