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的视野
博弈论讨论的问题都是在设定的条件下构建的理论模型,它给予我们的是在进行对策分析时开启智慧之门的思维方式,而不是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简单的公式。
例如,在博弈论中,博弈者均被设定为寻求自身利益的“理性行为者”,在一个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也被设定如此。因此,当我们运用博弈论来讨论中美之间的合作与冲突时,我们首先要试图理解中美两国在不同的博弈对局中的核心利益所在。这是解读国家行为或预测将要发生的国家行为的基础。
但迄今为止,我们并不能自信地说,我们已经完全能够解读那些为所有国家孜孜以求的所谓“国家利益”。我们能肯定地说什么是美国的“国家利益”吗?在某种程度上能;但在某种意义上说“不能”。
国家利益是动态的、演变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美国的“国家利益”具有不同的表征和不同的侧重点。一个世纪以前在美国盛行的“孤立主义”更代表美国的“国家利益”呢?抑或是传教士的狂热和当今美国领导世界的追求更体现美国“国家利益”之所在呢?
即使在同一历史时期,美国对自身“国家利益”的认识及其所导致的行为特征也常常让人眼花缭乱。在第6章中我们会看到,美国对华政策在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摇摆。而在第5章中我们早就讨论到,“实实在在”的那些“国家利益”同样是冲突的。在中美贸易摩擦中,是美国的制造业者、是美国的零售商团体、是美国的消费者集团,还是美国的劳工保护组织更代表美国的“国家利益”?坦率地说,美国本身就是一个自我冲突的国家。无数个利益在美国国内同样进行着纷繁芜杂的“博弈”。美国的“国家利益”本身就是美国不同利益集团博弈所达致的一种均衡状态。在美国人看来,“政策框架模糊不清,公众态度对立,利益集团之间竞争,白宫和国会之间不时发生对抗,这些现象在美国对外关系中却是比基于明确的概念和内部意见一致的关系更为正常的一种状况”。[5]
反过来说,我们也不能说自己就是完全的“理性行为者”,我们对于自身的国家利益同样在进行着不断深入的探讨。在对于中国国家利益及其所决定的国家战略问题上,我们有过成功的经典之作,比如在20世纪70年代初根据国际战略形势的演变,果断地超越意识形态的对立,实现了中美之间的战略合作。在那个“改变世界的一周”里,最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和美国最右翼的反共斗士之间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毛泽东主席甚至宣布他“喜欢右翼人士”。但是,我们也有过“井冈山道路通天下”的年代。在实现“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国际“大战略”指导下,中国承担了大量的国际义务,做出了重大的民族牺牲。当我们回过头来审视这段历史时,我们只能感慨地说,一个人乃至于一个国家,既有其“理性行为者”的一面,也有其狂热的一面。至于在改革开放近30年后的今天,对于中国国家利益的认识更是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单是一个“入世”就经历了长达16年的曲折历程,这里既反映了中美之间的博弈,从另一个侧面看其实也反映了中国在自身国家利益上的反复权衡。中国在做出“入世”决断之前,反复听取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各界人士的广泛意见,堪称中国决策研究领域的经典案例。中国政府之所以如此慎重,就在于此一问题牵涉到太多的利益表达,理论上的“国家利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复杂状态。
由此,作为多元化社会典型的美国与处于飞速变革过程中的中国,其利益的复杂性使其相互关系模式必然会出现多样化的特征。至于在特定的博弈过程中,博弈各方可能追求的根本就不是“绝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相对于对方的“相对利益”的最大化。“相对利益”的极端形式是使对方的相对损失大于自己。例如美国如果不是被动的、而是有目的地将原苏联(或者冷战后的中国,见第7章)拖入军备竞赛的话,那么在安全领域里博弈的双方进行比较的就不是谁的获益更大,而是谁的损失更大。在这里,敌对方的更不安全就是自己的进一步安全。如此,则关于国家利益的认识将更为复杂。
国际制度理论中的认知学派就认为,新自由主义学派和现实主义学派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即他们认为国家对自身利益的认识是非常清楚的,并以此为基础解释国家的国际行为以及由此构成的国际关系。其实,这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这一认识将我们对于国际冲突与合作的研究引入到一个新的领域,即决策研究。
影响决策的因素首先包括决策者的意识形态立场和价值观的变化,决策者指导思想、他们对所处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及其他所涉及问题的认识现状。例如,新中国建立后,中国长期着眼于世界大战不可避免、迫在眉睫,从而形成了当时准备应对大规模战争、甚至核大战的国际安全战略;在改革开放年代,中国敏锐地把握时代潮流,做出了世界大战打不起来的判断,努力促进世界多极化的发展、谋求全球战略平衡,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冷战结束以后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但中国仍然判定,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争取国际和平环境、避免新的世界大战是可能的,“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都有新的发展,世界上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合”,中国完全应该也可能获得大约20年的战略机遇期,以尽快发展壮大自己。有关中美关系的决策只有放在这样的国际战略大背景下才可能得到更深入的理解。
决策集团的构成及其对形势的判断在决策中也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例如,在不同历史时期,美国决策集团中的不同部分对美国对华政策的影响力是不一样的。从美国《宪法》的角度看,美国国会在对外政策的制订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自20世纪以来,特别是20年代末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以后,美国行政部门的权力增长迅速。在冷战时期,更不用说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的战争状态下,国家安全压倒一切,要求决策迅速、高效,因而美国的对外政策制订更多属于“行政主导”。即使如此,国会的作用仍然十分明显。冷战结束以后,国会在外交政策领域的影响力明显增强。克林顿总统出尔反尔、最终于1995年同意李登辉访美并因此引发台海危机,美国政府未能在1999年朱镕基总理访美期间达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等,都是美国行政部门在对华政策上受制于国会的典型案例。美国国会继上世纪70年代迫使尼克松总统辞职后,在90年代再次试图弹劾克林顿总统。尽管弹劾未能成功,但毕竟再次展示了国会的巨大力量。由于国会是两党激烈争夺的政治场所,所以国会在对外政策方面的趋向常常受制于国内政治斗争,这使得美国对华政策常常出现十分复杂的局面。即使在行政部门内部,决策主导地位的争夺也十分明显。在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过程中就出现了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与国务卿罗杰斯之间的关系问题。冷战结束以来,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与国务卿之间、国务卿与国防部之间等等的关系同样十分微妙和复杂。在小布什总统的第一任内,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与国务卿鲍威尔在对华政策乃至整个对外政策领域里的关系不就十分耐人寻味吗?
决策者的外交实践和经历、甚至其个人性格等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例如,在分析老布什总统对华政策时,不少人都倾向于强调他跨越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时代的经历,认为这种经历使他更倾向于从地缘政治和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考虑中美关系问题;他在中国的工作经历以及他与中国领导人的个人情谊等因素也被认为影响着其对华政策的制订。而克林顿总统是位“年轻干部”,理想主义色彩浓厚,在对华政策的协调上也较为弱势,因而在其第一任期的对外政策特别是对华政策方面出现了一系列卤莽的决策。此外,人们还注意到,当年打开中美关系大门的人士如基辛格、布热津斯基等人至今仍然活跃地穿梭于中美之间。
此外,决策程序的设置及其所带来的相关因素,专家学者和特殊利益团体在政策的选择、政策的制订、政策的推广与执行等方面也发挥着特定作用。例如,冷战结束后,由于压倒一切的战略考虑的消失,美国国内利益集团在美国对华政策中的作用增强。大众传播机构以及人权组织、工会、环保组织等在美国对华政策形成过程中的影响力也日益增强。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美国的法律,外国政府和利益集团可以委托美国个人或公关公司作为其代理人,以推动形成有利于自己的政策。国民党集团败退台湾后,美国长期存在一个亲台的院外集团。据报道,为促成1995年李登辉访美,台湾当局曾花费500万美元委托卡西迪公共关系公司为其游说,并最终在美国国会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迫使克林顿自食其言,批准了李登辉的访美活动。
对于美国的决策分析,我们尤其要注意学者、专家和特殊利益团体对决策集团认识的影响。随着国家间交往的不断增加,国际关系领域涉及的问题日益增多,决策者已经很难做到在各个领域里都是行家里手。他们在判断自己所面临的形势、确定所涉及的国家利益以及选择何种政策保护和增进国家利益等方面越来越面临着困难。因此,来自多方的信息以及专家的意见、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大批影响极大的思想库的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是美国对外政策制订过程中的一大特色。从客观环境来说,美国的决策程序上也存在着较正式的决策咨询机制;美国对外政策部门和政策研究机构之间甚至存在着频繁的或“学而优则仕”或“仕而优则学”式的“干部交流”。在一些特定的问题上,一些活跃于“官”、“学”两界的人士甚至直接开展了有关各方的沟通工作,形成了区别于官方渠道的“第二管道”,并常常取得超乎意料之外的效果。当然,专家学者本身对某一问题的意见、看法也不可能完全一致。从另一角度看,美国的“智囊机构”一般来说也都代表和反映了特定利益集团的呼声,特殊利益集团的诉求更是可能存在程度不同的矛盾和冲突。从这种意义上说,所谓“决策”就是决策集团综合国内博弈各方的意见和要求并形成共识。
在传统的现实主义政治研究中,国家是国际政治中的基本行为主体。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大众传播技术的进步以及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普通民众的价值判断对于国家行为的影响也越来越强;团体(包括政府间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群体和个人(特别是关键人物)等甚至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了国际行为主体。特别是作为美国“第四权力中心”的媒体,反馈甚至引导着美国公众舆论、制约着美国权力机构、体现着利益集团的需求,在后冷战时代美国对华政策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总的来看,随着中美双方社会的更趋开放与多元,直接或间接影响一国在某一国际领域是采取冲突性的政策抑或是采取合作或协调性政策的因素正不断增多。
在这样纷繁芜杂的背景下,决策参与者的信息占有状况直接影响博弈的过程和结果。在“囚徒的困境”一案中,两个囚徒不能进行信息沟通,成为了他们不能达成合作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田忌赛马”一案中,如果田忌并不掌握齐王排兵布阵的信息,他就无法实现其“非对称战略”构想。
那么,国家,例如处于博弈状态中的中国和美国,在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掌握了充分到什么程度的信息呢?什么样的信息沟通促使两国实现了“双赢”的合作?什么样的信息沟通失误导致了中美两国间历史性的悲剧?
今天,中美间的直接交流已经超过220年,信息沟通技术也已进入所谓的“互联网时代”,中美之间的人员往来每年超过一百多万人次。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美学习和工作的大陆留学生和学者超过18万。每年也有数千名美国学生赴中国学习。中美双方已建立起140多对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关系。即使如此,正如美国人看中国总是充满着神秘一样,中国人看美国同样也仍然是雾里看花。陈燕妮的畅销书定名为《告诉你一个真美国》,这不也正暗示着我们,我们其实从来没有读懂美国——这个虽然只有200多年历史的年轻国家吗?
当然,国家间博弈中的任何决策,其最终立足的还是国家的实力。但是,在国家实力的认识上,我们同样可能存在诸多的误区。在我的印象中,一个又一个的专家曾经孜孜不倦地对比着主要大国之间的核运载工具数、作战飞机架数、军舰总吨位数、武装部队人数等等。他们还很认真地做出表格,甚至仔细地画出导弹、飞机等各类武器的模样。甚至连保罗·肯尼迪这样的大家也不能免俗。[6]当然这也并没有什么错误。但要是按照这样简单的对比来分析问题的话,共产党中国早就被赶到山沟沟里去了。
于是,人们对于国家实力的研究上升到了所谓“综合国力”的更宽广的领域。比如经济和科技方面的实力。“历史记录表明,一个大国的经济兴衰和它作为一个重要的军事强国(或世界帝国的兴衰),这两者之间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关系。”[7]由此,专家们又开始对比大国之间的国民生产总值并画出了大量的表格,包括钢铁多少吨、粮食多少吨、棉花多少吨。这同样没错。在中美之间的合作与冲突中,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成果和巨大的市场前景对于美国博弈对策的选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用。反之,对于中国的决策来说,美国巨大的市场和强大的经济科技实力在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中同样被放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这也常常影响和制约着中国在其他领域比如台湾问题、人权问题等领域里的战略选择。当然,“有大量的证据表明还有其他因素:地理、军事、组织、民族士气、结盟情况等等,它们都可以影响各国的相对实力”。[8]从当代国际政治的实践来看,在这个领域里尤其要强调对核心资源和核心技术的控制如何有力地影响着国家的“实力”或“权力”——例如石油生产国的特殊影响力等。
后来,基辛格认为除了维持力量均衡,还要推广美国的观念和价值。[9]“软力量”的概念由此逐步引入。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一些美国学者更加重视软力量的研究,其代表人物即是约瑟夫·奈。约瑟夫·奈提出了“间接权力增值论”,认为“经济权力论”往往看不到“权力的第二个面孔”即“间接权力”。在约瑟夫·奈的理论中,以思想力量为主体的感召式权力也即“间接权力”比威慑式权力更为重要,因为它成本最小。美国之所以能维持霸权,就是因为“美国所拥有的传统实力资源在本世纪末仍是举世无双的,美国还拥有意识形态和体制方面的资源,在国际相互依赖的新领域继续保持其领导地位”。[10]
约瑟夫·奈进一步认为,除“一个国家文化的全球普及性”外,“它为主宰国际行为规范而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准则与制度的能力,都是它重要的力量来源”。这样的能力也是“软力量”的重要内容之一。[11]至此,在中美之间冲突与合作的讨论中,我们又将引入对中美博弈产生重大影响的国际制度的研究。(www.daowen.com)
国际制度理论认为:在一个相互依赖的世界里,各国都越来越认识到采取理性的国际行为、维护相互交流的手段和框架即“制度”的重要性;否则,无序的竞争可能导致两败俱伤;在此背景下,谁主导游戏规则的制订,谁当然就会拥有先天的优势。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在主导全球政治、经济秩序方面似乎更具“合法性”、更有可能性,因而也更加注重利用国际多边组织制定对其有利的国际行为规则以维持其霸权。与之相应,中美之间在国家间游戏规则制订领域的博弈也日趋激烈。
比如,中美同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领域里共同担负着重大的责任。作为世界上惟一的全球性国际政治与安全组织,联合国对于中美博弈的双方及其涉及的各方的国际行为设定了规则,进行了制约。它既为中美双方的合作提供了基础,也为中美之间的冲突设置了界限。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任何一方会冒打破联合国体制的风险。又如,中美在WTO多边贸易谈判中的交锋,同样体现了WTO这一全球性经济贸易组织对于中美双方国际经济行为的制约。2002年发生的世贸组织第一案——中国、欧盟等与美国的钢铁争端即是有关各方“体制内博弈”的经典案例。
在后冷战时代国际干预与国家主权相互关系的演变中,一个突出的新特点是,“尽管国家仍然是国际事务中的主要活动者,它们却也正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主权、职能和权力。国际机构现在宣称拥有判断和限制国家在自己领土范围内行事的权利”。[12]当然,从根本上说,制度是否有效,其基础仍然在于国际行为主体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的结构特征。特别是只有当核心利益没有冲突时,合作才可能达成,制度才可能建立。
要强调指出的是,真正的中美博弈从来就不是简单的双向对弈,其背景和基础是复杂多变的大国关系和全球国际关系格局。即使冷战时期典型的两极格局也只是理论上的概括。当时的世界各国要么站在美国一边,要么“一边倒”与苏联结盟。但是后来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展了“不结盟运动”,走上了所谓的“第三条道路”。这就如同博弈论中的多人赛局,参赛者可能出现结盟、半结盟还是不结盟等多种选择以及如何结盟等新的问题。
相应地,博弈结果也就超越了“你死我活”的“零和对局”,而出现了“双赢”乃至于“多赢”的可能性。这也正是中国在中美关系中反复强调“不搞对抗”的重要原因。其博弈进程也表现出大国控制、均势、两极对抗、集团冲突、国际协调、“中心-边缘”等各种形态。亨廷顿甚至认为,冷战后的世界已经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混合体系”——“一个超级大国与若干大国共存的单极加多极体系。解决重大的国际问题既需要超级大国采取行动,也需要与某些大国联合采取行动。然而,这个超级大国可以否决其他国家联手就某些重大问题将采取的行动”。[13]实际上,一部国际关系史(特别是大国关系史),实际上就是在各种不同的博弈形态中不断演进。
此外,中美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科技、军事、意识形态等各个领域。一个问题的博弈往往牵扯到其他各个方面。例如上世纪90年代早期曾经扣人心弦的所谓“最惠国待遇”问题既是一个经贸问题,又是人权政治问题;既是中美两国国内政治问题,也决定着中美关系能否健康稳定发展;既是中美之间的双边问题,又涉及到美国与亚太地区一系列国家或地区间相互关系(例如香港在中美贸易战中可能受到的影响就成为当时美国决策所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香港甚至在美国对华“最惠国待遇”问题上形成了强大的游说集团)等等。因此,在实际的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博弈无处不在,但千差万别、各具形态。博弈本身就意含着冲突,而冲突也内在地蕴涵着合作,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冲突与合作;即使是冲突与合作本身,其强度、形式、外部环境等等也各自具有不同的特征。
最后要再次指出的是,博弈论给我们提供的是研究问题的方法和思考问题的角度,它不可能给我们一个去图解国际关系现象的公式。在我们将要运用博弈论的视角展开的后冷战时代中美冲突与合作的讨论中(20世纪80年代末、90世纪初,苏联、东欧发生剧变;1990年7月,北约第11届首脑会议在伦敦宣布冷战结束),我们将看到一幅宏大的全球性场景和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这也正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理论的魅力所在。
【注释】
[1]《2005年: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43页。
[2]刘靖华:《霸权的兴衰》,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第48页。
[3]约瑟夫·奈:《美国定能领导世界吗》,军事译文出版社,1992年,第2页。
[4]刘靖华:《霸权的兴衰》,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第56—58页。
[5]哈里·哈丁:《美中关系的现状与前景》,新华出版社,1993年,第115页。
[6]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第443—444页。
[7]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第8页。
[8]同上书,第10页。
[9]亨利·基辛格:《动乱年代》,波士顿,1982年,第242页。
[10]刘靖华:《霸权的兴衰》,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第56—58页。
[11]约瑟夫·奈:《美国定能领导世界吗》,军事译文出版社,1992年,第26页。
[12]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1999年,第16页。
[13]塞缪尔·亨廷顿:《孤独的超级大国》,美国《外交》,1999年3—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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