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执行是一种实践活动,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也需要非常用心。约定只有付诸行动,才能发现原来的认识是否正确,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也才能检验认识和方法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同时,约定也只有付诸行动,才能产生实际的效果,才有可能达到预想的目的。约定如果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就只能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
(一)自觉行动
约定是家人之间经过协商对某事务达成的一致意见,协商时已经把该事务的意义释明,道理已经清楚,流程已经确定,在执行过程中应该成为自觉的行动。
按要求执行。家庭事务在约定的过程中,已经明确了要做到的要求,要达到的状态,要实现的目标。约定的执行,首要的就是按约定的要求执行,实现预定的设想、状态和目标。但需要指出的是,有些事务在约定时不可能很具体,很多情况都是发生在执行过程中,因此在具体执行时并不是机械、刻板的,还应该有一定的机动性,可以发挥主观能动作用。重要的是沿着约定事务的大方向执行,在一些节点性事务上进行控制,实现方向性和机动性的结合。
按顺序落实。很多事务的发展都是有顺序要求的,先前的事务是后续事务的基础或条件,有的是时间上的配合,有的是空间上的配合,有的是因果关系上的配合,有的是思想认识上的配合。对于一些有进程要求的事务,需要按时序落实,完成各个节点的进度。如同建造房屋时打基础,只有打好基础,才能开始地面上的建筑。抓基础可能成效一时不显著,但基础的作用是根本的、长期的。这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尤为突出,要根据孩子的认知能力施教,循序渐进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切不可拔苗助长。有些孩子不是不聪明,而是基础知识不扎实,心急气躁,没有循序渐进,满足于似懂非懂,不能正确运用定理公式,所以不能取得好成绩,久而久之产生为难和厌学情绪。
按需要配合。很多事务是需要家人的共同配合的,良好的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配合的事务,必定要有主导人或主导事务,由主导人或主导事务引导整体事务的发展。实际上,家庭事务需要有主办人,或者按分工明确各自的主办事务,大家合力做好整体的事务。信息交流是做好配合的重要条件,无论主办人还是配合人都要及时互通信息,包括有关事务的进展情况、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原因、后续的可能趋势等,以便大家做好相关准备。在配合过程中需要做好协调,使大家的配合得以更加顺畅、有效,主办人或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可以承担该角色。
(二)自我调节
个人的认识与客观实际总会存在一定的距离,需要在约定的执行过程中自觉适应和调整。
主动回顾。家庭事务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在过程的不同阶段,可以主动回顾约定的提议、协商的经过,尤其是已经处于执行的阶段。考察是否按要求执行,是否按顺序落实,是否按需要配合,是否达到了预定的阶段性目标。回顾的目的,就是梳理执行过程的事实,肯定正确的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简单地说就是用心关注执行的过程,及时掌握阶段性的偏差。
自我检视。在回顾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静下心来进行认真剖析。家庭事务的约定是家庭的私事,别人不能也不会干涉,这时就特别需要自我检视。要客观看待已经发生的事实,客观看待个人的内心想法,客观看待外部的条件和环境。自我检视是很难的,就像以前说的“狠斗私心一闪念”,客观情况本身比较复杂,尤其是掺杂了许多人为的因素;主观的认识需要比较超脱,还要有比较科学的思维方法,而且能够检讨自己、否定自我。
反馈调整。经过回顾和分析,查找问题的症结和根源,可以对症下药开展约定执行的调整。将执行中的问题、调整要求等信息反馈到各主体,对于小的调整可以直接进行,明确执行的具体要求;对于大的调整,可以进一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涉及管理对象的,如有关孩子教育的问题,必要时向其解释调整的原因和理由,使其充分理解调整的必要性,以便形成合力、完成调整。
(三)监督机制(www.daowen.com)
家庭事务约定的一大特点,就是主体之间基于家庭亲情、理解和信任,约定的执行一般不是强制、不设定违约责任。即使一些类似合同的约定,设定的违约责任也是象征意义的。因此约定的执行,需要一定的监督机制。
适当督促。由于约定没有强制力,多数是自觉行动,个人的个性、脾气、认识的差异,导致具体执行的速度、执行的深度、执行的效果等方面存在差异,或者没有按时序节点的要求执行。因此,需要有人进行适当的督促,或相互督促。尤其是小孩,由于能力、知识、习惯的限制,需要父母多加督促,使约定的事务能很好执行。
分段评价。家庭事务的产生、发展、改变都有一个过程,可以适当分几个阶段,对约定事务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的力度、速度、深度、准确度等进行适当的评价。特别是有时序要求的事务,阶段性的要求更加明显,前一阶段的结果或水平,可能成为后一阶段的条件。评价时,对主观方面的努力应以鼓励为主,对于没有达到执行要求的外部条件或原因,需要客观分析,力求准确、到位。
强化措施。针对约定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滞后、不到位等情况,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细化执行方案,使认识更加符合客观实际,主观更加努力,计划更加具体,衔接更加紧密,安排更加妥帖;平衡单项用力,集中部分时间和精力,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整体的执行水平;增加补充措施,弥补方案的不足,促进约定的顺利执行,按时完成节点事项,平行推进执行的进度,全面实现约定事务预定的整体目标
(四)适应突变
家庭事务的约定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些突变情况。有些情况的突变有利于原约定,有些不利于原约定,还有的需要改变原约定。突变的情况可以分为内因突变、外因突变和特殊事件,需要有思想和心理准备,积极予以应对。在遇到突变的情况时,要注意约定事务的核心,核心理念一般不会轻易改变。
内因突变。内因突变,是指约定事务本身相关的因素发生突然改变,包括主体和客体。主体的突变,包括作为约定主体的工作调动、任职、进修或者下岗、失业、疾病等;主体认识的突变,因多种原因导致主体思想认识的改变,从而影响原约定以及原约定事务的执行;客体的突变,使约定事务已经没有必要,或者因故终止,尤其当客体对象是人的突变,典型的如父母对孩子教育和管理,当发生孩子升学、出国、参加工作,或者生病、受伤等情况时,有关的教育和管理将相应发生重大变化。
外因突变。外因突变,是指家庭约定事务所依赖的外部条件、环境等发生突然改变。外部条件,包括生活环境、居住条件、经济形势、文化氛围、教育招生、国家政策、社会舆论、法律法规等。例如,国家出台房价调控政策,或者是加强调控,或者是放松调控,都会带来购房资格、贷款条件、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的变化,直接影响房屋的市场和价格及走势。由此带来家庭是否满足购房条件,是否继续购房,资金是否能够筹集,选房地域是否调整等问题。此外,有关学区的划分政策,中考、高考政策的调整,也都是典型的外因突变情况。
特殊事件。除了约定事务的内因、外因之外,还有一些特殊事件,可能引起原约定事务的改变。特殊事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局部的、小范围的、较隐秘的特殊事件,但有导向、触发、带动等作用,例如朋友、亲戚开始购房,同事送子女出国读书等,引起相关家庭的效仿、跟随等;二是普遍的、大众的、公开的特殊事件,但有启发、借鉴、警示等作用,可以发现原有的认识不足、安排不妥。例如中央电视台每年“3·15晚会”曝光的假冒伪劣产品,讲解的一些科学知识,改变了人们对事物的理解;杭州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带来了安全警示,如需要全面认识建筑安全、消防逃生、聘请保姆注意事项等。特殊事件是现实的生动教材,有些在一定范围可以开展讨论,从正反两个方面吸取经验和教训,对完善约定的执行是很有意义的。
积极应对。应对突变情况,始终要有积极的态度。保持敏感性,要对家庭重要事务进行连续关注,留意相应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对突发情况有敏锐的洞察力;心有定力,遇到突变情况,要坚定自信,静下心来梳理关系,分析问题、权衡利弊、抓住关键,做最好的设想和最坏的打算;顺应规律,掌握、理解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顺势而为,不要犯常识性错误;把握机会,突变事件尤其是外因突变,常常带来新的商机、职业发展等机会,很多机会稍纵即逝,需要好好把握;迅速反应,对突变事件及时做出反应,进行必要的联动跟随,在行动和实践中不断积累信息、知识和经验,为最终的决定提供条件;转化危机,对于一些负面的突变事件,主要是那些外因突变事件,要持客观的态度和积极的心态,尽可能化危机为机遇。遇到突变事件,要注意自我心理疏导,防止紧张、焦虑、恐惧、犹豫、悲伤等情绪干扰心智和判断,避免做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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