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律赋二题
文◎邓声国
一、欧氏律赋的创作时间
唐、宋之际,律赋形式严谨,用韵严格,故而律赋多用于科举考试中,以考察应试者的学识和写作能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律赋都为应试之作,或有入仕前练笔习作,也有入仕后有感之作,因此,宋人文集往往存律赋甚多。欧阳修早年即工偶俪之文,以辞赋擅名场屋,考之《欧阳文忠公集》,欧阳修所创作的律赋现存12篇,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科考应试之作,赋文往往具有应试而作的创作取向,主要有《监试玉不琢不成器赋》《国学试人主之尊如堂赋》《省试司空掌舆地图赋》《殿试藏珠于渊赋》等4篇。第二类是中进士入仕前的练笔习作,主要有《赏以春夏赋》《畏天者保其国赋》《斫雕为朴赋》《祭先河而后海赋》《大匠诲人以规矩赋》《鲁秉周礼所以本赋》等6篇。第三类是进奏御试拟试之作,《进拟御试应天以实不以文赋》一文即此类。
以上三类律赋,第一类律赋的欧氏之作,其题目往往冠以“监试”、“国学试”、“省试”、“殿试”诸如此类的字眼,向读者交代了这些赋文的创作背景与创作时间。例如,《监试玉不琢不成器赋》是天圣七年(1029)春季欧阳修国子监入学赋试之作,《国学试人主之尊如堂赋》则是同年秋欧氏参加国子监解试时所作,《省试司空掌舆地图赋》是天圣八年(1030)正月欧氏参加礼部应试之作,《殿试藏珠于渊赋》是这年三月十一日欧氏参加殿试所作。第三类律赋的欧氏之作,仅《进拟御试应天以实不以文赋》一篇,欧阳发《先公事迹》卷二十云:“庆历二年,御试进士,以《应天以实不以文》为赋题,公为拟试赋一道以进,指陈当世阙失,言甚切至。”①欧氏这篇赋文作于庆历二年(1042)三月。是年仁宗御试进士,以《应天以实不以文》为赋题,时任馆阁校勘之职的欧阳修乃拟本赋进奏,受到仁宗敕书奖谕。在一定意义上讲,此赋针砭时弊的议论之风,也起到了为后学示以科场文章轨范的作用。
至于第二类律赋的欧氏之作,由于赋文标题及行文本身没有交代赋文的创作背景,因而颇有值得探讨的必要。到目前为止,明确提出《赏以春夏赋》《畏天者保其国赋》等6篇赋文的创作时间的,系李之亮先生,他在《欧阳修集编年笺注》各篇“编年”部分认为,这6篇赋文皆为“天圣八年在汴时所作”,但却均没有说明其判定的依据所在。拙见以为,判定这6篇律赋的写作时间,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首先,从欧阳修自身的为文审美价值取向来看,可以断定这6篇律赋断非作于中进士之后,而应成于中进士之前。宋代以诗赋取士,宋人为入仕计,常常从小练习诗赋写作,因此名篇佳作,代不乏人。据宋人刘敞《杂律赋自序》云:“当世贵进士,而进士尚词赋,不为词赋,是不为进士也;不为进士,是不合当世也。”②在这种科举取文背景之下,尽管欧阳修自幼即好韩愈文,认为韩文是为文者的最高境界,然而诚如欧氏自己在《记旧本韩文后》中所说:“是时天下学者,杨、刘之作,号为‘时文’,能者取科第,擅名声,以夸荣当世,未尝有道韩文者。予亦方举进士,以礼部诗赋为事。年十有七,试于州,为有司所黜。因取所藏韩氏之文复阅之,则喟然叹曰:‘学者当至于是而止尔!’固怪时人之不道,而顾己亦未暇学,徒时时独念于予心,以谓方从进士干禄以养亲。苟得禄矣,当尽力于斯文,以偿其素志。”③但为了“干禄以养亲”,为科第战于场屋取胜之故,欧氏亦不能不屈服于练习律赋以应科考。至于中进士以后,依照欧氏崇尚韩文的个性,更多会坚持“归真”与“务实”的原则,日常闲暇之际断无专事科举应试之需的律赋习作借以排遣闲愁的可能。
其次,从与《进拟御试应天以实不以文赋》以及其他应试赋作的行文内容对比情况来看,此6篇赋文作于为官之际的可能性亦不大。李调元《赋话》卷五《新话》五云:“宋欧阳修《藏珠于渊赋》乃殿试作也。其佳句云:‘将令物遂乎生,老蚌蔑剖胎之患;民知非尚,骊龙无探颔之难。’又:‘上苟赋于所好,下岂求于难得。’疏畅之中时露剀切,他日立朝謇谔,斯篇已见一班。”④“疏畅之中时露剀切”,确实是欧阳修应试赋特点,庆历二年创作的《进拟御试应天以实不以文赋》一文亦是如此。但是,就《赏以春夏赋》《畏天者保其国赋》《斫雕为朴赋》《祭先河而后海赋》《大匠诲人以规矩赋》《鲁秉周礼所以本赋》6篇而言,其行文内容确实不如其他5篇应试赋作那样“疏畅之中时露剀切”,说理并不新奇,行文表述并不干预政事、时事,练笔的色彩极为明显。
其三,从与欧氏其他两类赋作的行文用韵风格对比情况来看,此6篇赋文与应试的4篇赋作更趋一致,因而作于从政之时的可能性亦极小。欧阳修的4篇科举应试赋作以及《赏以春夏赋》《畏天者保其国赋》等6篇赋文,一般都分为八段,除《鲁秉周礼所以本赋》一篇,每一段押韵基本上都是严格按照韵文的顺序;而欧氏入仕后所作的《进拟御试应天以实不以文赋》一文则不然,该赋文仅分五段,韵脚字“推诚应天,岂尚交饰”并不逐字嵌入各个不同段落,也不依次递相用韵,完全没有一定的规则可循。在句式选用上,更不完全遵守四六句式,竟然出现了“阳能和阴则雨降,若岁大旱,则阳不和阴而可推;阴不侵阳则地静,若地频动,则阴干于阳而可知”这样一则三十八字的长联,赋作散文化的风格极其明显。换言之,为官之后的赋作不守律赋科范,题韵字既非依次递用,也不字字嵌入,句式亦颇自由,语言风格清新俊丽,这与《赏以春夏赋》《畏天者保其国赋》等6篇赋文,以及4篇应试赋作的行文风格可谓迥然有别。
基于上述三方面的考虑,可以肯定,《赏以春夏赋》《畏天者保其国赋》等6篇赋文的创作时间绝不会晚于天圣八年(1030)三月在汴京时参加应试之时。然而笔者以为,李之亮《欧阳修集编年笺注》以为这6篇赋作皆“天圣八年在汴京时作”,尽管符合这一时限,这6篇律赋虽有作于天圣八年在汴之时的可能,但将其创作时间直接断为天圣八年,则稍有武断之嫌。从这之前欧阳修受教育情况来看,以天圣六年(1028)受翰林学士胥偃赏识而被留置门下为分界,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的欧阳修,由于幼年丧父,家境贫寒,既无入官学之份,亦无读私塾之缘,仅靠叔叔欧阳晔的粗略指点而为学,曾先后经历两次失败,一次是天圣元年(1023)应随州试落第,另一次是天圣五年(1027)应礼部试未中。后一阶段则自天圣六年(1028)以迄天圣八年中进士为止,天圣元年欧阳修来到汉阳(今湖北省武汉市汉阳),以自己的文章拜投当时的知汉阳军、翰林学士胥偃,受到了他的赏识,被留置门下,悉心指点时文写作,并于这年冬天随胥偃一道从水路来到京师开封。由于有了胥偃的鼎力相助,欧阳修被保举应试国子监,并于天圣七年(1029)春季获国学监试第一名,补为广文馆生,接着秋季参加国学解试又获第一名。这前后两个阶段,欧阳修的律赋创作水平与行文风格理应有所差异,特别是后一阶段由于有了胥偃的悉心指点,其创作水平更应上一层次为是。考虑到这6篇赋文与应试的4篇赋作较趋一致,笔者倾向于认为,《赏以春夏赋》《畏天者保其国赋》《祭先河而后海赋》等6篇赋作乃是其考取进士入仕前,受胥偃的指导而催生的日常练笔习作。正是得益于胥偃的悉心指点,加之欧氏对于韩愈之文的独到体悟,因而宋仁宗天圣八年欧阳修高中科举,顿时名重当时,他“独能摆弃时俗故步,与刘向、班固、韩愈、柳宗元争驰逐”⑤,文章一出,天下士皆向慕,学之犹恐不及,使得一时文风大变,“四十年间,天下以为模范”⑥。《欧阳修集》附录二《先公事迹》)。至于这6篇赋文作于后一阶段具体哪一年,则无确切史料证据加以证实,只能存而疑焉不论,若是妄加武断,反为不妥。
二、欧氏律赋的创作特征
根据曾枣庄《论宋代律赋》的研究,宋代律赋的演变,有“步武前贤”与“横骛别趋”两种体式:“步武前贤”、以唐为则的宋代律赋,可以田锡、王禹偁、文彦博、范仲淹为代表;“横骛别趋”的宋代律赋,则可以欧阳修、苏轼等为代表。⑦由此看来,欧阳修的律赋创作,具有自身的独到之处,在宋代律赋史上具有颇为重要的地位。有鉴于此,极有必要讨论欧氏现存11篇律赋所存在的一些共性特征及其特殊情况。兹为之逐一分析说解如下:
其一,从非应试律赋之文的命题及赋文的破题情况来看。宋代律赋多以经史为题,欧阳修的律赋亦是如此。以欧氏的6篇日常律赋习作为例,《赏以春夏赋》,题出《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文:“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畏天者保其国赋》,题出《诗·周颂·我将》:“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又《孟子·梁惠王下》:“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斫雕为朴赋》,题出《史记·酷吏列传》:“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又《后汉书·皇后传序》:“及光武中兴,斫雕为朴,六宫称号,唯皇后及贵人。”《祭先河而后海赋》,题出《礼记·学记》:“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后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谓务本。”《大匠诲人以规矩赋》,题出《孟子·告子上》:“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鲁秉周礼所以本赋》,题出《左传·闵公元年》篇:“公曰:‘鲁可取乎?’对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以上六题,五题出自儒家经典,一题出自古代史书。11篇律赋文的破题,亦皆开篇即点题,如《国学试人主之尊如堂赋》一文,作为一篇议政之作,重在阐述地位异等、等威有伦因而君主应该威严有仪的伦理,而赋头则开门见山、直接破题,先点明“位既异等,君宜有常”,从而得出君主应该居尊体国、使下民咸仰,由此提出主旨,且为下文的展开作了良好的铺垫。其他各篇亦类此,毋庸赘举。可见,从选题情况来看,欧氏平常习笔并未跳出当时科场命题窠臼。
其二,从赋文的立韵情况来看。宋代律赋的押韵一般皆沿唐庄宗时已形成的“定格”,限以八韵,并按所限韵依次而用,平仄相间,韵字嵌于文中,以表明他们“压强韵”而有“余地”。欧阳修的11篇律赋,绝大多数赋文能遵循宋代律赋的限韵要求,唯有两篇例外,一是《鲁秉周礼所以本赋》虽以“鲁公之后,其本周礼”八个题字为韵,但却改变了用韵的位次,赋中实际上是以“其鲁公本周礼之后”为序;二是《进拟御试应天以实不以文赋》亦未守律赋科范,诚如文前所述,较为混乱,完全没有一定的规则可循。即使在其他9篇律赋当中,也没有完全做到在一个段落里面两句一韵脚的规范行文格式。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欧氏律赋“横骛别趋”的形式特征。
其三,从赋文的引经据典情况来看。欧氏的律赋长于用典,且其用典往往有如己出。以《监试玉不琢不成器赋》一篇为例,其引经据典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喜欢化用前人成句以构句,如“以谓玉不因琢,器莫得以自贵;人不因学,道无由而内勖。故我诱之于人,谕之以玉”六句,明显是化用《礼记·学记》之文:“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化用之语与该赋第二段开头“披大礼之遗言,洞先儒之所录”二句相印证,起到了绝佳的解释效果,同时也令人不丝毫觉得有化用的色彩,反倒有一种行文水到渠成、自然天成的感觉;二是喜欢使用具有典型性语源出处的语词,如“连城”、“磨玷”、“十德”、“六瑞”等,皆其类,在具体语境之中非常贴切,并不令人觉得有生造词语之嫌。“驱驾典故,浑然无迹;引用经籍,若己有之。”⑧借用宋初学者孙何的这几句话来形容欧氏的引经据典情况,可谓极为贴切。
其四,从赋文的构思命句情况来看。“观其命句,可以见学植之深浅;即其构思,可以觇器业之大小。”⑨这是宋初孙何在《论诗赋取士》中对律赋创作构思与命句的高度概括与体认。一般来说,一篇律赋包括赋头、赋项、赋胸、赋上腹、赋中腹、赋下腹、赋腰、赋尾八个段落,段与段之间语意相承非常紧密,欧氏的律赋创作亦同样遵循这一理路。以《国学试人主之尊如堂赋》一篇为例,此篇主旨在于阐述地位异等、等威有伦因而君主应该威严有仪的伦理,为此,赋头开门见山、直接破题,先点明“位既异等,君宜有常”,从而得出君主应该居尊体国、使下民咸仰,由此提出主旨,且为下文的展开作了良好的铺垫;赋项从考察往昔的典籍生发,从嘉言相承于堂陛立论,而阐明贵贱殊品、尊卑异礼,君主须尊严有仪;继之,赋胸从正面论述君主“以赫赫化被,巍巍道隆”、“统群黎于宅中”,而百姓爱戴,“如瞻七尺之崇”;上腹紧接赋胸,以“然则”起语转折,从反面说起,“堂非高则逼下而易陵,君弗尊则保位而难慎”,为之立说;再又转为正面,卑高才会不亵渎,上下才会能顺从;中腹更进一步,论述人主有威严、表等威之有伦后,臣下庶民无得僭越本分,从而进一步论证了人主之尊的重要性。以上数个段落,论述全面而到位,因而下腹作小结,指出“是知制众室者莫先乎堂,奄九有者必尊其主”;赋腰则为使论述更为严谨,补充说明并非单纯地强调人主要如何有威严:“且异夫盖之如天,但述居高之旨;就之如日,唯明照下之言。”最后赋尾以“大哉”起语感叹,呼应赋头,并有所引申,提出“陛峻而堂高者势之然,臣贵而君尊者国之理”。由此观之,此赋论证严谨有序、环环相扣,且论证多方,角度全面,言之有理有据。其他赋文亦同样如此,强调开篇破题,首尾照应,层次井然,自然流转。(www.daowen.com)
其五,从赋文的笔法句式选择情况来看。苏洵《嘉祐集》卷十二《上欧阳内翰第一书》评其文曰:“执事之文纡余委备,往复百折,而条达疏畅无所间断;气尽语极,急言竭论,而容与闲易,无艰难劳苦之态。此三者皆断然自为一家之文也。”事实上,不仅欧氏的散文行文笔法如此,欧氏的律赋行文笔法亦是如此,最为突出的表现便是,在大量符合常规的四六对仗句式之中杂用其他各类句式,甚至杂用一些散文化的句式以及广泛使用一些关联词与虚词,使得赋文严整之中而又富于变化,错落有致。以《进拟御试应天以实不以文赋》篇为例,在句式选用上亦不完全遵守四六句式,文中竟然出现了“阳能和阴则雨降,若岁大旱,则阳不和阴而可推;阴不侵阳则地静,若地频动,则阴干于阳而可知”这样一则三十八字的长联,赋作散文化的风格极其明显。他如“盖恐惧修省者实也,在乎不倦;祈禳消伏者文也,皆不足云”,也是这样的典型性句子。欧氏此赋同样也喜用虚词,“若夫”、“况夫”、“方今”、“盖”等一类语义连贯词充斥其间,皆是欧氏以古文笔法创作律赋的重要表现形式。
其六,从赋文的语言运用情况来看。宋代律赋多以议论胜,欧氏律赋亦不例外,但他的律赋并不因为议论色彩浓烈而显得语言晦涩,反倒有一种“纯明朴茂之美”,从欧氏11篇律赋可以看出,欧阳修的语言崇尚简朴,如《斫雕为朴赋》全文以斫雕为喻,生动形象,于含蓄中寓有褒贬,体现了他“简而有法”的艺术特色。又如《大匠诲人以规矩赋》以良匠育人以规矩、法则为喻,用生活中的常见事例,说明“教人要有规矩,学习要讲规矩”这一不寻常的道理。要皆通过简洁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说理透彻,有雄辩之风。又如,《国学试人主之尊如堂赋》多用叠词,如“赫赫”、“巍巍”、“穆穆”、“耽耽”,表达生动传神、贴切自然,读来音节宛转、朗朗上口。这种行文语言风格,与当时“横骛别趋”的一类律赋迥然有别。这种清新去文饰的文风主张和坚持“归真”与“务实”的原则,迎合了宋代尚朴的美学精神,对后世文风影响深远。
一言以蔽之,欧阳修的11篇律赋,皆是语意明晰、平中见奇的律赋佳作,总体上风格典重,称得上是宋代科场赋诗文的典范之作。欧氏的律赋既显现出律赋某些共通的创作特征和创作规律,又有其自身行文独到之处,特别是其强调品评议论时政的做法,对宋代律赋创作之风的转变产生了较大影响,今人不能不给予关注与重视。
注:
①(宋)欧阳发等述:《先公事迹》,载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附录卷二,中华书局2001年版。
②(宋)刘敞:《杂律赋自序》,《公是集》卷首,傅增湘校本。
③陶秋英编选、虞行校订:《宋金元文论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74页。
④李调元:《赋话》卷五《新话》五,丛书集成初编本。
⑤见《神宗旧史本传》文,载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附录卷二,中华书局2001年版。
⑥(宋)欧阳发等述:《先公事迹》,载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附录卷二,中华书局2001年版。
⑦曾枣庄:《论宋代律赋》,《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⑧(宋)孙何:《论诗赋取士》,《寓简》卷五引,知不足斋丛书本。
⑨(宋)孙何:《论诗赋取士》,《寓简》卷五引,知不足斋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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