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浙江海洋文化遗产概述
物质文化,是指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及其所表现的文化,包括饮食、服饰、建筑、交通、生产工具以及乡村、城市等,是文化要素或者文化景观的物质表现方面。人类百万年来的活动足迹遍布全世界的五大洲、四大洋,创造了大量的物质文化以及与自然相结合的文化、自然遗产,有着丰富的历史与人文景观等,构成了今天人类社会丰富的历史遗存。
一、历史与自然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将世界遗产确认为是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广义概念,根据形态和性质,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
历史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又称“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
自然遗产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是指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是指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规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境区。
混合遗产是指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mixed site),简称“混合遗产”“复合遗产”“双重遗产”。这种遗产的特点是合成性(combined or mixed),即“文化与自然环境之间是相互作用的”,或者“自然与文化要素的不同寻常的结合”。
文化景观这一概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并按《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规定文化景观为“能够说明为人类社会在其自身制约下、在自然环境提供的条件下以及在内外社会经济文化力量的推动下发生的进化及时间的变迁。在选择时,必须同时以其突出的普遍价值和明确的地理文化区域内具有代表性为基础,使其能反映该区域本色的、独特的文化内涵。”
截至2011年6月25日,中国已有41处世界遗产。其中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长城、敦煌莫高窟、明清故宫、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等世界文化遗产共26处,世界自然遗产有九寨沟、黄龙、武陵源、三江并流、大熊猫栖息地、中国南方喀斯特、三清山、中国丹霞共8处,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有泰山、黄山、峨眉山、武夷山共4处,文化景观有庐山、五台山、西湖共3处。但遗憾的是,还未有涉及以海洋为主体的文化遗产,浙江省的海宁盐官钱江潮,舟山普陀山、桃花岛、嵊泗列岛,台州临海的古长城,温州的雁荡山、南麂列岛等地,还是具备世界文化、自然等遗产资源的条件的。
二、现代社会遗产
“现代遗产”是世界遗产中一个重要的类型,它的定义是“19世纪以后出现的人类杰出创造”,其口号是“人类献给未来的礼物”。国际社会最初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通常是为了保护史前时期的古老遗物。19世纪中后期,人们开始将中世纪的历史建筑,尤其是教堂建筑纳入保护之列,并进一步包括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遗产。进入20世纪,保护对象逐渐扩展至20世纪初、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文化遗存。
1981年,悉尼歌剧院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世界遗产委员会以“竣工不足10年的建筑作品无法证明其自身具有杰出价值”的理由予以否决。该项目虽然申遗未果,却引发了人们对20世纪人类社会活动和创造的审视与思考,即在充分重视古代遗产的同时,如何评判和对待那些未足百年的人类创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随后将20世纪遗产保护作为一项全球战略加以推动,20世纪遗产的概念也从房屋建筑拓展到其他领域的人类创造,一些存在仅数十年的园林、纪念碑、雕塑、港口码头、海上石油钻探平台,以及粮仓、铁路、生产线等也同样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2007年,在首次申遗遇挫26年之后,悉尼歌剧院以20世纪遗产的身份进入了《世界遗产名录》。截至2009年,在《世界遗产名录》中,共有20世纪遗产30余处,其中包括出类拔萃的建筑物、独具特色的城镇、布局合理的大学校园、著名艺术流派的诞生地,以及昔日举足轻重的工业厂房和景观等。[10]虽然浙江省面临海洋的物质建筑、文化建筑等涉及不多,但悉尼歌剧院的成功申报也给我们以启发:浙江杭州湾的跨海大桥、宁波至舟山的连岛工程、舟山新城的海洋文化艺术中心、宁波市的北仑港口区、东海的石油平台,温州洞头县连岛工程等也可视作为现代遗产的贮备资源,国家或省也可以成立相关的20世纪遗产保护名录,在推广和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公众的海洋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三、浙江的非物质文化资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与“物质文化”相对,非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各种精神文化。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与自然环境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自然科学、宗教、艺术、哲学等;二是与社会环境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语言、文字、风俗、道德、法律等,如楹联、祭祀、庆典等;三是与物质文化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使用器具、器械或仪器的方法等,例如昆曲、造船技艺、制盐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宇宙知识的实践以及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的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
目前,中国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需先入国家级名录。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
2.涉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人类文明的平衡依赖于文化多样性的存在,正如地球需要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以保持生态平衡一样,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也依赖于多种文化的交流。海洋文化是人类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有着极其重要的表现内容。在全球化的趋势下,各民族涉及海洋内容的史诗、神话、传说、歌谣等口头传承和民间表达的海洋非物质文化样式同内陆文化一样,也面临着萎缩或步入濒临消亡的境地。
在遥远的上古年代里,人们在海洋生产劳动中,创造了神话、史诗、音乐、舞蹈,同时也创造了海洋生产劳动工具和生活用具以及造船、织网等艺术、手工艺。在与海洋的和谐共处中观察积累海洋天文、地理、科学等知识,用神话传说表达自己对海洋、对生命的朴素而又极具创造性的认识,用歌谣反映海洋社会生活,用海洋祭祀、宗教信仰、服饰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表达生活中蕴含的哲理。
在欧洲,柏拉图的著作和希腊神话等出现的“亚特兰蒂斯传说”里,亚特兰蒂斯不仅有华丽的宫殿和神庙,而且有祭祀用的巨大神坛,海神传说及失落的大西洲文明直到今天还是一个未解之谜;而来源于古代歌谣、神话故事和英雄史诗等,记述公元前12世纪至前11世纪特洛伊战争及有关海上冒险故事的古希腊长篇叙事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更是留传了诸多海洋文明的兴衰史。
在中国,从最古老的《山海经》到“妈祖传说”,从“鉴真东渡”到“郑和下西洋”,涉及海洋内容的非物质文化也可以通过民族信仰和社会认同,通过对英雄的崇拜,通过对海洋传统礼仪的规范,通过海洋传统节日的丰富内容和理念等潜移默化,形成民族的内心力和凝聚力,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以文化、意识形态吸引力而体现出来的“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宝贵的共同财富,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文化命脉。海洋文化包括了人类无限的情感,包含着沿海而居的人们对海洋的理解、向往和崇拜。而涉海的非物质文化则蕴含着该民族传统海洋文化的根源,保留着该民族海洋文化的原生态及特有的思维方式,成为一个民族精神得以延续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
(二)浙江省国家级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作为文化大省的浙江,其文化、历史资源也非常丰富,孕育了浙江具有悠久历史的民间传说、艺术、戏剧、美术、舞蹈、医药、技艺和民俗等诸多的非物质文化资源。
1.浙江省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在中央政府门户网上发出通知,批准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白蛇传传说、阿诗玛、苏州评弹、凤阳花鼓、杨柳青木版年画等共518项。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涉海内容的非物质文化寥寥无几,主要有辽宁省的“古渔雁民间故事”,海南省三亚市的“崖州民歌”,浙江舟山市的“舟山锣鼓”,福建省莆田市的“妈祖祭典”,福建省惠安县“惠安女服饰”等,另外也有浙江宁海的“宁海平调”、瑞安的“温州鼓词”、乐清的“剪纸”等,涉及海洋文化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多(见表2‐1)。同比之下,浙江沿海地区涉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反映了我国在传统上还是以内陆文化作为主要民族文化活动内容,海洋意识不是很强,丰富的海洋非物质文化资源还需要进一步搜集、整理和发展。(www.daowen.com)
表2‐1 浙江省第一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续表
2.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8年6月14日,国务院又发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其中包括:孟姜女传说、董永传说、陕北民歌、梁山竹帘等。在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涉海的非物质文化得到应有的重视,如山东省蓬莱市的“八仙传说”,广东省惠州市的“惠东渔歌”、浙江省舟山市的“观音传说”,浙江省象山县、慈溪市的“徐福东渡传说”,浙江省岱山县、山东省长岛县的“海洋号子”,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江苏省兴化市的“传统木船制造技艺”,浙江省象山县的“晒盐技艺”,浙江省象山县、岱山县,山东省荣成市、日照市、即墨市的“渔民开洋、谢洋节”,浙江省象山县、温州市龙湾区的“石浦—富岗如意信俗”等共有20余项,海洋文化遗产得到初步的重视和应有的承认。此外,还有浙江温岭的“鼓舞”,青田的“灯舞”,临海的“临海词调”,温州的“温州莲花”,乐清的“龙档”,温州的“瓯剧”“瓯绣”与“瓯塑”,宁海的“汉族传统婚俗”(十里红妆)等,浙江涉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达到10余项,占据了海洋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数,显示了浙江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见表2‐2)。但在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等海域广为流传的“龙王传说”“鱼师信仰”等并未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也是一个遗憾。
表2‐2 浙江省第二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续表
续表
3.浙江省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又发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其中包括“赵氏孤儿传说”“舜的传说”“布袋和尚传说”“凤阳民歌”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相对前两批较少,一是前两批数量较大,二是一批相同或相似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扩展项目名录,整体上全国涉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多,浙江省也只有洞头县的“海洋动物故事”、象山县的“唱新闻”、嘉兴市秀洲区的“网船会”等(表2‐3)。
表2‐3 浙江省第三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续表
(三)浙江省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2007年6月1日起浙江省政府正式颁布施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含附则)。这是为了加强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而制定的,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2006年至201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厅先后发布了第一批(共64项)、第二批(共225项)和第三批(共244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浙江省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涉海的非物质文化项目共有47项(见表2‐4),占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8.81%,这对于一个海洋文化传统的大省来说,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挖掘和保护民间涉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海洋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力度。
表2‐4 浙江省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涉海项目
续表
首先是第一批涉及海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3项,占第一批总数的4.68%,这与2006年海洋文化以及海洋文化产业还未在我国文化市场完全兴起,各个地区尚未引起充分关注等原因有关。
其次在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涉及海洋文化内容逐渐多了起来,而且门类比较齐全,涉及民间文学、民间戏剧、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和民俗等各个领域,但也只占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的6.67%,涉及海洋文化的非物质遗产只是初步得到注意和重视。
第三是在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除了类别和数量增加以外,明显的特点是涉及海洋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个地区受到了充分的关注,特别是民俗类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在全省共出现了12项之多,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涉海内容的占了12.3%,数量上超出前两批之和,内容上也是非常丰富的。
海洋文化的建设能够提升软实力,浙江省应充分利用沿海特有的海洋文化资源,保护、梳理、挖掘先人海洋文化遗产。以浙江省象山县为例,该县800公里的海岸线分布着塔山、姚家山、红庙山和高塘珠门等五处新石器时代遗址,有着丰富的海洋自然与文化资源。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资金等大力支持下,保护发掘了塔山文化遗址、海防遗址、古陶窑、古沉船等文物点,整理重现了象山锣鼓、龙灯、鱼灯、竹根雕、渔歌号子、剪纸等民间文化和赵五娘、陶宏景等民间传说,成立了渔文化研究会,动员全县文化界人士开展与文化资源相关的调查、保护、研究工作,使象山县海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观念深入人心,成为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和海洋文化产业发展大县。
四、浙江海洋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
浙江的海洋商贸文化、渔业文化、渔港文化、海洋佛教文化、海洋民俗文化等都是全国第一的,浙江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厚度与影响力上,也是中国海洋文化的亮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应作为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部分,海洋经济发展可以带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又可带动经济的发展。
(一)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开发与保护
浙江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连岛工程、温州洞头连岛工程、象山港大桥等使得浙江进入了大桥经济时代。随着海洋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的不断改善,浙江应进一步聚集发挥海洋文化资源优势,配合海洋旅游业,在游客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好舟山海洋文化主题公园、象山中国渔村主题公园,包括海洋建筑文化、海洋服饰文化、海洋渔文化、海洋龙文化、海洋盐文化、海洋制作文化、海洋民间艺术、海洋信仰忌讳文化等,使之成为海洋文化的体验场所,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示范基地,海洋产业和产品的集散地与展示中心,成为海洋文化产业的示范基地,成为融展示、体验、观赏、美食、购物于一体的动态海洋文化民俗博物馆,形成浙江海洋文化和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张张地方名片。
(二)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与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联系起来
濒危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普遍特征,有效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开发是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好传承。而产业化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之一,浙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将产业化、品牌化作为手段对一些经济价值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利用等方面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结合方面可挖掘的空间还很大。[11]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以海洋民间艺术、民俗文化、民间技艺等形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渐远离人们的生活。因此,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与海洋旅游文化产业、海洋节庆文化产业、海洋工艺品产业等结合起来,成为彼此的主体和载体,相互促进。也可以结合海洋文化产业、海洋创意产业,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利用元素应用到海洋文化产品的开发上。其实浙江沿海很多地方已经不自觉地这样做了,像济公传说、梁祝传说、观音传说、徐福东渡传说等已经有多种艺术形式,包括地方戏曲、电影、电视剧等,一些地方政府还借此开发旅游项目。此外,还有如传统木船模制作技艺、海洋渔民服饰制作技艺、渔民画、贝雕等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可与海洋旅游业、节庆业、工艺品业很好地结合起来进行保护和开发。所以,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成为海洋文化产品,使它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也会是很好的保护开发,有经济的保障,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能够得以传承。
(三)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化保护与开发
对于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引入民间企业或资本、培养传承人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常见策略,笔者是赞同的。但除此之外,笔者所强调的是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必须是建立在保护性的基础之上,同样,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不能破坏其文化属性,失去千百年来延续下来的深刻内涵,因此,应由传承人或专业人士作为保护开发的主体。如岱山县中国海洋渔业博物馆馆长(渔民)赵行法、中国渔村海洋博物馆馆长黄仁普、象山根艺美术馆馆长张德和、舟山贝雕店的夏雨缀、舟山钱氏船模店的钱兴国等一批民间专家,他们有着几十年的海洋民间文化的积累,既能使相应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朝着更好的保护与开发方向发展,也能使海洋非物质文化保护与开发进行平衡发展。由他们来建设一批民间艺术馆或专题展示馆,通过社会系统的支持,建立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有效使用档案材料,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保存和宣传,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会更有文化的深度和内涵。
对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对即将失传的,由专家学者和相关研究机构尽快进行音像资料的记录整理,保存完善的资料;对于还有一定生命力的,则需要全社会配合尽快地进行保护性开发。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政府作为主导,各种社会力量进行协作才有可能实现,仅仅靠专家、学者和传承人是远远不够的。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一种文化,只有把它发扬光大,让人人知道,人人了解,它才能得到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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