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率和服务改革的精神指引下,我局对当前行政管理改革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与总结。结合自身职责以及实际工作情况,我们的改革措施初见成效,特将此次自查反馈如下:
一、增强改革意识,细化工作方案。我局高度重视行政管理改革,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了“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各个部门也紧密配合,形成了共同推进改革的合力。
二、细化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流程。我们在县委和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局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出《县房产局权责清单》,简化并公示了主要的审批流程。这一步骤不仅理清了职责界限,还推进了权力的透明化,为公众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服务指导。
三、优化内部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针对原有的制度框架,我们逐步进行清理和优化,提出明确的文件流转和审核流程,确保所有文件的发布都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核与确认,强调规范化管理,提高文书处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关注廉政建设。我局注重发现和识别工作中潜在的风险,对于影响廉政的关键点开展风险排查,确保不仅局内流程规范,也对外服务过程中的风险有所防控。我们开展了包括岗位风险与工作环节的综合检查,逐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在优化行政服务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表现为:一是审批流程愈加简化,尤其在租赁证的发放环节,上下信息更加透明,群众的监督渠道得以畅通。二是行政效率显著提升,审批时限的压缩为群众节约了宝贵时间,增强了服务的便利性。三是全局工作作风有所改善,借助现代化通信手段和网上服务平台,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推动了我局服务质量的提升。
总的来看,我局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始终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与流程,实现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与落实,期待在未来继续总结经验、优化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根据市、区的相关工作指导原则,我局对过去两年在简政放权与放管结合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梳理,主要涵盖行政许可的简化、行政权责的清理和行政处罚的权力下放等方面,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简化
自2025年以来,我局在区政府的总体安排下,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第一轮改革始于20XX年8月,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从25项减少到2项,精简比例高达92%;第二轮改革从20XX年3月持续到20XX年9月(期间新增9项审批事项),最终将行政审批环节从18项降至7项,减少了11项,精简比例为61.1%。通过这两轮改革的持续推进,我们在简化审批事项的同时,还系统地改善了行政审批的相关制度,优化了审批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增强了行政透明度,进而促进了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2025年10月,我局驻入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类行政审批申请。
(二)行政权责的清理
响应区政府对行政权责和权责清单的清理工作要求,我们于20XX年全面启动了行政权责的清理工作,梳理了包含9类的611项行政责任。这其中涵盖了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等多个类别。
(三)行政处罚案件的下放管理
自20XX年3月起,我局将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全面下放至街道,省去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率。这一举措使得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更加灵活高效,有效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
截至20XX年,我局在行政处罚方面已查处2929宗案件,罚金总额达119万余元,并办理了多项户外广告及垃圾转运证的申请。我们在制度建设和实施中,都力求上下统一,确保工作高效有序。
二、主要做法与存在的短板
(一)行政许可项目的处理
为提升服务质量,缩短办理时限,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的业务办理时间大幅压缩,以便简化市民的申请流程。同时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各项审批所需条件、材料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力求在规范与便民之间取得平衡。
(二)行政权责清理的反馈
我们依据实际职能,提出了对611项行政权责的处理建议,明确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等处理意见。这一过程中,我们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及信息公开,便于公众查询与监督,增强了透明度。
(三)行政处罚管理机制
在过去两年中,我们优化了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特别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的指导与监督。制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明确了案件处理的责任划分和审批流程,提高了案件处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仍需面对一些问题。例如,部分许可事项的依赖审批流程显得繁琐且不必要,尤其是在多个职能部门之间协调的情况下。此外,推进全流程网上审批与现场勘查的矛盾也依然存在,个别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流动性也影响了执法质量。
三、未来工作计划与建议
(一)加强行政权责清理意见的落实
为了提升户外广告的管理效率,我局计划在各街道办进行试点,将一楼门楣招牌的行政许可由街道统一办理。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已经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以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循。
(二)加强对下放事权的监管
我们将定期组织行政处罚和许可的案卷评查,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加强各街道办的日常监管。通过网上平台的监督,我们可以更高效地掌握各类审批与处罚的情况,从而进一步提升行政行为的规范性,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上述工作情况的全面反思,我们希望能够在未来的改革中更加注重服务群众,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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