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类生存权的意义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也可以被理解为最低限度的经济安全。其中,营养问题、健康问题、住房问题、生计问题、环境问题等,都可以被看做是生存权的内容。
一、人类生存危机
世界经济在工业革命后的几百年中得到快速发展,人类用智慧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科技的迅猛发展也为全人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但由于对资源、能源的过度开发、消耗,地球碳排放剧增25%,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已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又由于能源、资源的使用造成的水、空气、土地、光电、核辐射等污染引起的生物链与食物链破坏,导致人类对由此引起的多种疾病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依然束手无策,它们对人类的杀伤力甚至可能远比碳排放严重。另外,由于对资源、能源未能有序科学利用,50年后石油将消耗一空。上述困境和难题将引发人类生存的严重危机。
人类的过度欲望导致过多商品的产生,商品生产必然需要能源消耗。化石能源是目前能源的主要形态,它的消耗使碳排放超量。碳排放超量直接引发全球气温升高,全球气候变暖将严重影响人类生存。反之,要确保人类生存,就必须控制气温升高,降低碳排放,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遏制奢侈商品的生产,调整人类消费和生活方式。也就是说,威胁人类生存的根源就是人类过度欲望本身,而人类的过度欲望导致了人类生存的危险。
二、保障人类的生存权(www.daowen.com)
自然环境和生存权是紧密相连的。联合国于1972年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明确指出了环境与生存权的关系,即“环境给予人以维持生存的东西,并给他提供了在智力、道德、社会和精神等方面获得发展的机会。人类环境的两个方面,即天然和人为的两个方面,对于人类的幸福和对于享受基本人权,甚至生存权利本身,都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说,良好的自然环境是保证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而自然环境的恶化则会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从目前来看,气候的变化已经威胁到人类的生存权,具体而言已经威胁到人们获取食物、水、健康的权利甚至维持其自身生命的权利。因为饥饿、营养不良、疾病、失去生计等都威胁到了人的生存。对于那些生活在发展中国家落后地区依然靠天吃饭的人来说,其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的命运对他们而言是生死攸关的。他们的生存权很大程度上要依赖自然资源。因此,自然环境被破坏将直接损害他们的生存权。贫穷的国家之间和人们之间为了生存,更容易发生争夺自然资源的冲突,因为人的生物本性决定了生存是第一位的,如果生存的需求得不到保障,他们就会采取非常手段来解决问题,冲突也就很难避免。冲突的发生使得许多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根据环境专家的预测,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很多,其中一点就是加剧水源的短缺。可以预见,在将来为了争夺维持生命必需的宝贵水源,冲突会变得更加频繁,失去的生命也会更多。
这充分说明,人类社会两百多年的高碳经济发展模式出了问题。我们目前的发展是以牺牲子孙后代的生存权为代价的,同时也是牺牲地球这唯一的生活家园为代价的。高碳经济已经严重污染了人类生存的地球,人们都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生态危机、环境危机。2008年爆发的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实际上是因为整个人类高碳经济发展模式出现了问题。如果在这条轨道上继续运行下去,是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也不可能实现人与环境的友好共存。
社会经济发展的真正目的与最终意义在于使人类获得更加健康、幸福的生活,环境质量关系到亿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们幸福的前提条件。因此,“幸福经济学”现在已逐渐得到专家学者重视。2005年,一个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领导的小组设立了一个指标来衡量人的幸福指数,使它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一样成为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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