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专项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为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特成立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推动相关工作。
二、实施具体措施
(一)对建筑工程的管理
1. 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在新建建筑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将施工图纸送交具备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阶段,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务必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执行,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督。
2. 完善竣工验收流程。对于未进行消防专项验收或核验的工程,禁止进入竣工验收环节。
3. 积极开展消防专项督查。针对存在隐患或管理不善的项目,相关责任人将受到通报并呈报上级部门。
4. 加大重点检查力度。着重核查施工作业中临时搭建的防火性能、火电使用以及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确保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二)重视风景名胜区的消防安全
1. 确保风景名胜区的消防基础设施完整,并落实定期检查及巡查制度。
2. 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更新相关台账,并对重点隐患采取必要措施。
(三)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责任
1. 加强对物业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2. 设立微型灭火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
3. 实行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标识制度,与建筑安全检查一并推进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三、整治工作重点
1. 核实施工企业在消防安全上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 监督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及演练应急救援预案。
3. 重点关注建筑装饰和装修阶段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材料使用及施工过程中的规范性。
4. 检查电焊气焊等操作的持证上岗情况,以及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
5. 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设施与员工住宿区分开设置,避免安全隐患。
6. 核实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完备情况,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池和消防栓等的配备。
7. 检查临时搭建的宿舍与办公区内的防火材料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
8. 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25年8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 组织部署与自查阶段(8月):所有施工企业需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自查自纠,排查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得以落实。
2. 细致检查与集中整治阶段(9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情况,各企业需进行浓密培训与应急演练,并建立相应的排查档案。
3. 总结提升阶段(10月):施工及监理企业需总结工作进展,由监理单位编写整治总结报告,并于10月15日反馈至相关监管部门。
五、对工作的要求
所有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及物业服务企业都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必须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隐患,坚决防止并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个监管机构亦需提高对消防隐患的排查力度,明确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为响应相关政策要求,促进我县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决定自即日起,到2025年10月10日,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此次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强化“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系统排查和整治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隐患。通过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正常运作,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结构
成立专门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小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将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安排与监督,确保各项活动有序推进。
小组成员职责如下:
- 建筑市场管理部:组织结构内外的协调,负责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抽查与整治,督促非合格项目的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核。
- 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管辖内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项目需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措施。
- 规划建设监察队:依法对严重不合规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确保所有施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
三、工作重点
1. 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完全合规。
2. 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目都能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应急预案,并做好定期培训。
3. 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包括:检查临时用电和易燃材料管理是否合规,监测明火作业的审批程序,以及确保施工现场配电线路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合理且有效。
4. 对消防设施的布置及灭火器材的配置进行细致检查,包括消防通道的畅通性、消防器材的数量和存放位置等。
四、实施计划
各相关部门需尽快动员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全面覆盖在建工程项目,以修复隐患为核心目标,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违规行为。专项督查计划将在后续阶段进行,确保落实到位。
所有施工单位要认真对待法规政策,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及时报告隐患整改情况。质安站与城建队将在2025年9月26日之前汇总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并按时上报至住建局。
五、工作要求
1. 强化思想认识,明确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争取在2025年10月10日之前完成全部消防安全检查。
2. 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形成自我监督机制,发现隐患要迅速整改,并建立台账管理。
3. 结合经验总结与长效机制的设立,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为未来的建筑施工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以上措施,力求在全县范围内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与稳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