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1916)是美国现代著名作家,在40岁壮年之时,向自己注射了大量吗啡,在自己豪华的大牧场中结束了一生。伦敦是一个神话,一个穷孩子到百万富翁的美国梦实现者的神话,但是这个神话却无法抹去罩在伦敦心头的一团浓重的阴影,他是一位算命先生私生子的这个无法回避且无法更改的事实,一生都沉重地压在伦敦的心上,并对他人格特征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虽然他竭力地要从普通人中挣脱出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他成功了,但那种永远没法摆脱的耻辱感构成了他终生的悲剧意识。
伦敦的母亲出生于富贵之家,她的世界观、价值观都直接受到那个特定阶级的感染,现实的反差带给她的失落感使她强烈地追求她曾经拥有的一切,结果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之中,而伦敦的继父则憨厚勤劳,他所做的和期望的全部就是让全家糊上口。母亲中产阶级的价值观与继父工作条件的差距催生了伦敦寻找成功的欲望,母亲无可奈何的不平衡心理在伦敦幼小的心灵深处打下了烙印,他要成为尼采式超人的最初冲动便是要实现母亲未能实现的梦想;同时,对殷实善良的父亲的同情又孕育了他对广大劳动人民和社会主义的情感。面对无法抗拒的命运和强大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构成的庞大社会结构,伦敦艰难地抬头仰望,企图通过努力,找到一条通往上层阶层的途径攀缘上去。因而达尔文、斯宾塞、尼采、马克思都成为他信仰的上帝,但他只能面临两种极端的选择:要么逃避工业社会文明,生活在更加原始的社会外围;要么投入到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去获得成功。个人主义获取成功是唯一的途径,但要从根本上消除这种人间地狱的社会基础,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实现。消灭这种社会基础对他来说可以为个人主义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环境。在伦敦矛盾的思想中,个人主义占据着主导地位,超人哲学和社会主义不过是他实现个人主义的必要手段,伦敦有时还能将这些相互冲突的思想调和起来,但个人主义最终成为他的信仰和表现的首要方式。当贫困和私生子的羞辱感和负罪感与他矛盾的思想倾轧在一起时,便成为他迫不及待地要自我实现的原动力。在他以后创造的神话中,他渐渐将自己的真实生活隐蔽起来,让人感到神秘莫测。在创作中,伦敦极力夸大自己早期奋斗中所遭遇的挫折和不幸,以显示他在艰难困苦中的卓越之处,而同时在母亲种族偏见的影响下,他夸耀自己是一位盎格鲁·撒克逊良种,以此用一种种族自豪感去取代私生子的羞辱感。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穷苦的日子中度过的。11岁他就外出打零工谋生,14岁到一家罐头厂做工,每天工作十小时,只得到一元钱。干了不多久,这个14岁刚出头的孩子借钱买了一条小船,参加到偷袭私人牡蛎场的队伍中,希望用这种手段来改善穷困的处境。偷袭中他被渔场巡逻队抓获,被罚做苦工。不久,他放弃了“牡蛎海盗”的营生,当水手去了远东。航海生涯,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眼界,遍地的贫困、剥削和暴力,深深地印入伦敦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灵中。航海归来,18岁的伦敦参加了“基林军”,这是当时由平民党人领导的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的一部分。这次“进军”的领导人考克西等在华盛顿以“践踏国会草坪”被捕,进军组织亦遭取缔。
伦敦在退出“进军”行列之后,又继续过着流浪生活,监牢、警察局成了他常进常出的地方。但长年的流浪没有使伦敦丧失生活的信心,他强烈地追求知识,不甘于自暴自弃。即使在飘泊无定、随时会以“流浪罪”被拘捕的困境中,也不放弃追求。1896年他20岁时,考进了加州大学。然而,大学的门毕竟不是向穷困如杰克·伦敦这样的人敞开的。1897年他退学,去阿拉斯加淘金。但“梦”又很快破灭,只落得一身重病。在反复寻找实现梦想的拼搏中,他亲眼目睹和经历的社会残忍性和不公平,不断地增强了他对社会的敌对情绪和反抗意识,他清楚地认识到了这样三点:第一,他应该接受文化教育以从事脑力劳动,这样才不会被以后更年轻力壮的“工作野兽”(WorkBeast)所取代。第二,那个社会是野蛮无情、不公平的,它一旦榨干了他的最后一滴血,便会将他扔进“垃圾堆”里挨饿受冻直至腐烂。第三,一切东西都是商品,人们在社会中的角色不是顾客就是老板。[9]这种弱肉强食的哲学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使他一直处于人性和兽性的激烈的搏斗之中。因此在他的神话思维里有着两个对立的神话世界:一个是体现他的兽性的狼的神话,另一个是体现他的人性的大同世界的神话。
杰克·伦敦虽然自喻为“马背上的水手”,但在他身上充满了野性和蛮力,与其说他是盎格鲁·撒克逊的超人,还不如说他是从阿拉斯加走来的一匹“北极狼”。1897年,急于从物质财富中找到自己价值实现的伦敦被一场黄金热卷到了阿拉斯加州,尽管他回来时行囊一空如洗,但他发现了比金子更加宝贵的文学宝藏,这不仅为他带来了财富,也使他爬上了梦寐以求的社会上层。北极光下冰封大地,神秘莫测的阿拉斯加令他心旷神怡,浮想联翩,一种人在原始自然状态中的悲剧美感始终萦绕在他心头,使他最终在心理上从他挣扎的现实生活中逃遁出来,回归到那更加简朴和更加原始的世界里去—一个狗和狼都能充分展示本性的世界。于是,他有了《狼的儿子》、《野性的呼唤》等关于“狼”的系列小说,他用一大笔钱建造一条命名为“斯纳克”(一种想象中的恶兽)的游船,甚至动用巨资以近四年时间建造了一座名为“狼宅”(Wolf—House)的超豪华别墅。因而,“狼”之与伦敦,伦敦之与“狼”,有着同等的象征意义。以狼的眼光扫视世界,以强大的个人主义创造着关于“狼”的神话,伦敦有着回归原始的巨大快感。他似乎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只狼,对半生不熟的肉食有一种无法控制的欲望,甚至玩命地大量生食鱼和肉,对吞吃血糊糊的野鸭更有一种嗜好,即使在病危的时候也阻挡不了他吃生鸭的欲望!从小底层生活的辛酸经历使他渴望自己是一个强者,因而他以超人自居,祈盼着成为统治社会的统治者,以居高临下的姿态面对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弱者,他带着蔑视的眼光,常常把他们描写成丑陋、野蛮、强暴和寡廉鲜耻的下流人。这是他的兽性使然。对伦敦来说,仅仅在羔羊群中当一只凶猛的狼还不够,,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生存必须永远做一个胜利者。他的晚期作品《热爱生命》(1907)就是这种神话思想的极端个性化。雪原上人和狼之间展开的一场生死搏斗揭示了人对生命的热爱无异于动物的求生本能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那艰难地爬行着的主人公和那一直尾随其后的饥饿不堪,奄奄一息的狼面临着同样简单清晰的选择,要么战胜对方生存下来,要么被对方战胜,沦为牺牲品。伦敦总喜欢把动物和人联系在一起,塑造超越人类和环境的英雄形象。1903年《野性的呼唤》塑造了一个狗神巴克(Buck)的形象。我们在阅读过程中体验到的不是自然界中野兽的搏斗而是人类的自相厮杀。人类为了生存不仅要与严峻的大自然作斗争,而且还得与人类自身抗衡,这就加剧了生活的艰巨性。那些能够生存下来的适者运用个人力量、智慧与自然、人和社会较量。虽然伤痕累累,但作为胜利者总算生存下来了。伦敦的残酷在于他赤裸裸、血淋淋地向人们展示了这样惊心动魄的情景,并让兽性取得胜利。这或许是“狼”的本性使然。
杰克·伦敦一生或许都未能摆脱“狼”的本性,但他的狼的神话在他活着时,神秘地终结了。那是他耗费了几乎全身心精力建造的豪华别墅“狼宅”落成即将搬迁时,忽然遭到了一场大火,一夜之间化为灰烬。眼见有如皇宫般的雄伟建筑,和自己多年的夙愿已经成为现实时却毁于一旦,伦敦只有站在那儿流泪。在那个漫漫的痛苦的夜晚,他只说过两次话,当火焰正旺时,他自语道:“找宁愿做烧烧掉的房子的人,不愿做烧房子的人。”到天亮时,只有烧不掉的石头外壳留下来,他静静地说道:“明天我们要开始重新建造。”
但是,他永远不会重新建造“狼舍”了。他心中有一种东西在那一夜之间烧光了,那就是狼的神话。(www.daowen.com)
所幸的是伦敦的另一个神话还没有被烧光,他的大同世界的神话或多或少还支撑着他的精神大厦。伦敦在塑造狼的神话时,虽然凸现着他的兽性,但在他心中仍然有着人性的温暖,因为底层生活的辛酸经历也使他经常为穷人的悲惨、失望和被剥削、被蹂躏的生活所感动,对他们寄以同情。伦敦的思想是混杂的。他读过马克思的著作,也读过黑格尔、斯宾塞、达尔文和尼采的著作。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人们可以感到他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1907年(时年31岁)写的《铁蹄》,指出美国资本主义有向极权主义转变的可能性,还对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消灭作了有预见性的警告。《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本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无情,对人性的蹂躏、对正义的践踏。主人公伊登依靠个人奋斗成了名,但是成名之后得到的不是欢乐,而是可怕的空虚,结果以自杀了结一生。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把杰克·伦敦带进了一个矛盾的精神世界,使得他青年时期具有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判逆者的性格。他思想中的社会主义成分也使得他产生了他幻想的大同世界的神话。
尽管“狼宅”毁了,但他还有牧场在,这是他最后的希望。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他仅有的平安和快乐是从牧场得到的。他的头脑中有一张新的蓝图,就是要把牧场办成一个模范农场,在这里建成一个经过选择的农业社会;淘汰不中用的劳动者,雇佣忠于田地也爱田地的人。他要为他们每一个人建造一所房子,要开—所用商品换开销的百货店,还要建一所供劳动者子弟读书的学校。他要使这个模范社会内收容的家庭数量完全由土地可以养活来定,他说“我最好的希望是在今后六七年内使牧场的收支达到平衡。”
但是,伦敦非常不走运,先是牧场养的猪因传染上肺炎,全部死掉了;接着—头作为牛群基础的短角种牛在牛栏里跌倒后折断了脖子;羊群也被瘟疫一扫而光;数次获奖的负利马也莫名其妙地死在田地里;他栽种的14万株攸加利树,本可以在20年后自动成为一笔财产,忽然间都枯萎了,除了当作柴烧别无它用……。他的大同世界的蓝图全变得模糊了,这是一个致命的打击,虽然伦敦不承认失败,为了要赚更多的钱来维持那个牧场,重画那个理想的蓝图,他每天仍然坚持1000字的创作。但实际上他已经明白他已无力回天,壮志难酬了。一切神话都该终结了!
经历了太多艰辛和苦难岁月的伦敦感到已无路可走,他已经看穿了自己的神话,剩下的就是能否看穿死亡了。其实他早就看穿了死亡,在《马丁·伊登》里,他写道:“死并不伤害什么。死是生,是生的阵痛;就是那种可怕的令人窒息的感觉;这是生给他的最后一击。”现在他终于步马丁·伊登的后尘尝到那最后一击的滋味了。他异常坦然地品尝着,因为他在他的最后一个阿拉斯加故事《就像古代的百眼巨兽》中已经预感到这一天的到来:
但是,如何逃脱这个从他自己内部慢慢吞噬他的黑暗的魔怪呢?太深了,他沉得太深了,想不去梦想逃脱,想逃脱的欲望感受不到。对他(塔祸特)来说,现实已经消失了。
这天晚上。他和女管家伊丽莎平静地谈到9点钟。他说他准备去纽约在中途赴芝加哥买回一些优种的牛羊。他叮嘱伊丽莎,要按计划给每一个劳动者家庭一亩地,在上面为他们建一所房子;为民众学校择选一片校址,并征求一个教员;另外再为民众商店选一块地址。他表示,牧场要能生产一切,让大家丰衣足食。
但人们未曾料到,这天夜里黎明快要到来的时候伦敦走上了死亡之路,走得那样神秘。而两个星期前,杰克和伊丽沙骑马跨过一个圆形的上丘时,伦敦勒住马说道:“伊丽莎,当我死了以后,你要把我的骨灰埋在这座小山上。”伊丽莎把他的骨灰装进一个匣子里,在那个圆丘上掘了一个坑,埋了进去。顶上用土封好,上面种上了常青树。她把一块红色的火石头竖立在墓前,伦敦曾经给那块石头起的名字是:“匠人弃而不用的石头”。而这块火石头记载着一个关于狼的神话的秘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