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礼”、“法”结合的“大儒”
荀子的教育目的是用封建的“礼义”来改造人性,培养“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的“贤能”之士,培养推行“礼”、“法”结合的“卿相士大夫”。[99]但是,礼义教育只能对上层阶级的人,而下层阶级的人则依赖于法治教化。他说:“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100]礼作为社会规范和道德准则,对它的认识和践行程度如何,是衡量贤与不贤和高低贵贱的尺度。他说:“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能虑、能固,加好之者焉,斯圣人矣。”[101]
《劝学》篇说:“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儒效》篇说:“我欲贱而贵,愚若智,贫而富,可乎?曰:其唯学乎!彼学者,行之,曰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圣人也。上为圣人,下为士、君子,孰禁我哉。”
荀子把当时的儒者分为三等,即俗儒、雅儒和大儒。“士”是其认为“以欺愚者而求衣食”的“俗儒”,是荀子最为鄙视的;“君子”是其认为能“尊贤畏法,而不敢怠傲”,不“暗上”,不“疾下”,能“公、修而才”的“雅儒”,这是荀子要培养的最基本人才;“圣人”则是其认为能取法“后王”,能“统礼义,一制度”,能根据礼法“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万”,能自觉遵守“礼义法度”,具有坚定不移的意志和信念,“行法志坚”,“天不能死,地不能埋,桀、跖之世不能污”的“大儒”,这是荀子要培养的最理想人才,也是荀子教育的最终目的。(www.daowen.com)
(二)“博学,积善而化性”
荀子基于其主张的“性恶论”认为,所有人的本性都是恶的,而且这种恶性都是可以通过履行而使之“合于善”。他说:“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涂之人可以为禹”。[102]因此,凡人都要改变自己的恶性,化恶为善,而且人人可以通过“化性起伪”而成为“君子”甚至禹那样的“圣人”。
但是,这只是一种可能性,事实上并非每个人都成了君子和禹,因为人性本身是随着不同环境和教育可以多途发展变化的,“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势注错习俗之所积耳”。[103]其中,“注错习俗”是指人对客观生活环境的影响与教育。
人是现实生活中的实体,有主观意识和客观行动的能动性,“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104]人们通过主客观的积极努力,就可以“习俗移志,安久移质”,“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105]可见,荀子性恶论的普遍意义在于改变人的恶性之质而迁于善,所以他给教育的定义是“以善先人者,谓之教”,[106]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博学,积善而化性”。[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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