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二○——一九○六
美国女权运动先驱。生于马萨诸塞。曾任教师。早年组织过禁酒团体。1854年后积极从事反对奴隶制运动和女权运动,是美国废奴协会代言人(1856-1861)。内战结束后全力为妇女参政而斗争。1869年5月和斯坦顿一起组建全美妇女选举权协会。1890年该会与全美女权运动联合会合并,后任会长(1892-1900)。1888年组织国际妇女理事会。1904年在柏林创建国际女权运动联盟。与E.C.斯坦顿和M.J.盖奇合著《妇女参政史》(4卷本)。
安东尼是一位出色的演说家,曾被美国《展示》杂志评为近百年世界八大演说家之一。1872年,为要求妇女也取得宪法第14条、15条修正案赋予黑人男子同样的公民权和政治权利,她带领一批妇女到投票站强行参加总统选举投票,遭到逮捕和审讯,引起轩然大波。本篇即为她在法庭上为自己所作的辩护,是一篇出色的辩护演说。她援引宪法,肯定妇女作为公民应有选举权;又援引关于公民的权利定义,指出妇女无疑是公民。她以无可辩驳的论证痛斥了所谓妇女参加总统选举违法的指控,充分显示了一位女权运动先驱的才华和机智。
朋友们,公民们:
今晚我站在你们面前,被控在最近的总统选举中因没有法定权利而参加投票,犯有所谓选举罪。今晚我要向你们证明,我参加这次选举不但没有犯罪,相反,我只是行使了我的公民权。国家宪法确保我和全体合众国公民拥有公民权,任何一个州都无权剥夺。
联邦宪法的序言写道:“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设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定,筹设共同防务,增进公共福利,确保我们自己及子孙后代永享自由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订本宪法。”(www.daowen.com)
组成这个联邦的,是我们人民,不是男性白人公民,也不是男性公民,而是我们全体人民。我们组成这个联邦,不仅是为了赐予自由幸福,而且是为了确保自由幸福;不只是为了确保我们自己的一半人及子孙后代中的一半人的自由幸福,而且是为了确保全体人民——包括女人和男人在内的自由幸福。参加投票是这个民主共和政体所提供的确保公民自由幸福的唯一手段,因此,一面侈谈妇女享有自由幸福,一面又剥夺了她们的投票权,这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任何州政府,如果把性别作为参加选举的资格,必然导致人民中的整整一半被剥夺公民权。这等于通过一项剥夺公民权的法令或一项具有追溯效力的法令。因此,这样做违背了我国的最高法律,使得妇女及其后代中的所有女性被永远剥夺了自由幸福。对于女性来说,这个政府也就不具有来自被统治者赞同的正当权力。对于她们来说,这个政府不是民主政体,也不是共和政体,而是可憎的专制,是可恶的性别独裁,是地球上迄今为止最可恨的专制。因为,有钱人统治穷人的富人独裁,有教养者统治无知者的劳心者独裁,甚至撒克逊人统治非洲人的种族独裁,人们或许尚能忍受。但是这种性别独裁,却使得每家每户父亲、兄弟、丈夫、儿子成为母亲、姐妹、妻子、女儿的统治者,使一切男子至高无上,一切女人沦为奴婢。因而给全国的每家每户带来不和、纷争和反叛。
韦伯斯特、伍斯特和布维尔都认为,所谓合众国公民,就是有权投票和有权供职的美国人。
现在唯一要解决的问题是:妇女是不是人?我相信,任何反对我们的人都不敢斗胆说妇女不是人。妇女既然是人,那么也就是公民。无论哪一个州都无权制定某种法律,或重操某种旧法律,来剥夺妇女的特权和豁免权。因此,一些州的宪法和法律中所有歧视妇女的条款,如同所有歧视黑人的条款一样,都是无效的,无用的。
译自《美国历史文献》秦文勇译王建华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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