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思考
吕建昌
摘 要:2010年2月,国家七部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民间博物馆的发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建设。这对于中国博物馆事业的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在民办博物馆的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其中既有政府管理方面的,也有民办博物馆本身的,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一系列建议,认为只要有各级政府的积极鼓励与大力支持,有社会各界人士的热心参与,我国的民办博物馆未来必将有一个大发展,成为能与公立博物馆比肩前进的事业伙伴,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民办博物馆 经费 馆舍
2010年春节前夕,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民间博物馆的发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建设。这既是政府职能部门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民办博物馆发展的重大利好,对于中国博物馆事业的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中国博物馆发展史上,由政府向全国发出的促进民间办博物馆的号召,只有四次。第一次是1898年维新变法期间,光绪皇帝采纳康有为等维新人士的建议,谕令总理衙门制定章程,规定奖励民间办博物馆的具体办法。但奖励办法随着百日维新的失败而流产了。第二、第三次都是在“中华民国”期间。1913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制订《捐资兴学奖励条例》,规定凡以私人财力创办或捐赠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教育文化事业的,与创办学校一样予以褒奖。但由于当时政局混乱,社会动荡不安,民间并未产生兴办博物馆的高昂激情。北伐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929年再次颁布《捐资兴学奖励条例》,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社会公共文化事业的建设。由于后来抗战的爆发,民间的办博物馆的热情很快被战争的炮火驱散。第四次就是现在。今天在全国上下同心协力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气氛中,国务院五部二局联合发布《意见》,表明了政府推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强大决心。中国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春天来到了。
博物馆是民族文化的象征,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公民高雅的艺术欣赏能力、提升思想道德的场所。博物馆的建设,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整体文化建设的发展水平,代表了城市文明的程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博物馆数量也有较快的增加。但是我国是一个世界人口大国,现有的2000多座博物馆以全国的十多亿人口平均,人均博物馆占有数还是比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继续推动博物馆的建设步伐,其中也包括民办博物馆的建设。民办博物馆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等,组织公开展览,向公众开放,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是我国公立博物馆的重要补充。民办博物馆建设不应被忽视。
从西方博物馆发展的历史看,民间的私人收藏是博物馆形成的三大基础之一(另外两大基础是皇宫的收藏与宗教机构的收藏),许多博物馆的形成最初都是由私人收藏发展而来的。如英国剑桥大学的阿什莫林考古与艺术博物馆,最初就是由英国私人收藏家阿什莫林将收藏捐赠给剑桥大学后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而这一向社会公众开放之举,成为世界近代博物馆形成的标志。大英博物馆最初也是在几位私人收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中最主要的是来自英国医生汉斯·斯隆的收藏。世界著名的意大利乌齐兹艺术馆是以曾为佛罗伦萨市政官的梅迪奇及其家族的收藏捐赠建立起来的。今天,西方国家还有一些著名的民办博物馆可与公立博物馆比肩,如美国的盖蒂艺术馆、英国的泰特美术馆等。民办博物馆始终是整个博物馆事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近代以来,我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也办过博物馆。最早的民间博物馆是实业家张謇于1905年在南通创办的南通博物苑。但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国家积贫积弱,民办博物馆难以生存与发展,最终都逃脱不了夭折的命运。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崛起和民间收藏热的兴起,民间收藏家队伍日益扩大,到90年代,有些私人收藏家开办了博物馆。还有一些民办企业在发展中,出于保护产业遗产与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也建立了企业博物馆。截至2009年8月,除广西、西藏、新疆外,各地文物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博物馆已有386座,门类涵盖社会史、产业史、艺术、自然和科学技术等,有些还填补了公立博物馆种类的空白。
中国现有的民办博物馆主要为三种形式:民办企业出资创办的民间博物馆;民间筹集资金创办的博物馆;基于个人收藏与场所创办的博物馆。在后两种形式创办的博物馆中,经费与馆舍的问题是发展的主要瓶颈,如何解决?《意见》提出了几条具有针对性的意见。
在经费上:
(一)政府给予适当的资助
可推广“民办公助、公建民办”等形式,“建立政府对民办博物馆单位的资助机制”。
“协调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提供贷款。”对有鲜明特色的博物馆,“给予必要和适当的倾斜性扶持”。
(三)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民办博物馆在接受捐赠、门票收入、非营利性收入等方面,可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提倡向民办博物馆捐赠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向民间博物馆提供捐赠”。
在馆舍方面:
(一)提供闲置的房产作为馆舍(www.daowen.com)
“各地可利用在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的房产,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
(二)改造和利用旧工业建筑
“可在旅游景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民办博物馆,为民办博物馆提供馆舍和基础设施运行保障。”
笔者十分赞同上述的意见,尤其是利用旧工业遗产建筑办民办博物馆设想,笔者曾经著文提出过。许多城市在产业转型过程中,淘汰了一些产能落后,技术条件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其中有一些企业的老旧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或科学、美学价值),需要保护。建筑的保护不同于一般的文物,通过适当的改造再利用,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方法。国外有些经验可以借鉴。如德国鲁尔工业区的一些城市中,就有不少这种利用旧工业建筑改造而成的博物馆:多特蒙德的东墙博物馆,收藏德国表现派画家的作品;多特蒙德联盟(Dortmunder Union)曾经是多特蒙德市一家靠近火车站的酿酒厂,现被改造为柏林国家美术馆的艺术分馆;杜伊斯堡博物馆,专门收藏全球20世纪的雕塑作品;位于波特洛普的Quadrat博物馆,专门收藏著名包豪斯学派艺术家约瑟夫•艾伯斯的作品;位于杜伊斯堡的Kvppersmvhle博物馆,系旧粮仓改建而成,主要收藏和展示私人收藏的现代艺术品,成为一座新型现代艺术博物馆;位于奥伯豪森的煤气罐博物馆,坐落于一废弃的巨型煤气罐中,专门陈列展示一些特殊的艺术品。[1]1这些利用各种旧工业建筑建成的现代艺术博物馆,成为鲁尔区“工业遗产旅游”的一道独特景观。
在英国、美国也都有这种利用旧工业建筑改造而成的博物馆。英国伦敦的泰特美术馆是成功的典范。该馆系利用旧伦敦发电厂高大而宽敞的建筑改造而成,位于伦敦市区泰晤士河南岸,与莎士比亚环球剧场相邻,高大的烟囱与厂房建筑又与河对岸著名的圣保罗大教堂遥遥相对,成为伦敦市中心的一个地标景观。[2]2利用旧工业建筑改造而成的博物馆,一般外墙立面保持不动,建筑的基本结构不改变,保留着旧建筑原来的面貌,内部则根据陈列展示的需要,进行适当地改造。这样既可节省博物馆建设成本,又可减少旧建筑拆除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同时还保护了建筑,两全其美。利用旧工业建筑改造而成的博物馆,其成本远远低于新建造的建筑。如美国洛杉矶“Temporary Contemporary Museum”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馆是利用一座旧仓库为主体改造而成的当代艺术博物馆,总建筑面积约5760平方米,整个改造项目的费用总共约为100万美元。与同时在美国洛杉矶另一处新造的建筑面积相似的Arata Isozaki’s当代艺术博物馆的2200万美元开销相比较,相差20多倍。[3]3
近年来,国内有不少城市都利用工业遗产建筑办起了文化产业园区,在改造和利用旧工业建筑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民办博物馆的馆舍,也可以利用工业遗产建筑。各地政府在城市改造的统筹规划中,尤其在计划旧工业建筑的改造与再利用时,应将民办博物馆的需求一并考虑。国内利用工业遗产建筑作为民办博物馆的馆舍,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一个建筑的产权问题,民办博物馆可以采用租赁等方式,这需要地方政府给予支持的政策,降低租金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或指定其他的扶持政策。总之,要使民办博物馆能够承受得起。
目前在民办博物馆的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其中既有政府管理方面的,也有民办博物馆本身的,《意见》对双方都提出了要求。要求文物行政部门加快出台《博物馆条例》,明确民办博物馆与公立博物馆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行业准入、等级评定、人员培训、职称评定、科研活动、陈列展览,以及人才、学术交流、合作、奖励、政府政策咨询等方面,与公立博物馆一视同仁,同等待遇。文物行政部门一方面要规范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细化准入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民办博物馆,要及时予以登记注册;另一方面也要对已经登记注册的民办博物馆做好年检、执业和监督管理工作,把民办博物馆纳入质量监管体系,通过评估定级和年度考评,监督其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
民办博物馆是“自愿办馆、自筹资金、自负责任、自主管理”的模式,许多博物馆在管理上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博物馆功能不够完善,缺乏长远的科学发展规划,设施简陋,亦缺乏相应的专业队伍,对藏品保护、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基础工作重视不够,运行状况不佳,社会效益不明显等。《意见》要求民办博物馆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建立健全藏品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藏品总账以及藏品档案,实施目标管理与质量管理。为了使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意见》还要求文物行政部门在博物馆具体的业务活动与管理上,给予扶持与指导,鼓励国有博物馆对民办博物馆的藏品保护、科学研究、陈列展览等业务活动实施帮扶。
针对目前国内民办博物馆发展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1.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尽快出台具体相关法规与政策细则,给予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基本法律保障。
2.各地文物博物馆主管部门应主动承担对本地民办博物馆进行专业工作指导的责任,博物馆学会也应把对民办博物馆的人才培训工作纳入整个博物馆人才培训的范围,并提上议事日程,以提高其管理水平与社会服务质量。(方式上是灵活的,可以由博物馆定点对口帮助,提供专业进修机会,也可由学会与高校联合为民办博物馆人员进行专业工作的培训等。)
3.文物博物馆主管部门应该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民办博物馆的贷款问题,尤其是对一些填补公立博物馆门类空白的民办博物馆,应有特殊的倾斜政策。
4.各地方政府应将民办博物馆的发展事宜纳入城市文化发展规划之中,同时在管理方面,地方文物博物馆主管部门在对其进行年检、评估与监督的同时,也要将民办博物馆与公立博物馆一样对待,进行评估定级,包括组织专家对民办博物馆藏品进行鉴定与定级。被鉴定为属于国家一级文物的,也应上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并享受公立博物馆中国家一级文物的待遇,实施重点保护。政府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以用于改善其保护条件。
5.民办博物馆应推崇“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馆理念,避免雷同化、一般化,在管理上与社会服务上狠下工夫,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发挥博物馆应有的社会效益,从而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与回报。
6.民办博物馆应酌情吸纳高校文博专业毕业生,以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既可为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作贡献,又可改进博物馆的工作。
7.民办博物馆应联手高校、研究所等专家学者对馆内的藏品进行研究,利用外力开掘藏品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以增强博物馆的学术地位。
8.民办博物馆要多渠道地获取资源,除了争取政府部门的经济补贴之外,还可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扩大民间博物馆的影响,以获得社会各界的财物捐赠。
十多年来,我国的民办博物馆在坎坷中行进。想当年,号称“中国第一私立博物馆”——北京的“观复古典艺术博物馆”最早申办注册时,国家尚未任何扶持民办博物馆的政策规定。1999年12月28日民政部发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民办博物馆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使全国的民办博物馆有了统一的合法身份。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表明了政府鼓励和支持民间开办博物馆的态度。为了制订切合实际的推动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政策,国家文物局2009年展开了对于民办博物馆的专题调研,并于同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民办博物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来自中宣部、民政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部门,北京、辽宁等省(市)文物行政部门以及部分民办博物馆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这份《意见》。《意见》的基本精神可归纳为十六个字:“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积极鼓励与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热心参与中,我国的民办博物馆必将有一个大发展,成为与公立博物馆比肩前进的事业伙伴,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的贡献。
(吕建昌: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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