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国法庭对待被遗忘权和言论自由的态度

美国法庭对待被遗忘权和言论自由的态度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传统的不同、对待政府、市场和言论自由的不同态度很可能导致在欧洲得到法律保护的“被遗忘权”在美国遭受冷遇。美国法庭倾向于认为对言论自由权的限制将会导致“胆小和自我审查,并且导致五花八门的镇压……”[157]美国对待“被遗忘权”和言论自由的态度可以从以下案例中略析一二。由此可见,美国传统和司法并未轻易接受“被遗忘权”。

美国法庭对待被遗忘权和言论自由的态度

文化传统的不同、对待政府、市场和言论自由的不同态度很可能导致在欧洲得到法律保护的“被遗忘权”在美国遭受冷遇。

美国和欧洲有着不同的隐私传统。在美国,隐私经常用“自由”来表达,公共政策主要是保护个人的“合理隐私期待”,针对未经允许的政府入侵。相反,欧洲的隐私法主要目的在于保卫一个人的尊严和公共形象,而不是提供针对政府入侵的保护。这一态度反映在《欧洲人权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f Human Rights)第8 条中,“人人有权享有使自己的私人和住宅生活、家庭和通信得到尊重的权利”。第8 条来源于法国保护公民的名誉不受他人,尤其是媒体的入侵的传统。由于这一传统,法国法庭不像美国法庭那样主要聚焦于保护言论免受政府入侵,而是更加愿意限制言论自由,如果为保护公民的尊严所需的话。[154]在隐私和言论自由的冲突中,人权法院……可能认为在一些案例中,隐私权比出版权重要。

其次,政策制定的关键在于谁应该是个人信息的保护者,而不是什么信息应该得到保护的问题。“欧洲人相信政府,不相信市场,而美国人的态度恰巧与此相反。”[155]在欧洲,普遍的取向是政府介入保护公民的隐私,而在美国——为提升个人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利益——个人是保护自己隐私的主体。“因此,通过政府行为保护公共形象的欧式传统若被移植到美国,将会遭遇《第一修正案》的强烈阻碍。”[156]在美国,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权被用来保护那些散布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关于已定罪者的真实信息。由于宪法《第一修正案》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尤其重要的作用,而且与其他基本权利相比,似乎已经获得了一种特殊的优先地位。美国法庭倾向于认为对言论自由权的限制将会导致“胆小和自我审查,并且导致五花八门的镇压……”[157]

美国对待“被遗忘权”和言论自由的态度可以从以下案例中略析一二。2010 年末,哈维·库尔茨(Harvey Purtz)向施里尼·华森(Rajesh Srinivasan)提起了一个小额赔偿诉讼。小额索赔诉讼正常来说不重要,但是库尔茨提告的理由使得这个案例变的有趣。库尔茨主张华森已经使他和妻子遭受精神伤害,因为他拒绝从《加利福尼亚日报》(Daily Californian)在线档案中移除关于其儿子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详细报道了在旧金山的脱衣舞俱乐部,克里斯·库尔茨醉酒后与员工冲突的事实。那次事件之后,他就在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球队暂停比赛。最终,因为个人原因于2007 年2月离开球队,2010 年去世。

他死后一个月,哈维·库尔茨联系了当时《加利福尼亚日报》,并且要求从在线档案中删除关于他儿子的死亡的那篇文章。华森引用公司政策拒绝了这个要求,即只有达到撤销资格才能移除内容。库尔茨然后提起了7500 美元的赔偿请求。法官支持华森的主张说,他很同情哈维·库尔茨遭受的丧子之痛,但是,这并不能赋予反对华森的请求基础。

库尔茨主张的是一种让关于他儿子的信息,尤其是负面的信息,从在线档案中被遗忘、消除的权利。如果得到允许,他将能主张包含在在线报纸档案中的关于自己的信息不再需要,因此应该被移除。这样一种权利将会与允许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相冲突。(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美国传统和司法并未轻易接受“被遗忘权”。无比看重言论自由的学者看到了“被遗忘权”可能会给言论自由带来的潜在的伤害,隐私或者保密个人信息的权利与言论自由权利存在冲突,它可能会形成一种微妙的审查。

在他们看来,“文化就是记忆。”[158]一个人永远不会知道什么信息将来可能会变的有用。因此,在记住某些信息之上可能存在着大量的公共利益。“被遗忘权”允许人们自愿移除他们的个人信息,重要的信息可能因此会成为不可获取的、不完全的或者对现实的歪曲表现。[159]因此,它构筑了一道隐形的审查防线,妨碍着网络用户对信息的获取。全球的诽谤和隐私法律已经被大肆滥用来审查合法的言论。一种“被遗忘权”的引入将会增加另一个审查机会。

“被遗忘权”允许任何用户要求在线服务提供商删除其所拥有的所有的关于自己的信息。如果那些信息已经能被公众获取,信息控制者被要求告知链接或者有副本的第三方这个删除要求。这一广义的“被遗忘权”未能充分考虑从公共记录中移除真实、合法公开的信息中固有的自由表达权。引用和评论是自由表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被遗忘权”将会对这样的表达产生寒蝉效应,因为一个删除要求将会延伸至提及信息主体要求删除的信息的第三方。它授予用户命令粉碎他/她自己公布的信息之外的信息的权利。这在信息控制者身上施加的责任太高了,毫无疑问将会对用户的在线表达造成负面影响。

另外,“被遗忘权”除了与宪法《第一修正案》冲突外,也与美国传统的司法实践相冲突,一直以来,美国法律都主张,已经公开的信息不能再回到私密状态。“被遗忘权”是否真的是一种“隐私”权?因为隐私涉及的是那些没有公开的信息。相反,“被遗忘权”是通过不再允许第三个人获取这样的信息,将一定时期内的公共信息转向私人信息。[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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