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调式是指音乐创作所运用的一组作为旋律语言素材的有规律组合的乐音。中世纪调式亦称“教会调式”,其理论与格里哥利圣咏形成的历史有密切的关系,赫克包尔德、奥多等都有论述。教会调式分为8种,按类又分成正格调、变格调,旋律结束音是调式的主音,正格调与变格调的区别在于旋律的音域,它们的结束音是相同的。直到16世纪末,教会调式的运用仍有严格的要求,为宗教音乐、复调音乐创作的基础。
宗教调式是中世纪音乐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调式(Mode)是指音乐创作所运用的一组作为旋律语言素材的有规律组合的乐音。中世纪调式亦称“教会调式”(Ecclesiastical mode,即基督教会的调式),其理论与格里哥利圣咏形成的历史有密切的关系,赫克包尔德、奥多等都有论述。教会调式分为8种,按类又分成正格调、变格调,旋律结束音是调式的主音,正格调与变格调的区别在于旋律的音域,它们的结束音是相同的。因为最早运用调式旋律吟唱的《诗篇咏唱》(Psalmody,最古老的仪式音乐的一个部分)是采取“起、承、转、合”的形式结构,调式属音(dominant,即吟诵音reciting note,为吟唱每节诗篇的中间词句的音)的运用便具有其意义。
16世纪,瑞士音乐理论家亨利库斯·格拉雷安(Henricus Glareanus,1488~1563)在他的论著《十二调式论》(Dodecachordon,1547)中,对中世纪调式体系作了补充说明,增加了四种调式。(www.daowen.com)
直到16世纪末,教会调式的运用仍有严格的要求,为宗教音乐、复调音乐创作的基础。17世纪后期,随着宫廷音乐和城市世俗音乐的发展,伊奥尼亚调式、爱奥利亚调式作为现代大、小调的基础才获得最后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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