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碳金融利益体系:低碳经济与幸福指数

碳金融利益体系:低碳经济与幸福指数

时间:2024-09-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围绕碳减排权,许多国家都已经着手构建以碳交易市场为基础,包括碳基金、银行贷款、碳保险、碳证券以及一系列创新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

碳金融利益体系:低碳经济与幸福指数

第三节 碳金融利益体系

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日益突显,在项目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衍生出更多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新的价值符号。发展碳金融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风险,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推动世界经济向低碳化转型,也是降低减排成本和拓展金融创新的重要工具。

企业的参与构成了碳交易的供需主体,金融机构的加入使得碳市场的容量进一步扩大,流动性加强,市场也愈发透明;而一个迈向成熟的市场反过来又吸引了更多企业、金融机构甚至私人投资者参与其中,且形式也更加多样化。目前,围绕碳减排权,许多国家都已经着手构建以碳交易市场为基础,包括碳基金银行贷款、碳保险、碳证券以及一系列创新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

一、碳基金

碳基金是一种通过前端支付、股权投资或者提前购买协议,专门为减排项目融资的投资工具。全球的碳投资载体分成三类:碳基金、项目机构和政府购买计划。后两者接近于广义的碳基金概念,在此统称为“碳基金”。

(一)世界碳基金的发展

从20世纪初第一只碳基金诞生,直到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碳基金的数量开始迅猛增长。根据法国银行气候部的统计,2005年碳基金的数量达到了34只,资金规模为35亿欧元左右。到了2007年,全球碳基金的数量已达58只,比2005年增长70.6%,资金规模达到70亿欧元,比2005年整整翻了1倍。金融时报的数据显示,2008年碳基金的数量已达到80只,资金规模达到128.7亿美元,另外5只筹备中的基金规模为54.9亿美元。这个数字在2010年已被改写,碳基金总数超过了100只,资金规模为161亿美元,此外还有6只酝酿中的基金,资金规模为32.3亿美元。在全球经济衰退的背景下,这个数字似乎预示着一个全球碳金融产业扩张的开始。

2000年,世界银行发行了首只投资减排项目的原型碳基金(PCF),共募集1.8亿美元。PCF是由17个公司和6个政府组成的合伙企业,由世界银行管理,使用公司和政府提供的资金对减排项目进行投资,这些项目需要完全符合《京都议定书》以及联合履约和清洁发展机制的框架。PCF的资金提供者会收到按比例分配的减排量,并且根据和项目东道主各国达成的协议进行核实和核证。作为第一个碳基金,PCF在2000年4月开始运行,预计在2012年结束。

自2003年以来,类似性质的基金以每年数十只数量的速度在增长。从2004年开始,每年有超过10亿欧元的新增资金进入。通过这些融资机构,多种公共和私人融资渠道可以聚集成基金,使政府和私营公司能够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购买大量碳信用来满足《京都议定书》的承诺或者欧盟排放贸易计划。

按照投资者类型,碳基金可以分为公共基金、公私混合基金和私人基金。近年来碳交易迅速发展,越来越多地受到私募资本的关注。

碳基金在国际碳市场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为24%的CERs和31%的ERUs提供了融资,预计将减少排放7亿吨。最具代表性的世界银行原型碳基金,其收购CER的价格仅为3~5美元。荷兰的CERUPT招标计划规定的CERs的最高价格分别为: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除外)5.5欧元;由清洁且可持续使用的生物质产生的能源(垃圾除外)4.4欧元;能源效率的提高4.4欧元;其他,包括化石燃料转换和甲烷回收3.3欧元。而南非的投资者愿意为购买每单位CER支付13美元(9.55欧元)。

(二)中国碳基金的创立

2007年7月20日,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先期注入3亿元人民币,在中国绿化基金会下设立中国绿色碳基金,专门用于开展植树造林固定二氧化碳的活动。该基金具有严格的管理、较低的成本和良好的信誉。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发展设想分为两步走:第一步,企业、组织和个人以自愿原则捐资到中国绿色碳基金,由国家林业局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则组织造林,并进行碳汇的计量、监测和评估,同时,将企业投资造林所获得的碳汇在网上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登记和公布,随着林木的生长,账户内的碳汇量在积累。第二步,在有关条件成熟时,并根据具体的政策规定,中国绿色碳基金造林所获得的碳汇有可能产生交易,由此商业性的项目,即从中国绿色碳基金移出进入市场交易。届时就需要有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来进行管理。在其运作之下,逐步完成碳汇交易市场的建立。

2007年11月9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正式揭牌。根据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章程和管理办法,该基金并在财政部的监管下,专门负责基金的收取、筹集、管理和使用。

该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五个途径:国家从CDM项目收益中按规定的比例取得收入;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和其他合作资金;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基金业务取得的营运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其他合作资金;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收入来源。以上资金主要用于四个业务领域:包括能力建设和公众意识提高业务领域、减缓气候变化业务领域、适应气候变化业务领域和服务于基金可持续业务运行的金融活动业务领域。

目前,中国绿色碳基金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是国内屈指可数的与碳汇和CDM有关的基金,但二者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碳基金。真正意义上的碳基金应该是由政府、多边机构或私人部门的资金募集而成,通过架设各种融资渠道,参与碳减排量买卖交易行为的基金。

英国气候变化资本是总部设于英国的发掘低碳经济商机的投资银行集团,管理着8.5亿欧元的碳基金,其中3.5亿投向了中国。他们在中国主要开展的是减排CDM这块业务,是以买方的身份去开发和收购CDM项目中的CERs。这些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如: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生物燃料、沼气等;水资源利用及供应,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垃圾填埋及垃圾填埋气体利用,如:垃圾发电、堆肥、循环利用;同时也包括一些提高能效的项目,比如水泥余热、地温余热回收,高炉煤气,焦炉煤气等。

相比来看,目前中国本土绿色基金都不能自主进行碳减排量的买卖交易。中国本土碳基金的出现还有待政策和市场环境进一步发育成熟。

二、银行成为碳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有这样一种说法,银行家主导着未来的走向。这句话说的是,一个社会形态建构和重塑的根本动力是金融的血液。如果银行资金不顾社会和环境的要求唯利是图,那将是可憎的助纣为虐行为,这也是近年来各国关注和提倡可持续金融的根本原因。

(一)国际银行业

1.行为准则

目前国际银行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主要实施的行为准则有三个,分别是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和环境绩效标准、赤道原则和联合国环境署的金融行动,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首先来看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和环境绩效标准,它是由世界银行及其所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为金融机构和私营部门的全球环境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2006年4月30日,该绩效标准开始生效。IFC运用《绩效标准》来管理社会和环境风险,并在有资格获得资助的成员国内提高其私营领域投资的发展机会。该《绩效标准》亦为投资新兴市场项目的其他金融机构所适用,绩效标准确立了在IFC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的某一项投资周期内客户应达到的所有标准包括:社会和环境评估与管理系统,劳动力与工作环境,预防和减轻污染,社区卫生、安全和安定,征地和自愿移民,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的自然资源管理,土著人口,文化遗产等。

赤道原则,正是根据世界银行和IFC的政策与指南为项目融资制定的一套自愿环境和社会原则。2003年6月,10家国际领先银行率先宣布实行,后陆续有多家银行接受这些原则,截至2007年,已经有47家银行接受赤道原则,项目融资总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85%以上。赤道原则最初适用于融资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融资。2006年7月1日,该原则进行了修订,以反映IFC社会和环境绩效标准的变化。修改后的赤道原则适用于所有国家和部门融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融资。

此外,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行动(UNEPFI)也有相当的影响力。UNEPFI是由联合国环境署(UNEP)于1992年发起的,其宗旨是推广和普及可持续金融理念,侧重于理念和原则条款,倡导一种共识和行业守则,进而督促金融机构投身于可持续金融的实践。目前世界上有包括银行、保险和基金管理机构等170多家金融机构加入UNEPFI。2007年10月11日,招商银行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宣布加入。

根据提交给联合国气候机构的一项技术转移报告估算,从现在到2030年,每年用于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需求总计将达3000亿~10000亿美元,从2010年到2050年,每年额外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投资将达到10000亿美元。这些预测都表明,国际低碳领域的金融市场将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而商业银行在其中大有可为。在一些国际领先商业银行的眼中,努力拓展与碳交易相关的业务已成为其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2.业务范围

国际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已成为碳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业务范围渗透到碳市场的各个交易环节。

第一,为项目开发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为初始碳排放权的开发提供担保等。

第二,商业银行向项目开发企业提供贷款。由于碳减排项目一般属于远期交易,项目收益只有在未来项目成功后才能获得,这使得减排项目的投资期很长,风险较大。为了提高资金的流动性,以远期购买合约的收益进行抵押,用于保证贷款利息的偿付,商业银行为项目开发提供贷款。这种模式可以使融资方提前得到远期合约的收入,并将这笔收入用于项目的投资。

第三,在二级市场上充当做市商,为碳交易提供必要的流动资金。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设立碳基金来促进减排项目的发展。目前,全球领先的商业银行大都设立了与碳减排相关的投资基金,对减排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四,商业银行可以推出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产品与服务的创新。目前许多商业银行已经积极介入该市场,并逐渐成为国际碳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开发连接不同市场的各种套利产品,如CERs和EUAs之间以及CERs与ERUs之间的互换交易,基于CERs和EUAs价差的价差期权等等,加速了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一体化发展。此外,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尝试为自愿减排市场提供所谓的“碳银行”服务,即进行碳信用的登记、托管、结算和清算工作,并且也在尝试进行碳信用的借贷业务,极大地促进了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

(二)中国金融业

中国金融业在低碳领域的探索,主要是各类“绿色金融”业务,而绿色信贷,一直就是绿色金融活动的主体。而影响绿色信贷发展的因素也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商业银行自身对低碳经济的理解和重视,在赢利目标和社会责任目标之间的平衡;二是政府政策与金融监管的积极引导。目前多数国内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虽然仍处于被动状态,但已不断取得进展,兴业银行就是这一领域的佼佼者。

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推出“能源效率融资项目”,根据双方签署的《损失分担协议》,国际金融公司向兴业银行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损失分担,以支持最高可达4.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以国际金融公司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国际金融公司则为贷款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和业绩激励,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2007年3月21日,首笔能源效率贷款在济南分行成功落地。

在首次项目获得成功后,兴业银行对节能减排贷款进行了大胆创新,推出了多种新型模式,覆盖了能源生产、能源输送、能源使用等各个环节。这些节能减排贷款模式突破了原有企业贷款注重担保条件、期限较短等固有缺陷,降低贷款门槛,拓宽贷款期限,使贷款期限最高可达5年,并可根据项目的实际现金流收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截至2008年3月底,兴业银行已经在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重庆、浙江、福建等11个省市开办节能减排贷款业务,共发放贷款51笔,累计投放12多亿元;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147.48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12.85万吨。

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业务创新是兴业银行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核证减排额收入(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针对深圳某公司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利用处理项目的情况,兴业银行运用创新的思路和项目融资模式,侧重考察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性,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作为贷款审批的主要考虑因素,并且根据项目实施的现金流和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来选择还款期限,使还款时间与现金流收入规模、时间匹配,较好地解决企业还款压力问题。最终为该公司提供了三年期750万元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该项目的实施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16万吨。

尽管一些领先银行有所进展,但是银行业在绿色金融方面总体来说还很薄弱。第一,绿色信贷还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标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绿色信贷提出的标准多为综合性的、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操作标准和环境风险评估标准,贷前审查难以准确把握;第二,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与绿色信贷要求存在一定的矛盾。商业银行企业贷款中有20%的存量贷款已经分布在“两高”企业,从贷款增量看,如果把环保标准作为发放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贷款营销面就过窄,金融机构在贷款的投入上面临两难境地。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绿色信贷的概念还不明晰,因此,在统计银行贷款投向时,很难对“绿色贷款”单辟通道进行统计,因此还难以判断这一市场的规模。

此外,在目前的政策和监管机制下,中国的商业银行还不被允许直接投资或在国内外市场上进行碳排放权的买卖。这样,商业银行参与低碳业务的切入点除了绿色信贷业务之外,最直接的就是对参与碳排放交易的项目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在CDM项目中,企业需要和国家发改委、境外的DOE(清洁发展机制执行委员会指定的经营实体)以及CERs买家等多家机构进行沟通协商,银行可以利用其在国际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优势,为企业联系境外潜在的CERs买家,或者协助企业合理规划项目的资金安排,并提供相应的财务顾问服务。另外,银行也可以根据政策及市场环境,推出与碳排放权等指标挂钩的理财产品。其实部分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在这样的中间业务方面有所突破。(www.daowen.com)

三、碳保险为碳金融护航

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历来离不开保险业,保险业承担着规避和转移风险的责任。气候变化的影响涉及灾害、财产、人身和健康等保险业的所有业务领域,近年来已经出现巨灾债券天气衍生性金融产品等,以规避天气变化对企业营运和销售额等造成的影响。目前看来,已有的实践更多侧重于转移风险,避免损失和业绩的波动。

从长远来看,气候变化将越来越与企业减排的要求联系在一起,不再只是有关环境、健康和安全的问题,而将日渐成为高层主管、股票分析师筹资者甚至战略投资人关注的因素,将影响到企业的财务报表、公众形象、消费者认同和碳足迹披露等利益相关者要求。与此相关的不确定因素正构成全新的碳风险。

以清洁发展机制产生的碳减排额CER来说,整体风险可以归类为绩效风险,也就是产品未来的交付与合约相符合的可能性。这类绩效风险可以再细分为以下的几大类,比如:对手违约风险、碳法规风险、国家投资风险、技术绩效风险、营运中断风险、董事与主管责任等。

针对以上风险,碳保险可以在一些领域有所作为。如适应碳排放权交易对碳信用交付担保的需求,开发碳交易保险以转移项目违约风险。碳交易交付担保属于规避碳交易信用风险的一种方式。由于碳减排项目成功与否具有不确定性,投资人或借款人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或借款人有可能大幅压低原始项目的价格以降低风险,但这对减排项目的开发极为不利。为此,一些金融机构,包括一些商业银行和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为项目最终交付的减排单位数量提供担保(信用增级)。这些银行及金融机构通过“对开的远期合约”,一方面从项目开发商那里获得最大的贷款收益,一方面为二级市场的买家提供一级市场项目交付担保。这不仅有助于提高项目开发者的收益,同时也降低了投资者或借款人的风险。

碳金融的起航,保险商将扮演重要的角色。如何把碳风险纳入传统保险的承保范围是碳保险发展的关键。如果每个潜在客户都是特例,那么交易成本将很高,市场将成长缓慢,甚至不会成长,应当尝试提供一种标准化保险合同。因此,应当着重考虑气候变化如何与过去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结合成新的保险产品。

保险业需仔细考虑的是新的和既有的保险产品如何应用在碳金融上。当产品数量增加而客户开始寻找保险时,预期业务将逐渐成形,碳保险也将兴起。

四、碳证券是未来资本市场的主体

低碳经济对世界的影响正日益深入,资本市场的减碳理念也已经提出。证券市场的“低碳化”,体现在规范和促进上市公司低碳化,促进企业节约资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限制高耗能、重污染企业的排放行为,指导投资者进行低碳投资决策和避免环境风险等方面。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体,是实现证券市场低碳化的最重要一环。目前,在证券市场上,涉足低碳领域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以下产业:

第一是新能源产业。包括作为清洁能源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也包括清洁能源的水电、核电等,更包括能源的传输方式,比如高压、超高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智能电网业务。

第二是节能产业。包括工业节能,如余热回收发电、工艺改进以及节能材料,而建筑节能,智能建筑、节能家电、节能材料与节能照明也均可归结为这一产业路线。另外,汽车节能也可包括在节能产业中,比如说混合动力汽车。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混合动力汽车并不是节能产业,只是能源的替代产业。

第三是减排产业。这其实也包括余热吸收、余热循环与余热发电,但是考虑到提升传统能源效率和碳减排的重要性,故单独构成一个产业路线,其涉及清洁燃煤、农业减排增汇等。

第四是环保产业。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固定废弃物的处理等。目前环境压力较大,为了支持绿色革命,减少排放,环保产业必须得到迅速发展,其中固定废弃物的处理已成为一个迅速成长的产业。

低碳证券的概念还处于孕育阶段。首先,要将低碳证券的理念融入证券市场建设的长期发展规划中,明确其在证券市场定位中的作用,加速资本市场向低碳化上市公司的资源倾斜,在战略上给予高度重视;其次,要明确上市公司对于环境管理的范围和责任,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排放超标、污染严重的企业不准上市;其三,保荐机构、券商和基金等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要求加大从低碳角度对上市资源的筛选和控制,从源头上把碳排放降下来。

目前“绿色证券”的概念已经提出,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强调的是对准备上市融资的企业设置环保门槛,并通过公开环境信息的手段,对公司上市后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管。实施绿色证券,首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制止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和再融资的体制与机制。应通过立法明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的相关责任,并设立问责机制。环保部门要及时发布企业环境的违法信息,同时,券商、基金等机构也要及时提供使用环境信息的反馈情况,真正做到信息共享。总之,要把好证券市场的入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融资和再融资控制,以绿色证券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

低碳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拥有低碳概念的证券在资本市场上越来越受关注。目前在中国A股市场上,约有70多只股票属于低碳经济板块,并且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尝试低碳产业。上市公司必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把企业从单个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延伸和扩大到关注自然环境资源、社会发展和具有社会责任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上来,不仅能使企业赢得低碳发展的机遇,也为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潜力投资选择,促进新型碳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五、碳资产管理公司

正如房地产市场需要开发商一样,碳项目市场减排量也需要专业机构来提供,这个角色往往由碳项目的开发商、整合服务商和咨询顾问等担当,我们也经常将其称为“碳资产管理公司”。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设计和开发碳项目,并为其提供咨询和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碳项目开发。协助评估企业的项目在国际碳市场上的潜在价值,估算项目可能获得的收益;完成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函、协助完成合格性审定、协助在EB获得成功注册、进行项目实施和监测、协助除以上提到的市场交易机构外,全球还有一些新兴的环境交易所。

新加坡商品交易所,这是亚洲首家提供单一平台买卖多种产品的国际商品交易所,是提供多种商品的期货和期权的交易平台,其中包括碳排放额度。

巴西期货交易所,是拉丁美洲合同交易量最大的交易所,此外,也是巴西唯一的期货交易所。巴西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是开发及管理操作各主要商品及其衍生品和债券的交易及结算系统。这些债券及衍生品锁定于金融资产、指数、指标、利息、货物、货币、能源价格、运输、环境和气候商品的现金交易或未来交割。巴西商品交易所已经进行了多笔CERs的拍卖。

此外,香港、韩国、阿联酋等也正在进行相关的筹划考虑,相信随着更多CERs和VERs产品的推出,这些交易所未来将获得更多的收益;同时也可以预计,未来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将会非常激烈。完成核证、CERs签发和资金到账等服务;在自愿减排市场,协助企业开发符合黄金标准、VCS等各种标准的自愿减排额(VERs)。评估企业的项目获得相应标准认证的可能性,并尽最大努力帮助实现该标准的认证;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采购项目的认证减排量等。

第二,碳项目咨询与服务。为工业企业提供有效减排方案和碳资产管理服务;为减排项目所采用的方法和减排技术等提供顾问服务;对碳市场投资进行风险评估;协助企业制订碳市场开发策略;协助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组织等推动碳交易市场体系的建立等。

目前,瑞士南极碳资产管理公司、英国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国际企业已在中国开展很多业务。其中英国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开发了中国第一个注册成功的CDM项目——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该项目也是世界上第一个风电CDM项目;并成功将张北满井风电场项目注册为中国第二个风电CDM项目,该项目第一、二笔CERs已由EB正式签发,并成为中国首例已成功得到CERs收入的风电CDM项目。

六、碳经纪商

和其他证券市场一样,在碳交易市场中,一般买方和卖方并不直接进行交易。碳经纪商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中介,有两种途径:一是买卖双方都在碳经纪商处开设账户,碳经纪商利用客户的账户在交易所进行交易,这是场内交易。二是在场外交易市场(OTC),碳交易商作为中介为供求双方搭线,帮助双方达成交易。

一般情况,委托碳经纪商进行排放配额场内交易的基本步骤如下:

第一步,将排放配额或者资金存入在碳经纪商处开设的账户;

第二步,盯住市场,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下达买卖指令而进入交易所的指令簿,可以选择市价或限价委托,以及交易的数量;

第三步,如果有匹配的价格,指令将被执行;

第四步,当指令被执行后,交易所会将排放配额或资金划入在碳经纪商处开设的账户内。

由于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机制通常具有高度结构化、规模大、时间长的特点,专业经纪商扮演的角色很重要,因为不管对买方或者卖方客户来说,经纪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市场情报来源,而且关系到项目实施的成本,买卖双方信任关系的建立、市场知识、专业水平和交易组织技术。

七、碳信用评级机构

近年来随着全球碳减排体系的发展,工业企业越来越多地受到碳排放环境的约束和规范,并进一步影响其赢利和信用,因此,评级机构也渐渐参与其中,标普(S&P)、穆迪(Moody's)、惠誉(Fitch)都开始将碳金融纳入研究视野,并准备将碳金融因素纳入债券评级中,并已经开始追踪排放交易市场。

碳评级机构(Carbon Ratings Agency)将帮助把碳标准化为一件商品,并创立一个关于碳抵消或碳信用的新的资产类别,以使投资者能够在全球范围内使用相同的标准来评估经过碳信用评级的项目,并选择能够达到开发者碳信用评级要求的项目。同时,碳评级机构将基于对每个项目的分析以及对该项目是否能够达到在特定时期削减特定数量排放量的承诺进行评估,为每个碳抵消项目的资产进行评级。类似于信贷评级机构,碳评级机构也将为高质量、低风险的项目提供AAA的评级,对高风险的项目提供C-D的评级。

八、碳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需要适应低碳时代来临的转型。低碳金融是金融机构创新的重要领域,也是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必备内容。低碳金融的首要目标,是为国际碳交易提供交易平台和金融工具,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构建以碳交易市场为基础,包括碳基金、银行贷款、碳保险、碳证券及其他一系列创新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作为碳交易市场的主体,碳基金是碳市场体系的重要资金来源,近年来随着碳基金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碳基金对碳交易市场的稳定作用正在显现。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碳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银行业承担信贷资金配置的碳约束责任。银行业在自愿基础上制定评估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的产业标准,并根据环保标准来筛选项目,使资金配置向低碳产业倾斜。碳保险的发展是低碳金融健康前行的重要保证。资本市场的低碳化则是从市场融资和再融资机制对上市资源的重要把关,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碳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亦将有更多发展的空间。

此外,碳金融体系还意味着持续的金融创新。低碳经济与国际碳交易的出现,是对以传统制造业为服务重点的金融体系提出的新要求,而构建碳金融体系正是以创新来适应新趋势。我们欣喜地看到,一系列碳金融工具创新,如碳期货应收账款的货币化、碳资产相关的债券交易以及包括绿色信用卡、碳中和产品等层出不穷。可以预见,随着碳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低碳金融的发展将成为打开低碳经济大门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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