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书院的研究中,我们不难看出,书院办学理念、教育理念及教学模式对中国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一)书院基本上属于私学性质。书院在其发展过程中,虽自元代开始逐渐官学化,但大多数是私人创办的,或以私人创办或主持为主得到朝廷和地方官府的鼓励和资助。资助的形式是或赐银拨款,或划拨田产,有的还赐名、赐书、赐匾,成为我国最早的私办官助、民办公助的办学兴教的形式。它与官学既有互补的关系,又有抗衡的关系。一般说来,官学衰败时,书院往往兴起,一旦官学发展,书院便被冷落,历史上出现多次官学盛书院衰、官学败书院兴的交替互补的局面。总体上说,官私互补,满足了士子读书的要求。
(二)书院的教学机构简单,学风纯正。在教育体制上,书院在人事上不受官府约束。因为大多都是民间集资自办,所以机构简单,管理人员较少。一般来说,书院的主持人又是书院的主讲人,被称为山长。书院的管理人员除山长外,有的还设有副山长、助教、讲书等,协助山长管理书院教育教学等事宜,在一定条件下学生也可以参与书院的管理。同时,书院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设置、颁布严格的学规,要求师生共同遵守,互相监督。此外,书院自主管理经费收支。书院的主持人往往自筹办学经费,主要途径既有名人捐款,也有官方赐学田、赐房屋等。书院的开支主要用于教学、购书和进行学术研究,经费可以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书院学规严谨合理,提倡高风亮节,注重自身修养及人格建树,与“钓声名、取利禄”的世俗读书动机泾渭分明,因而书院也就更成为学生所倾慕的求学之所。书院与官学的培养目标截然不同。书院的培养目标,首先要求学生学会为人处世,追求学生人格的完善,其次强调道德与学问的并进,而不像官学那样以科举入仕为唯一目标。虽然科举考试从官制上确定了儒家经史的地位,并从侧面强化了儒家在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但在历史上真正能够推动儒学的发展和真正体现儒家精神的,不是官学与科举,而是民间的书院。与官学只为科举、只重词章不同,书院更注重儒家义理的研究与领悟,更注重儒家思想的推广与普及。书院教育不重求学者的身份门第,因而始终保持一种面向社会的流动性,成为沟通精英文化和世俗文化的桥梁。更有书院的师生以究明义理、传播人文思想为己任,自觉地在“市井愚蒙”中进行儒家的礼乐教化,并直接参与社学、乡约等社会实践活动。
(三)书院教学采取百家争鸣、门户开放的政策。书院教学不拘泥于一家之言,允许不同学派之间进行广泛的学术论辩。每一个学派的大师所主持的书院,一般会成为这个学派进行学术研究和教育活动的基地,但由于书院教育崇尚自由讲学、注重学术研讨、倡导不同学派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切磋,因此书院倡导并推行“讲会”制度。所谓“讲会”其实类似于现代社会的学术研讨会,是以规范或不规范形式举行的学术聚会活动。自朱熹邀请与他论战多年的陆九渊到自己主持的白鹿洞书院讲学,首开书院“讲会”之先河后,逐渐形成书院的“讲会”制度,使我国古代高等教育的教学气氛活跃,学术研究气氛浓厚。在书院定期举行的讲会中,各派学者云集,面对面地各抒己见、质疑问难。书院讲会制度的盛行,不仅打破了各家书院之间的门户之见,而且打破了师生之间在授业上的地域限制。学生有机会接触到不同学派的大师,聆听不同的学术见解,并与之进行自由交流,由此形成了高等教育机构开放办学的传统,这种开放式教学有利于学术交流。
(四)书院教学坚持教育和学术兼顾的原则。讲学和学术研究是书院的主要活动内容。教学和研究紧密结合是书院教育的特点。国家学术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均有赖于高等教育,大学不仅应该成为最高学府,而且也要成为学术研究的场所。古时比较著名的书院,在当时既是一方教育活动的中心,又是学者探讨学术、进行研究的胜地。书院主持人既从事培养人才的教育教学工作,又从事学术理论的研究和传播工作,并把学术研究作为教学的重点,组织学生参加研究讨论和著书、编书,聘请持不同学术观点的学者来院讲会,开展学术交流,形成百家争鸣的活跃氛围。尤其是宋明之际,许多著名的学者在主持自己的书院的过程中,注重学术交流,形成了自己书院鲜明的个性,形成独具的教学、科研特色。书院的学术研究工作并不局限于教师,学生通过自学和与教师相互讨论切磋学问的方法求得高深的学术水平,其研究成果可汇集成册出版,既使教学研究的成绩充分体现,得到学界的承认,又推动了学术事业的发展。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书院集教育教学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于一身也有其必要性。学术研究是书院教育教学的基础,为教学提供了知识储备和知识拓展,使教学活动得以充满活力地持续开展下去;而书院的教育教学,又是其学术研究成果得以传播和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书院的教学以学生自学、师生之间的自由研讨为主。书院的课程设置比较灵活、富有弹性,也不固守一定的教学形式。书院主持人、外聘的大师等授业者只是学术上的顾问,讲学一般也只是针对某个问题或学生的疑难困惑之处发表自己的学术见解。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讲明义理,多采用问难论辩式,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这种指导性的教学和提纲挈领式的讲授,着重于启发学生思考,由学生随其深浅自行体会。书院的学生以个人读书、钻研为主,在自己学习的基础上,可以对教师提出疑问,教师也可以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解答指导。书院的教师甚至把指导学生如何自学作为教学的重要任务。至于教学内容,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各有差异,提倡因材施教,决不强求一致。对于学生学习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更是随其钻研体会的程度,令其各有所思,不求一律。老师有时略加点化,启发自悟;有时明白讲解,以期彻悟。书院一般都无固定的修业年限,学生学习进度的快慢完全取决于自己的能力。由于无固定课程和教科书,教师讲学时间又少,所以学生必须通过自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若想在学术研究上有所建树,更要看平日自学功夫如何。一些书院藏书丰富,经常邀请各方学者举行讲会,这对扩大学生眼界,引起学生自由研究、讨论的兴趣是很有帮助的。同时,优厚的膏火津贴和奖励等措施,也为学生的自学创造了条件。对学生的考查,亦不集中体现在一次大规模的考试上,而是注重德才兼备和平时考核。学生在学术上的表现及平日的操行等都有详细的记录和评判,书院里的季考或岁考的成绩要参照平时成绩斟酌给定。(www.daowen.com)
(六)书院教学注重知行结合,既注重知识的日积月累,又讲求知识在现实中的运用。书院的大师们认为只教学生“读书穷理”是不够的,还必须把读书穷理与“躬行践履”相结合,引导学生把掌握的知识义理付之于亲身实践。书院的教学寓教于乐,注重激发学生探求学问的兴趣及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完善自身的人格。古代著名的书院多建于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之地,那里既是读书求学的好场所,又是抒发情怀、陶冶心灵的好地方。同时,书院课程安排得不多,又无升学就业的压力,留给学生个人支配的时间相当充裕,除自己看书思考之外,还可广交学友,共同讨论、共同研究,亦可流连于山水之间,饮酒吟诗,高谈阔论。这样的教学形式既受到学生们的欢迎,也得到了大师们的赞同。例如,朱熹在白鹿洞书院讲学期间,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他每有闲暇即赴书院留居,与生徒游于泉石山水林木之间,寓讲说、启迪、点化于游乐之中,既讲授了知识学问又加深了师生之间的情谊。
(七)书院重视互相切磋,尊师重道,师生关系融洽。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尤其是在私学教育中,形成了尊师爱生的优良传统。书院制度是由私学演化发展而来的,它理所当然地继承了私学这一光荣传统。书院推崇自由讲学、切磋、讨论之风,师生关系也是介于师友之间,既不同于官学中那种强制性的灌输、训导,更有别于现代意义上职业化的‘教’与‘学’的关系。书院实行自由择师的制度。古代书院的主讲或受聘于书院的名师宿儒,不仅在学术上有巨大成就,而且懂得尊重学生。学生往往是慕先生之名而来,也能够尊师敬道、虚心好学。师生常在一起讲学辩论,他们之间以道相交、以诚相待,因而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例如,明代东林书院的师生思想极为活跃,积极参与政治活动,致力于讽议朝政、议论得失。大家志趣相投,因而感情甚笃。天启五年,大太监魏忠贤禁毁书院,首及东林。书院师生在惨遭政治迫害的情况下,仍能生死相随、矢志不移。
(八)书院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成为“学规”。书院制订学规是受了佛教禅林制度的影响和启发。“学规”重视立志、存心、穷理、察微、克行、接物等,非常重视生徒的品德修养。第一个系统完整的书院学规是南宋朱熹制定的“白鹿洞规”,后来成为历代书院共同依据的范本。学规首先提出了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让学生明确封建纲常的“义理”,并把它见之于身心修养,以达到人人自觉维护封建统治的最终目的。其次,它要求学生按学、问、思、辨的“为学之序”去“穷理”、“笃行”。再次,它指明了修身、处事、接物之要,作为实际生活与思想教育的准绳。“白鹿洞规”概括了封建社会教育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成为封建社会教育的共同准则,一般官学也常采用。
(九)书院具有藏书的功能。藏书是古代书院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书院藏书也因此成为中国古代藏书中的一种重要类型,与官府藏书、私人藏书、寺院藏书一起,并称为中国古代藏书事业的四大支柱。一般书院都重视图书的收集、整理、修订工作,许多书院建设了藏书楼、藏书阁或书库,因此各地书院都成为当地藏书最丰富的地方,成为书院建设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书院的藏书活动既为书院教学和研究准备了充足的资料,又为当地士民、乡绅查阅、咨询提供了方便。这种将图书馆、学校教育、研究机构集于一体的独特组织形式,对后世颇有启迪之效。
书院藏书的来源有以下四个途径。一是捐赠,这是书院藏书的主要来源。向书院捐赠图书,是历代的传统,尽管捐赠图书的多少不等,捐赠的目的各异,但它们为丰富书院藏书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是皇帝赐书。皇帝赐书一直是书院藏书的另一主要来源。书院往往是思想比较自由之地,统治者为了控制文人士子们的思想,也为了笼络人心,达到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经常赐书给书院,所赐多为代表正统思想的御篡、钦定和官刻的经史类图书。三是赠书,地方官吏为了博取文雅,以正教化,常常捐书给书院。有的学者捐赠个人新著,对书院开展学术交流,提高研究水平极有帮助。书院有时也出面向官员、地方乡绅募集,这种捐赠从宋代到清代一直络绎不绝。四是书院自己购置和刊刻图书。书院经营着产业,以产出支持着自身的文化活动。有能力自行购置和刻印图书的书院,其藏书一般数量多、质量高、品种全、内容丰富、独具特色。书院刊刻图书的需要也间接地促进了印刷业的发展。
总之,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教育模式,书院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遗产中的瑰宝,是近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物质依托,对中国古代人才的培养与学术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书院最大的缺点是只讲经史,不讲科学,本质上是为封建社会服务的。但是,我们可以发扬其优点,剔除其糟粕,从中吸取对于教育改革有益的借鉴。书院的“教”、“学”精神和我们当今倡导的“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教学理念,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中国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的生长点可以从古老的东方文化中、从书院的现代意义中找到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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