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建设工程抗震措施监管内容
3.1.1相关责任主体
3.1.1.1、建设单位
(1)施工前是否完成施工图设计抗震专项审查;
(2)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情况;
(3)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与主体安全性的抗震设计变更是否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4)抗震审查意见是否落实。
(5)所提供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是否有审查机构盖章。
3.1.1.2施工单位
(1)施工图中抗震措施落实情况抽查;
(2)抗震措施问题整改和事故处理情况;
(3)专项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3.1.1.3监理单位
(1)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及记录情况;
(2)有关抗震措施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
(3)监理日志与监理通知提出的抗震措施问题是否落实。
3.1.2关键部位的监督抽查
(1)地基液化处理;
(2)钢筋和箍筋数量、位置、间距;
(3)承重砌体、混凝土结构;
(4)非结构构件抗震措施;
(5)其他需要重点监督的部位。
3.2施工阶段抗震措施专项检查要点
3.2.1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检查时间
(1)对液化土层采取抗液化措施时。
(2)首层或标准层钢筋绑扎时。(www.daowen.com)
(3)施工梁、柱、填充墙时。
3.2.2砌体结构建筑工程检查时间
(1)对液化土层采取抗液化措施时。
(2)地面至总高1/3范围内墙体施工时。
(3)顶层和突出屋面楼梯间墙体施工时。
3.2.3其他建筑工程
(1)对液化土层采取抗液化措施时。
(2)承重构件和非结构构件施工时。
3.3抗震措施验收监督要点
3.3.1验收内容
(1)抗震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2)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情况;
(3)变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程序执行情况;
(4)现场抽查工程实体抗震措施落实情况;
(5)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中提出的有关抗震措施问题整改情况;
(6)相关技术资料完整性情况;
(7)执行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3.2需提供的资料
(1)建筑、结构施工或竣工图(盖有审查机构审图章);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盖有审查机构审图章);
(3)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合格书,抗震专项审查意见(论证意见)及相应变更资料,申请书;
(4)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许可证;抗震加固工程需提供施工资质证书;工程开工报审表;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资料、桩基检测资料;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整改报告;施工日志、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变更单;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及方案;钢筋合格证、机械性能试验报告;钢材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评定表;预制混凝土构件合格证、性能试验报告;砂浆试块试验报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砖(砌块)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钢构件合格证;根据国家抗震标准需要提供的其他原材料、产品的合格证和检验(试验)报告;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5)监理技术资料:监理日志、监理通知、旁站记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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