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外交”的现实主义解读
早在20多年前,美国著名宪法学家路易斯·亨金就指出,对美国政府而言,“国际人权一直是‘仅供输出用的’。国会援引人权标准,但仅仅是作为制裁他国的根据”。[33]美国在人权问题上不断暴露出的虚伪性促使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进一步探讨美国推行“人权外交”的真实动机。
以美国国务院发表的《2003年国别人权报告》为例,在中国看来,其长达数十页的中国部分通篇所关注的“人权”,其实就是要求拥有推翻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改变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权利”。这样的权利是美国评判“关键人权领域”里中国人权状况进步还是倒退的标准。
问题在于,世界上有任何一个合法政府会容许别人来颠覆自己吗?会有任何一个国家政府会置破坏国家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于不顾吗?按照美国的逻辑,只有中国共产党自动放弃执政地位,只有中国政府自动宣布下台,中国才可能达到美国的人权标准;否则,无论中国在人权保护领域取得多大成就,美国给予中国的评语都只能是“人权纪录仍然糟糕”、“在关键的人权领域出现倒退”;因为在美国看来,中国仍然是一个“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为最高权力核心的国家”,当局肯定会“迅速镇压被认为对政府权威或国家稳定构成威胁的宗教、政治或社会团体”。
反过来,这样的逻辑也就必然会使中国得出结论:美国其实并不真正关心中国的人权事业,而是有着一种极其阴暗的心理,即企图利用人权问题丑化中国形象、破坏中国稳定,直至搞乱、瓦解中国,从而实现并维持美国的全球霸权。所以事实上,在整个后冷战时代,不是中国在“炒作”、而是美国自己在不断地以实际行动证明,它在寻求执行一项“和平演变”中国的政策。
在后冷战时代,美国凭借其“一超独大”的全球地位和强大的军事实力,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先后发动了科索沃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导致了前南联盟的崩溃和伊拉克的被占领;同时还以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名义,甚至抛开联合国,以北约等区域性和功能性组织的名义开展了其他一些引起广泛争议的国际干预行动,以推行其所谓的“共同价值观”——民主和人权。人权在事实上已经成了美国实施其全球战略、干涉别国内政的工具。再加上美国历来以频繁颠覆那些“不买美国账”的国家政权著称,因此对于那些有着类似领土、民族、宗教等问题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美国的所作所为无疑会引发很多的联想,更加深了他们的疑虑。
尽管在美国也有人认为,“美国的利益并不扩展到支持中国的西藏或新疆这类少数民族地区的独立,更不用说积极推动这种独立”,甚至认为“要是坚持这样做,赞同少数民族自决的原则,那就会使美国同许多国家的关系复杂化。其中包括像加拿大这样的近邻和许多盟国”,主张“美国最好是把自己的兴趣局限于使中国把政治改革和基本人权扩大到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所有地区”,[34]但后冷战时代美国在中国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所谓人权问题以及香港的所谓“民主问题”上的实际作为却似乎证明了相反的结论。
西藏自元代以来即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19世纪末叶美国官方人士进入西藏地区后,美国长期只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而非“主权”。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决定立即援助西藏地方势力“以防止西藏落入中共手中”。1954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批准NSC5412计划,秘密援助地下反共和“藏独”力量(1955年美国又批准修补了NSC5412/1和NSC5412/2计划)。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武装叛乱失败后,美国中央情报局协助达赖集团南逃印度。从1959-1966年,美国中央情报局对数百名西藏游击队员进行了训练,同时提供了各类经济和军事援助。直到1968年,约翰逊政府才停止了对这场注定没有结果的战争的资助。此间,美国还授意达赖喇嘛以“批判共产党中国侵犯人权”而不是“侵略”的名义将西藏问题国际化。在美国的操纵下,1959年的第14届、1961年的第16届和1965年的第20届联合国大会三次通过了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把西藏列入自决权范围,成为后来西藏分裂势力攻击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鼓吹西藏“民族自决”的根据。
上世纪70年代初,为实现中美战略合作,美国于1972年尼克松访华前夕,停止了对达赖集团在政治上的公开支持和各项军事、经济上的援助。直到1977年,美国还一再拒绝达赖喇嘛访美的签证。但即使在中美缓和时期,美国也并未完全放弃对达赖集团的利用和支持。到80年代中后期,中美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分歧逐步公开化。达赖喇嘛在这样的背景下于1987年访美,9月21日在美国国会人权小组会上提出分裂中国的“五点和平计划”,24日又公然宣称“西藏是一个独立国家”。拉萨的分裂主义分子则举行了策应和支持达赖“五点和平计划”的示威游行,引发了西藏地区80年代末一系列骚乱和动荡。
1989年后,美国转而采取强硬对华政策,“西藏问题”再次成为其遏制中国的工具,达赖集团也重新得到支持和利用。美国不仅重新给予达赖集团大量资助,而且把达赖喇嘛封为“人权卫士”;达赖并于1989年10月获得诺贝尔和平奖。1990年,美国总统布什签署法案,拨款援助“西藏难民”。1991年,布什在白宫会晤了达赖喇嘛,对“西藏人权状况”表示关注。在此期间,美国国会还提出议案,称西藏为“被占领的国家”;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也通过了谴责中国在西藏“侵犯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决议,这也是1965年以来联合国机构第一次通过有关西藏的决议。克林顿在1993年将“最惠国待遇”与“人权”挂钩的行政命令以及1994年提出的7类中国人权问题中,所谓的“西藏问题”都列居其中。对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为确定班禅喇嘛转世灵童而举行的“金瓶掣签”,美国等西方舆论不负责任地说三道四。1997年4月达赖访美,受到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正式接见。奥尔布赖特也是第一个正式接见达赖的美国国务卿。2001年7月,中国政府同意恢复1999年后中断的美中正式双边人权对话后,美国迫不及待地将所谓的“宗教自由”列为当年10月举行的会议的议题。这年10月,美国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确定,中国因侵犯宗教自由“特别严重”,被列为需“特别关注”的国家。2003年5月8日,美国总统布什又根据其《2003财政年度对外关系授权法》向国会提交关于所谓“西藏问题”的报告,声称支持达赖喇嘛寻求西藏“真正自治”的“中间路线”,敦促中国政府重视保护西藏独特的语言、宗教和文化遗产,尊重藏族的人权和自由,并称促成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进行实质性对话,最终以谈判方式解决“西藏问题”是美国政府的“重要目的”……
在整个后冷战时代,美国官方的基本政策是,承认西藏为中国的一部分,但“保存和发展西藏独特的宗教、文化和语言传统及保护西藏人民基本人权的问题继续受到关注”。美国国务院、美国驻华大使馆和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将促进西藏的“宗教自由”作为其重要的工作之一。美国外交人员在与中国政府及其宗教事务官员的例行交往中,总是对此予以反复强调。他们还不断拿着一些所谓的有关宗教囚犯的案例、宗教迫害或歧视的“可靠消息”,向中国提出抗议并要求获得有关案情的进一步情况。美国驻华外交人员还频频造访西藏,“观察”宗教自由状况。(www.daowen.com)
对于中国来说,在西藏问题上的根本原则就是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正如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3年6月9日发表的《美国意欲何为?——评美国的所谓“西藏问题报告”》指出:世上本无“西藏问题”,正如不存在“华盛顿问题”、“纽约问题”一样;所谓“西藏问题”,其实质就是20世纪初以来西方大国培植、支持西藏地方分裂分子势力,并企图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问题,它本身就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西藏的产物;如果美国和西方国家不支持达赖集团,如果达赖集团彻底放弃“西藏独立”的图谋,所谓的“西藏问题”早就迎刃而解了。
关于“东突独”问题我们在第2章中已经进行过讨论。自冷战结束以来,新疆“东突独”民族分裂势力活动日益猖獗。而在“东突独”问题国际化的过程中,美国等国际反华势力的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例如美国国会频频举办所谓“新疆问题”听证会,总统克林顿、副总统戈尔等美国政要多次秘密会见新疆民族分裂分子,美国中央情报局指定专门机构的有关人员培训新疆民族分裂分子等等。1999年,美国政府发表的《中国人权报告》首次公开指责中国的新疆政策,克林顿甚至在公开场合会见了“东突厥斯坦民族代表大会”执委会主席艾尼瓦尔,接受了所谓新疆维吾尔族人遭受“迫害”的材料和录像。在“9·11”事件后全球反恐的形势下,“东突”又改变手法,进一步打出“人权”、“民主”、“维护少数民族权利”的旗帜,企图以此欺骗国际舆论,博取同情和支持。
当然,出于自身地缘战略的考虑,美国似乎更加“关心”西藏的人权问题,而提及新疆人权问题的时候相对较少。因为新疆分离主义势力的发展,也可能导致整个中亚腹地伊斯兰极端势力的进一步扩张。在“9·11”事件之后,小布什政府在“新疆问题”上的动作有所收敛,美国最终决定将有关“东突”组织列上美国认定的恐怖主义组织的名单,除全球反恐的国际形势以及亟需中国的支持与合作外,上述战略考虑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但是,美国分化中国西部地区的总体战略并没有从根本上放弃。尽管美国将“东突”组织列为恐怖组织,但2004年9月又默许“东突”分子在美国成立了流亡政府。新疆以及中国整个西部地区的安全形势仍将面临严峻的局面。
综上,所谓的“西藏问题”、“新疆问题”,其实质都不是什么“人权”、“民主”,而是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兴风作浪。而支持这些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美国“积极性”最高。美国之所以如此关心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权问题”,其实质也不是为了给这些地区的人民争取“权利”和“自由”,当然更不仅仅是热衷于“保护”语言、宗教和文化遗产,而是在执行一项秘而不宣的“分化”中国的图谋。从整个中亚和中东的地缘政治角逐来观察,在把俄国势力推向北方之后,如果得以分离中国西部,就可以在中国和中亚、中东石油产区之间设置一道政治屏障和战略隔离带,符合美国控制中东、中亚的战略利益。
在美国人的眼里,“人权”诚“可贵”,石油“价更高”。包括美国支持土耳其向中亚“扩展影响”,也是出自牵制俄、中的考虑。在海湾战争中,土耳其支持美国对伊作战,战后美国继续利用土耳其基地支持伊拉克境内的库尔德人独立运动,“维护”库尔德人的“人权”;而对于土耳其本国的库尔德人独立运动,美国却不闻不问;美国甚至动用秘密组织协助土耳其政府缉捕了库尔德工人党领袖厄贾兰,允许土耳其军队越境攻击伊拉克境内的库尔德人反政府武装。不了解“人权”背后的利益,我们就不可能实质性地理解美国的“人权外交”。
最后来看看香港的“民主”和“人权”问题。在香港回归前夕,美国虽然不是“香港问题”的当事一方,但常常与英国政府及港英当局以及香港所谓的“民主派”遥相呼应。美国国会曾经于1992年通过所谓的《香港政策法令》,干涉中国内政;同时,美国还十分“关注”当时香港的临时立法会问题,试图控制香港过渡时期的立法机构。在香港回归后,美国对香港的“人权”、“民主”问题兴趣不减。其实,在香港回归前,港英殖民管治者从未给予港人民主。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所说:香港回归后,随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基本法》在香港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香港居民才依法享有比过去更广泛的权利与自由,包括才有权利推选行政长官;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的民主基础也一直都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稳步扩大。至于港人的“基本人权”,那是“马照跑、舞照跳”,只有扩大、没有缩小。
近年来,美国的“兴趣”逐步集中到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上。中国中央政府的基本立场其实很清楚: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任何改变,都应遵循与香港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相协调,有利于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的均衡参与,有利于行政主导体制的有效运行,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等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虽然决定香港在2007年和2008年不进行普选,但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最终达至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和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是中央政府坚定不移的一贯立场。
香港是一个经济城市,香港经济的持续繁荣是香港的永恒主题,也是港人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但是,美英官员却对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政治体制发展问题的决定表示“关注”和“失望”。对美英官员干预中国内政的言行,中方理所当然地表示了坚决的反对。美国等西方国家这样的行动也只能使中国更加怀疑其在香港所谓民主、人权问题上的真正动机,甚至怀疑其所作所为究竟是要“利港”还是要“乱港”。
总的来看,由于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长期遭受殖民统治,对于大国干预其内部事务非常敏感。美国以“人权”为名推行强权政治早有“前科”。仅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对外使用武力就达数十次之多。按威廉·布鲁姆的《谁是无赖国家》一书,美国战后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曾经试图推翻的外国政府更多达40个以上。一个有着这样纪录的国家来“关心”自己的人权问题,也难怪这些国家心生疑虑。美国等西方大国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谋取一己之私,特别是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作为其“人权政治”恶意攻击的对象,这种做法当然会引起中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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