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欧洲国家用案例证明了“被遗忘权”对个人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即,一些国家已经使用与隐私有关的法律来允许个人停止对个人信息的不想要的保留。
在欧洲,法国法律中有“被遗忘权”的等价物,名为“遗忘的权利(le droit à l’oubli)”,它指的是,一个已经被定罪、服刑完毕,而且已经洗心革面的罪犯有权利反对公开其过去的犯罪行为和被监禁历史。这是因为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有前科者已经恢复名誉,过去的犯罪史不应该再来玷污他的名誉。
在瑞士法律中,“被遗忘权”保证人们能够防止其他人能从他过去的犯罪史中认出他:
根据瑞士法,只有在信息具有新闻价值的条件下,才允许在定罪一段时间之后刊登一些有犯罪纪录的人的名字……这就是说隐私问题可能能防止媒体揭露特定的真实的以前披露过的事实。但是,“被遗忘权”不一定总会取胜。当下出于保护公众的目的需要关于过去的信息时,就不存在被遗忘权。[147]
欧洲还出现过与此种“被遗忘权”有关的案例。比如:
在德国,两个杀人嫌犯被审判、定罪、服刑、释放。他们离开监狱后发现这起案件中受害者的名字在维基百科上,而他们两人作为行凶者被指名道姓。他们起诉了维基百科的母公司。诉称,他们已经服过刑了,为社会付出了代价,他们想让这个事件被遗忘。所以不仅要求从德文的维基百科上移除其名字,而且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维基百科上都不要出现它们。
同样在德国,一帮武装团伙抢劫了德国武器库并杀死4 名服役人员。主犯落网被判终身监禁,其中一名司机被判入狱10 年。一家德国媒体将此著名犯罪案例拍成纪录片,欲在那名司机出狱当天(也就是谋杀案发生十年后)播放。该纪录片包含了该司机的名字、照片和影像。法院在进行言论自由和公民隐私的利益平衡测试(interest-balancing test)后,判定该名司机胜诉。法院认为,该案件虽然是10 年前的具有历史价值的案件,但是如果在涉案人员完成服刑出狱时公布其名字和照片,势必会对其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造成负面影响。[148]
在瑞士,法院判决了一起案子,被告以前犯过罪,但他要求隐匿其犯罪的官方和非官方记录,使公众不得知晓。法院认为,由于犯罪分子对公众利益的影响不是无限的,公众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不应该再享受接触这些犯罪信息的权利。[149](www.daowen.com)
最新与“被遗忘权”有关的起诉与判例与Google 和Facebook 有关。如今客户、雇主或者恋人都会到Google 上去搜索他们所感兴趣的人,而搜索出来的这条关于他的信息是带有误导性的,会损害被搜索者的声誉。马里奥·科斯特贾(Mario Costeja)是一名法医笔迹专家,如果在Google 里搜索他的名字,在出现的头几个结果显示,他在20 世纪90 年代出了个人经济问题,被迫出售自己的房子抵债。这份卖房的通告是发在《先锋报》(La Vanguardia)上的,好多年后这家报纸把内容电子化归档,它突然就出现在Google 上了,实际上那笔债务早就还清了,但是网络公司并没有义务刊登他已经还清债的情况。因此,这种过时的信息极有可能导致科斯特贾作为一个专家的名誉受损。为此,他将自己对Google 的诉讼文书提交到了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150]
2014 年做出的一项判决引发了变革。一名西班牙男子投诉到法院称,通过谷歌搜索他的名字时可从附带链接查到一则1998 年关于他重新获得一处住所的新闻报道。他觉得这样让他特别不舒服,于是要求法律保护自己。5 月13 日,欧洲法院作出裁决,支持那名西班牙人的诉求,谷歌应删除涉及隐私的数据。欧洲法院法官是这么说的,谷歌可以被要求删除“不适当、不相关或不再相关以及随着时间流逝过度相关的”数据。互联网用户在网络空间上拥有“被遗忘权”,如果网民认为基于其身份的搜索结果损害个人隐私,有权要求搜索引擎公司删除相关链接。
2014 年5 月30 日,谷歌面向欧洲用户推出一项全新服务,可以应用户的要求,将他们认为有异议的内容从搜索结果中删除。用户需要提供希望删除的链接、删除的理由以及个人身份证件。这也是谷歌为遵守欧洲法院有关“被遗忘权”的判决迈出的第一步。[151]这项服务开通的4 天之内,谷歌公司就收到了4.1 万份个人申请。在这些申请者中,最希望被Google 忘记的是以下人群:曾经表达过激烈言论的人;一些年轻的求职者;家庭暴力受害者;在他国寻求避难的人。[152]
同样,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像破产法、青少年犯罪法和信用报告中都有这个意义上的“被遗忘权”。比如,一些州允许密封和删除青少年罪犯的纪录,理由在于,一个人年轻时犯的错误不应该跟随其到成年。
但是,与欧洲不同的是,公开一个人的犯罪史是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这一态度导致前述案例中,维基百科抵抗两名德国的谋杀案凶手要求移除其犯罪史的要求。
在阿根廷弗吉尼亚达库尼亚案(Virginia Da Cunha)中,“被遗忘权”似乎也遭遇了挫折。此案中的原告是一名流行歌星,早年间拍摄了一些生动的照片,但是起诉谷歌和雅虎要求将它们撤下,因为这两个搜索引擎将她的名字和照片放置在与性感有关的搜索结果当中。她诉称它们违反了阿根廷版本的“被遗忘权”。谷歌说,移除这些照片在技术上无法实现,雅虎回应说,唯一的办法是在雅虎的搜索引擎上限制所有提到弗吉尼亚达库尼亚的网址。然而,阿根廷的法官与弗吉尼亚达库尼亚站在了一起,在惩罚了谷歌和雅虎之后,要求它们移除所有的包含含有弗吉尼亚达库尼亚名字的性感照片的网址。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个判决,它主张,谷歌和雅虎只有在内容具有诽谤性或者疏忽大意而未能消除它们时才有责任。
“被遗忘权”成为人们感知到的一种新的隐私利益,而且得到了某些法律的承认,同时出现了以此为诉因的判例,虽然并未全部胜诉,但至少说明它作为一项新的隐私利益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在IT 环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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