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孔子
孔子主张“为政以德”,所以特别重视德育。“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首先是“德”,次则为“学”,即智育。“四教”中的行、忠、信都属于德育。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参概括为“忠恕而已矣”,忠恕也属于德育。孔子又说“修己以敬”,“行己有耻”,就是要严以律己,一举一动为人表率。特别是从政,“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259]所以,他又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260]要经常进行自我检查,所谓“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261]
孔子要求学生做到言行一致,行便是实际行动。如说“言必信,行必果”,[262]“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263]他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处处表现以身示范,如学不厌,见于读《易》“韦编三绝”;教不倦,见于“互乡难与言,童子见”,还表示“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
孔子提出的德育主要内容是“礼”与“仁”,再就是“孝”。孔子强调“入则孝出则悌”。相传他说过“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264]他的学生有子也规定孝“为仁之本”。
(二)朱熹
朱熹坚持把道德教育放在学校教育的首位,认为教育思想的核心是进行道德教育,教学是为道德教育服务的。他说:“立学校以教其民,……必始于洒扫、应对进退之间,礼、乐、射、御、书、数之际,使之敬恭,朝夕修其孝悌忠信而无违也。然后从而教之格物致知以尽其道,使知所以自身及家、自家及国而达之天下者,盖无二理。”又说:“致知之要,当知善之所在,如父止于慈、子止于孝之类。若不务此,而徒欲泛然以观物之理,则吾恐其如大军之游骑,出太远而无所归也。”[265]他强调学校必须把道德教育置于优先地位。
朱熹所提倡的道德教育,其基本内容就是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封建伦理道德。他说:“三纲五常,礼之本也。”[266]“君臣父子,定位不易,事之常也;君令臣行,父传子继,道之经也。”[267]他认为,道德教育的基本任务就是“存天理、灭人欲”。他说“修德之实,在乎去人欲,存天理”,[268]“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去人欲”。[269]
朱熹进行“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教育,主要是通过“变化气质”实现的。他认为,只有通过教育变化其气质,才能去蔽明善。他说:“学之为言效也。人性皆善而觉有先后,后觉者必效先觉者之所为,乃可以明善而复其初也。”[270]又说:“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已焉。”[271]他把“变化气质”的道德教育细化为知(穷理)、情(窒欲)、意(立志)、行(力行)四个基本环节来实施。
朱熹在道德教育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许多进行德育教育的指导原则和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其主张的德育原则有禁于未发、循序渐进、知行并重等,进行德育教育的具体方法包括立志、主敬、存养、省察等。(www.daowen.com)
(三)王守仁
王守仁德育思想的核心是“以心观德”。他认为,所谓德,就是“得之于其心”。他以习射为例,说:“是故懆于其心者,其动妄;荡于其心者,其视浮;歉于其心者,其气馁;忽于其心者,其貌惰;傲于其心者,其色矜。”[272]之所以有这五种不良表现,在于“心之不存”;心不存,则在于不学。他认为射就是“射己之心”、“各得其心”就“可以观德”。
王守仁十分注意道德涵养。他对龙场书院诸生曾以四事相规,即立志、勤学、改过、责善。所谓立志,就是立圣贤之志,“立志而圣则圣矣,立志而贤则贤矣”。志不立,就像“无舵之舟,不衔之马”。[273]所谓勤学,就是“勤确谦抑”,做到“称人之善而咎己之失,从人之长面明己之短,忠信乐易,表里一致”。[274]所谓改过,就是善于改正自己的错误。他说:“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275]又说:“固亦不可以不痛自悔咎,然亦不当以此自歉,遂馁于改过从善之心。”[276]所谓责善,就是把自己置于朋辈监督之下。他认为“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师也,安可以不乐受而心感之乎”。[277]他还认为,即便是老师,也要把自己置于学生监督之下,“人谓事师无犯无隐,而遂谓师无可谏,非也。谏师之道,直不至于犯,面婉不至于隐耳。使吾而是也,因得以明其是;吾而非也,因得以去其非”。[278]他认为这才叫“教学相长”,并表示“诸生责善,当自吾始”。
(四)王夫之
王夫之认为道德是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绝不可以同一般动物的本能混淆,“故羔雏之能亲其母,不可谓之孝”。人的道德修养,亦从学习得来,“今一而知之者不待学而能,是羔雏贤于野人,而野人贤于君子矣”。[279]他从“质以忠信为美,德以好学为极”,论证“君子之所以为君子者,学而已矣”。
在人的道德修养方面,王夫之提出许多有益的见解,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强调立志。王夫之十分重视“志”在道德修养中的重要作用,说:“学者德业之始终,一以志为大小久暂之区量,故《大学》教人,必以知止为始,孔子之圣,唯志学之异于人也。”[280]鉴于这种认识,他强调教师必须把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志向置于重要地位。“正其志于道,则事理皆得,故教者尤以正志为本。”[281]在他看来,善于教人的教师,都是“示以至善以亟正其志”,为学生树立榜样以端正其志向。同时,王夫之还要求志向必须专一,“人之所为,万变不齐,而志则必一,从无一人而两志者”。[282]他主张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应该矢志不移,“身可辱,生可损,国可亡,而志不可夺”。[283]如果朝三暮四,“志于彼又志于此”,这在王夫之看来,“则不可名为志,而直谓之无志”。[284]
第二,主张自得。王夫之认为道德修养的关键在于学生的自觉。他曾说:“教在我,而自得在彼。”[285]要做到“自得”,他认为学生首先要能“自勉”。他说:“学者不自勉,而欲教者之俯从,终其身于不知不能而已矣。”[286]如果学生要求教师降低标准,放松要求,“俯从”自己,最终将陷于“不知不能”的结局。所谓“自勉”,即是学生应该对自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其次,学生要有“自修之心”。他说:“有自修之心则来学,而因以教之。若未能有自修之志而强往教之,则虽教无益。”[287]他认为只有在学生产生了道德修养的自觉要求之后,教师因势利导给予教育,才会取得好的效果。否则,即使施教也不会见效。
第三,重视力行。王夫之指出,道德修养不能仅停留在意识阶段,还必须将道德知识变成实际行动。因此,他极为重视力行,认为在学、问、思、辨、行五者之中,“第一不容缓则莫如行”。在他看来,“行”不仅有检验道德知识正确与否的功效,“知者非真知也,力行而后知之真”,更为重要的是,“行”还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准的标尺,如果“知而不复行”,则非真有“大公之心”。他说:“何以谓之德?行焉而得之谓也。”[288]他认为所谓道德,即是将道德知识转化成为自身的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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