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资本论》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宋涛自选集

《资本论》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宋涛自选集

时间:2024-09-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能够运用《资本论》中的经济理论,来指导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此可见,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为促进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发展的同时,主要是为促使国有企业发挥主导作用,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发展。

《资本论》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宋涛自选集

运用《资本论》的经济理论指导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经济理论,阐明的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江泽民同志于1992年10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以,能够运用《资本论》中的经济理论,来指导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运用《资本论》中关于市场的理论指导我国国有企业的生产

第一,市场经济的含义。为了阐明能够运用《资本论》中关于市场的理论指导我国国有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原因,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市场经济的问题。

市场经济就是由市场进行调节的商品生产的经济。凡是进行商品生产的企业,它们的经济运行必须经过市场,必须受市场调节。市场经济,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在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上,由市场调节企业生产的运行形式虽然是相同的,但它们的社会性质却是完全不同的。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以资本家的私有制为基础,由市场调节的是资本家所私有的企业的生产,这种市场调节是为资本家的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它有利于资本家企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由市场调节的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的生产,这种市场调节主要是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服务,它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由此可见,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为促进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发展的同时,主要是为促使国有企业发挥主导作用,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发展。因此,认为市场经济是中性的观点是不对的。

第二,运用《资本论》中关于商品价值必须实现的经济理论指导我国国有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商品价值实现的理论认为:资本家企业生产的商品和简单商品生产者生产的商品一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生产者的使用价值,而是其他企业或其他人的使用价值,因此,商品生产者必须依照商品的交换价值,把商品卖出去,实现商品的价值,即商品生产者取得与商品价值相等的货币,购买者才能使用它们,以满足其生产或生活的需要,企业才能进行再生产。大家知道,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生产的目的是剩余价值,生产商品是生产剩余价值的物质形式。资本家进行商品生产,要购买生产资料和购买雇佣工人的劳动力。资本家购买的生产资料必须符合生产在一定阶段上的质量标准;雇佣工人应具有“劳动力本身的正常性质。劳动力在它被使用的专业中,必须具有在该专业占统治地位的平均的熟练程度、技巧和速度。”[1]资本家用货币去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时,“不仅表示一种质的关系:一定的货币额……转化为互相适应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它还表示一种量的关系;即用在劳动力A上面的货币部分和用在生产资料Pm上面的货币部分的量的关系。”[2]假定购买生产资料用去X元,购买雇佣工人的劳动力用去Y元,工人使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生产出的商品数量所包括的价值,除一部分等于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X元和一部分等于支付给工人的劳动力价值Y外,还有一部分等于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内生产的m。资本家要取得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必须把商品交换出去。马克思说:“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或卖……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他的产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这个产品只有通过货币,才取得一般的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而货币又在别的人口袋里。为了把货币吸引出来,商品首先应当对于货币所有者是使用价值”[3]。他的这些话阐明了商品要变为货币,必须对货币持有者有使用价值。他又说:“在商品生产中,使用价值绝不是本身受人喜爱的东西。……所以要生产使用价值,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4]资本家出卖商品,要取得全部剩余价值,必须把生产出的商品全部卖掉,如果只卖掉价值等于X和Y的商品量,资本家只能收回成本;如果卖掉等于成本的商品外,还卖出相当于剩余价值一部分价值的商品,只能取得一部分剩余价值,只有卖出全部商品,才不仅能收回生产商品所投入的成本,还能取得雇佣工人生产的全部剩余价值。

我国国有企业生产的商品也必须实现它的价值。我国国有企业生产的产品,既然是商品,它就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样不是本企业和本企业职工个人的使用价值,而是其他企业生产消费或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使用价值。因此就必须进行交换,要卖出去,实现它的价值。要卖出去,使货币所有者购买本企业生产的商品,这种商品必须对购买者具有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对购买者越有效用,他们也就越会去购买,商品会更快地变为货币。国有企业进行商品生产时,也要购买生产资料和招聘工人。购买的机器设备,在性能上应是先进的,购买的生产资料应符合质量标准;招聘的工人必须具备应有的劳动技能和劳动熟练程度,才能生产出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购买的生产资料和招聘的工人二者必须符合一定的比例,如招聘的工人太多,会增加商品成本,造成人力浪费,使企业减少盈利和发生亏损。国有企业购买了生产资料和招聘了工人之后,在组织工人进行生产之前,还要认真研究生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否能适合购买者的需要,是否能对购买者很有用。为使国有企业能认真研究购买者的需要,企业就必须要有经营自主权。在过去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上级国家经济管理机构给企业下达一些生产指标,促使企业去完成,却不可能周密考虑购买者对商品使用价值的需要,致使有些企业生产出的商品有不少卖不出去,造成很大浪费。这种经济现象,根本不符合马克思所讲的社会主义要有计划发展的理论,而是主观主义在制定经济计划时造成的,也完全违背了马克思关于商品生产的原理。现在有些国有企业,为了完成上级国家经济管理机构规定的发展速度,或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仍然生产市场上已经滞销的商品。这种现象也是违背马克思关于商品生产的理论的,必须改变。邓小平同志说:“重视提高经济效益,不要片面追求产值、产量的增长。”[5]商品卖不出去,既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没有社会效益,同种商品在市场上已经滞销,还继续进行生产,是违背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指示精神的。国有企业进行商品生产,也要购买生产资料;要支付给工人劳动报酬,这些构成了国有企业生产一定单位的产品的成本。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出的一定单位商品的价值中,除包含等于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外,还包含有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出其所得工资以外的新价值,即该企业的净产值。国有企业的劳动者,必须生产出净产值,国家和本企业才能增加积累。在这里应说明一个问题,即国有企业职工生产的净产值,在性质上不同于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为资本家私人占有,除一部分用于满足资本家个人的奢侈生活消费外,绝大部分用于他的资本积累。净产值被社会主义国家和国有企业所占有。国有企业在一个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商品,也必须全部卖掉,才能把包含在这部分商品中的价值实现出来;如果只卖掉等于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部分的商品,企业会发生亏损,亏损额等于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部分;如果出卖的商品价值等于消耗掉的生产资料和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只能收回成本;只有卖掉生产出的全部商品,劳动者生产的净产值才能得以实现。企业把实现的净产值一部分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由国家财政支配,用于发展社会经济、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一部分留给企业,由企业支配,除一部分用于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外,绝大部分应用于增加企业的资金积累,使企业用自己的积累,进行扩大再生产。

二、运用《资本论》中关于市场的理论指导我国国有企业进行再生产

第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明了资本家企业的再生产也是由市场调节的。他说:“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的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6]资本家把他的企业生产的商品出卖掉之后得到了货币,他会把这些货币绝大部分再作为货币资本,到市场上重新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如果是简单再生产,资本家要购买与上一个生产过程生产商品所消耗的数量相等的生产资料。马克思说:“所消费的生产资料,即劳动资料、原料和辅助材料,只有在实物形式上为数量相等的新物品所替换……才能在原有的规模上再生产”[7]。同时,要重新购买在数量与劳动技术、劳动熟练程度上相等的雇佣工人的劳动力。资本家从市场上重新购买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之后,就能够进行简单再生产。资本家要进行扩大再生产,“要积累,就必须把一部分剩余产品转化为资本。……剩余价值所以能转化为资本,只是因为剩余产品(它的价值就是剩余价值)已经包含了新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要使这些组成部分真正执行资本的职能……如果从外延方面或内含方面都不能增加对就业工人的剥削,那就必须雇用追加的劳动力。”[8]追加了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和相应数量的劳动力,进行的扩大再生产是外延的扩大再生产;追加一部分生产资料,采用更先进的生产技术,不追加工人,由工人使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来使用追加的生产资料,生产更多的商品,是内涵的扩大再生产。资本家企业进行的再生产,既要从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出商品之后,又要到市场上把商品卖出去。因此,资本家企业的再生产也要由市场调节。

我国国有企业的再生产。国有企业在一个生产过程结束后,把生产出的商品卖掉,应当取得与商品价格相等的货币,也要用货币购买生产资料,再生产过程开始后的一定时期内,要用货币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因此,国有企业只有在出卖商品之后能取得相应数量的货币,才能顺利进行再生产。但是,现时有一些企业再次发生相互拖欠货款的现象,有些企业在出卖商品之后,却得不到与出卖商品价格相等的货币,有些企业难以购买到与过去一个生产过程所消耗的相同数量和质量的生产资料,如有的地方的某些企业发生的缺少电力和原料等现象。这仅按马克思所阐明的简单再生产的理论来说,是不应发生的现象,即使在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国家实际经济运行中,这种现象也很少存在。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现时进行再生产时却存在着。企业相互拖欠货款的现象之所以发生,原因固然很多,但我认为主要是一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卖不出去,被积压在仓库里,它的流动资金被占用了,这个企业为了维持生产,还购买生产资料,并约定在一定时期支付货款,但到期却没有货币去偿还。一些企业相互拖欠货款,使一些能够卖出商品的企业,也由于缺乏流动资金,难以进行再生产,给国有经济造成很大损失。企业相互拖欠货款的现象之所以一再发生,我认为也与国家的宏观调控不力有关。国家有关机关应采取坚决措施,解决阻碍企业进行再生产的问题。例如:出卖和购买双方或实行现款交易,购买者通过银行先把购货款汇寄给出卖生产资料的企业,出卖商品的企业接到汇款后再发货,或由购买者所在的开户银行出具担保。银行在出具担保时,要审查该企业的存款账单上的存款额,是否在到期时能够支付货款,如果有支付能力,才能出具担保;如果没有支付能力,就不应出具担保。银行开具担保之后,到支付期,即使企业无力归还货款,银行也必须代为支付。国家应制定法律,彻底解决企业相互拖欠问题。国有企业进行简单再生产,除了能取得与出卖的商品价格相等的货币外,要用货币去购买生产资料,但购买生产资料也往往发生困难,企业之间可签订购销合同,以保证企业进行再生产所需生产资料能有稳定的供应。国有企业进行扩大再生产,按马克思所阐明的理论说,也不应有什么问题。工人生产的净产值实现之后,留给企业一部分利润,由企业用于积累,和这部分留利相适应的也应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可用于进行扩大再生产。但是,企业在进行扩大再生产时,在购买更多的生产资料时,实际上存在一些困难,现在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在进行重复建设,把应该用于原有企业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用来建设一些生产同种商品的新企业,这些新建企业和原来一些老企业争购同种生产资料,从而使一些老企业要购买更多的生产资料进行扩大再生产发生了困难。为使一些老企业能购买到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国家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制止新企业的重复建设,扭转生产资料市场上供不应求的局面。为了使一些原有企业能顺利进行扩大再生产,还必须加快建设为所有企业发展都需要的燃料、电力和交通运输业,这些基础产业不能更快地发展,就会给每个企业的扩大再生产造成困难。国有企业在扩大再生产时,还要认真研究市场的需求,现在我国市场需求变化很快,无论是企业作为购买者对生产资料需求的变化,还是城乡居民个人对生活消费品需求的变化,都比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时代变化得快。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是在19世纪中晚期,当时英国还处在第一次产业革命后产生的大机器生产时期,使用的机器设备是由工具机、传动机和动力机组成的;对加工的原料、材料和辅助材料在质量要求上变化相当慢;城乡居民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在品种和质量的要求上变化也不快。现时我国自己的生产发展程度,一般说来,比19世纪中晚期要高,特别是我国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面临着来自各国的经济上的挑战,必须加快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因此,企业必须及时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高质量的原料、材料和辅助材料。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9]。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建设社会主义,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通过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发展企业生产实现的。邓小平同志又说:“要对全国现有的企业,进行有计划的技术改造。要大大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大大加强各级教育工作,以及全体职工和干部的教育工作。”[10]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固然可从技术先进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引进一部分,但主要应由我国企业自己去设计和制造。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要把科学技术和经济结合起来的问题,他说:“现在要进一步解决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问题。”[11]他强调了知识分子在发展科学技术和把科学技术与经济结合起来中的作用。所以,现在企业对购买的机器设备要求能有先进的高效运转能力;对购买的原材料要求有高质量。城乡居民对消费资料的品种和质量要求变化也很快,因此,企业在进行再生产之前,就要认真研究市场对生产的商品的需求是否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变化,然后才去进行扩大再生产。

国有企业进行扩大再生产,它的整个运行过程都要经过市场,也就是要由市场进行调节。

第二,价值规律是市场调节的机制。市场是商品的交换,而市场调节有一种机制在起作用,这种机制就是价值规律。价值规律在市场调节中发生的作用,是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调节着企业去扩大或缩小生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明了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形式的问题。价值规律,即商品的价值是商品中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他说:“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12]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就象房屋倒在人的头上时重力定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13]。在商品的交换过程中,商品的价值表现为商品的价格。商品价格的变动,除由于商品价值或货币价值的变动,会使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有所变化外,主要是由于受供求的影响,商品的价格可大于或小于它的价值。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地,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则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价值规律,调节着资本家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在市场上,当他们生产的某种商品价格上涨,资本家的企业就去扩大再生产;当市场上他们生产的商品价格下跌,资本家的企业就压缩生产。“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14]有些资本家能采用新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改良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他们生产出的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会少于生产这种商品平均消耗的劳动时间,他们生产的商品按与一般商品生产者出卖的商品相等的价格去出售,这些资本家就能取得更多的盈利;有些资本家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好,他们生产的商品个别价值大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按同等价格出卖,就必然会发生亏损,以至破产。一个部门内部各资本家的企业进行竞争,形成了这个部门企业生产的商品的社会价值,而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调节着这个部门企业扩大或缩小生产,同时也使这个部门资本家的企业有些会得到更快的发展,有些亏损和破产。在一个部门内部,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是向生产经营好的企业倾斜的。

在我国国有经济的一个部门中,价值规律对企业的生产起着调节作用。国有企业生产的商品价值,也是商品中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不是企业的个别劳动时间。一些国有企业能按照前面引证的马克思关于价值规律的理论和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话去做,采用先进的机器设备,改进工艺,改良劳动组织,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降低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耗费,它们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会小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出卖时按和一般企业生产的商品相同的市场价格出卖,这些企业就能提高经济效益,就能取得更多的利润,按国家的规定,缴纳了税收之后,企业的留利也随之而增加,企业把自有的留利的大部分去用于进行扩大再生产,一部分用于增加职工的工资和奖金,这类企业会得到更快的发展。有些国有企业由于采用的生产技术陈旧,生产经营管理落后,它们生产一定量的商品,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比一般企业高,这种商品的个别价值会大于一般商品的社会价值,在出卖时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部分,不能为购买者所接受,只能以同种商品的相等价格出卖,这些企业就必然会发生亏损。对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从而消耗大、发生亏损的企业,国家有关经济管理机构应降低这类企业领导干部和职工的个人收入,以补偿他们给国有资金造成的损失。对由于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发生亏损的企业,国家各级政府的财税机关,也不应对这类企业实行任何优惠政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不应再向这类企业贷款。这类企业的上级国家经济管理机构,要尽快撤换不称职的领导,并提出改进企业管理的办法,促使它们改进生产经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消耗,使它们生产出的商品价值只等于和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按照市场价格出卖商品时,能够盈利。价值规律要求企业降低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从这方面看,它对国有企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在正常情况下,商品的市场价格围绕市场价值上下波动,会给企业发出一种信号,当某种商品的价格上涨,表示市场对这种商品的需求增加了,企业应扩大对这种商品的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扩大再生产能够增加盈利;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下跌了,表示市场对这种商品的需求的减少,企业应减少这种商品的生产,减少生产也就能够减少企业的亏损。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调节着一个部门内国有企业扩大或缩小生产。

价值规律调节一个部门国有企业的生产,也就在一个部门内调节资源的配置。在一个部门内各企业之间进行的竞争,使生产经营管理好、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消耗少、生产的商品个别价值小的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盈利,发展也快,向这些企业配置的资源就会增加;一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落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消耗多,生产的商品个别价值大,必然发生亏损,它们发展慢或破产,资源向这些企业的配置就减少。随着市场上商品供求的变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资源配置随之发生变化。

三、运用《资本论》中平均利润率的理论调节我国市场上的供求关系

第一,运用平均利润理论来调整部门结构。社会全部商品的供求关系,是商品生产者和商品购买者的关系。生产者生产出的全部商品,用来满足商品购买者的需求。商品生产者是企业,如果商品的实物形式只能作为生产资料用于再生产,购买这种商品的仍然是企业;如果商品的实物形式只能作为生活消费资料用,这种商品购买者是机关、团体等单位的集体消费者和城乡居民家庭个人消费者。在商品的供求关系中,重要的是各部门的企业能积极主动地把各种不同用途但合乎质量标准的商品生产出来,以保证有足够的供应,才能满足各种不同购买者的需求。要使各个部门企业生产出的不同种类的商品,都能满足各种不同购买者的需求,就必须有合理的部门生产结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2篇中论述的平均利润率的理论,阐明了由于不同部门资本家之间的竞争,资本在各部门之间的流入和流出,在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形成各部门生产的合理结构。马克思说:“不同生产部门中占统治地位的利润率,本来是极不相同的。这些不同的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而一般利润率就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15]“竞争首先在一个部门内实现的,是使商品的各种不同的个别价值形成一个相同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但只有不同部门的资本的竞争,才能形成那种使不同部门之间的利润率平均化的生产价格。”[16]马克思阐明了不同部门的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有些部门的企业有机构成高,有些部门有机构成低。有机构成高的部门的企业在使用的同量资本的总额中,不变资本占的比例大,可变资本占的比例小;有机构成低的部门的企业,在使用的同量资本总额中,不变资本占的比例小,可变资本占的比例大。剩余价值是由购买雇佣劳动力的可变资本产生的。由于不同部门的企业有机构成不同,由可变资本中产生的剩余价值量多少就不同,从而由剩余价值体现为使用的总资本的利润率的大小也不同。不同部门的资本家,投入不同部门的同量资本,都想要得到同等利润率,于是不同部门的资本家展开了竞争,有机构成高的部门的资本家,把资本流入到有机构成低的部门,资本的这种流出使有机构成高的部门生产的商品量减少,在市场上这类商品的供应也会减少;资本流入到有机构成低的部门,生产的商品量会多起来,在市场上这类商品的供应也会增加。有机构成高的部门的企业生产的商品数量减少后,它们的市场价格会上涨;有机构成低的部门的企业生产数量增加后,它们的市场价格会下跌,结果使资本有机构成不同部门的资本家投入同量的资本都只能得到平均利润率,使商品的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资本在不同部门的流入和流出,同时也促使形成合理的各部门的生产结构。

我认为我国也应该利用平均利润率来调整部门的结构。现时我国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我只就各部门的国有企业来作些阐述。我国所以能够运用平均利润率来调整部门结构,是由于各部门的国有企业都是商品生产者,它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所以,各部门的国有企业都有自己的独立的经济利益。有机构成不同的部门的企业,投入同量的货币资金,也要取得平均利润。现在,不同部门的国有企业利润率是不同的。例如,运输部门的铁路运输业、采掘部门的煤炭开采业和石油开采业、动力部门的发电业,资金利润率都低于其他加工工业部门的企业,有些还低于成本,企业发生亏损;有些部门的企业资金利润率比较高,如轻工部门的服装制造业、化工行业的石化企业等。部门资金利润率低的企业,职工收入比较低,很少有或没有资金积累,影响本部门的发展;部门资金利润率高的企业,职工收入高,积累率高,发展很快,致使部门企业发展不平衡,有些部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长期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应逐步放开这些部门企业商品的价格,让资金能在部门之间流动,即部门之间可相互投资,使它们也能够取得平均利润。在还不能完全放开一些资金利润率低的部门企业生产的商品价格时,政策性银行应对这些部门的企业增加低息贷款,国家税收机关对这些部门的企业应适当降低征税率,使它们也能取得相当于平均利润率的利润额,能够进行适当积累,以得到应有的发展速度。在其他部门的企业逐步提高它们的劳动生产率,能够在其生产过程中消化原来利润率低于平均利润率的部门提价因素之后,应完全放开这些部门的商品价格,使它们也能完全取得平均利润。原来资金利润率低的部门企业的商品价格放开之后,由于短时期内还不能生产出足够供应市场需求量的商品,这些部门的商品价格还会上涨,在这类商品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除掉这些部门的企业本身能有更多盈利用以增加积累外,其他部门企业的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流入到这些盈利较高的部门中来,使原来发展比较慢的部门的企业能有更快的发展。现时部门间的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动,还受到管理体制的限制。国家有关经济管理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各部门的资金能够自由流动。如国家有关机关可从利润高于平均利润率而发展快和生产的商品又滞销的部门适当抽调出一部门资金,投入到发展较慢的部门中去;中央与有关地方合资合作兴建某些部门的企业;作为法人的国有企业可以把一部分资金转投到其他部门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等。国有资金能在各部门间自由流动,每个部门的国有企业都能取得平均利润,各部门的结构就会发展到比较合理的程度。我认为在国有经济中,各部门企业之间也应开展竞争,由竞争形成平均利润率,使商品的价值转化为商品的生产价格,它同样能调整各部门的生产能力,使各部门之间形成比较合理的结构。

第二,运用平均利润率理论调节某种商品的供求。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个部门的资本家出售生产的商品,都只能得到平均利润。如果有某一部门资本家生产的商品在出售时供不应求,购买者之间开展竞争,使这种商品的价格上涨,使生产这种商品的资本家得到的利润率高,其他部门资本家的资本就会流入这个部门,使这个部门生产增多起来,使这种商品市场供求趋于平衡。

我国国有企业也应运用平均利润率理论来调节某种商品的供求。我国之所以应当运用平均利润率理论来调节某种商品的供求,是由于各部门国有企业也要取得平均利润。当一个部门的国有企业生产的某种商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它的价格上涨了,除本部门企业会增加投资,进行扩大再生产外,实际上,其他部门国有企业的资金也会流入到这个部门来,生产这种价格高的商品。例如,家电商品的生产,当家用电器商品价格很高,生产这种商品能取得很高的利润时,不仅原来生产家电行业的企业会尽量用本企业的积累,同时,还会向银行增加贷款,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量,而且,其他部门的国有企业也把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兴办生产家电产品的企业,向外国引进生产家电产品的生产线,招聘职工,在很短的时期内,许多生产家电产品的企业被建设起来,家电产品数量大大增加了,在市场上家电产品在数量上的供求能很快地趋于平衡。这是仅就国有经济内部企业生产的商品的供求关系而言的。

第三,运用平均利润率理论调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总供给与总需求。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每个部门的资本家投资兴办企业,都要求取得很高的利润。前面讲过,通过资本在各部门的流入和流出,使他们只能取得平均利润。马克思说:“资本会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率较高的其他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17]资本在各部门的流出和流入的结果,使在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上,各部门的资本都具有应有的生产效率,使生产出的商品都能与市场上对这种商品的需求相适应,从而就会使社会上的商品总供给与总需求得到平衡。

我国国有企业应运用平均利润理论来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这是由于我国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我国各部门的国有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也应该取得平均利润。如果一个部门的企业,它生产的商品在出售后能取得平均利润,表示这个部门的企业生产出的商品在市场上供求是平衡的;如果一个部门的企业,它生产的商品在出售后不能取得平均利润率,表示这个部门的企业生产出的商品在市场上已经供过于求;一个部门的企业如果取得的利润超过了平均利润,表示这个部门企业生产的商品在市场上的需求大大超过了供给。国家应采取措施,把得不到平均利润的企业的资金抽出一部分,转移到取得超额利润的部门。抽走达不到平均利润的企业的一部分资金,它生产的商品量减少,而取得超过平均利润率的部门增加投资后,生产的商品量就会多起来,从而就增加了这种商品在市场上的供应量。在一定的生产发展阶段和国有资金的总量为一定额的条件下,国有企业资金在各部门的转移,使各部门生产出的商品量符合它们占有的资金量。各个部门生产出的商品,都能满足市场对这种商品的需求,从而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就会趋于平衡。(www.daowen.com)

第四,运用平均利润率理论指导我国的资源配置。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资源是由市场配置的,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机制,就是平均利润率,资本在各个部门的流出和流入,就是资源在各个部门配置的形式。资本流入的部门,是原来资源在这个部门配置不足;资本流出的部门,是原来资源在这个部门配置过多。资本在各部门的流入和流出,使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当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只是短期的、相对性的。所以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每隔8年到12年就爆发一次。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既有破坏性,同时也有迫使资本主义经济趋于合理比例发展即按合理比例配置资源的必要性。

我国也应运用平均利润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说:“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江泽民同志在这里讲的资源配置,既包括部门内的资源配置,也包括社会的资源配置。我国的资源配置,在各部门生产的商品价格已逐步放开的条件下,各部门出卖生产的商品也应以马克思所阐明的获得平均利润为原则。同样,如果有的部门生产的商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表示向这个部门配置资源过多;如果有的部门生产出的商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表示向这个部门配置资源过少。为了使市场对资源在各部门进行合理配置,各部门的企业应使用它们各自占有和支配的货币资金,相互买卖物质资料,采用招聘和解聘职工的形式,使劳动力资源也作相应的流动。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有些经济建设工程平均利润率还不起作用。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我国正建设一批骨干项目。邓小平同志说:“真想搞建设,就要搞点骨干项目,没有骨干项目不行。不管怎么困难,也要下决心搞。资金、材料不够,宁可压缩地方上的项目,特别是一般性的加工工业项目。这些小项目上得再多,也顶不了事。……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18]现在我国在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指引下,正在建设一些大的工程项目,例如:积极筹备建设的长江三峡工程,正在建设的京九铁路,修建兰新铁路复线,治理黄河和淮河等大型水利工程,大亚湾及秦山核电站的建设和发电,陆上和海上的油田勘探等,所需的物质和人力资源的配置,都需要由国家采用计划方法进行配置。邓小平同志说:“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建设这些大的和特大的工程项目,不可能只由市场进行配置,必须同时采用计划方法,才能使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配置。

由此可见,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是能够运用平均利润理论,来调节部门结构和调节每种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及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能够运用平均利润理论和计划来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的。

(原载《当代经济研究》,1994(6))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22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33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24~125页。

[4]同上书,211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6][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621页。

[8]同上书,637页。

[9]《邓小平文选》,第3卷,10页。

[10]同上书,70页。

[11]同上书,108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52页。

[13]同上书,9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53~54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177页。

[16]同上书,201页。

[17]同上书,218~219页。

[18]《邓小平文选》,第3卷,16~17页。

[19]同上书,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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