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常用的其他科研方法
除了在前几节内容中提到的观察法、调查法和行动研究法,教育科研方法还有文献法、历史研究法、实验法等。下面将一一介绍其他几种常用的教育科研方法。
一、文献法
通过阅读有关图书、资料和文件来全面地正确地掌握所要研究的情况。查阅的文件最好是第一手材料,如果是第二手材料,必须鉴别其真伪后才可选用。
文献法的步骤是:①搜集与研究问题有关的文献,如图书、资料、文件和原始记录等。然后从中选择重要的和确实可用的材料分别按照适当顺序阅读。②详细阅读有关文献,边读、边摘录、边立大纲。③根据大纲,将所摘录材料分条组织进去。④分析研究材料写成报告。使用这一方法需注意:查阅文献之前,要有与研究问题有关的知识准备,否则难于从材料的分析中作出正确的结论。调查法研究者有计划地通过亲身接触和广泛了解(包括口头或书面的,直接或间接的),比较充分地掌握有关教育实际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在大量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找出科学的结论,以指导以后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历史研究法
通过对人类历史上丰富的教育实践和教育思想的分析研究,去认识教育发展的规律性,用以指导今天的教育工作。历史研究需广泛地查阅文献,它同文献法有关,但不能等同文献法。文献法不一定研究某一现象的全部过程,历史研究法也不限于只查阅文献。
历史研究法的步骤是:①史料的搜集。要尽可能地搜集与研究问题有关的史料,如政府的教育法令、规章制度、决议、规划、条例等材料;还要搜集反映当时教育情况的论著、报告、小说等有关材料。不仅要有文字的史料,还要有非文字的史料。②史料的鉴别。要用各种方式对搜集的史料鉴别其真伪,也要区别长期为大家所公认的史料中史实的真伪。③史料的运用。史料鉴别后,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分析,要对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批判地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三、实验法
在人工控制教育现象的情况下,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教育现象的变化和结果。它能使观察、记录更为精密,便于弄清每一个条件所产生的影响,保证研究工作的准确进行。实验法可分为实验室实验法和自然实验法。前者基本上是在人工设置的条件下进行,可采取各种复杂的仪器和现代技术;后者在日常教育工作的正常条件下进行。教育实验法多数采用自然实验法进行,但对某些问题的研究也需要应用实验室实验法。不论采用哪种实验法都要保证受试者处在正常的状态中。
实验法一般分三种:①单组法,就一个组或班进行实验,看施加某一实验因子与不施加实验因子或在不同时期施加另一实验因子,在效果上有何不同。②等组法,就各方面情况相等的两个班或组,分别施以不同的实验因子,再来比较其效果。③循环法,把几个不同的实验因子按照预定的排列次序,分别施加在几个不同的班或组,然后把每个因子的几次效果加在一起进行比较。
实验法进行的步骤是:①决定实验方法、组织形式,拟定实验计划。②创造实验条件,准备实验用具。实验进行前,根据实验目的,拟定测验题目,准备教具、仪器、记录表格、统一标准,拟定记录方法、符号等,设法控制实验因素,使重要因素不变或少变。③实验的进行。在实验过程中要作精确而详尽的记录,在各阶段中要作准确的测验。为了排除偶然性,可反复实验多次。④处理实验结果。考虑各种因素的作用,慎重核对结论,力求排除偶然因素作用。与实验法有关的还有模拟法,即创设专门类似物(模型)或情境的办法。科学模拟便于进行精确分析,把所得结论用于现实环境。如外语教学中创造语言环境和外语表演剧教学,直接教学法的试验等等。(www.daowen.com)
四、分析法
分析法又可以称逻辑分析法,即对所搜集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的方法。这种方法本身包括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归纳、演绎等具体方法。分析是把复杂的教育现象分为各个组成要素,抽出它的各种特点来,单独地观察它们,剖析每个组成因素的性质和特征。分析之后,又必须进行综合。即根据分析的结果,把事物或现象的各个要素联成一个整体来认识,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抽象是对某种教育现象抽出基本的、本质的东西,撇开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集中注意力去掌握事物的本质。概括则是从某些教育现象中抽取出其本质属性,从而形成概念。归纳是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方法,即将所研究的同类教育现象概括出该类现象中的一般特征来。演绎是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方法。分析法对研究成果的关系甚大,分析工作必须慎重地进行,特别要注意运用正确的方法论作为指导。
五、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指对单一的人或事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研究的人或事可能是典型的,也可能不是典型的。可以通过若干个个案研究再作比较,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指导工作。
个案研究一般常同典型调查结合进行,进行的步骤与调查法类同。一般为:①进行了解、确定个案研究对象。②进行观察、调查,收集资料。③进行个案分析研究,写出分析报告。
六、统计法
统计法指通过观察、测验、调查、实验,把得到的大量数据材料进行统计分类,以求得对研究的教育现象作出数量分析的结果。这是数理统计方法在教育方面的应用。统计法可用于对教育行政效率的检验,对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对课程分量规定的测定,对学生的成绩的科学比较等等。在教育实际工作中,经常使用描述统计研究情况,如整理实验或调查来的大量数据,找出这些数据分布的特征,计算集中趋势、离中趋势或相关系数等,将大量数据简缩,找出其中所传递的信息。还可进一步使用推断统计法,即利用描述统计取得的信息,通过局部去推断全局的情况。近几十年来随着统计学的发展,提出了实验设计,要求在较严谨的实验研究中检验设计中所列的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
统计法一般分为两大步骤:①统计分类。整理数据,列成系统,分类统计,制统计表或统计图。②数量分析。通过数据进行计算,找出集中趋势、离中趋势或相关系数等,从中找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掌握统计法,必须学会科学的推理方法和掌握统计计算的技术。
七、比较法
比较法是对某类教育现象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地点、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进行比较研究,以揭示教育的普遍规律及其特殊表现。采用比较法,要考虑各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历史传统、科学和技术以及文化发展的水平、教育理论及其在教育实践中的反映,明确可比较的指标。这样,才能正确掌握某一国家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明确可以借鉴和学习什么。
比较法的进行步骤:①描述。把所要比较的国家的教育现象的外部特征加以描述,要求准确、客观,为进一步分析、比较提供必要的资料。②整理。把搜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如作出统计材料,进行解释、分析、评价,设立比较的标准等;必要时需研究某些材料在历史发展中的变化,以便深刻地理解所分析的教育对象的现状。③比较。对资料进行比较和对照,找出异同和差距,提出合理运用的意见。比较法的使用离不开其他方法的配合,比较法本身还要求科学化和定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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