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陈氏族谱:探析传统文化与客家文化

陈氏族谱:探析传统文化与客家文化

时间:2024-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文化·族谱与客家——以陈氏族谱为例的分析文◎许怀林唐末五代的社会大动乱、大剧变,基本上把士族赶下了历史舞台,讲究门第的社会观念淡薄了。儒学在传统文化之中占绝对统治地位,而纲常伦理是儒学关于人生的基本信念。家族以血缘为纽带,形成最牢固的社会关系,而族谱就是儒学观念与家族关系等精神产品的重要载体。

陈氏族谱:探析传统文化与客家文化

传统文化·族谱与客家——以陈氏族谱为例的分析

文◎许怀林

唐末五代的社会大动乱、大剧变,基本上把士族赶下了历史舞台,讲究门第的社会观念淡薄了。然而,传统习惯很顽强地遗留着,保族强宗的需求,在新兴的庶族官僚士大夫之中,仍然普遍存在,于是滋生出编修家谱的活动。新的修谱与过去比较,有不同的特点,即是谱牒不再是少数特权阶层的专利品,转变为众多士庶的社会性需求,乃至平民百姓,皆可为之;修谱的主体已由豪门世家让位于普通的官绅士大夫,修谱事务也由民间自撰代替了朝廷官修;修谱的目的不再是保护门第特权,而是转移到收族敬宗、维系家族传统上面来。

北宋中期,正是统治大局进入一个转折时期,政治上掀起改革的浪潮,思想领域广泛出现扭转“礼崩乐坏”的舆论,社会民众中则悄然兴起修谱之风。关注家谱编修,是北宋强化忠孝伦理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最先提倡修家谱,并产生了深远影响的是最著名的古文学家欧阳修、苏洵。

客家是汉民族中的一个支系,是中华传统文化滋养壮大起来的群体。儒学在传统文化之中占绝对统治地位,而纲常伦理是儒学关于人生的基本信念。家族以血缘为纽带,形成最牢固的社会关系,而族谱就是儒学观念与家族关系等精神产品的重要载体。客家人的精神世界离不开儒学文化,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的说教深植于客家男女老少。在客家社区,哪怕是深山更深处,都能闻到传统的中国文化气息,都能看到珍贵的家族宝典——族谱。

一、苏洵、欧阳修的修谱理论与实践

苏洵(1009—1066),字明允,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嘉祐初(1057),欧阳修读到他的20余篇文章,并向朝中官员推荐。大家争相传阅,一时士人皆学其文,以为师法。其子苏轼苏辙同时中进士,并中制科,苏氏父子三人,遂以文章名天下。苏洵于至和年间(1054—1056)写出《苏氏族谱》《谱例序》《苏氏族谱亭记》《族谱后录》《大宗谱法》等文,倡导修谱。他指出,士族衰败而谱牒废绝,新起的权势之家“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从社会底层升上来的人不愿说祖宗,兄弟之后代生疏不识,好像过路之人;而能继承优良传统,成为贤德之士者仅只数人。他将这种人情世态,归结为不立谱牒所造成后果。

如何挽救这种社会危机?他认为只有修谱。通过族谱,记下先辈业绩,借以熏陶后代,激发孝弟之心,在宗族之内,乡邻之间,息争讼,兴礼让,讲仁义,除去奸伪骄狂之行,就可达到“祖宗不忘,宗族不散”的目的。他认定,士大夫应当知晓家谱,如果废谱不立,是学者的罪过。

关于修谱的原则方法,苏洵重申商周时代的宗法制度,以嫡长子为大宗,其他庶子为小宗,确定五世为一系列的作谱原则。准此规条,他编写了自家的《苏氏族谱》,并写了上述文章,宣示自己的修谱思想主张。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江西吉州永丰县人,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是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他鉴于唐末五代时期社会动乱,礼崩乐坏,纲常沦丧,人心离散,极为痛心,发愤独自编写出《五代史》(即二十四史中的《新五代史》),借以警示世人,牢记历史教训。大约与苏洵同时,欧阳修写出了《欧阳氏谱》,有图有序。序中说了欧阳氏得姓缘由,本族迁徙落籍吉州的简况。图即世次人名表。图之后,他记述祖辈的简略事迹。最后,写了一段《谱例》,对修谱讲了五项要点,他说:

“姓氏之出,其来也远,故其上世多亡不见。谱图之法,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下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如此世久子孙多,则官爵功行载于谱者,不胜其繁,宜以远近亲疏为别。凡此人情之常也。玄孙既别自为世,则各详其亲,各系其所出,是详者不繁,而略者不遗也。凡诸房子孙各记其当记者,使谱牒互见,亲疏有伦,宜视此例而审求之。”

欧阳修这里所讲的五条,符合实情,明白易晓,切实可行。首先,他把姓氏与家谱分别开来,不将遥远而难明的姓氏渊源夹在家谱中叙述,避免杂乱不清。其次,确立家谱只写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身五代人的原则,这非常好。“断自可见之世”,不去无止境地追溯远祖,既有利于把人事写得准确明白,又能够合理解决亲疏繁简的矛盾。第三,入谱者的事项,要“略远详近”,做到“详者不繁,而略者不遗”。第四,提出“玄孙别自为世”原则,即五代以外独自开宗,既分清楚亲疏,又可以参稽互见。玄孙,自身以下第五代(父、子、孙、曾孙、玄孙)。第五,告诫诸房子孙“各记其当记者,使谱牒互见,亲疏有伦”,将修谱确定为家族的大事。事实证明,凡是参照这五条编修的家谱,一般都能事迹翔实可考;反是,则多有似是而非,难于相信的成分。

欧阳修在谱序中还说明了自己作谱的动机:“自唐末之乱,士族亡其家谱,今虽显族名家,多失其世次,谱学由是废绝”。正是有感于家谱亡、世次失的现状,他仿照《史记》中“表”的编写方法,“略依其上下旁行,作为谱图,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编出了自家的谱。

为什么要“上下旁行”?他解释说,旁行而列,见子孙之多少;玄孙别自为世,是别其亲疏,二者结合起来,便可“子孙虽多而不乱,世传虽远而无穷”。他申明这个原则,并写出自家谱图,有一个示范的意思,他告诉曾巩:“近代士大夫于氏族尤不明其迁徙,世次多其序,至于始封得姓,亦或不真。”故“断自可见之世”是很明智的。

欧阳修、苏洵二人作谱的原则与方法不谋而合。苏洵曾将自己编写的《苏氏族谱》送给欧阳修审阅,据苏洵说,修“见而叹曰,吾尝为之矣。……是不可使独吾二人为之,将天下举不可无也。”欧、苏二人都有为天下先,为世人作修谱之表率的用意。以后的事实证明,他们期待大家都修谱的设想得到了兑现,而他们定下的原则与方法——“欧苏谱法”,延续至于明清时代,依然被推崇。这种社会历史效果,不能说是因为欧、苏二人的名望所致,而在于他们提倡的修谱原则、方法合乎情理,可行性强。不过,因时因人而异,在参照仿效之中随宜更变,尤其是内容与篇幅不断扩充,后世之谱与欧苏之谱,繁简相差悬绝,完全不可比较了。

二、对欧、苏家族谱牒的分析

欧阳修、苏洵率先编修出的家谱都非常简约。《苏氏族谱》本文两页半,其中序文约一页,500字;表一页半。加上《族谱后录》五页,《谱例序》半页,总共也只8页,5376字。其序中说眉州苏氏自唐朝神龙初年(705)苏味道开始,而其家的谱只“自吾之父以及吾之高祖,仕不仕、娶某氏、享几年、某日卒,皆书,而(其)他不书。”他本人只写一个“洵”字,两个儿子则名字也没有。

《欧阳氏谱图序》共六页半,前有序文12行,中间为表,占三页多。表中列出两批人的名字,前一批是南朝齐至唐的五世人,共22个人名,后一批也是五世人,自吉州开基祖——欧阳修的高祖起,至修自身,共67个人名。表之后,写了高祖以下四代22个人的事迹,多数为几句话、一两行,最多的不满三行,计123字;最少的2个人,名下仅一个官称,5个字;还有7个人的名下写“事迹阙”。末尾是三行半《谱例》。比较而言,欧谱比苏谱详细一些,多有四代人的简要事迹。整体上说,他们两人都写得简单,这表明他们赋予族谱的功能很单纯,作谱的动机单一,只为“详吾之所自出”、使“孝悌之心可以油然而生”。仅此而已。

欧、苏的族谱虽然是简约的,但其贯彻的指导思想依然是正统的儒家伦理,也就是欧阳修在同一个时候编撰《新五代史》时所要弘扬的思想观念。唐末五代严重的分裂割据,欧阳修认为根本原因是伦理道德败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庙朝廷人鬼皆失其序”,当时社会人群“礼乐崩坏,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为了从这种“极乱”的世道中总结经验教训,他以孔子编撰《春秋》的“义例”为立论原则,用“春秋笔法”对五代历史进行褒贬,借以“垂劝诫,示后世”,使纲常礼乐重新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柱。如果说欧阳修编撰《新五代史》是从全社会的角度考虑思想制度建设,是从上而下的控制;那么,修谱便是立足于家族的思想教化,着眼于个人的思想修养,是从下而上的积累。在上者恪守君臣父子之道,居下者涵养孝悌之心,纲常伦理秩序就会成为全社会的生活规则。

欧阳修提出的修谱原则,真要贯彻起来也不容易,以五代人记录的范围,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再要超出五代人,就更难做到精确。以欧阳修自己为例,凭他的精湛学识造诣,写自家简明的谱籍,理应游刃有余,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南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进士欧阳守道,仔细分析了欧阳氏的世系,揭出欧公谱中的误差,他说:“予欧阳氏家吉州,自唐中世刺史府君始,大约距今五百余年,子孙散居诸邑,或徙他州,不可尽考。姑以见居而未徙者言之,户不啻百计,丁不啻千计矣。其间最着,仅文忠公一人,自刺史府君视子孙,可谓最著者之少也。族谱非最著者,其谁宜为?宜乎公之为之也。然公谱未广,又颇有误,如曰:‘自通三世生琮,为州刺史,唐末黄巢攻陷州县,府君率州人扞贼,乡里赖以保全。琮八世生万,为安福令。万之下八世曰郴,仕南唐,为州军事衙推官。’如此则十有七世之内,三仕于吉矣。然刺史为率更四世孙,率更父子仕唐初,而四世孙乃捍黄巢之乱,是为当僖宗之世,唐有天下至此二百六十余年之乆,唐帝且十有六传,而吾家才四世也。推官为刺史十四世孙,既曰刺史捍巢贼,而推官乃仕南唐。南唐有国始终不过四五十年,上去广明之乱近,何四五十年之近,而吾家已十四世也。吾于公所次谱犹疑之如此,来者又可知巳。”

南宋末年的周密也说:“欧公著族谱,号为精密”,但其谱表的前一半,“几三百年,仅得五世”,后一半“才百四十五年,乃为十六世,恐无是理”。基于此,周密评论说:“后世谱牒散亡,其难考如此。欧阳氏无他族,其源流甚明,尚尔,矧他姓邪!”img2

欧阳守道、周密二人的评论也许苛刻了一些,然而是合符实际的。欧阳修写的谱如此,比欧谱更差的就更不必说了。无可否认,一姓一族的繁衍、迁徙,如树大分枝,种子飞播,极为纷繁复杂,本来就没有与世共存而且制度化的谱籍,后代子孙必然说不清楚历代祖先的世系和事迹。倘若硬要去写,就免不了出现漏洞。故此欧、苏主张只写高祖以下五代,玄孙另起一世,再写五代。即便是这样,要写清楚,也不容易精当。如果轻率从事,就更不足征信。

其他家族的谱写得怎样?黄庭坚有一个说法,可供参考。他对宗族涣散的实情深为悲叹,向居住在荆州的族人说:“宗子之礼废,同姓之子孙数世之后,遂为路人,切尝深悲之。”因此,他表示“谱之不可无作也”,同时又批评修谱之中的虚妄行为,他说:

然作之者,亦不可妄作。今之人家,本寒微,或至荣显,耻其所自出,乃冒他之华腴,以为谱者;又有家本华腴,沦至污下,忘其所自出,乃甘心侪于寒微之族者,一皆可叹哉!苟或自立其身,自追其祖,不蹈夫二者之咎,唯读书知礼义者能之乎!img3

黄庭坚这段评议,让我们知道北宋中后期已有不少的家族修了谱。作谱的本意是明世系,但是恰恰是在祖宗世系方面出问题,或“冒他之华腴”,或“忘其所自出”。黄庭坚指出的这两种现象,第一种攀华腴是不光彩的行为,第二种“忘记”老祖宗为权贵(华腴),“甘心侪于寒微之族”,则需重新分析。不敢正视寒微出身,和以祖宗为权贵而夸耀,同样不可取。“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是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古往今来,家族的升降浮沉乃平常事,指责“侪于寒微”之人,这是“士族”心态的残余产物。民谚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浮沉变化普遍存在。祖宗是否贵显贫贱,虽然对眼前子孙有影响,却不可能预定几代以后人的命运。

谱牒已经不为权贵所专有。谱不能不修,亦不可妄作,这完全对。每一代人都应该自立功勋,自我奋起。祖先世系能明则明,不知则阙,以真实为尚。由高祖而下至自身的修谱原则,既合理又严格,理应坚持。下面我们解剖北宋著名大家族“义门”陈氏的族谱,借以说明谱牒和传统文化的密切关系。

三、“义门”陈氏与其裔孙中的客家

江州“义门”陈氏家族,是以实践传统儒学文化为特色的典型,其远代后裔之中有的成了客家成员,而其“义门”特色在家谱中都有体现。“义门”陈氏家族具有多方面的代表性,值得我们选择它作考察的对象。

1.行传统儒学最优的“义门”陈氏

“义门”陈氏,指唐后期由中原迁居江州浔阳县(927年设立德安县,陈家在德安境内,故址在今江西九江市德安县车桥乡)的陈姓家族,故又称江州“义门”陈氏。他们世代不分家,兄弟子孙同财共居,久聚不散。据清代的陈氏谱牒载,其家在唐僖宗大顺元年(890)制定了“家法”,使同财共居的生活稳定延续了下来。四十余年之后“长幼七百口,不畜仆妾,上下姻睦,人无间言。每食,必群坐广堂,未成人者别为一席。有犬百余,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建书楼于别墅,延四方之士,肄业者多依焉。乡里率化,争讼稀少。”img4因此,南唐国主李昪,给予嘉奖,于昇元元年(937)“敕赐义门陈氏”。以后还多次得到朝廷表彰,获得经济上的优待照顾。我们以最具权威性的宋代史书《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的记录,举两次为例:

(1)至道二年(996)六月庚辰“太宗谓侍臣曰:‘德安陈旭一族,孝友恭俭,未见其比……近闻本郡岁或小歉,以官仓米二千石贷之,旭但受其半’……或谓之曰:‘曷不受,其粜之,可得善价。’旭曰:‘朝廷以旭群从聚居,特出王赋贷私家,岂可见利忘义,为罔上之事乎?’此深可加赏。”img5

(2)天圣元年(1023)十二月甲子,宋仁宗授江州“义门”陈蕴为本州助教,以其家“聚居二百年,食口二千,而蕴年八十,且有义行。州以闻,上曰:良民一乡之表,旌之,则为善者劝矣。”img6

仅由这两条简单的史料中可以知道,北宋朝廷看重“义门”陈氏的地方,至少有三点,一是持久不分家,一两千人聚居不散,户主忠顺,即是一大群人听话;二是其家有“义行”,贯彻仁义道德,成效很好;三是为乡民树立了良善的榜样。事实正是这样,“义门”陈氏持久团聚,“室无私财,厨无异爨”,可谓全中国最大的吃大锅饭家族。

人们要问,他们聚族的强大凝聚力,来自哪里?研究表明,来自于三方面,一是优越的组织管理制度,尤其是对掌握家族大权的人,都能注重其品德才干,凡不称职者调换;二是合理的公平生活原则,家族男女成员平等地参与劳作、平均地享受衣食供应,“室无私财,厨无异爨”,使全体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潜移默化;三是实在的伦理思想教育,仁义风气熏陶,思想上的感染教化超过了物质上的强制,内在的自我因素超过了外在的社会因素。img7用传统文化来衡量,其家族的运转是在忠孝伦理的指导下进行,处处以“义”为标准。家族之内做到“一公无私,堂前架上衣无主,三岁孩儿不识母”,家族公有制深入每个成员心中。所以,他家大锅饭吃得久,吃得稳定。

朝廷需要陈氏这样的家族,因为它是广大民众实践忠孝伦理的成功表率,它能使州县官府建立在善良的民众基础之上。所以,帝王们一再褒奖这个家族,给予一些优待,宋太宗赐匾“义门陈氏”,宋仁宗赐匾“忠孝世家”。

2.“义门”陈氏奉命分家,裔孙中有客家

洋溢着传统文化气息的江州“义门”陈氏,不断盛大起来,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他家已有2478人,每年交秋粮4000余斛;庆历四年(1044)人口达到3400余,当年应举登科者45人,任朝官者18人,为路、州、县官者209人。这么一个大家族,紧密团聚,确实是一支惊人的力量,官府岂能不予重视。如果其中冒出一个不肖子孙为非作歹,甚至犯上作乱,怎么办?太宗朝的大臣吕蒙正给陈家的赠诗就说:“科甲已看前代盛,云礽长愿后人贤”。这是语重心长的祝愿,有意地给陈家敲警钟。为了保全这个几代皇帝褒扬过的“义门”,仁宗在嘉祐七年(1062)七月下诏陈氏分家,令江南西路、江州、德安县三级衙门派官僚登门监督进行。

遵从朝命不得已分家之事,只见家谱,不见于正史官书。湖北崇阳庄彝陵系民国23年修《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三《义门分庄纪实》称:

溯自伯宣公落籍江州,迄今一十三世,萃族三千七百余口,屡沐皇恩,恪守祖训,不敢分析。今嘉祐七年七月初三日,奉旨以义门盛大,欲矜存保全之,敕江南西路转运使司官谢景初、郡牧吕诲、户曹刘献、邑宰穆恂、湖口镇巡检范斌等,众官临门,监护分析,至明年三月议始定。以太宗皇帝御赐‘知延守继’等十二字,依昭穆世次分别大小,派定二百九十一庄拈阄,大宗小宗各相率领,星分棋布,遍迁诸军州县外,奉旨市买田宅四十有三,不在阄内。计开……(下按5支,分列291份人名、庄名)。

这篇分庄纪实是当时的家长陈泰写于嘉祐八年三月。此后11年,即熙宁七年(1074)七月,陈譔《义门分庄回忆》在复述了陈泰的话之后,又说:“今因文彦博、包拯、范师道、吕诲上疏论(陈)泰家太盛,钦奉皇上旨意,命江南该属官……监护分析,岂容忤旨抗拒。”

又,该谱卷五《义门历代家长事迹及世系表》陈泰名下夹注云:“传此时相国文彦博等奏毁陈氏有叛逆意,故云云。”

以上资料都只见于清代编修的家谱,虽然如此,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信的,即“义门”陈氏过于盛大,不论从正反两方面分析,都是在保全其家的考虑之下强令分家的。img8关于这方面的考证,本文没有必要详述,现在我们注意的是分家的事实。当时拈阄,把现有田庄分成291份,另购买田庄43份,合计334份,每个小家一份,各自领田赴庄。据《义门分庄纪实》按五大支系开列的名单,这三百多个陈氏小家庭迁居到72个州军中去了。依照现在的省县区划,在291处田庄中,可以比较清楚判定地点的,约有200个,涉及江西(约50余处)、湖北(约20余处)、湖南(约10余处)、广东(约10余处)、福建(约20处)、浙江(约20余处)、江苏(30余处)、安徽(约16处)、山东、陕西、广西、四川等地。大“义门”散播到广阔的地域中去了,故而“义门”祠堂内有楹联曰:

义聚三千七百口人间第一

庄分七十二军州天下无双”

随着江州陈氏的彻底分家扩散,他们承载的传统文化、“义门”的精神遗产,相应地迅速传开。“义门”后裔的家谱中都将先祖同财共居的事迹郑重记录了下来;而且后裔之中还有家族坚持过聚居生活。分家之后定居于闽、广客家基地的“义门”陈氏,年深日久之后,入乡随俗,溶入客家,成了客家人,“义门”的影响随之进入当地。

分家时迁去客家基地的“义门”陈氏,在福建的主要落籍于汀州、漳州img9、邵武、上杭、清流、将乐、崇安;在广东的主要落籍于惠州。在这些陈氏后裔的客家人里面,义宁州(今江西修水、铜鼓)陈宝箴家族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陈宝箴家族的客家属性,由其哲孙陈寅恪所认定,语见罗香林《客家源流考》第四节注3:“修水之有客家,则是根据吾师陈寅恪先生的讲述推知的。师说:‘江西义宁,即今修水,其客家皆自广东嘉应,及福建汀州迁来。本地考试,初不许客家与考,后乃特设怀远籍额,并别有怀远书院以与本地人分别。’”

陈寅恪说的是事实,他的高祖于雍正八年(1730)从福建上杭迁来义宁州,“结棚栖身,种蓝为业”,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劳作家庭。但是,他的后代读书发家,诞育出大批中华精英,如杰出的政治家陈宝箴、“同光体”诗人陈三立、著名画家陈衡恪、国际著名的史学家陈寅恪、著名植物学家陈封怀等。

陈宝箴的远代先祖就是福建汀州人吗?不是。其七百年前的祖宗是江州“义门”陈氏。据陈宝箴《义门陈氏宗谱叙》,旺公从庐山迁德安县太平乡常乐里,成为江州义门陈氏始祖。自他下传10世至魁公,在嘉祐七年(1062)分家之时,“挈眷九十七人,自江州徙汀州,为入闽之始迁祖”。然后,“乃复由闽播迁,散处粤东、江右、楚南诸郡县”。魁公生5子,第五子名陈锋,陈锋的13世孙陈扶桑,自福建宁化迁广东潮州,又由潮州回迁福建上杭县来苏乡,后来被尊为汀州上杭陈氏一世祖。自扶桑下传13世至陈腾远,即“元公”,再迁江西义宁,时为雍正八年(1730),成为义宁陈氏始祖。

义宁陈氏的远代祖先是江州“义门”陈氏的另一个证据,在湘阴名士郭嵩焘为陈琢如写的《墓志铭》中得到呼应。陈琢如,为陈宝箴之父。郭写道:“陈琢如先生,讳伟琳,号子润,系出江州,世所称义门陈氏也。先世有仕闽者,遂为闽人。祖鲲池,由闽迁江西之义宁州,再传而生先生。”img10这里说的“鲲池”,即是义宁始迁祖元公。陈元,字腾远,号鲲池,生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寿86岁。

从嘉祐七年(1062)这支陈氏家族迁出江州,中经668年,在闽、粤之间来回迁徙,到雍正八年(1730),再迁来江西义宁,原先不是客家的江州“义门”陈氏,变成了义宁(修水)客家陈氏。发生这种转变的关键,是他们落籍于汀州上杭,年深日久之后,他乡变故乡,在共同的生活环境中不断交流,逐渐为占绝对优势的客家所同化。这种变化带来的差异,是方言口语和一些生活习惯的不同,至于忠孝伦理、宗族观念、人生信仰等思想文化领域的内容,依然是传统的儒学体系,二者没有区别。

四、传统文化与“义门”陈氏族谱

1.“义门”陈氏族谱简介

众多的“义门”陈氏后裔,编修了大批家谱,从我所看到的几部来说,它们与非“义门”的家谱一样,都贯彻传统儒学思想,仿效欧苏谱例,详记家族世系以及祖辈功德,不同的是因族而异的个性,即:“义门”陈氏的家谱都特别重视转录“义门”事迹,尽管这些远年旧事与修谱者的关系已经极为微末,尽管其现实生活与“义门”时代决然不同,却仍是一再强调“义门”传统之珍贵,一次又一次的辗转抄写,不厌其烦。例如:

道光二十七年(1847)《义门陈氏大成宗谱》(残本),是我所看到的义门家谱中最早的。img11这是德星堂刊印的《义门陈氏大成宗谱》之“卷首”,其中有“诰敕”、“凡例”、“知单”、“原序”、“传赞”、“家法三十三条”、“宅第制”、“谇言家语”、“诗录”、“文类”等项目。细检其内容,原序、家法、宅第制、谇言家语、诗录等部分比较完整,诰敕、凡例、知单、文类等几项都有残缺。

认定此谱为道光27年修,是依据最后一编序文的纪年,但是在“原序”之外,还有没有“今序”?如有,则时间要往后推。编修该谱的家族,据道光27年“序言”得知是“果石庄”分内的。查分庄名单,果石庄在江南西路兴国州富川。该序言说“果石庄虽分居永兴”,故知该庄田在兴国州治永兴县,即今湖北阳新县的某地。果石庄的第一代人为陈思成、陈国深,他们的后裔坚持修谱,“自义门分庄以来,自宋以至本朝,凡二十有一修矣。”由此得知,他们从嘉祐八年(1063)到果石庄居住以后,至道光二十七年(1847)的784年间,平均约37年修一次族谱,基本符合每30年修谱一次的要求。

这本“义门”家谱虽然残缺严重,却仍然有珍贵的资料价值,尤其是其中的“家法三十三条”,让后人获得对“义门”陈氏近距离的认识。(详后)

再一本是比较晚的,为1934年崇阳庄《义门陈氏大成宗谱》,收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资料室。此谱自1932年起修,至1940年在北平付梓,故面世时间比基本修成更晚。全谱分上下两编,上编“叙述类”,下编“谱系类”。文字之前有8幅示意图,在民国时代的交通、行政区划上面,标示出古代“义门”陈氏本宗源流、“义门”故址、德安“义门”宅第等的方位图形。“叙述类”分七卷,全面汇集了有关江州“义门”陈氏的文字资料,如《义门碑文》《义门敕疏》《赐赠义门诗赞》《义门故址之表扬》《义门分庄纪实》《廿五史上之义门》《历代宗贤缙绅传赞》等。“谱系类”分九卷,每卷一个世系,从上古唐虞夏直到宋元顺序排列,分为原统世系、陈国世系、阳武世系、山阳世系、颍川世系、长城世系、宜都世系、江州世系、宜春世系等九个世系。江州世系即是以唐末开始的江州“义门”的伯宣公为始祖。末尾附“崇通彝陵新旧派系平列表”,即是在兴国州崇阳庄的支系。

崇阳庄《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实际是两谱合一,前半部分是大成宗谱,后半部分是“彝陵分谱”。分谱中的“远宗近系源流表”,将彝陵系列在江州宗之下:江州宗—崇阳庄—彝陵系。主编者陈达科是民国时人,既重视历史,也关注现状,他一方面汇集了旧谱和史志记录,对不少史事作了注释考证,为读者了解江州“义门”陈氏,保存资料,提供方便,其中尤以《义门分庄纪实》的资料,对考查嘉祐分庄之事最具研究价值;另一方面又与时俱进,记下《家族组织章程》《家族自治条规》,体现对“义门”生活方式在继承中的发展,富有民国时代气息,对认识江州“义门”陈氏后裔在清代后期以来的状况,有个案研究价值。

凡属“义门”陈氏的族谱,都可见到关于“义门”史迹的文字,差异仅是多少详略以及主其事者的严谨程度。例如万载县《镜山陈氏重修族谱》,修于1937年,虽有远攀汉代将相的疵点,然而也有《义门事实录并奏敕》《分庄引》《义门图并说》《义门碑文》等内容。宜春市的《陈氏大成宗谱》,修成于1936年(1936年),有《义门分庄阄关考》,对分庄的数量说:“别号八派共二百九十八庄。依派拈阄,分迁于各路州镇。”我们今天来看,拈阄分庄,大义门一时拆为两三百家,是基本事实;至于绝对的庄田数字,因时隔久远,难免传闻与刊刻误差,不必拘泥。

2.族谱中传承的中华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与“义门”精神,二者是完全一致的。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离不开忠、孝二字。“义门”的精神遗产,所谓“先世成规、义方遗训”,也就是忠孝伦理。特大型的“义门”陈氏家族,其成员分迁到大半个中国繁衍开来。由于久远的义聚生活传统,他们的思想意识无不烙下深深的“义门”印记,并随着他们扩散到落籍之地。清朝同治年间,上距陈氏分家已经八百余年,社会上对义门陈氏仍然钦慕,金华胡凤丹《重刻旌义编序》就说:“海内以义门著称者,咸推陈氏,而吾郡浦阳之郑,十世同居,垂三百年,孝义之风与陈氏相辉映。”img12胡氏的观点,也就是社会上流行的价值观念的反映。人们所以看重“义门”,是看重它有效地笃行忠孝伦理,对世人潜移默化的教育意义,当然这也是对传统文化的珍视。就“义门”陈氏自家人来说,永葆“义门”传统,首先是宗族荣誉感、责任感的驱使。他们在拈阄分庄之时,家长陈泰就慎重地告诫众人:

“遵奉分析之后,凡我宗人,务各谨守先世成规,恪秉义方遗训,建立祠堂……敦行孝悌,光显祖祊。将见今日一义门,后日千百义门,皆自今始。共期勉旃。”img13

陈泰的话可谓语重心长。长久不分的家族现在分了,仍然要求众人谨守成规,恪秉遗训。所谓“光显祖祊”,就是保持并光大祖宗“义门”形象,使今天一个陈氏“义门”,发展成未来千百个陈氏“义门”。作为家长,他以繁衍“义门”为目标勉励众人,不愧为“义门”掌门人。

我们现在把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落实到“义门”陈氏族谱上来,并且定格在清末民国以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传扬忠孝观念。凡人出生,就面对家庭、社会,必须正确对待家庭与国家,孝敬父母、忠诚国家始终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宋仁宗诏命陈氏分家,正是基于保护其忠孝荣誉。《御赐义门分庄诗》云:

江州建立义门庄,庄上分庄岁月长。

蒂固根深谁与并,金枝玉叶孰同行。

漫夸诗礼追邹鲁,须信簪缨审谢王。

子姓各知道义范,永承舜典有重光。img14(www.daowen.com)

诗中第三联“漫夸诗礼追邹鲁,须信簪缨审谢王”,将东晋士族权臣王导、谢安两个家族的兴灭拿来作鉴戒,含意极深。“旧时王谢门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古往今来没有哪个权贵家族能够避免凋落。兴与衰的轮回,是人类社会的常规。

至道三年(997年),宋太宗看到陈氏家法,“叹曰:‘天下有此人家,真良家也。’”随即命内侍(裴)愈送史馆缮写许多份,“赐王公以下各一本,使知孝义之风。”把孝义作为统治思想来提倡,是赵宋朝的“家法”。《宋史》专辟《孝义传》,其序言宣称:“冠冕百行莫大于孝,范防百为莫大于义。先王兴孝以教民厚,民用不薄;兴义以教民睦,民用不争。率天下而由孝义,非屡信思顺之世乎。”img15这段关于孝、义的理论阐述,对于净化社会空气,酿造纯朴民风,促进安定和谐,都是有益的。从“义门”陈氏谱籍中看出,这个旨意得到贯彻。残存的道光21年(1841)修谱“凡例”后半部分,要求早晚读家规,“家规所以训诲子孙为善去恶之事,庶几朝夕披阅,以兴起其善心,而惩创其佚志。”规定男子“不孝不悌,不书;为僧为道,不书;有干天宪,不书。”“不书”,即不准写入家谱,等于被开除出家族。这几个“不书”,为不忠孝者戒;凡人子者,被刊落家谱,是为人生最大的惩罚。

其次,以老“义门”为榜样,传承孝悌风尚,维持聚居生活。后世的聚居虽然因时趋变,不是原样,但仍有其积极意义。“义门”的后裔们,有的仍然同财共居,更多的是分家聚族,历南宋、元、明、清而至民国,事例很多。本文举出近代的一族为例:1939年新城县(今江西黎川县)中田村陈氏的陈灨一,是这样叙述自家的:

彝陵(系)陈氏故义门之后,余亦义门裔。始祖孔明公于明末自浔阳迁新城,五传至浣修公,复从城邑移东乡之中田村,即为始迁祖,殆余辈已八世。聚族而居,……浣修公治家严,为法尤善,斥巨金广置祭田以祀先,义仓以济贫,新捐以励学人,积余以恤嫠妇。如此类者,不可胜记。img16

黎川县东郊中田村陈氏,在清中期广厦联片,科第仕宦荣显,旺盛遗迹至今可寻。他们的“聚族而居”已经放弃了财产共有制,但其家族性的社会保障措施(祭田以祀先,义仓以济贫,新捐以励学人,积余以恤嫠妇),仍然值得肯定。对照《义门家法三十三条》,可以看出有不少内容还留在黎川县中田村陈家的生活中。

当年陈崇制定家法三十三条,目的是防范不肖子孙违背伦理,触犯王法,败坏家族。基本要求是“推功任能,惩恶劝善。公私出纳之式,男婚女嫁之仪,蚕事、衣妆、货财、饮食,必令均等,务要和同,令子子孙孙无间言而守义范也。”为达到这个目标,家法中规定:

家族掌权人——“主事”,“不以少长,但择廉谨才能之人任之……若才能不称,仍须择人代之”。执掌财权的“库司”,“但择公干刚毅之流”。

家族成员中的男子,“须赴同例执作农役”,女子须去“都蚕院”养蚕织绢。

男婚女嫁全由家族操办,男子“皆只一室,不得置畜仆隶”。

设立院学一所,教育童蒙;设东佳书堂一所,供子侄“有赋性聪敏者令修学”,应科举。该书堂有“堂庑数十间,聚书数千卷,田二十顷,以为游学之资”。

日常饮食衣鞋等物,按人均等发放;尊长、老疾者另有酒、油、茶供给。

设“刑杖厅”,惩罚“不遵家法,不从家长命”者;酗酒、赌博、斗殴者;“妄使庄司钱谷,入于市廛淫于酒色”者。刑杖厅的门联是“家有三尺法,官省五条刑”。img17

“义门”家法的条文规定,与其实际生活的距离有多大,已不得而知。若是凭其二百年不分家的事实来衡量,则其管理的优越机制,经济生活的均平民主以及家族书院教育的完善等方面,应该相信是真实的。将“义门”陈氏和唐代张公艺家族比较,张公艺“九代同居”只是依靠“忍”而又忍、一百个“忍”维持,img18则陈家的制度管理、孝悌思想灌输,就显得异常高超,富有创造性。应该说,“义门”陈氏家族的存在,既是传统文化的产物,又丰富和发展了传统文化,对今天现代化的文明建设,具有十分宝贵的借鉴意义。

第三,坚持修谱,成为规约,使“义门”的孝友礼法与宗族观念,获得有形的体现,并借以重温和有所加强。据道光二十七年《义门陈氏大成宗谱》记载,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十月,敕文武群臣各修家谱,明示“有关于世教之大者,莫谱牒若也”,要求“在朝文武百官亦必各有(姓氏)原委,兹宜备述乃祖之本末以进,朕得览省,以知我朝人物之盛。”与此同时,十月十九日又诏义门陈氏“建谱”,文曰:“尔陈氏聚族三千人,素昭孝弟之谊,同居十三世,宜详水木之源。呜呼!源之深者流必长,膏之沃者光必耀。昭穆勿淆,庶知祖宗之有自;亲疏各别,应征派衍之无穷。”img19

两份诏命明确指出,谱牒的作用是“有关于世教之大者”;记述的内容应为祖宗本末,明示自己的来由。朝廷看重“义门”陈氏,是因其一贯实行孝悌,成为地方民众的表率。修谱须注意的问题是“昭穆勿淆”、“亲疏各别”。按此诏命要点,对照欧阳修、苏洵二人倡导修谱的主张,它们的基本意思完全符合。正是本着尊祖敬宗,传承孝友风气的主旨,黄庭坚曾说:“三世不修谱,以不孝论”。编修家谱成了“义门”坚守的大事,“谱凡三十年一修,著为例,世守成规”。扩大视野来看,这条“谱凡三十年一修”的例规,实际上已在社会普遍遵行。img20

“义门”陈氏谱修成之后,陈旭把谱进呈朝廷,真宗批曰:“谱留览,其家法二篇发史馆缮写,赐王公以下各一本,使知孝义之风。”img21陈氏家法,是该“义门”的精华集中体现,在唐宋时代众多“义门”中绝无仅有。朝廷将其发给王公贵戚,期望他们家里也像陈氏那样兴起“孝义之风”。陈氏“义门”有此家法而显其社会价值,此家法在传统文化宝库中的分量亦由此可见。后世“义门”陈氏的家谱中,纷纷将其录存,自然也是出于这种考虑。

第四,家谱的内容在继承与延续之中丰富发展起来。历代编修的家谱,遗存至今的绝大多数是清代的,尤其是清代中期以后修的。这个时期的谱籍多卷多册,记载的事项远远超过欧、苏当年主张之外,增加了社会历史资料,信息容量空前扩大,已经演变成具有地区历史性质的典籍。特别是关于地方的经济、教育、人口、治安、灾害与救济等领域的记录,往往可以填补国史资料的不足。例如,1943年修《宜春谌家坊谌氏族谱》卷首(下)载有《捐田募勇策》,详细记录了咸丰年间宜春、分宜、萍乡、万载四县据田筹款,募集乡勇,抗击太平军的事情。img22

就家族角度看,在世系源流、子孙派衍、迁徙经

历之外,还有不少实在的社会生活事项,如祭田、学田、水利、坟山、契约、诉讼文书、助学条例、家法族规以及人物传记等艺文,涉及的事项已超出家族范围。家族内的财产支配,家族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具体而微地映现着大社会,是真切地认识那个时代的珍贵资料。即便是说教性的条文,也对处世做人有参考价值。例如,1934年彝陵系《义门陈氏大同宗谱》中,记录了乾隆十年(1745)陈士璠制定的《族训》《训诫十则》。《族训》中有:“不可以族众,倚势欺压乡人邻里,动辄与人争斗,与人构讼”;“子孙当诣明师严教,不可吝惜银钱,教他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八件事,为人生立身之本,行己之大节,便值钱无限”;“勤俭二字,持家之本;耕读两事,立身之原”。努力做到这几点,自可达到家族兴旺,乡邻和睦的目标;按现今的时代标准,这几点仍有其实用价值。

第五,对追攀帝王、名人作祖宗之弊有清醒的认识。由于不同社会因素的驱使,加上主修者的文化素养各异,谱籍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主要是远攀帝王将相,塞进虚妄无据的人事,导致真假混杂,谬误流传的弊端,使家谱的资料价值有所降低,损害了家谱的声誉。

由于僭伪虚夸之风相沿成习,引起朝廷干预,从乾隆二十九年(1764)以后,官府注意检查家谱,严禁“违碍”的内容。苏洵曾经说过:可知者续之,不可知者阙之。但是,“自时厥后,相沿成习,率多僭伪,不求支派之明,唯夸阀阅之盛。其于礼,大夫不祖诸侯之义,负咎多矣。吾家素称义门,孝友是勉,……不敢妄引远朝,攀附贵胄。并不敢广邀远地,杂会多人,但从始迁居者,确查其的派,详考其渊源”。img23这是“义门”陈氏后裔中的一个成员的认识,也是在对政府表态:没有“妄引远朝,攀附贵胄”。同样,别的家族也在申明,例如韩氏,嘉庆六年(1801)修《韩氏族谱》的《中州世系》写道:“吾族韩氏原出中州,实魏国公(按,指北宋韩琦)之苗裔”,但他们只以十六世祖韩先“由闽至潮州之程乡”为始祖。为何不上溯?“盖今功令img24森严,凡士庶之家编修族谱,不许远攀公侯将相,以自夸大。”

这个禁令不是毫无凭据,攀附的心理也许出于某种需求,不可能在所有人中全都消除。嘉庆二十四年(1819)《万载排江欧阳氏族谱》序言称:

(原谱)溯及大禹、少康、勾践,及千乘派、渤海派,远实难稽。……国朝功令森严,士庶之家修辑谱牒,不得妄附牵合,以为荣宠。欲传信而不知阙疑,欲法祖而不知违制,其奚可哉?img25

晚至清代后期的欧阳氏家谱,竟然远追四五千年之前,上溯至夏朝开始的大禹、少康(夏朝第六代君主)!如此登峰造极的攀附,该是欧阳修倡导修谱之时始料不及的。阙疑与传信,是一个原则的两面,它们相互依存,彼此印证。在无限的时空范畴之中,企图把纷纭复杂的社会事项一网打尽,只是幻想。唯其有阙,见其可信。姓氏源流,历经更革变异,家族派衍,析分迁移频繁。img26中华民族的今天,是在许多个民族反复竞争与交流之中形成的,一家一姓的后代子孙欲追世系至于原始,除了徒劳,只能剩下虚妄。传其已知的、真实的世系,阙其不知的、影附的传闻,才是真正上敬重祖宗、下爱护子孙。

《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嘉庆十一年(1806)的序言称:“我朝功令,许派谱断自始迁以为实录,不特草泽士庶毋敢妄自尊大,且俾近世亲亲有所闻睹,著之简策,子孙亦不得自诬祖先。”很显然,这个问题的妥善解决,修谱者自身的取舍是最要紧的。民国十四年(1925)《余干黄氏宗谱》之中有一篇《义家湾黄氏支谱序》,作者黄若梅,他用纯白话文说了一番家谱要写自己祖宗的道理,值得推荐。该序说:

大家要知道家族修谱的真意义,就是要把本族的来源记在族谱上面,以存祖宗迁徙的踪迹,使本支本派的系统事迹要能存真传信,能够有信史的价值就是了。后来人患了一个源远流长大毛病,就是古代小百姓的后代,也都说是古代帝王和古代名人之后,并且捏造几个大人先生们的序,来证实(与)他不相干的人作远祖,把自己的祖宗不知丢到那里去了。这岂不是一件恨事吗?……古代小百姓也是一样有后代的,只要把自己真正可信的、可靠的本支本派的祖宗即为始祖。如大家都能够本这个主张去修谱,那么祖宗迁徙的踪迹也可靠,本支本派的系统事迹也能存真传信。这才不失修谱的本意啊。因此,我这种支谱把古代远祖一概从略,就是古代帝王和古代名人的后代也好,是古代小百姓的后代也好,都不管他。现在只把可靠的、可信的始祖的来源,老老实实记在这种谱上就够了。img27

黄若梅先生就是在这个主张指导下,看出三族共修的宗谱有远追帝王而造成“疑疑惑惑”的内容,便另修了一种小谱,即《余干义家湾黄氏支谱》,并自己写了这篇序言。令人遗憾的是,家谱必须写真、传信的谱学思想,没有完全消除远追帝王将相的毛病。因此,招致谱牒在学术上名声欠佳。img28

谱牒文字中间的攀附与夸饰成分,旧时的所谓“攀华宗”风气侵袭至于谱牒,也是旧时代的历史遗留,是传统文化中的杂质。辨识谱牒中虚妄不实的内容,彻底肃清残余的攀附习气,去除以帝王将相作祖宗为荣的自卑心态,努力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不断提高谱牒的“信史”品位,依然是我们今天的学术使命。

以上所说诸端,在“义门”陈氏后裔客家以及其他客家人家族的谱牒之中,都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传统文化与谱牒是一致的,谱牒体现着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涵盖了谱牒。它们的丰富内容之中,有许多精致的优良成分,也有历史所造成的糟粕,继承前者,剔除后者,对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非常必要,有积极的启迪意义。

注:

①制举,是科举考试制度中的一种形式,皇帝偶尔下令举行,科目不固定(如博学宏词、茂才异等、直言极谏、贤良方正等),应试者资格不限。

②曾枣庄、舒大刚主编:《三苏全书》苏洵集卷一九,《谱例序》。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年,261页。

③《欧阳修全集》,《居士外集》卷二一,《欧阳氏谱图序》。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第511页。

④《欧阳修全集》,《居士集》卷四七,《与曾巩论氏族书》,第323页。

⑤《三苏全书》,《苏洵集》卷一九,《谱例序》,第261页。

⑥据《三苏全书》,为36开本,每页24行,每行28字,总计得5376字(包括标点符号),第261—268页。

⑦《欧阳氏谱图序》有“石本”、“集本”两种,文字略有差异,此据“石本”,见《欧阳修全集》,第511—517页。

⑧欧阳修《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传论》,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3页。

⑨《新五代史》卷十七,《晋家人传论》,第188页。

⑩欧阳守道《巽斋文集》卷十九《书欧阳氏族谱》。四库全书本。

img29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一,《谱牒难考》。中华书局1983年,第191页。

img30黄庭坚:《安福故口刘氏族谱序》,见姚义兴:《泸潇人家》,2005年赣内版,第121页。“侪”,音柴,同辈的人,如说“吾侪”。

img31元·脱脱等《宋史》卷四五六:《孝义·陈兢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第13391页。

img3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点校本,第843页。

img3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第2344页。

img34有关江州“义门”陈氏家法的具体内容分析,详见许怀林《“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宋史研究论文集》(1987年年会编刊),河北教育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387—400页。

img35有兴趣者可参看许怀林:《陈氏家族的瓦解与“义门”的影响》,《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第157—165页。

img36崇阳庄彝陵系1934年修《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三《义门分庄纪实》中所写的州名,应是指州治所在地,不含该州管辖的各县;也有不明准确地点的。

img37修水县光义堂1943年重修《义门陈氏宗谱》,卷首,第17页。

img38清初由闽粤迁赣西的人户,在族谱中反映出来的,还有不少,如:铜鼓县谢氏,他们在光绪十五年(1889)修《谢氏重修宗谱》,其《复秀公行述》称自家始迁祖“于康熙二十三年自粤来宁(许按,指义宁州),卜居于上武乡铜鼓小水之胡家陂”。上武乡在光绪朝仍是义宁州辖区,宣统元年(1900)从义宁州析出铜鼓营为铜鼓厅,上武乡隶属铜鼓厅。1913年改厅为县。修水县黄氏,其光绪九年(1883)修《黄氏重修祠谱》“序”称:“国初定鼎以来,招携怀远,(吾祖)自闽粤南赣迁来(义宁州)”,于嘉庆年间开始建造祠堂。上高县钟氏,钟高鹤等人道光十年(1830)主修《钟氏重修族谱》,其《自序》称:“今我升符公而迁九江,传宽、宏、安、定、富、宦六支,星罗棋布,分居上高、万载、宜春、湖广等府州县属,户口繁多。”而《老祠记》称有老祠在嘉应州长乐县;钟高鹤《新序》说“流来流去,流在江西瑞州上高苦溪,荫出贤能之后嗣,欲修家谱,免得迷失,留为后记。”等等。

img391984年1月23日,陕西勉县县志办刘开荣先生,主动寄赠《义门陈氏大成宗谱》(一册)给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地方史教研室,他挂号邮寄,耗去9张3分钱的邮票。

img40郑文融《郑氏规范》附录,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1935年,第26页。金华浦阳郑氏,是元明时代著名的“义门”大族。参见许怀林《〈郑氏规范〉剖析——兼论义门凝聚力》,《中日宋史研讨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53—165页。

img411934年崇阳庄彝陵系编《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三,第41页。《义门分庄纪实》。“光显祖祊”的“祊”,读崩(beng),本指宗庙门内设祭的地方,因以为祭名。此处“祖祊”,意为祖宗。

img421934年崇阳庄彝陵系编《义门陈氏大同宗谱》,卷三,第47页。

img43元·脱脱等《宋史》卷四五六,第13386页。

img441934年崇阳庄彝陵系编《义门陈氏大同宗谱》卷首,《义门陈氏大同宗谱序》,第31页。。

img45《家法三十三条》全文见道光二十七年德星堂修《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参见许怀林《“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宋史研究论文集》(1987年年会编刊),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387—400页。

img46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八八,第4920页,张公艺小传:“(高宗)问其义由,其人请纸笔,但书百余‘忍’字。高宗为之流涕”。家族之内一切矛盾争端,全靠忍让去消解,这种日子十分难过,也实难做到。

img47这两份关于修谱的诏令,在1934崇阳庄修《义门陈氏大成宗谱》中,将给文武百官诏合并在给义门的诏书中,年份记作天禧二年,但在陈旭进呈家谱表中,又作天禧五年,显系有误。

img48万载县1938年修《万载田下郭氏族谱》,第24页,新序写道:“吾族向章,三十年一修”。

img491934年崇阳庄修《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三载陈泰《回义门累朝事迹状》中,说将义门家谱赐王公以下各一本,是太宗,不是真宗;在陈旭名下没有进呈家谱事,而且写旭在大中祥符四年(1011)死去,故赐王公家谱之事究竟发生于何年,是一疑问。

img50见梁洪生《江西公藏谱牒目录提要》0273号,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90页。

img51道光二七年德星堂修《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首,第27页,乾隆四八年陈治策《序》。

img52功令,古代国家对学者进行考核和录用为官的法令或规程,后泛指政府的法令。

img53转自《江西公藏谱牒目录提要》0185号,第61页。

img54因社会政治原因而改姓的事例很多,例如:邓姓:据抚州乐安县云盖乡《邓氏族谱》(十三修)记载,其始迁祖为南唐李景第八子邓王从镒,国灭后避居江西新淦县,宋太宗时被削去王爵,其孙怕受牵连,改姓邓,并移居乐安。江姓:黄山市歙县《溪南江氏族谱》(万历六年本)载,始迁祖萧祯,系宰相萧遘第三子,于广明年间(880—881)避黄巢乱,易姓江,迁居歙县黄墩。婺源江湾考据学大师江永《蓝陵萧氏本宗世系考》(乾隆十八年刻本)亦称,徽州江氏有济阳江、萧江之分;萧江氏原姓萧,“有萧祯者避黄巢兵乱,南渡时指江为姓,居歙之黄墩,卒葬歙之溪南”。

img55转引《江西公藏谱牒目录提要》0376号,第120页。

img561933年谭其骧教授作《湖南人由来考》,其中有《附或问代答二则》,其一曰:“或问:天下最不可信之文籍,厥为谱牒;今子以谱牒为依据,而作为内地移民史,安能得史实之真相耶?对曰:谱牒之不可靠者,官阶也,爵秩也,帝皇作之祖,名人作之宗也。而内地移民史所需求于谱牒者,则并不在乎此,在乎其族姓之何时自何地转徙而来,时与地既不能损其族之令望,亦不能增其家之荣誉,故谱牒不可靠,然唯此种材料则为可靠也。”谭其骧《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28页。

(作者:江西省文史研究馆馆员,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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