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家庭约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概念

家庭约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概念

时间:2023-05-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约定的范围对约定的范围进行探讨,需要了解约定主体范围、客体范围、内容范围,以便进一步明确约定概念的含义。家庭事务约定的主体,是参与协商、达成共识的家庭成员,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接受约定的约束、指引,并执行约定。约定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约定的内容是对主体及主体之间的行为、语言、思维等提出要求。概括而言,在处理家庭对内、对外事务时,约定的内容涉及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三大方面的关系。

家庭约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概念

明确了约定的含义和意义后,进一步要明确约定什么。为了更加清晰表达约定的概念,需要对约定的主体、客体、内容进行整体的概括和划分,以区别前面各章的具体表述。约定的依据是道德传统、法律规定和客观规律,体现在约定的内容中,在处理具体事务的约定时,还需要有可操作、指导性的参考标准。

(一)约定的范围

对约定的范围进行探讨,需要了解约定主体范围、客体范围、内容范围,以便进一步明确约定概念的含义。约定的主体、客体、内容有自身的特点,范围比较宽泛。

主体范围。家庭事务约定的主体,是参与协商、达成共识的家庭成员,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接受约定的约束、指引,并执行约定。作为一个小家,最核心的主体是夫妻双方,其次是子女;夫妻双方是最直接的约定主体,对整个家的运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子女是家庭关注的重心,是家庭的未来,也是最直接的约定主体。作为一个大家庭,主体范围还包括夫妻双方的父母,以及双方的兄弟姐妹,子女成家后的亲家,有的还可以是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有些家族人丁兴旺,必要时家族事务可以进入约定的范围,这时主体人数众多,涉及范围更大。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家庭与外部关系时,外部的人员不作为约定的主体,只是一定条件下作为约定所指向的客体。

客体范围。家庭事务约定的客体,是主体行为、语言、思维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和非权利义务性质事务指向的对象。家庭事务约定的客体,概括来说可以是物、行为、事件、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人。从流程顺序角度,可将约定客体划分为:①规则。要对事项进行约定,就需要有基本的规则,即规定出来共同遵守的方式、方法、标准、程序。这种规则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也可以是多方面的。②设想。对家庭未来发展的一些设想或者是规划,虽然不一定很具体、很完整,但可以是方向性的分析判断,也可以是理想性的描述,以增加内心的美好感受以及意志和信心。③计划。这是行动以前的预先拟定的具体内容和步骤,是准备实施的具体安排,有比较详细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④行动。为实现某种意图而具体地进行活动,执行计划需要具体的行动,对行动中的具体要求、相互配合可以做出约定。⑤目标。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是计划和行动的指向对象,是要实现的程度、状态。其中,设想、计划、行动、目标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共同构成一个事项的基本内容,而规则是针对各个环节的流程性要求,这样五个部分构成约定客体的初步体系。此外,还有一种特殊客体,即家庭事务涉及的外部特定人群,以及子女或父母作为照顾、护理、监护的对象,此时子女或父母的身体、行为、感觉、想法等都可以作为约定的客体,需要认真加以对待。

内容范围。约定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约定的内容是对主体及主体之间的行为、语言、思维等提出要求。由于约定客体的多样性,生活的多姿多彩、纷繁复杂,因此约定的内容也非常丰富。除了主体之间的一些权利和义务之外,约定内容也包括个体需要做到的许多事项,其中还有许多是非权利义务性质的内容,大大超出法律概念上的权利义务。例如,使用家用电器等注意的事项,家人之间说话需要注意的礼节,做事方式方法方面的共识,认知和思维的基本要求等。尤其是家人之间基于亲情联系,在如何表达情感、丰富情感交流方面,也可以有许多具体的内容。这些内容既不是权利,也不是义务,更不是利益和责任。概括而言,在处理家庭对内、对外事务时,约定的内容涉及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三大方面的关系。

(二)人与人的关系

在约定的家庭事务中,经常涉及有关人的内容,包括家庭成员以及朋友、同事等人。涉及人的问题都是比较复杂的,除了人的经历、习惯、性格等复杂之外,还在于人的情感、意识和思想的活动不同,导致做出一些理性和非理性的行为。为此,需要客观认识有关人的规律,提前做好思想方面的准备。

成长发展规律。要了解掌握人的成长发展规律。好动、好奇、好探索,希望自由自在,不喜欢被拘束,这是孩子的天性,需要针对孩子的特点进行引导教育;孩子到了青春期,出现逆反、冲动、自作主张,是孩子成长的自然过程,也是性格形成的必然经历,需要提前进行疏解、引导,及时调整好心态。

行为思维规律。要了解掌握人的行为思维规律。人有很强的模仿能力,人的很多行为都是从模仿开始,而且学得很快,所以父母教育子女需要以身作则,自己要做出好榜样;人有随众心理,喜欢结伴而行,领头的人发挥较大作用,所以交什么朋友显得非常重要;人的思维经常从局部的经验出发,逐步形成一种定式,从而阻碍接受新的知识,常常表现为父母或别人的话听不进去;此外,人的思维容易受到紧张、恐惧、焦虑、悲伤等心理的干扰和影响,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定。

交往相处规律。要了解掌握人的交往相处规律。与人交往的基础是相互尊重,没有尊重就没有交往;与人相处的前提是相互信任,没有信任也就很难相处;设身处地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相互交往就必然融洽。不管别人怎么抱怨人心不古,做人要有基本准则,礼尚往来、和谐相处,遵守社会公德,守住基本的道德底线。与他人有意见分歧时,需要换位思考,分析多种可能的因素,以宽容、积极的态度处理遇到的问题。需要特别指出,要善于学习他人的长处,这是迅速提高自己的一条捷径。即使是一个你不太喜欢的人,他也有特长和值得学习的方面。

(三)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家庭事务中,有许多涉及自然方面的内容。人生活在自然中,自然界存在着一个人赖以生存的阳光、空气、水等必要条件。每个人都需要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要认识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和利用自然规律,而不是违背自然规律。

自然运动规律。物质的自然运动遵循自身的规律,生活中可以感受到多种物理现象,如物体热胀冷缩,加速、减速运动,水气的升腾、凝结,重力的吸引作用等。人们通过科学技术,制造机器设备、家用电器、交通工具等,改变了活动、出行和生活方式。我们运用自然规律,如利用空调使家庭室内温度四季如春,乘坐高铁、航班使千里之外如近在咫尺,驾车出游、探亲访友感到轻快便捷,尽情享受着现代文明带来的舒适便利。当然不应忘记,在安全方面也要认识水火无情的自然规律,人身触电、高空坠落都会危及生命。(www.daowen.com)

自然季节规律。一年四季,循环往复,春季明媚,夏天热烈,秋日成熟,冬令宁静二十四节气按序流转,气温、湿度、光照如期变化,人们春耕、夏种、秋收、冬藏,按照时令节气安排生产和生活。大自然非常慷慨,随季节给人们提供五谷杂粮、新鲜瓜果、当季蔬菜等食物,以及各类生产原材料。人们的日常活动也随季节变化,各类节日的安排、各种外出活动的计划,都与不同季节相关联,与不同气候相结合,甚至晴雨、风霜、雾雪等天气情况也是影响人们出行的因素。

自然生命规律。人本身就是自然界进化的产物,人与自然息息相通。从中医的角度看,人的身体是一个有机体整体,由五脏六腑、气血精津、经络系统等构成,讲究的是阴阳平衡。人的健康,需要关注饮食、运动、睡眠、心态和医疗等方面,做到均衡饮食、适度运动、充足睡眠、良好心态,辅以合适的医疗。人的疾病,很多是自然中一年四季变化,如风、寒、暑、湿、燥、火等因素造成的,防病治病需要遵循自然规律,认清主要的致病因素,抵御和排除外邪入侵。

(四)人与社会的关系

社会构成家庭生存的大环境和外部条件。在约定的家庭事务中,很大程度涉及社会的内容。家庭和个人总是与社会发生关联,衣食住行游、生老病死残等都与社会有关,接受教育、参加工作、举行聚会等都是社会活动的一部分。一个人走出家门,外面就是社会。处理家庭、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需要更多地理解社会的运行规律。

社会发展进程。从社会的起源和发展进程,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家庭与社会的密切关系。社会总是不断发展的,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生产力,社会发展的最基本任务是物质资料生产,在此基础上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当今社会已经形成多元发展的格局,家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出现家庭的不同形态和运营模式。在多元结构的社会中,家庭和个人的选择也是多元的,可以得到多方面的发展。家庭需要紧跟社会的发展,认清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从中找到自身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社会经济运行。从社会的经济运行,可以看到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经济运行是由各类产业的相互协调推进,各生产部门的协作配合,各具体生产单位的参与下共同完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进行运转;在微观层面,“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人们以合法的途径追逐利益。家庭参与社会经济的微观层面活动,主要是提供自身的劳动或智力产品,与社会的其他成员完成相互交换,并消费社会生产的产品。家庭的经济活动与社会的经济运行密切相关,家庭的需求汇集成为市场的需求,个人的劳动汇集成为社会的劳动,从而推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同样道理,家庭经济,既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在家庭的运营中也起到基础性作用。

社会规则秩序。规则和秩序是社会运行的必要条件。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管理社会的规则,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以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社会中的各行各业各单位都必须遵守法律,这是对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家庭和个人在与社会关联互动中,同样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这是家庭和个人诚信的体现,是与他人相处的条件,也是顺利融入社会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取得相应的社会评价、事业发展、业务开拓、经济报酬、能力提升等。与社会运行相类似,家庭的运营也需要建立一定规则和秩序。

(五)约定的标准

家庭事务的约定基于主体的认识,哪些事务应该约定,哪些内容需要约定,有时难以能达成共识,因此需要有划分、辨识、判断的标准。这里的标准不是具体的指标,而是一种格局性、方向性和方法性的选择。任何一件事务,在微观上可以无限细分,正反两方面都可以找到例证,如果在大方向上没有共同的标准,可能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很难形成统一的约定。

以社会为参照。对家庭事务进行约定,不是随心所欲、异想天开,而是要结合实际,符合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个人的思想、观念、行为,应该以社会绝大多数人为参照,看到社会的发展大势并融入社会,而不是自我为中心、标新立异、我行我素。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个人的价值判断最终是以社会的、客观的评价尺度来检验的。社会的评价尺度是社会的需要,只有符合社会需要的事物,才是具有社会价值的事物。而所谓社会需要,就是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需要。在社会安定的条件下,普通人做好普通的事,也可以幸福满满,家庭其乐融融,从而在客观上获得社会的良好评价。

向正方向努力。无论处理家庭内部关系还是外部关系,每个人都应该持积极的态度,选择正向的方向,即人们常说的正能量,这是非常重要的。有的人以自己身边的小圈子为参照,总是看到负面的、阴暗的、不利的情况,在重大问题面前犹豫不决、停滞不前,甚至畏缩、倒退。例如,有的人尝试几次找对象没有成功,对自己丧失了信心,同时看周围一些人也没有找对象,或者结婚后又离婚了,因此认为,相比结婚还是一个人过日子好,成家后两个人磕磕碰碰问题也很多,结婚后如果再离婚就更麻烦了,从而萎靡不振。这就是典型的阴暗心理在起作用,最终很可能会错失良机。一件事如果有多种可能性或者多种意见,做还是不做,以及何时去做,需要在大方向上进行把握,促使事情向正方向发展,这是很重要的。否则,犹豫、退缩或者放弃,就没有成功的机会。

坚持正确方法。除了方向和努力之外,正确的方法是取得成功的关键。一件事情没有成功,说明认识、计划和行动等方面存在不足。可能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存在偏差,对客观的环境、条件、对象的认识不到位,或者是主观的理解、分析、准备不充分。这时需要静下心来回顾、梳理、总结,向有经验的人请教,找知心的人商讨。如果是计划不周到、不完整,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就需要积累经验、完善计划、细化步骤;如果是行动不到位,超越客观条件的行动,或者迟后于客观时机的行动,往往也是失败的重要因素。克服失败,除了勇气和毅力之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从方法上找原因,很可能是一些固有的想法、做法干扰了正确的认识和决断。因此,主体之间要在方法论和认识论上达成共识,指导家庭事务的约定,并在实践中检验方法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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