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新闻出版局、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省文明办5部门联合向全省下发《甘肃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对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从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到建设标准、组织管理、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这是甘肃省、也是全国第一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纲领性文件。
2008年临夏市农家书屋图书暨设备发放仪式
2009年3月6日,甘肃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玉政向陇南市一农家书屋管理员询问书屋运行情况
在总结“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并下发的《甘肃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以下原则:
坚持“立足政府投入,鼓励社会捐助,村民自我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做到建得起、有机制、见实效、受欢迎。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保证书屋的公益性性质,实行免费借阅。
坚持贴近农村、方便农民、服务农业的原则,做到在图书的选配上符合农民的需求,在服务方式上符合农村实际,在运作形式上灵活多样。建设在农村,管理是农民,读者是农民,知识给农民,效益富农民。
坚持与甘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的原则,把“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纳入甘肃“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总体规划,按照“集成、综合、联网”的要求,整合、利用现有的村级文化资源,做到统筹安排,布局合理。
农家书屋一角
2008年12月,甘肃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袁爱华在武威验收农家书屋(www.daowen.com)
此时,农家书屋工程已由甘肃省新闻出版局的一项工作升格为全省的一个重大文化项目。这份《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建设目标,顿时“宏伟”了许多:在现有“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结合甘肃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进行,2006年逐步向全省推广。到2010年,在全省共建设1000个以上“农家书屋”,初步形成覆盖全省广大农村的出版物公共借阅网络体系,促进甘肃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9年3月9日,甘肃省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赵莉在张掖市一农家书屋查看农家书屋借阅情况
《实施意见》对书屋的建设标准及配置要求也作出了明确要求:每个书屋配置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出版物1500种左右,其中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实用技术类出版物占30%,农村医疗卫生类占10%,文化教育、法律、少儿类出版物占60%。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甘南藏区,由当地文化出版部门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购配置出版物。每个书屋按3万元配置,其中,图书配置不低于2.5万元,基本设施0.5万元。其次要选好管理人员。要有固定的合适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热爱公益事业,有一定的固定收入,有较充裕的空闲时间,在村中具有较高威信,本人愿意且有能力管理好“农家书屋”;也可聘请离退休的教师、医生、干部、工人及往届村干部等人员。布点要合理,“农家书屋”要选在农户相对集中、附近有学校、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有阅读需求且借阅方便的地方。各地现有的群众个人自办的书屋或图书室,可优先列入改建计划。
这份《实施意见》充分吸收了各地试验点反馈的建议和意见,实事求是地提出“要充分注意对现有公共资源的综合利用,对已建有文化室的村,提供合适的出版物即可。未建文化室的地方,书屋一般应建在农户,也可建在村委会、学校、文化室(文化大院)等地方,面积一般应不少于20平方米。同时,必须与全省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协调一致”。
2008年12月17日,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励小捷在永登县农家书屋向农民读者了解农家书屋情况
政策和资金保障是农家书屋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甘肃这个财政非常不宽裕的西部省份,在这件事上表现出的气魄令人注目:“农家书屋”工程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建设资金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具体操作上采取省上补一点,市(州)拿一点,县、乡(镇)筹一点的办法进行。在“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根据新农村建设试点数列“农家书屋”专项经费,每个书屋1万元;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每年各筹措20万元;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和工商企业积极参与“农家书屋”的建设。对口扶贫单位把“农家书屋”建设作为文化扶贫的重要内容。工商企业用于这方面的支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捐赠的,在年度应纳所得税额3%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交纳所得税前扣除。凡国家机关、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建“农家书屋”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以该机构或个人的名义命名。
2008年12月17日,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励小捷、副省长咸辉在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袁爱华陪同下参观兰州市永登县苦水镇苦水街村农家书屋
颁布甘肃省委、省政府把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列为2008年为民所办的“14件实事”之一,2009年和2010年更是将此列为“全省年内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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