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宋涛自选集:改革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成果

宋涛自选集:改革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成果

时间:2024-09-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改革的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对此进行深入研究,才能为我国的深化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提供理论指导。

宋涛自选集:改革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成果

改革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就能使社会主义充满生机和活力。

众所周知,我国的社会主义是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因此从它诞生起就始终面临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严峻挑战。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更能适应生产社会化的本性。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这种优越性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发挥出来,社会主义制度只有获得了适当的实现形式,才能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生产率。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只能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历史地获得,我们不可能在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中找到现成的答案。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与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本不同,他们不是从人类公平、正义等理性原则出发来构想未来的理想王国,而是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和运动规律的深刻分析,发现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特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为社会主义实践指明了方向。但是,马克思主义是科学而不是教条。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明确指出:“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1]他们还强调:“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2]“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3]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虽然没有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提供答案,但他们对于未来社会主义所采取的这种科学的态度,对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社会经济制度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同样遵循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基本法则,它同样也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不同之处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下能够通过自觉的改革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能够通过改革实现制度的创新,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制度能否发挥其优越性,关键在于能否建立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制度最初是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与人们对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的一些论述的教条化理解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始积累和工业化初期的历史背景。由于我国是在资本主义没有充分发展、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进入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不具有现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为了在较短时期内缩短与资本主义的差距,就必须借助于国家的力量,集中国内有限资源,加快工业化建设,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也正因为如此,它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我国的工业化进程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严重的弊端,它抑制了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造成经济结构的僵化和资源的浪费,使社会主义经济越来越失去活力。因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成为历史的必然。改革的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我们的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是从根本上改革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这并不意味着制度本身绝对不变。实际上制度和体制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指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进行改革实际上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在既定的基本制度框架内,探索实现基本制度的有效形式;另一方面通过调整和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赋予社会主义制度以新的内涵。这两方面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对此进行深入研究,才能为我国的深化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提供理论指导。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首先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科学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是如何看待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基础,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要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的要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时期。对社会主义来说,公有制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当然,公有制的内容、形式和存在范围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不能脱离开生产力的前提而片面追求所有制的升级。这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科学要认真加以研究的问题。

在所有制结构的选择上我们面临着一个历史性的难题,即公有制经济与市场机制的结合问题。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因而能否实现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的兼容性从根本上决定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方向和前途。传统的观念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对立的、不可能兼容的。中国经济改革的经验证明,这种观点是没有根据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不仅要说明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的兼容性,而且还应探讨二者兼容的形式和实现兼容的途径,这是中国经济改革赋予理论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使命。(www.daowen.com)

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相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这种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体现,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保证。应当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与马克思最初设想的按劳分配存在很大差别。看不到这种差别,或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都是不对的。从实践的角度看,重要的是要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实现机制以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方式给予科学的解释。

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市场经济,目前它还不够成熟和完善,还处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之中,因此,要对其进行完整系统和科学的概括目前还难以做到,有待于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不断探索。

中国的改革开放,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尽管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还受到很多限制,但只要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行不断地探索,就一定能够对其作出科学的回答,使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充满生机和活力。

(原载《经济研究》,2001(7))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419~4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4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628~6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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