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特区的创建与对外开放
世界近代历史的发展表明,完全闭关锁国只能是痴人的呓语,因为经济已经沟通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从此,任何国家的发展,都不可能也不应该人为地割裂生产和消费的国际关系,而只能努力利用这种关系为本国的经济发展服务。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种趋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已把世界各国连结成了一个共同发展的整体。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我们也制定过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的政策,但不可否认,建国后30年中,很长时间里,我们却基本上是关起门来搞建设。以至于50年代,我国失去了通过调整改革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的可能性,60年代又一次误入迷途而丧失了经济起飞的宝贵时机。70年代末,中国刚刚从“文革”的动乱中走出来,举目四顾,我们震惊于自己的落后,便毅然踏上改革的坎坷之路。既然我们处在一个开放的地球上,那么,改革的本身也就无可置疑地蕴含着开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其基本含义就是要“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这其中,经济特区的创建与发展是世人关注之焦点所在。1979年6月,广东、福建省委向党中央递交了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请示报告。7月,党中央与国务院批准这两份报告,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以更多的自主权,并先在深圳、珠海,后在汕头、厦门四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41号文件下发,正式将“出口特区”改为“经济特区”。7月24日,国务院202号文件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决定在财政体制和进出口贸易等涉外经济活动方面,给海南更多一些自主权。8月25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公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的决定。经济特区在政治上与内地完全相同,在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上则有其特殊性,即:①特区建设资金以引进外资为主,所有制结构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为主,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②特区经济活动,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实行以国际市场调节为主。③对前来特区投资的外商,在税收、土地使用费和人员出入境管理方面,给予特别优惠和方便。④国家给经济特区以更大的经济活动自主权。总之,创建经济特区,就是要把它办成中外之间进行经济、技术、文化交往的窗口与桥梁。作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第一个层次,经济特区自创建以来,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出它的特殊作用。
1982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当前试办特区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纪要》,对特区的性质及其战略地位,作了进一步阐述。邓小平、胡耀邦、叶剑英、李先念及中央其他领导人对特区的实地考察与现场指导,既鼓舞了特区建设者,也提高了特区的知名度。1983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进一步决定,对海南岛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海南经济发展的速度有所加快。1987年8月,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设立海南省的议案,并于9月5日通过决定,提请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批。1988年4月13日,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并通过了建立海南省经济特区的决定。至此,海南省成为我国目前最大的经济特区。(www.daowen.com)
特区的建设,为进一步对外开放积累了经验。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召开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会后,5月4日,中共中央与国务院正式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这14个城市均处于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科技优势十分明显,更重要的是它们正处于我国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结合部,是内向与外向循环的两个辐射扇面的交点。它们的正式开放,在国际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应和重视,也构成了我国对外开放的第二个层次。
1985年2月,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又批转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区座谈会纪要》,决定“先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继而将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开放区是对外开放的第三个层次,它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一则促进了本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二则有助于沿海地区经济的起飞,三则极大地影响了内地。
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指导思想,我国的对外开放是多方位的开放、多形式的开放和逐次推进的多层次的开放。我国的开放和改革将通过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四个层次的探索和实践,滚动式地由外向内,由沿海到内地,从南到北,自东向西逐步推进,在不同的层次实行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从而把对外引进与对内联合、沿海发展与内地开发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我国经济建设中南方与北方、东部与西部的关系问题,促进全国经济的振兴和人民生活的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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