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工作自查总结
自敦好镇于5月7日召开“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作风年整顿动员会议以来,镇民政办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秉承“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宗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各项“三服务”活动。
一、强化服务意识
作为服务型办公室,民政办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中的贫困群体和需要救助的人群。由于我们每天接触这些群体,了解他们的苦恼与需求,随着时间推移,服务意识可能有所减弱。通过此次自查,结合广泛的意见征集,我们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群众观念及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不足。我们必须时刻铭记“情为民所系”,努力化解群众的怨言,转变为他们的愿望。作为“解民困、救民贫”的办事机构,我们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将心比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升民政办的服务能力,确保“来时笑脸相迎,走时移步相送”,切实体现我们的责任感和进取心。
二、提升服务质量
民政事务内容繁杂且涉及面广,而乡镇民政办人员相对较少,对于一些复杂的民政事务,办理效率时常受影响。为此,我们认识到,要实现“高效型民政”,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地了解和解决群众问题。通过深入基层与群众沟通,聆听民声、问需于民,我们要改变消极思维,迎接工作挑战。正如古语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将从每一个小事项着手,切实提高服务效率,以保障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三、扩大服务范围
我镇民政工作面对的对象,涵盖低保、五保、残疾人、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等多类群体。每类群体都有其特殊的条件、审定程序和评定标准,导致某些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因不符合条件而无法得到应有的救助。因此,民政办必须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努力扩大救助范围,特别针对特殊弱势群体加大救助力度。我们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地调整救助标准,实施分层分类的救助措施,让更多困难家庭切实感受到温暖与保障。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意识到,自我提升与改革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们坚信:每一步努力都将为群众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继续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民政为民的使命。
标题: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自查报告
根据市发改委、市监察厅、市纠风办及市卫生局联合转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我院根据要求,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落实
在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院迅速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主任及护士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自查工作的实施,并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接到大检查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了专题会议,明确了自查的重要性,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药剂科和微机室的负责人与财务科的负责人紧密合作,逐一核对医院内所有药品及耗材的销售价格,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更新。
二、严格执行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标准
在自查过程中,我院的医疗收费始终遵循《西宁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规定,确保全院统一收费标准,严格禁止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或标准。我们同步对血液及其制品的收费实行省血液中心价格标准,确保无任何擅自抬高价格的行为,所有医用卫生材料的价格亦按规定执行,并定期进行市场对比,进行审查与调整。
我院在收费环节采取了多项透明措施,通过医院电子大屏幕及各科室公示牌展示部分医疗项目和药品的明码标价,确保患者及时获取清晰的价格信息。
目前,医院的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执行标准如下:
1. 根据青发改(20xx)515号文件,我院药品的购进价格在50元及其以下的高流通差价率为15%;购进价格在50元到100元之间的高流通差价率为10%,加价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的加价率不得超过25%。
2.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文件-发改价格(20xx)440号的要求,对部分药品的高零售价进行了调整,确保价格的合理性与透明性。
3. 目前医院医用卫生材料的加价率设置为15%。
自查结果表明,院内《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全面清晰且符合文件精神。尤其对销售金额排序靠前的药品,我院针对抗菌药物等重点品种实施了价格下调,尽量减轻患者负担。此外,我院未查出任何乱收费现象,体现了我院在落实药品和服务价格政策上的积极态度与行动。
三、总结与展望
通过此次自查,我院认识到价格管理的重要性。我们将继续深化价格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开展自查,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未来,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患者的需求与反馈,努力优化医疗服务,让广大患者享受到更加优质、公平的医疗服务。医院的领导层将不遗余力地贯彻落实价格政策,确保医院在价格管理方面始终走在正确的发展轨道上。
优质服务推进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消除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依据县委《关于开展“六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县政府办《窗口服务单位“三难”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我镇窗口服务单位在“三难”问题整治工作中的自查情况和评议结果进行总结。
一、自查情况
我镇窗口服务单位覆盖便民服务大厅、财政服务大厅、党政办公室及村级便民工作站等多个部门。在整治“三难”问题的过程中,我镇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1)高度重视,强化整治工作领导
我镇对于窗口服务单位的“三难”问题整治给予了高度重视,确保由党政“一把手”亲自督促,镇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具体把关落实,以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和监督机制,努力建设“请群众进来、态度和蔼、办事高效”的服务型基层单位。
(2)多措并举,全面开展自查
我镇坚信群众的反馈是最真实的评价,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展开“三难”问题自查工作。除了广泛发放征询函和开展走访调研外,还通过个人查、领导点、群众评等形式,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此外,组织干部职工和党员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真诚征求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些措施,深入查摆窗口服务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查找中进行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率。
(3)制度建设,切实解决问题
我镇及时调整和充实了便民服务大厅的人员配置,增设财政、党建、综治等窗口,并合并了一些职能相近的服务窗口,明确责任分工。还进行了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建立了包括工作人员服务用语、责任追究等在内的十多项管理制度,全方位规范窗口服务行为,确保不再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从根本上解决了“三难”问题。
二、评议结果
通过发放征询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及走访调研等形式,我镇对窗口服务单位的“三难”问题展开了群众评议。经评议发现,群众对我镇机关及村级窗口的整体评价呈现明显好转,窗口服务单位的整治工作初见成效,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提升。
三、存在不足
尽管我镇在“三难”问题整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方面,由于乡镇事务繁杂,有时会临时挪用窗口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导致服务群众的及时性不足;另一方面,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缺乏系统的培训,无法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此外,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漠、责任感不足,缺乏热情和主动服务的精神。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继续加强措施,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培养服务基层群众的新生力量。一是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细化工作分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回应广大群众的真实需求;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转变,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他们全心全意为基层群众诚信服务;三是依托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争创服务型窗口单位,彻底消除“三难”现象,让每位群众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体验。
自查报告:优质服务工作总结
一、工作作风与效率评估
在本次服务工作自查中,我对自身的工作作风和效率进行了全面审视,得出以下几点总结:
1. 学习态度积极:本人具备浓厚的学习兴趣,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将所学知识运用于日常工作中,强化自身业务能力,确保对相关政策的熟悉和理解。
2. 服务态度热情:在日常服务中,我始终保持主动、热情、规范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一位前来咨询和办理事务的群众都力求以文明礼貌的方式回应,努力做到让群众感受到温暖与关怀。
3. 优化服务方式:通过深入调研和分析,我意识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繁琐之处,遂积极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制定了一系列方便群众的具体措施,有效提高了服务水平与质量。窗口服务的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4. 作风建设合规: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始终没有违反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确保了工作环境的良好。
二、职责履行情况
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我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 责任心强:积极履行各项职责,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每项工作都尽责尽职,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2. 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和高效施政,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始终把法律法规作为工作的重要依据。
3. 开拓创新:在工作中保持开拓创新的精神,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方案,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依法行政的具体情况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所有行政行为均做到合法、依据明确、证据确凿、处理合适、手续完备,确保公平、公正的执行。
2. 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规范化,确保在服务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3. 无滥用职权现象:在执法过程中,无滥用职权、重复处罚等行为,确保执法公正透明。
4. 收费管理合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透明,管理使用符合规定,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的现象。
四、制度执行情况
本单位始终重视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表现在:
1. 遵守制度:认真落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制度,销号整改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2. 窗口服务规范:本单位窗口服务落实情况良好,服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3. 信息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及监督投诉办法等信息进行了公开,确保透明度,并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
总结
通过本次自查,我清晰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的优势与需要改进的地方。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学习的热情,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与优化,以更高的标准和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务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的服务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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