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式“爱国主义”的忧思
2004年3月,美利坚大学教授朱莉·迈尔图斯在题为《诱饵与鞭子:人权与美国的对外政策》的文章中说:美国政府“总是运用一套双重人权标准:一套全世界的其他国家都必须遵从、而美国却可以超然其外的标准”。[23]
大约15年前,大名鼎鼎的日本索尼公司董事长盛田昭夫也说:“美国口口声声地大谈人权,谴责无视人权的国家。……我说,与其那样,倒不如用更多的时间考虑一下本国工人的人权问题更好。”[24]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董云虎则全面分析了美国的人权状况:鲜为人知的基本事实是,美国宪法对人权的保护远远低于国际标准。美国宪法中虽然有一个著名的“权利法案”,但是,美国宪法中找不到“人权”两个字,更没有载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美国宪法至今没有关于权利平等和非歧视的全面规定。《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各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除参加工会和选择工作等极少数几项权利之外,诸如衣、食、住和受教育的权利,工作、休息、相当工资、适当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的权利,身心健康和家庭、母亲和儿童受保护的权利等等,都没有在美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言,美国宪法也只是要求政府不得侵害所列举的权利,并没有像国际公约所规定的那样要求“采取为实施权利所必需的立法或其他措施”。
其结果是,董云虎列举说:美国的种族歧视根深蒂固、举世闻名;美国是世界头号“枪国”,杀人案发生率世界第一;美国警察施暴、司法侵权已成痼疾,被剥夺自由的囚犯比例居全球之首;美国的贫困、饥饿和无家可归者问题积重难返,连普林斯顿大学国际法荣誉退休教授理查德·福尔克都指出:“以美国雄厚的财富和实力来看,存在这么严重的贫困现象简直令人发指”[25];美国是世界上对未成年人判处和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是世界发达国家中儿童贫困率最高和预期寿命最短的国家;美国到处穷兵黩武,在粗暴侵犯别国主权和人权方面举世无双;美国至今拒不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目前世界上仅有的两个未加入《儿童权利国际公约》的国家之一,也是少数几个未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国家之一,还是西方国家中惟一投票反对《发展权宣言》的国家;等等。
董云虎介绍说:众所周知,美国《独立宣言》是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但是,美国革命的理想现在主要用于出口,美国公民对这些理想已不太清楚。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某大城市曾进行过一次测验:向各阶层居民散发《独立宣言》中的某些引文,征求他们的看法。令人吃惊和啼笑皆非的是,结果有90%的人表示愤怒,宣称这是企图向他们灌输共产主义思想。无独有偶,朱莉·迈尔图斯教授也指出:“在美国,民众对人权的了解程度十分肤浅。据大赦国际说,美国有94%的成人和96%的年轻人不知道《世界人权宣言》。”他还引用一位美国教育家的话说,原因在于美国政府“觉得压制国内人权意识、同时以外国侵犯人权为借口实行制裁甚至侵略对它有利”。[26]
我之所以长篇引述董云虎教授的文章,是因为我认为该文代表了中国的主流看法。而严格地说,即使是美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也承认:自冷战结束以来,美国政治的右转早就呈加剧的趋势,美国的自由、人权状况正在发生着令人忧虑的变化;特别是“9·11”事件后,美国社会道德和社会心态的失衡以及由此导致的美国安全观念和全球战略的改变,使得美国国内政治和对外政策更加不利于健康的民主体制和维护“人权”的环境。
美国政治右转的一个重要领域在于美国对国内舆论的控制。早在海湾战争期间,“由于对传播媒介实行军事检查,美国的舆论空间一时也成了被严格管制的检查空间”。战争结束以后,“那种舆论空间却依然继续存在”。“当谈论这场战争意义的时候,甚至共和党中抱有和现在的布什政权不同想法的知识分子也不能把这种歧见公诸于众”。连日本学者都认为“这恐怕是美国建国以来绝无仅有的状况,美国的舆论空间似乎已处于十分异常的状态”。[27]这种“异常的状态”甚至让人联想起20世纪50年代麦卡锡主义给美国知识分子留下的“严重创伤”。
“一边倒”的舆论氛围在“9·11”事件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美国政府“顺应”(利用)“9·11”事件后美国民众的爱国主义情绪,颁布了一系列有悖“人权”的法令。谁要是稍有不满,必会遭到攻击。苏珊·桑塔格在《纽约客》发文,以一贯的立场呼吁尊重个人主义,她“暗示”目前的心态与“成熟的民主”不符。几天后,《邮报》的约翰·彼得列兹向她开火说:“这儿还有一群忿恨仇恨美国的家伙……舒适地在大学里教书,住在纽约出租公寓的大房间里,享受优先借书的特权,拿着基金会的钱。”“9·11”后的美国,“连怀疑的态度也变成了罪过。”[28]
人们还发现,“9·11”事件后的美国更趋保守,更多地采用单边主义措施,其理由是不断加强国土安全;而这样的措施似乎明显地带有针对非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的倾向。比如,2002年,美国国会制订了加强边境安全和签证入境改革的相关法案,要求在颁发签证时必须进行生物测定(指纹扫描)。2004年1月5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开始用扫描指纹和数字摄影追踪经由陆、空入境美国的外国人,留作美国政府出于反恐目的建立的档案。从表面上看,这样的措施不过是一项美国对付目前严重的非法移民问题的技术手段,但在文明进化到21世纪的今天,大多数国家的感受也还是认为这样的措施侵犯人权。由于加拿大等28个美国的盟国得以幸免这项措施,这就更加凸显了这一单边举措的歧视性。
事实上,美国采取这样的措施也并不偶然。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移民就已经成为美国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美国右翼保守势力就认为,大量外籍学生滞美不归,抢了美国人的饭碗。于是,他们试图实施加强边境安全和签证入境改革的法案。但在当时,美国一些人权组织和有识之士认为它明显带有侵犯人权和歧视他人的成分,因而予以强烈反对。但是,“9·11”事件后,在维护“国土安全”的旗帜下,这样的政策就堂皇登台了。如今,在“反恐”的大旗下,对于将要赴美和已赴美留学生的背景审查无章可循,繁琐到令人痛苦的程度。
事实上,这一趋势甚至已经影响到美国人在传统上引以为豪的“多元文化”和“大熔炉”特性。保守派借口美国基本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美国文化同一性正受到威胁,采取了“独尊英语”,限制移民,取消移民甚至合法居民的公共福利等各种措施。美国学者承认:“在1965年允许大量增加亚洲和拉丁美洲移民的法案通过后的四分之一世纪里,美国的公众舆论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1965年,希望减少移民的人只占美国人口的33%;1977年占42%;1986年占49%;……90年代的民意测验持续表明60%或以上的美国公众赞同减少移民人数。”反对移民的国际法专家和利益集团“越来越多,越来越活跃而且畅言无忌”。[29]甚至美国人都充满忧虑地说,美国历史上的成功移民,为美国聚集了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世界各个领域的顶尖人才,而今这样的环境不复存在了。(www.daowen.com)
在美国的发展史上,华人功不可没。但美国国会却“卸磨杀驴”,于1882年5月通过了排华法案,致使大批华工被赶走甚至被迫害致死。如今,美国保守排外的民族主义再次呈现上升趋势。一些美国人重又认为海外华人和中国一样也是对美国的威胁,因为他们的财富和影响力在不断攀升,而在意识形态上却被美国的主流价值认为“非我族类”。从这个意义上讲,李文和被“选中”为“中国间谍”并不偶然。2001年3月美国各大报刊登的一份报告称, 46%的受调查者认为美籍华人有向中国政府泄露美国国家机密的嫌疑,32%的受调查者认为美籍华人对中国的忠诚超过对美国的忠诚。“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最新一轮的反华浪潮在美国民众中是有一定市场的,攻击中国很容易成为美国政客捞取国内政治资本的一个工具”。[30]
美国国内的人权状况如此,在国际上的所作所为则更被认为是“劣迹斑斑”。从宽泛的角度看,远至上世纪50、60年代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近至海湾战争后美国对伊拉克长达十余年的制裁与封锁,人们可能联想到数十年来美国历次对外战争以及大大小小的经济制裁给当事国人民带来的一次次“人道主义灾难”。2004年4月,美军在伊拉克“虐俘门”丑闻的曝光则对美国人权问题的长期积累提供了一个最新的佐证。
经调查证实,巴格达附近的阿布格莱布监狱以及其他一些美军监狱的伊拉克俘虏受到了“虐待狂般的、厚颜无耻的和冷酷无情的虐待”。美军给伊拉克战俘制造的难以言传的肉体痛苦和巨大的心灵伤害不仅明显违反《日内瓦战争法》,而且在道德上也绝对不能被世人接受,引起了世人极大反感与义愤。
接下来的问题是:这是一起孤立的“事件”还是一项美国政府的“政策”?事实上,早在2002年1月,白宫顾问艾伯托·冈萨雷斯提出的一份备忘录就说,日内瓦公约中有关对待囚犯的条款不适用于“基地”组织,这实际上为随后的虐囚行动打开了大门。2003年4月,美国国防部批准了多达20种残酷拷问手段,用来逼迫囚犯开口,其中包括脱光囚犯衣服、剥夺睡眠等巴格达阿布格莱布监狱常用的手段。令人惊讶的是,这些残酷手段居然被国防部官员认为是与国际法相一致的,并得到了国防部和司法部最高领导的批准、支持。拉姆斯菲尔德甚至也曾宣称《日内瓦公约》不适用于审讯涉嫌参与恐怖活动的人,并将这一点作为官方公开的政策。
进一步分析,比作为一项“国家政策”更令人忧虑的是,虐俘丑闻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9·11”事件后美国社会一种被扭曲的、普遍化的情绪和心态。早在2002年,新加坡《联合早报》的一篇文章就指出:“纽约世贸中心双塔坍塌所产生的巨大的冲击波,已动摇了美国社会的根基——扭曲了美国的道德观。”“美国举国上下群情激愤的复仇情绪,在‘爱国主义’这块遮羞布的裹妆下,成了‘正义’之举。”文章的结论是:“‘9·11’事件给美国人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人们在同情美国的同时,也看到了美国所标榜的‘民主’‘自由’是多么的苍白、虚伪和不堪一击。”[31]
这篇文章发表两年之后,“虐俘门”丑闻被曝光。2004年5月14日,美国前总统卡特在《华盛顿邮报》撰文承认,“9·11”事件后,华盛顿采取了一些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新政策,降低了对基本人权的保障。他列举了一些非政府组织关切的一些主要问题,如:随意关押中东移民,任意延长关押期,并剥夺他们会见律师与家人的权利;在美国设在其他国家的监狱中存在虐俘现象;一些被指控为恐怖分子的人被转移到严重虐待囚犯的国家进行审讯;不允许被随意关押在古巴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的平民及军人会见律师,也不提出任何指控;等等。
其中的逻辑是:支撑这样的行为的是美国官方的政策;而支撑着这一官方政策的,正是“9·11”事件后美国社会道德和社会心态的严重失衡。在这样严重失衡的社会道德和社会心态下,“虐俘门”的披露是偶然的,而“虐俘门”则是必然的,因为它不过是美国长期存在的人权问题的“大爆料”。其结果是,美国的“人权外交”由此陷入尴尬的境地。
伊拉克战争结束后,美国既没能找到伊拉克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也无法证明萨达姆政权与“基地”组织有牵连,因而推翻萨达姆“暴政”、给伊拉克人民带来“人权”与“民主”已经成为其为伊拉克战争辩护的最后借口。不料虐俘丑闻使美国的“人权”大旗黯然失色,中东国家对于美国宣扬和推行的“大中东民主计划”自然也投以了怀疑的目光,批评者则有更充分的理由指责美国政府是伪善的。正如美国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所说,对中东人而言,美国的象征不再是自由女神像,而是“站在箱子上、穿戴深色罩袍和连衣帽、身上绑着电线的男囚”了。[32]
有意思的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国务院居然在2004年5月17日再度发表题为《支持人权和民主,美国的纪录2003-2004》的人权报告,宣扬美国如何在包括伊拉克在内的全球100多个国家“推进民主和人权”。尽管这份报告由于虐囚事件而不得不推迟了12天发表,但强烈的反差仍然使舆论认为它堪称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最具讽刺意义的人权事件”。就在同一天,欧盟指责虐囚事件违反了国际法;德国更称美国失去了道德的领导地位,美国政策研究学会的菲利斯·本尼斯则承认美国2004年发表人权报告是一种“史无前例的伪善”做法。
我们无意以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态来大做文章;但虐囚丑闻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的确使发展中国家对“9·11”事件后美国“人权外交”的疑虑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美国国内外的人权状况如此,它也的确很难站在有资格“替天行道”、充当“世界人权法官”的道德高地。进一步,人们甚至完全有理由反问:是不是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因此而对美国的“人权问题”进行干预呢?事实上,针对美国以“人权卫士”自居,每年发表《国别人权报告》随意点名指责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状况,而惟独不提美国自己的人权问题的“美国例外论”做法,中国近年来已先后发表了4份关于美国人权纪录的年度报告。第60届人权会上散发的中国版《2003年美国的人权纪录》甚至被一抢而空。正如沙祖康大使在会上所言:“中国有句古话叫‘正人先正己’,我们希望个别国家在批评和指责别人之前,先拿镜子好好照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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