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支出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至20xx年第二季度的公务接待费、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管理,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李立安为组长,副局长彭胜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年初,重新下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努力通过制度保障全局的支持,确保“三公”各项要求的实际落实。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 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在20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7.2万元,而20xx年则预算为6.24万元。然而,实际的支出情况显示:20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40.5万元,20xx年为53.5万元,20xx年1-6月支出14.3万元。我们特别在会上强调接待费用的会审联签制度,接待安排由需接待部门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需经办人员、会审小组会签,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批,财政部门核报。经过调查,我们发现我局并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的情况。支出偏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展开了多次公路专项整治行动,因而上级检查频繁,部门间接待频繁,而路政巡查加班餐费等也是造成支出高的因素。
2. 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情况
在外出学习培训方面,20xx年我局共进行了11次学习培训,涉及96人,花费49011元;20xx年共进行了14次学习培训,36人,花费21361元;而20xx年1-6月仅1次学习培训,1人,花费1300元。除了20xx年我局自行组织的退休老同志考察学习和党员学习外,其余均为参与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未涉及国(境)外学习事项,并且支出呈逐年递减趋势。
3.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我局在20xx年的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6万元,而20xx年预算为3万元。实际支出方面,20xx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8.7万元,20xx年为17.7万元,20xx年1-6月支出16.8万元。在20xx年5月,因路政大队从省局统一配置的猎豹皮卡车因年限过长且使用频率高(已行驶31万公里),影响正常运行,经过市局同意后,我局购置了一辆上海大众朗逸汽车,价值10.7万元,所有程序均严格按照控购手续办理。支出偏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我局作为公路管养部门,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巡查和执法,导致用车费用高;二是车辆因使用年限长、频率高,故而修理费用高。我们实施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单列记账,并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报废更新制度。经查,在自查阶段我局如实登记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且未发现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也未发现公车私用的情况。
三、积极完善监管,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针对严格管理“三公”支出,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首先,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升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其次,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合理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简化会议形式;再次,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避免不必要的公务考察;同时,确保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提前进行修理审批,并在节假日及不使用时间段停放于机关院内;
此外,还要加强用水用电管理,提倡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对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进行规范管理,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统一采购办公用品;最后,规范财务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我局的经费使用透明、合理,并为进一步深化“三公”经费管理打下基础。
经费支出自查报告
根据财事[20xx]268号文件要求,我镇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整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并印发了《青山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从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管理、公车管理、打印费、会议经费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批、印章管理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与完善。通过制度的实施,我们强化了对公务经费支出的监管,切实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初步统计,全镇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费用均明显下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情况
在20xx年x月,我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的费用支出,全镇在此方面做到零支出,充分体现了精简原则和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
2. 公务接待费用情况
我镇始终重视公务接待的管理工作,积极响应上级关于控制接待费用的要求,严禁超标准招待以及公款大吃大喝。根据统计,20xx年1-6月份,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共计20.14万元,与去年同期的36.58万元相比,下降了44.94%,显示出我镇在控制接待费用方面的有效措施。
3. 公务用车费用情况
在遵循县财办[20xx]173号文件及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指导下,我镇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坚决禁止干部随意租用车辆和公车私用。经过严格管理,20xx年1-6月份,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仅为5.8万元,较去年同期的6.6万元下降了12.1%。这些措施不仅提升了资金使用的效益,也反映了我们的节约创新意识。
三、存在问题
从自查的整体情况来看,我镇认真执行了上级的文件要求和财务管理制度,上半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较去年有所下降,在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上均实现了较好的节流目标。然而,具体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情况下,存在管理不到位、超标准招待等现象,这些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与管理,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项规定的落实与执行。
四、整改措施
针对发现的各项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 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长效机制。
2. 加强后勤管理:提升后勤管理的力度,确保在公务接待和用车方面的规范化处理,杜绝随意性。
3. 定期公示和监督:定期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增强责任意识。
4. 持之以恒,持续改进:在日常工作中,将“三公经费”节约与管理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持续进行改进和提升,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我镇将更加注重“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努力营造节约型政务环境,为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奠定坚实基础。
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三公经费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x纪发[20xx]6号)的要求,为提升我办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与合法性,我办特此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经费支出自查自纠活动,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的顺利进行,我办成立了以主任韦德胜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副主任梁日珊担任副组长,冯志新副主任及各股长为成员,组建了专门的办公室,负责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的日常事务。这一领导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办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与决心。
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1. 因公出国(境)经费:在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期间,我办并未发生任何出国(境)事项,因而此项经费支出为零。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在上述时间段内,我办没有购置任何公务用车,也未借用或占用其他单位的车辆,未发现公车私用现象。公务用车的维护和运行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内,没有超支的情况。具体来说,公务车的加油和维修费用均按照预算进行了有效管理,共计支出9.1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8.06万元,财政专户支出1.0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1%。
3. 公务接待经费:在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我办的公务接待经费开支为11.21万元。本级财政公共预算的开支为9.66万元,财政专户开支1.55万元,同比下降27.9%。我办实行严格的接待报批制度,所有接待活动均需事先填写审批表,并获得主要领导的签批。同时,所有接待费用的报销均需附上相关菜单,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三、完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的结果,我办决定对三公经费的管理提出以下六项强化措施,以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与合规性:
(一)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成本意识,努力提升工作执行力,提前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用的管理。将控制出省、市参加会议和考察的人员数量,减少无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制定出车计划,控制用车成本,提高用车效率,规范因公用车管理,严格禁止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确保车辆使用安全。节假日期间,将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对公务接待进行简化,严格控制宴请规模与标准,杜绝用公款进行豪华消费,接待费用必须符合市政府的规定,做到“三不”原则:不点高档菜、不提供香烟、不提供酒水,同时严禁公款私请行为。
(五)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的管理。所有大宗商品的采购需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办公用品的采购应采用定点采购方式。
(六)加强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要实行计划管理,规范审批手续,推进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以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性和责任感。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我们不仅明确了经费使用中的存在问题,还为今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将继续秉持严谨务实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经费的合理使用。
经费支出自查报告
一、“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在20xx年度,我区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占了绝大部分,为68万元,而公务接待费则为2.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全年没有发生公款出国(境)的情况,因此此项费用为零。这一支出结构反映了我区在执政过程中对经费使用的谨慎态度和对财政纪律的严格遵守。
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我区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公务用车运行费实行定额管理,规定处级领导专车的年限额为2.5万元,而部门公务车则为1.5万元。所有的支出必须凭据核销,超出预算的部分一律不予报销,确保了经费的合理使用。
在公务接待方面,我们根据林业局的经营收入作为基数,参照相关税法规定,合理计算出当年公务接待费用的上限。同时,接待费用严格控制在这一高额度之内。在具体管理上,我们始终秉持从严管理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制定了多项制度与规定,强化了公费招待的审批流程。另外,加强对公费接待部门的管理及明确接待标准,既保证了业务招待费用的合理使用,也促进了我区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三公”经费管理成效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我区在20xx年度的“三公”经费管理中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我们成功节约了财政资金,为推动其他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同时,通过有效利用有限的资金,我们在拓展外部市场及维护与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良好关系方面也收获了可喜的成绩。这种成果进一步巩固了我区的财政管理水平,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展望未来,我局将继续在“三公”经费的控制上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相关政策。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改善预算分配机制,从而更有效地管理“三公”经费的编制和执行。我们将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公正分配,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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