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疯狂的自白
20世纪文学最大的真实就是全面揭示了人的不健全,它使文学似乎变成了一场集体的心理治疗。20世纪焦虑和绝望折磨着每一颗敏感的心灵,这不像中世纪末期那种出自对道德的焦虑,也不是古代末期如罗马帝国时人们对死亡或命运的焦虑,而是一种对普遍的怀疑和无意义的焦虑,这种焦虑是现代人无法摆脱的命运,正如萨特在《无出路》(No Exit)所暗喻的那样。在这种境况下,存在主义成为这个世纪艺术最重要的思想基础。世界的荒谬感、冰冷感,人的异化导致人更加迫切地询问自己的身份,人究竟因何而在,以及如何获得自由,这些哲学命题反复在艺术中出现,从荒诞派戏剧到垮掉派、自白派诗歌,到新浪潮电影,甚至嬉皮士的生活方式——存在主义实在获得了最深刻而宽广的表现,而焦虑和绝望蛰伏在诗人的一切思考之下,你敲开每一颗诗的核桃发现的总是它!焦虑在本质上仍是一种人对自身存在的肯定,因为他已经意识到了自我的异化和丧失。面对这种弥漫于美国整个社会的普遍的失落感,一部分人通过正常人格下的正常的自我肯定克服了它,然而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他们通常为避免极端绝望而陷入病态和加倍的焦虑中。这种病态焦虑下的人对存在和虚无有着比常人更深的体悟,于是也往往更具创造力。因此,当某颗敏感的心灵把这种加倍焦虑以艺术方式成功表达出来时,人们就会在普遍性的体验上,获得更加强烈的震撼。垮掉派总是让人们神经紧张、目瞪口呆,自白派总是被评论家们形容为“疯狂”,皆缘于此。
但对于现代诗歌,“疯狂”不是一个贬义词,相反,它反映了诗人情绪表达的强度和深度。二战以后美国政坛麦卡锡主义大行其道,而占据文坛主流地位的新批评在政治上的保守态度又正与之契合。因而从四十到五十年代的二十年里,美国文坛沉寂冷落,学院暮气沉沉,青年们“在麦卡锡和朝鲜战争的余波里无声无息”,被形容为“沉默的一代”。然而从沉默中爆发的喧嚣那么惊人!1955年艾伦·金斯堡在旧金山六号画廊当众脱光衣服,跳上桌子朗诵他的长诗《嚎叫》。
我看见被疯狂毁坏的我这一代人的最好的头脑饥饿歇斯底里的袒露,
拖着身躯在凌晨穿过黑人街巷寻找愤怒的注射,
长着天使头脑的希比们在夜的机械中为了古老而神圣的交合在向星光闪耀的发电机燃烧……(《嚎叫》)
《嚎叫》引起的轩然大波不仅是关于它是否淫秽的道德讨论,更重要的是它以革命性的暴力姿态直接冲撞了学院派的陈腐诗风。随着战后美国科技和物质文明的迅速发展,诗人们逐渐丧失了个性,为大工业的整齐和一律所吞没,对像机器一般刻板的生活方式越来越不满,但又苦于找不到崇高的理想和解脱的途径。于是他们只有沉浸在个人的小天地里,转向自我,进行自我发泄,自我揭露,并恨不得与这个不尽人意的世界同归于尽。1959年,学院派诗人罗伯特·洛威尔出版他的诗文集《生活研究》),一反T·S·艾略特的学院派诗风及其“非个性化”的创作原则,以惊人的袒露描述他的个人体验和家庭生活,更多地注重了对个人生命、病态时代的深刻与坦率的探究,“将文化的矛盾转入个人矛盾”,一时间,美国年轻诗人们趋之若鹜,自白派风靡全国。在这本诗集中,洛威尔用交响乐式的排山倒海般的诗句回顾了“西方文明的堕落、美国的堕落、洛威尔家族的堕落、洛威尔本人的变化”。其坦率与深刻让人触目惊心。以第一人称写作,采取一种所谓“自白”的形式,把传统诗人羞于启齿的心灵阴暗面:诸如酗酒、精神病、性变态、嗜死等以激烈的方式展示于众人——自白派“辉煌的痛苦与神圣的嚎叫”,由此发端。自白派在他们所处的时代的特殊的情感气候里,以自己的“语言力场”(艾伦·金斯堡语)同传统势力和不公正的社会进行着引人注目的却又是力量悬殊的抗衡,以写自杀而且付诸行动而著称,整个儿的名副其实的一个“自杀派”。
一般说来,美国的自白派即指洛威尔及其学生W.D.斯诺德格拉斯、安妮·塞克斯顿、西尔维亚·普拉斯,以及另一位诗人约翰·伯里曼。(考虑到诗歌中的“自白”色彩,有些评论家也把西奥多·雷特基和艾伦·金斯堡归其名下。)自白派诗人有意地抛弃艾略特传统,以第一人称写作,采取一种所谓“自白”的形式,把传统诗人羞于启齿的心灵阴暗面:诸如酗酒、精神病、性变态、嗜死等以激烈的方式展示于众人。比如艾略特在《荒原》里也描写过性行为,但他并没有让自己作为叙述者,他让梯雷西亚斯这位半男半女的神话人物去观察一切,唯独避开了自己,这是他“非个性化”的方式,然而安妮·塞克斯顿就可以大胆地写下诸如以下的诗句:“你的火焰至今咬在我的腿上/你的轮子转动,我的肋骨压碎/这样的女人不会羞于死亡/我一向就是她那一类。”自白派对诗歌的这种开拓与存在主义的先驱陀斯妥耶夫斯基是一脉相承的,陀氏描写的永远是人性背面的病态、犯罪与心灵的骚乱,他在《地下室手记》的第一句就写到:“我是一个有病的人。”如果说这是隐藏在这些作品深处的一条线索,那么我们可以发觉这些诗人思想深处关心的是置身现代生活中个体的真实存在,而不是抽象的人性,他们努力表现的是此时此刻的“自我”,而不再是历史、传统,或者宗教的教义。
在某种程度上,20世纪的世纪病——焦虑和绝望使他们痛不欲生,陀氏的精神状况自不必说,自白派五位诗人也都患过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且其中三位:西尔维亚·普拉斯、约翰·贝里曼和安妮·塞克斯顿,均以戏剧性的方式自杀身亡。由于他们的诗篇看起来充满那么强烈的自传色彩,这多少给对诗歌阅读、分析带来困难,人们总不自主地陷入对作家生平的猜测里。比如普拉斯——她是其中个性最奇特的一位——她与英国桂冠诗人特德·休斯短促的婚姻,她对死亡超乎常人的热情以及她的自杀,一直吸引着人们尤其是传记作者们的热情和好奇心。“自白派”作为美国后现代主义诗歌的一个重要流派深刻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即使现在,我们依然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它的存在:也许你从来不知道这个流派,但你无意之中却会走上它的黑地毯!
自白派诗歌特别注重个人感受、心性的流露(或者隐露),强调深入探索、深入挖掘内心生活、内心世界,诗歌中处处流露着痛苦、迷茫、悲观、隐晦、死亡的气氛,而自白派诗人又特别执著于自杀。罗伯特·洛威尔1917年生于波士顿一个名门世家,1940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曾获普利策诗歌奖、美国国家图书奖、波林根诗歌翻译奖、哥白尼文学奖、国家图书文学评论奖,被公认为当代美国最重要的诗人和自白派诗歌的创始人。(www.daowen.com)
这季节出了毛病/我们丧失了夏天的百万富翁/他仿佛从一个货物单上逃走了/……/我听到每个细胞中都有恶神在啜泣/好像我被卡住了喉咙/……/我自己就是座地狱;
这是多次想自杀而自杀未遂的洛威尔的最后一首诗《黄鼠狼的时辰》中的诗句。在诗中,他毅然断言:“我的头脑不正常。”一方面,世界以及人类如此凄然、孤寂和堕落,另一方面,又时刻呈现着理智、超然的戏剧性结果,而他也把自己放在堕落的生活中一起加以谴责,痛感人性的衰微破败。安妮·塞克斯顿以及西尔维娅·普拉斯,都是洛威尔在波士顿大学诗歌研究班的学生。安妮·塞克斯顿生于1928年,未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她是一位漂亮的女人,接受过模特职业的培训,并偶尔当过模特。1960年出版处女诗集《去疯人院又半途而返》,曾获得美国文学艺术院、福特基金会奖等多种奖项,1967年因诗集《生或死》获得普利策奖。安妮·塞克斯顿一生多次因精神病住院,并数次试图自杀,但均未成功。1974年10月4日她在自己的车库里以一氧化碳中毒方式成功地实现了自杀的夙愿。安妮·塞克斯顿的诗句,以深刻泰然、几乎是令人难为情的直率、对人生的经历作着比同时代人更多的自白:
“我走了,一个迷幻的女巫/黑夜的勇士,出没在漆黑的天空/我排除了这些简陋房舍的障碍/梦想着罪恶;光,一束接着一束/孤独的东西,十二根刺破灵魂的手指/一个喜欢完全不是女人的女人/我已是她的本质。”(安妮·塞克斯顿《她的本质》)
“我生来就和罪恶打交道/生来就在忏悔罪过。”这是安妮·塞克斯顿《对贪婪的仁慈》中的诗句,更是她的自白。她认为自杀是对生活最有力的指责。她把意象说成“诗歌的心脏,意象从无意识中来。想象和无意识合二为一。”塞克斯顿的诗歌,全部主题都与精神错乱、性裸露、堕胎、死亡、家庭解体、信仰矛盾有关。她是20世纪中期的唐吉珂德,总是与个人的梦魇而不是风车反复格杀、抗争。西尔维娅·普拉斯是自白派诗人中最声名卓著的,她的诗取法洛威尔,但又超乎其上,她着意挣脱逻辑和文法的束缚,以简略的口语和怪诞的象征,坦率地将个人隐私、内心创痛、犯罪心理自杀情绪甚至性冲动等融入诗歌里,把艺术与疯狂柔和在了一起,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难能可贵的是,普拉斯对宗教、道德、战争以及法拉斯主义等有着深刻的哲学思辨和尖锐的批判精神,使读者从诗里感受着诗人的内心世界,同时更强烈地感受到一个堕落、污秽、混乱而真实的罪恶世界。作为现代主义诗歌歇斯底里的极端狂热者,普拉斯将自身的一切都融入了诗的世界,她的海妖般的阴冷、女巫般的感觉与体验、极端的顶峰造极般的敏感,让后人不由得感叹诗歌的残忍与冷酷。当生命与个体发生分裂、时代与自身发生悖离的时候,诗人尤其是自白派诗人,也许,别无选择。1963年2月11日,在极度的心理压抑和精神错乱中,曾几次自杀未遂的普拉斯吸煤气自杀而死。
“阴郁的舌头,是守护冥府的三条肥狗/趴在门口呼哧呼哧地喘气/但想舔掉邪恶的跟腱是徒劳的/罪恶。罪恶/火绒呼叫着/一支掐灭的蜡烛”(西尔维娅·普拉斯《高烧103°》)
在自白派中约翰·伯里曼是和洛威尔几乎齐名的著名诗人,评论家们甚至将他的诗作的深度、光度、大胆与技巧与荷马、但丁、惠特曼相提并论。约翰·伯里曼于1914年10月25日出生,家庭对他不是一个温暖的象征,父母不和经常争吵,12岁时其父竟当着他的面用手枪自杀,其惨景深深地印在诗人幼小的心灵里,使他的一生都处在精神紧张的状态中,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但他将绝望作为自己的艺术负担,面对绝望并与之搏斗,用毕生的精力寻找一种解脱巨大的心理负担的方式和风格,英雄般的告诉我们怎样在这个充满恐惧的世界里生活。诗人的感伤和痛苦不仅仅是个人的灾难,同时更证明了时代的感情气候对诗人的压迫。1972年1月7日诗人终于精神崩溃,从100米高的密西西比河岸以任何一个优秀的跳水运动员都无法比拟的勇气跳入封冻的河中,永远停止了他的歌唱。
生活,朋友都使人腻味。我们不能这样说,毕竟天空在闪闪发亮,大海在思慕渴望,我们自己也闪闪发亮,思慕渴望……那宁静的群山和杜松子酒,看来都讨厌,不知怎地,一只狗把自己的尾巴一古脑儿带走,带进群山、海洋、天空。留在身后的只是我,小丑。人们使我厌烦,文学使我厌烦,尤其是伟大的作品……(约翰·伯里曼《梦歌》)
悖离,就是这样发生了。而死亡,不过是悲剧的必然结局。
在这个喧嚣的令人恐惧的世界的阴影里,我们看到了诗的阴影,而在诗的阴影里我们的诗人——追逐死亡的诗人是那样的决绝和果敢,却又是那样的无奈和悲哀:念宇宙之浩淼,而人间天堂何在?心惶然而无泪!其实,有泪又如何?故去的已经故去,故去的将永远沉默,自白,并不为着那惨淡的理解和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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