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摄像头
近年来,电子摄像头技术被广泛采用用来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满足人们的安全需要。如,北京安装了26.3 万个监控摄像头,广州至少安装了25 万个监控摄像头,上海在2010 年前安装了20 多万个摄像头,“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初见端倪。[13]“电子眼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安保工程,在提高破案率、保护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14]比如,2005 年7 月7日,伦敦发生连环爆炸案,英国警方正是依靠城市图像信息监控系统在一周之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电子摄像头确实满足了人们的安全需要。
但是,这种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对个人隐私带来了隐忧,生活于摄像头下的个体感觉自己始终处于权力机关的监视之下,而通过摄像头收集的图像则可能被行政机关非法收集、处理、滥用,这些都构成了对个人隐私的潜在威胁。比如,深圳罗湖雅园立交桥旁一个路面摄像头每天午夜零点后,都像幽灵一般转向50 米开外的旺业豪苑两栋高层居民楼,透过设“防”不严的窗户拍摄卧室或浴室内男女脱衣、女人洗澡等居民的隐私。镜头一般会大范围扫描从中选出几个“可疑”窗口,然后长时间对准,来回反复观看,一旦某个窗口出现“异常”,镜头便会立刻拉近放大,持续时间比较长。而这些监控录像可以通过实时视频信息“直播”,普通网民在公开的政府部门信息网上直接点击、随意观看。这一偷窥行为极为规律,一般从午夜零点左右开始,清晨5点30 分左右结束。受访居民对这一事件极为愤怒,认为偷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冒犯了人格尊严,并严重地干扰了自己安宁的生活,一些居民声明保留诉诸法院的权利。[15]由此可见摄像头技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之可能性。
但是,摄像头一般都是安装在公共场合,而现在学界和业界对公共场所是否存在隐私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比如,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此做出相关规定,而英国、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在法律上承认公民了公共场所的隐私权。[16]因此,对个人隐私的担忧尚未构成阻却摄像头安装的有力理由。但是,笔者认为,即便是在公共场合个人也有合理的隐私期待,因此,必须对摄像头的安装进行一定的法律规制,否则,公权部门将会利用电子摄像头、治安警察等“权力的媒介”[17]营造一种全景式的监控体系,造成监控的集中化。在这种环境下,个人将丧失自由与隐私。
(二)网络数据库
除了现实中的电子摄像头之外,互联网上也到处都是权力监控的痕迹。受到控制目的驱使的政府已经使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比如网络追踪技术创造了一个无形和巨大的圆型监狱,允许个人自由行动的私人领域大幅度收缩,旁人的视线已经内化到个体的行动之中,让个体丧失了自主构建自我的能力。
的确,被监视的不安感现在比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加普遍。政府机构和私人企业带着看似合理的为更有效地服务客户的动机收集公民和消费者的数据信息。但是,这些数据的应用并不是如信息收集和存储者所说是为了当事人的良善目的,而事实上,这只是一种更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政府和企业才是最终的获利者。随着在数据收集和管理方面的新技术革新的出现,控制手段也出现了新的形式,网络数据库就是这种新形式之一。
网络数据库是现代政府和商业企业进行监控和管理的重要数字化手段。它通过将人“数字化”的方式方便管理、检索和操作。比如,客户到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瞬间之内,该客户的所有赊购交易清淡便会显示在银行的电脑桌面上,其中甚至包括客服本人都已经忘记了的详细信息。网络数据库就是这样一种收集、整合某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的活动信息的新技术。它在隐蔽的状态下追寻个人行为处处留下的数字化信息的痕迹和片段,并进行收集和存储。一个数据库可能由种种域组成:一个人的姓和名,社会保障号码,街道地址,市,州,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年龄,性别,种族,未付的违规停车费,租看成人录像次数,订阅共产主义刊物次数。为这一数据库收集信息的机构根据这些参数构建个人。[18]由于这项技术具有全面收集、瞬间调取的信息能力,所以已经为政府和各类商业企业组织采用。不计其数的政府、银行、公共事业公司、保险公司、公安部门、机动车辆管理机构等都采用这种方式管理民众和客户。
比单一数据库更为可怕的是数据库之间的相互联接,它能构建一个庞大网络,贮存着全民信息。如果两个数据库有一个相同的域,那么这两个域的功能也就一致。于是,如果某个人口普查数据库和某个雇员数据库都有社会保障号码域,如果它自己的记录中没有这些信息而人口普查数据库中有的话,他便可以利用人口普查数据库来挖掘他想要查的雇员的任何信息。关系数据库已经在它们的结构中内置了与其他数据库结合的能力,它们形成了巨大的信息储量,几乎把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构建成一个对象,并且原则上能够包括该个体的几乎所有信息——信用评定数据、服役记录、人口普查资料、教育经历、电话记录等等。[19]
这种相互联接的网络数据库能够毫无遗漏地收集着个人随时随地遗留在任何地点的购物、交易、注册、登记等信息,通过检索、整理,一个数字化的个人便会出现在数据库中。数据库之所以高效,只是因为其信息瞬间即可获取,但同时它还必须具有量大面广的参照人口。近乎全部的覆盖率和瞬间获取性是一个好数据库的特征。[20]
(三)公开监视对个人隐私的影响
1.自我建构的丧失
韦斯廷认为,隐私保护了对社会规范轻微的不顺从。一些与社会规范不符的行为因为隐私而免于遭受处罚。根据这一说法,隐私赋予了个人以无需其他人介入或干扰,而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为的可能性。而“我们大多数人盼望有一个有限的领域,在那里我们可以缓解来自他人的判断,不然也许会窒息而死。”[21]隐私领域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允许自己不顾忌他人如何判断自己,可以自由行动、自由选择的领域。在这一只有自己才能接触到的领域内所发生的个人行为是自我构建的重要一部分,甚至是比其他的公开社会角色和行为更加重要的自我认同的基础。
关于隐私对个人自我建构的重要性,赖因·埃曼(Rein Èman)曾经指出:“隐私对作为人的自我的创造很有必要,因为自我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将他的存在、他的想法、他的身体、他的行为视为自己的人。”戴维·J·库普弗(David J.Kupfer)指出:“隐私有益于自治个体的形成和维系,通过使他们能控制是否他们的物理或心理存在变成另一个人的经验的一部分。恰恰是这种控制对他们认为自己是自我决定的个体很有必要。”[22]
隐私对个人的自我建构有着重要的价值,如果没有隐私将没有自我。如果没有隐私,将自己与其他人相区分将是很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行为或思想被称为是原创性的。没有隐私,一个人就不会是创造者或发起人,而只能是其他人或个体的复制者或实施者。
隐私对个体建构自我之所以至关重要,是因为无外人涉入。相反,当私人领域处于观察之中时,情况将发生颠覆性地改变。如果一个人意识到自己被观察,他可能就会意识到自己正成为被观察的对象。作为一个被观察的对象,他就会不会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喜好构建自己的行为,而是也希望与他所感知到的其他人预期的他的行为保持一致。一个被观察对象的行为永远不能被理解为自己的行为实体。其他人的观察或期待能够自动产生影响的原因可能根源于期望被其他人接受,或者希望以某种方式影响观察者的愿望,或者不会引起其他人的反感或厌恶。不管动机是什么,成为被观察的对象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使个人做出独处的时候不会做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他人的观察将会使人丧失构建自我的能力。如果我们每个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照他人的期待说话或行为,那么结果可能会是形成一个道德标准得到完全贯彻的社会,毕竟,“如果知道每一个行为都能别其他人知道,谁还会去当杀人犯或者贼呢?”[23]谁还会爆粗口或不伦行为呢?而这样的社会也毕竟是一个完全透明的社会和千篇一律的社会,其中,每个人的行为都是重复的、类似的,每个人都不是独特的,都是可替代的。这样的社会是可怕的,是丧失原创性和根本动力的社会,个人在其中生活也毫无存在感。正是基于此,隐私不仅对个人的自我构建,而且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
但是,在现代社会,出于社会治理的需要,政府权力部门通过各种控制手段,比如电子摄像头、网络技术以侵犯他人隐私的方式维护统治和管理。在这一背景下,个人建构个体身份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www.daowen.com)
当个人意识到他们正在被观察的时候,他将会是因行为获得表扬的诱惑而改变其行为,这样他们就能回应观察者希望他们成为的样子。这不是更多的自治,而是更微妙的控制。没有被要求的隐私,将不会有自我(自治)。将自我与他人区分开来,如果不是不可能的,那也是极端困难的。各种行政机关和组织就是用各种网络数据库这一类似超级全景式监狱的手段来实施着对每个人的控制,扮演着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1984》中提出的“老大哥”的角色。一旦当事人意识到这种观察的存在,其结果将会是个人自治和自我建构的丧失。
2.圆型监狱使人无处躲避
1787 年,实用主义哲学家边沁设计出了一个理想的监狱,并称之为“圆型监狱”(panopticon)。在这种监狱中,每个犯人都随时可能受到监视,而他们自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会受到监视,只能假定自己随时受到监视,从而创造出一种奥威尔式的“看不见的、无所不知的权威”的感觉。[24]
其所要实现的目标可能非常不同,甚至完全相反:如惩罚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看管精神病人,改造堕落者,拘押犯罪嫌疑人,雇用游手好闲者,扶养无助者,治疗病人,在任何一个行业中指挥顺从的下属员工或教育和培训正在开化中的种族。一言以蔽之,它可以被应用于死囚牢、审前拘押所、监狱、矫正院、教养院、工厂、疯人院、医院和学校等各种机构。
很明显,在以上所有这些机构中,被监视者受到监视者的监视越频繁,这种机构的目标就能够得到越好的实现。如果要实现理想的状况——如果这些机构的目的是实现这种状况的话,那么就必须确保每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处于被监视状态。但是如果无法实现这种状况的话,那么我们就只能退而求其次,那就是让这些机构中每一个受监视者每时每刻都有理由相信自己正在受到监视,在任何时候都无法肯定自己不会受到监视,因此只能认为自己一直在受到监视。[25]
监狱的目的是为了使“罪犯的心智从犯法这种不理性转向规范这种理性”,“要把囚犯还原到非囚犯状态,”“使犯法的人制度化地转为有用的人,”[26]要达到此种改造个人的目的,就必须为囚犯创设一套“规范的权威”,一套“审慎的综合的详细标准”,以此确认非囚犯、囚犯、以及从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的发展阶段。要实现这种转变,还必须有一种详细安排的生活方式。最后,还必须要有一套方法或体系,能够对每一个囚犯的转变进行跟踪记录。[27]
圆型监狱就是这样一种设计,它意指“一个能看到一切的人”。其结构设计使得囚犯不得不假定自己的行动时刻受到狱卒的监视。“因为不可能逃避或缓期接受全景之目的监督,囚犯只好接受规范的权威,接受这种规范的合乎理性的欢娱与痛苦系统。”[28]按照那套规范标准活动和行为,进而达成从囚犯到非囚犯的转变。
在19 世纪,圆型监狱受到技术上的局限。它既被要求在安排好的封闭受控空间中被监视者的亲自在场,也要求监视者的在场。狱卒在中心塔楼里,可以看到所有囚犯的牢房,这些牢房分布塔楼周围,窗子去全部朝向塔楼。窗子的位置使得囚犯不能确定狱卒是否在监视他。[29]
进入现代社会,圆型监狱已经不再是控制和治理犯人的一种手段,而是变成了对日常生活中的每个普通人进行监控的措施,它将每个人都预想成可能的犯人,将治理的犯人的话语逻辑应用到每个普通人身上。信息技术已经变成一个甚至边沁在最狂热的梦中都没有预见到的真实的圆型监狱。[30]
福柯借用边沁“圆型监狱”的概念,他把该机器“看作一种支配结构”,这一结构能界定规范、约束消极因素、观察从消极向积极的转变、并研究整个过程,以便使机器能够完善。[31]这种圆型监狱的结构是,一个狱卒设岗在一个中央塔楼,他自己不会被这些犯人看到,但狱卒却可以观察到每一个犯人,因为所有犯人都被安排在围绕塔楼排开的单人囚室中,窗户全部朝向塔楼。这种圆型监狱的结构已经渗透至社会的各个层面。比如,看似正常的社会管理程序也可以起到这种监视的作用。档案记录就是对主体单向全盘监督的延伸。没有对主体行为的系统记录,监督便是不完全的。为了使全景监狱机器发挥作用,个体必须变成一个个案,记载细密的个人档案反映着他偏离规范的历史。[32]
福柯认为,在资本主义生活中,调控采取了“话语/实践”这一形式,它们对规范进行生产和再生产。在早期时代,权力是由贵族阶层的亲自在场和淫威暴力强制行使的;而在现代社会则不一样,权力是通过话语中的系统梳理、通过对日常生活的不断监视、通过对个体的规范进行无穷调适和再调适而实施的。现代社会可以被解读为一种话语,名义上的行动自由被他者无处不在的眼光所剥夺。圆型监狱被施加到所有地方,甚至施加到没有设置圆型监狱的场所。哪怕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自由,自由个体也会要求有一个受压抑的他者,一个外部超我,一个不在场的父亲。[33]
狱卒这个权威能看到所有而又是隐形的。圆型监狱不仅仅是塔楼上的那个狱卒,而是施加于囚犯、把他或她构成为一个罪犯的整个话语/实践。圆型监狱是监狱的话语/实践构建主体的方式,即把主体建构成一个罪犯并把他或她规范化到一个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程序中。[34]因此,边沁提出的改造囚犯意义上的圆型监狱被福柯用来指代现代社会中无处不在的对常人的控制手段。这是一种话语实践,因为它通过营造的无处不在的受监视感,塑造了被监视者的思维和行动方式,这是一种权力结构实施的方式。因此,我们的世界事实上是透明的,而且隐私是不可能的,因此最终我们总是在监视着自己。因此,在这种全景监狱中,狱卒的监视内化到每个囚徒的自我意识当中,他们按照被观察的方式从事行为活动,狱卒某天的偶尔缺席也不会改变这种自我意识。
到了信息社会,监督方式发生了改变。数字化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手段。以数字信息为核心的网络数据库是圆型监狱的终极形式。在这个意义上,波斯特提出了“超级圆型监狱”(super panopticon)的概念,其意指一套没有围墙、窗子、塔楼和狱卒的监督系统。这种新的话语/实践便在社会场中运作,它重新构型了主体的构建。[35]
这种监督方式与之前最大的不同是,个人主动参与了这一监督过程。但是,其完全可能是在无意识地情况下加入的。它能在当事人的主体意识缺席的情况下,通过其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社会保险号、支付购物费用、到图书馆借书、驾驶记录、打电话等过程中遗留的零散的信息痕迹构建一个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完全不知道有监视的存在,但又无时无刻不受到某些行政机关和商业企业组织的监视与控制。因此,人民大众已经受到监督的约束,并参与这一过程。社会保障卡、驾驶执照、信用卡、借书证等等,个人必须申办、必须随时准备好、并不断使用它们。每一次使用都被记录、编码并加进数据库中。许多情况下,人们自己动手填表;他们便同时既是信息源又是信息记录器。电脑的家庭联网构成了这种现象的一体化的顶点:调制解调器与生产者的数据库相连,消费者通过这个调制解调器订购产品,便在购买行为中将自己的数据直接键入了生产者的数据库。通过将数据库的话语植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使个人习惯并适应这套话语逻辑,个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协助圆型监狱的运行。在超级圆型监狱中,当个人行为通过电话线与电脑化的数据库传播时,监视就开始实施,而销售人员只须键入极少量的数据。一个庞大而不露痕迹的操作展开了,而其中监视的政治力量却因受害人心甘情愿地参与而无法实施。[36]
数据库的话语,即超级全景监狱,是在后现代、后工业化的信息方式下对大众进行控制的手段。全民都参与了自我建构过程,把自己构建成超级全景监狱规范化监视的主体。我们认为数据库不是对隐私的侵犯或对中心个体的威胁,而是对个体的增值,一个额外自我的建构。[37]它能在主体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收集加工在各种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机构收集的数码痕迹在网络数据库中建构另一个自我。而且,个体是在缺席状态下被构建的,证实着该事件的只是一些诸如垃圾邮件等非直接的证据。比如,对于数据库而言,张某某便是这个名字下的各种域中的所记录的信息综合。所以对于所有进入数据库的那些机构或个人来说,张某某现在就有了一个能界定他这个人的新型存在形式,一个新的主体位置。数据库话语的表征构建了张某某这个主体,其构建形式虽是极度漫画式的,但却立刻可以获得。[38]这一额外自我可能在“真”自我根本不知发生何事时,就对“真”自我造成伤害。数据库的图型构成成分便存在于这种自我建构中。利奥塔在《后现代状况》中的结论“让公众自由进入记忆库和资料库。”[39]
在互联网环境下,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络的普及,这种超级圆型监狱已经不限于由政府和企业组织掌控的网络数据库,生活在每个人身边的不具名的作为私人的个体同样可以成为实施监视、营造超级全景监狱的权力控制者。他们携带着随时记录和散布信息的移动互联网终端,不管到哪里都能迅速撷取信息与图像,而且咔嚓一按鼠标或者轻触手机键盘或屏幕就可以瞬间与这个世界分享它们。某个你从未熟悉或知晓的陌生人可以拍摄你的照片,把它张贴到互联网上,与无数的人分享它。在这个过程中,个人成为了监视和观察权力的实施者,意识到这种权力结构存在的个体被迫改变行为方式,即便是在理想的私人领域中也要时刻警醒不能失范、越轨。这是一种更加微妙的话语实践,它将个人的行为逻辑纳入到了作为私人的个体的观察视野当中,使个人丧失了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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