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国隐私法:从《民法典》到对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法国隐私法:从《民法典》到对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形式上,法国“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司法机关不能创制法律,相反必须严格执行法律。”[90]即,法官断案要以成文法为依据,不能主动制法。1804 年《法国民法典》第5 条规定:“审判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91]该法“尤其禁止判例法的实践。”[92]因此,通说认为,法国隐私权法起源于1970 年法国《民法典》对隐私权的具体规定。

法国隐私法:从《民法典》到对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形式上,法国“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司法机关不能创制法律,相反必须严格执行法律。”[90]即,法官断案要以成文法为依据,不能主动制法。1804 年《法国民法典》第5 条规定:“审判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91]该法“尤其禁止判例法的实践。”[92]因此,通说认为,法国隐私权法起源于1970 年法国《民法典》对隐私权的具体规定。鉴于法国深厚的隐私文化传统和对各种隐私利益的全面保护,使得有些学者主张“法国是现在世界上最尊重隐私的国家。[93]

(一)1970 年《法国民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

1970 年7 月修改后的《法国民法典》明确规定:

(1)任何人都享有其私生活受到尊重的权利。

(2)在不影响到所受损害得到赔偿的情况下,法官得采取各种措施,诸如对有争议的财产实行保管、查封或者其他便于制止或导致阻止其私生活秘密的侵害的办法;在紧急情况下,得按照紧急诉讼程序决定采取这些措施。

根据这两个条款,法国法庭发展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救济措施来防止或减轻隐私侵犯。从此,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在法国《民法典》中的正式确立,这使得公民隐私权受到保护直接有法可依。后来,法国立法机关又根据该一般原则发展出了许多特别法,为隐私权提供更为具体和周密的保护。[94]

根据《民法典》对私生活的保护,受到法律保护的隐私范围以个人私生活的私密性和反对对这一领域的调查和揭露为中心。受到保护的最根本的领域包括家庭生活、性生活和性取向,疾病和死亡,甚至是私人的休息和休闲。[95]一个人的出生日期和地点,银行账号,疾病,身体形象(包括尸体),身体畸形,健康信息,与怀孕、分娩等生产活动有关的信息,婚姻状况,甚至通奸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领域。

(二)多元化的隐私利益

在法国,除了《民法典》之外,还有众多具体的信息保护、通信电子监控法,它们保护着公民方方面面的隐私利益。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类。

1.记录和拍摄

法国新《刑法典》规定[96]用特定方法故意侵犯他人私生活的私密性将会构成窃取私生活资料罪;擅自使用窃取所得私生活资料和对制造或销售窃取(听)私生活资料的仪器将构成犯罪[97]。而且,公开以个人居所为对象的照片或影片可能构成侵犯隐私。[98]

2.信件和电话通信的保护

法国直接采用了《欧洲人权公约》第8 条第1 款对“私人和家庭生活、家庭和通信得到尊重”的规定,对信件和电话通信都建立了保护。为拦截信件并为获知其中的内容和拦截电话谈话都会构成隐私侵权,会受到刑事处罚。(www.daowen.com)

3.住宅

在法国许多法律保护与住宅有关的权利。法国《民法典》禁止打通或打探视孔窥探邻居的财产。[99]新法国《刑法典》保护住宅的不可侵犯性,禁止公共权力和个人通过威胁、暴力或强制行为渗入或者非法占据其他人的住宅。比如,法庭认为,新闻界公开住宅地址或者个人居所的地址,未经后者同意,将会构成对隐私的非法侵犯。[100]

4.监视规则

如果在私人空间或场所安装监控摄像机将会侵犯隐私。如果监控摄像机是安装在公共场合,而且被监控的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将不会侵犯隐私。如果具体场景被认为是私密的,但发生在公共场合,这些事件也会被当成隐私受到保护。用望远镜观察他人的活动或者私人生活也可能侵犯隐私。

5.其他

姓名(包括艺名)、肖像、声音、隐私、荣誉或者名声的权利,还有被遗忘的权利和个人传记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免遭侵犯。

(三)新技术环境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随着IT 时代的来临,个人信息越来越成为隐私保护的一个主要方面,为应对这种趋势,法国通过立法形式赋予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法国比较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并且将个人信息的权利作为个人人权的一部分而从立法、执法角度保障法国个人信息的安全。

首先,立法上,法国有单独的关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法律的实施,法律相应规定了违法者行政法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处罚相当严厉。[101]法国《信息处理、数据文件和个人自由法》于1978 年1 月6 日通过。这部法律既涉及公共部门也涉及私营部门。为了使其信息保护体系与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相符,法国政府从2000 年6 月开始修正1978 年《信息保护法》,新法[102]最终在2004 年8 月6 日通过。

其次,法国有专门的管理信息事务的行政机构,全国信息自由委员会。为了保障该机构的独立性,防止受到来自政治宗教以及其他领域的不正当的干扰,法国将其确定为独立行政机构,保障其享有相对超然的法律地位。[103]该部门有两项基本职能:第一,信息保护部门必须告知所有的信息当事人和信息控制者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它要保证个人信息的处理在符合《信息保护法》条文规定的前提下实施。[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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