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任编办【20xx】9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水平,规范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我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20x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过去两年中,我校始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年度检验,并在上级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并未出现超出授权的经营行为。我们的财务管理始终保持独立核算,能够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没有出现抽逃或转移开办资金的情况。同时,我校仍然符合相关登记要求,持续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尽管受到主管部门的调整,更换法人后我们及时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单位名称和住所等信息保持不变,且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具有完全的一致性。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识也未曾擅自更改。
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且未曾涂改、出租或出借相关证书及单位印章。同时,我们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的情况。在过去两年,虽然偶尔接受了一些小额的社会捐赠,但均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此外,我校严格遵循《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重要信息,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同时也积极学习并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合法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多项工作中均能依法合规地开展,但在证件的悬挂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副本应悬挂在单位明显的位置。尽管我校在制度上进行了强制要求,但未能做到证件的及时上墙。
三、问题的原因分析
证件未能及时上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在年度检验期间,证件需下墙进行检查,导致无法及时归位。
2. 在过去出现过证牌损毁的情况,学校出于被动考虑,暂时延缓了证件的上墙。
3. 虽然有相应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的监管执行上存在疏漏。
4. 对于这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能将其与教务质量等同对待,导致了对证件悬挂的忽视。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校领导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首先,我们从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入手,强化“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理念。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以确保责任落实。对于证件因故下墙的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其及时上墙。对于平时不重视证件上墙的工作人员,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处罚。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确保所有证件和牌匾的悬挂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为更好地开展事业单位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XXXX文件的精神,自5月上旬起,我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管理中,我单位严格遵循《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会计账簿,确保其真实、完整。根据实际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编制相关财务报告。我们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有业务事项均在统一设立的会计账簿上登记和核算,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确保数据的真实与有效。在支出安排上,注重轻重缓急,合理配置常规与重点支出,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与财力条件,根据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确保重点支出项目的资金保障。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为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财产管理制度》。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循规章制度,有效实施内部监督与控制,确保会计工作记录的真实与完整。同时,加强对单位财产的监督与管理,防范可能出现的漏洞,达成以下要求:
1. 明确记账、审批与经办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确保相互制衡,明确各自的责任,以有效防范舞弊现象,确保业务流程的有序进行。
2. 规范财务收支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人的责任与权限,提升资金使用的效率与规范性。
3. 制定经费支出的范围与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经费使用,避免浪费。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固定资产的采购,并建立了账簿、款项及实物的核查制度。会计人员及时记录、核算资产的增减变动,并与实际存量进行核对,确保账面与实际相符。同时,所有固定资产必须入账,杜绝公物私用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以维护单位的财务安全与完整性。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我单位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在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方面,仍未完全达到《会计法》的标准。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及稽核制度尚未完善。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此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定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在财务管理上做到更好,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结合以上情况,自查工作已为我单位未来财务管理的改进指明了方向,后续会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根据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机构编制纪律专项督查的通知》的要求,我乡对此次自查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并安排专门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相关情况详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总数为32名,目前实际在编人数为28名,共有工作人员33人。我们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一旦发生变动,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会迅速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避免出现信息滞后和不真实的情况。
二、领导重视
为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我乡领导班子对此次自查给予了高度重视。xxx乡党委书记xxx亲自挂帅,组宣委员xxx担任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我们抽调专门力量对全乡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乡共有编制数32人,实际在编人数为28人。工作人员总数为33人,其中正科职领导3人,副科职领导11人(包括3名挂职领导)。下设党政办、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保障中心、宣传文化中心、综治维稳办、财政所等9个办事机构,我们严格遵循编制规定,未发现超编问题。
四、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乡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在规定的场所公示。我们能及时根据组织及人事相关文件,办理人员变动手续,经过查验,各单位均未出现无编制而有人员的现象。
五、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我们通过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核,真实掌握各单位的工作人员情况,为后续的选用及奖励惩处提供了可靠依据。此外,对于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的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借用期满后及时返回原单位,长期借用的必须报批并备档,没有出现混编混岗现象。
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在登记管理工作中,我们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实行行政主管责任制,确保事业单位登记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对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还建立了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提高了办事效率。从查验结果看,未发现伪造、篡改、虚报、瞒报的情况。
七、实名认证管理
我乡在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确保工作人员的配备符合编制要求,并实行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人员信息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经自查,未发现“吃空饷”或冒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
八、存在的问题
尽管自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部分单位对机构编制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与约束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此外,机构监督检查机制亟待完善,以提升工作效率。
九、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未来,我乡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以提高行政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强宣传力度,使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更加重视机构编制工作的必要性。
2. 根据市、县的管理要求和成功经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促进管理程序的法定化。
3. 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原则,确保编制使用的审批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持续努力,我们将不断完善机制、提高工作质量,为我乡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发布的《河北省“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冀财监[20xx]12号)要求,我局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内认真开展了“三公”经费的预算与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对“三公”经费的专项检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收到冀财监[20xx]12号文件后,局主要负责同志及主管局长都作出了重要批示,明确要求财会审计处承担此次专项检查的责任。为了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内成立了专项检查办公室,并抽调专人负责具体执行,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为切实推动“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我局制定了《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的范围、内容、方式、步骤及工作要求。该方案于7月30日正式下发至各直属事业单位,并附上了专项检查相关表格及填写说明。8月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会科长参与的专门会议,全面部署了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开展检查,扎实推动落实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仔细研读文件精神,围绕“三公”经费的主要构成,对自20xx年以来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营费用、公车接待费用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检查。专项检查办公室积极发挥组织、指导、督导和协调作用,确保每项工作都能有序推进。局办公室也积极参与其中,各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推动、协调和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自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各直属事业单位向专项检查办公室提交了检查报告和相关表格。我局根据规定时间认真整理汇总,确保在8月15日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自查情况报告及附表。
三、建立制度,完善管理,持续提升
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长期管理,我们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将检查工作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密结合,同时与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检查落实。我们在省直部门较早地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公示,以增强透明度。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审查与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粮食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河北省粮食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河北省粮食局工作人员因公出访管理办法》、《河北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同时,4个直属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和修订了完整的、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制度办法。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充分反映了本单位的管理特点与要求,能够有效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其增长,确保经费支出不超出预算。
展望未来,我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坚定执行省政府压缩经费开支的要求,努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实现“管得严、控得住”的目标,为单位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