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与台湾,一衣带水,不可分割。在我国历史上,先民们认为台湾是幽邈的东南海域中的一处仙岛,是神人的居住之所。大陆人民对台湾的早期开发,就始于这种对神秘宝岛的原始憧憬。台湾与大陆本属一体,在福建流传着这么一则谚语:“福州鸡鸣,基隆可听”;在福州一带,每当人们登上鼓山之巅时,甚至还能看到台湾北部鸡笼山的些许面貌。
不仅如此,科学考察表明,台湾海峡的最狭处仅一百三十余公里,即使是最宽处也不到二百公里。这就是台湾与大陆之间的直接距离!此外,在闽南一带,一谈到台湾海峡,我们还能不时地听到这样的说法:“沉东京,浮福建”。这所指的就是闽台之间,海峡海面与大陆桥交替出现的情景。古地质学家还告诉我们,台湾本属于闽台半岛“华夏古陆”的一部分,台湾与大陆本有一“大陆桥”相连。遥想当年,大陆的古人类和古动物群,就是通过这座“大陆桥”飞奔入台的。
正是由于有了如此密切的地缘关系,历朝的大陆移民才有可能不断地进入台湾,开垦创业。美丽的宝岛台湾是大陆移民(主要是福建、广东两省的移民)开发建设而成的,这是一个千古不争的事实。先民们泛海开台,涉惊入险,备尝艰辛。三国时期的吴国将军卫温、诸葛直率“甲士万人”前往台湾,是为见于史书之上的最早到达台湾的汉人。此后,隋朝时,又有朱宽、陈稜等人也先后到达台湾。降至宋朝,澎湖列岛已属当时的晋江县管辖,那时的岛上已有不少的泉州籍移民在那儿居住,“编户甚繁”。元至元二十九年到三十一年(公元1292——公元1294年),元朝政府在澎湖设立巡检司,隶属晋江县。明朝末年,曾一本、林凤、颜思齐、郑芝龙等人先后占据台湾。荷据时期(即公元1624——公元1662年)和郑氏时期(即公元1661——公元1683年)大陆移民又都有所增加。到了清朝时的康、雍、乾、嘉时期,进入了移民高潮时期,移民人口不断增加,直到1860年前后,台湾才进入定居社会。穿过时空的阻隔,在回味这段开发史时,我们记住了这样一群先驱与英雄:颜思齐、郑成功、陈永华、施琅、刘铭传,他们必将永载史册。
祖国大陆向台湾的移民,以福建人和广东人为主。在移民史上,一般将福建人称之为“河洛人”或“福佬人”,其中以泉州和漳州人为主。而所谓的客家人,则主要是指祖籍广东以客家语为方言的移民了。正是有了这样一批不畏艰辛,前仆后继的大陆移民,才造就了“无山不开,无地不垦”的美丽宝岛。
先民们扬帆过海,开创基业,可谓是筚路褴褛,艰辛异常。福建、广东两省的移民泛海入台,不同于当年中原人民的入闽。中原人民避乱福建,乃是举族南迁之举,而大陆移民渡海开台之初,则鲜有强宗大族,其移民方式大多是零星的,散落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台湾移民社会的家族制度和文化呈现出了些许异样的特质。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族观念。在几千年的中华文化史中,家族意识不仅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的显著特征,更塑造了中华民族传统的人文精神。台湾的家族制度源于大陆,是福建、广东两省家族制度的延伸、再版。当年,福建、广东两省的移民进入台湾时,也将两地的家族文化带到了海峡彼岸。在开发宝岛之初,出于怀念故乡之需,同时更是为了聚合众多的同乡联合开发,移民们往往以各自祖籍和姓氏来命名新开发的土地。于是,在台湾移民史上,我们发现了众多的“冠籍”和“冠姓”地名。诸如“泉州厝”、“安溪寮”、“林厝、“刘厝”,等等。从这些地名中,我们发现了移民们对故乡的深深眷念之情。
虽然,早期大陆向台湾的规模不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陆的姓氏文化也在台湾岛上扎下深根。在福建谈及姓氏,自古以来就有“陈林半天下,黄张排成山”之说。这种说法,同样适用于台湾社会。在如今的台湾,无论是陈、林、黄、张,还是赵、钱、孙、李,只要是大陆有的姓氏,都有其后裔的存在。这无疑是闽台姓氏渊源的生动例证。这些来自不同祖籍地的华夏子孙,还时常通过家族的郡望与堂号,来追念先祖。无怪乎,当人们行走在台湾的大街上时,还时常有“陇西衍派”、“四知堂”之类的牌匾映入眼帘。不仅如此,在台湾同胞的“捡骨”与“跳棺”中,在他们所吟唱的歌仔戏中,在他们一次次的品茶欢娱中,我们读懂了什么是“寻根问祖”,什么是“眷念唐山”。
在台湾由移民社会转变为定居社会时,传统的家族制度也就日趋完善了。祠堂、族产、族谱,是家族制度的重要内容。祠堂是一个家族的活动中心,是祭祀祖先的重要场所。在台湾,祠堂的兴建比福建还迟,这与移民社会之初家族制度仍不完善有关。乾隆以后,台湾的祠堂日渐增多。一些重要的强宗大族都逐渐建造了自家的祠堂。这些祠堂的兴建,在规模和形制上都是福建的翻版。(www.daowen.com)
家族制度的完善,在祖先的祭祀上也得到了充分地体现。台湾社会的祭祖活动源于大陆,尤其与福建的闽南一带极其相似。在众多的祭祖活动中,家祭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往往以家庭为单位。而墓祭则路途较远,往往是各家选派代表参加。而规模较大者,首推祠祭。祠祭又以繁缛的礼仪见称,是整个家族最大的祭祖活动,影响也最大。祭祖活动,又通常分为“春祭”和“秋祭”两种。在祭祖结束后,还经常组织些诸如宴会和团拜之类的活动,以增强家族间的情感联系。家族制度的完善也促进了文教事业的发展。台湾的文风教化源于大陆,无论是科举制度的兴办,还是书院的设立,都有着鲜明的大陆色彩。
然而,台湾开发初期,移民中的宗亲人数相对较少,家族势力则过于弱小。移民之初,险绝异常,并不是以家族为基本单位的移民活动,移民之中也没有明显的血缘关系。明郑时期,移民规模虽日益增大,但由于当时尚处于战时状态,家族组织形式的发展也受到了限制,形式仍不完备。清初,政府还屡次下诏禁止搬眷入台。如此,为了战胜恶劣的环境,当时的移民们还主要是以祖籍关系为单位来拓荒垦殖。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下,移民们抛弃了世俗的偏见,联合开发,“同乡井如骨肉矣”。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超血缘的地缘族类,地缘性的组织占据了主导地位。
在这种特定的移民背景下,台湾早期的家族形式主要是“合约式宗族”(或称“大宗族”),这是一种以地缘关系为基础,众人出资合股的家族组织形式。一般以同一姓氏的家族在大陆的历代祖先为祭祀对象,即祭祀的是“唐山祖”。与之不同的“阉分式宗族”(又称“小宗族”),是从某一入台祖先的财产中提留出一分而设立起来的,这是一种以血亲脉系即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组织形式。它祭祀的则是入台开基的始祖,即“开台祖”。
可见,在早期的台湾移民社会中,仍不具备制度完备的典型家族。在这种祖籍地缘占主要关系的社会之下,产生了众多的游民阶层——“罗汉脚”。这些人“衫裤不全,赤脚终生,随处结党”,给早期的台湾社会带来了诸多的不稳定因素。而又由于早期的移民“不以族分,而以府为气类”,故而分类械斗时有发生。台湾的分类械斗持续时间长,波及面广,对社会生产造成巨大的影响。
同时,在早期的开发中,移民们为了纪念死难的乡亲,兴起了对“义民爷”和“水流公”、“广泽尊王”等诸神的信仰,这亦是移民社会中人们追求心理慰藉的表现。
泛海开台,出入风波之中,颇多风险,传统的家族制度不易在短期内具其规模。这同样的,也对当时的家庭结构造成了冲击。移民之初,由于男多女少,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出现了较多的不完整的家庭。其中一些为数不少的单身家庭不得不认养“螟蛉子”,以求后嗣有人。这种养子现象,也是台湾移民社会的典型特征。
台湾移民社会的家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家族文化的延伸。然而,由于特殊的移民背景,在发展中,台湾的家族文化也带上了强烈的区域色彩。回顾台湾的移民社会,随着入台人数的日益增多,家庭结构的日益完善,“合约式宗族”(即“大宗族”)逐渐被“阉分式宗族”(即“小宗族”)所取代,在由祭祀“唐山祖”转向祭祀“开台祖”的过程中,台湾社会不仅完成了传统家族制度的确立,也完成了由移民社会到定居社会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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