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诗人自杀之谜:揭开‘红色的美杜莎’的谜底

诗人自杀之谜:揭开‘红色的美杜莎’的谜底

时间:2024-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他重新登上大厦的顶端,跳到空中,他的脑袋在第五大街的柏油路面上变成了一个红色的美杜莎。”谁抛弃生活,生活自然就抛弃他,变成一个“红色的美杜莎”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昆丁的“红色的美杜莎”之谜是在昆丁无可宣泄的忧郁、感伤、暧昧、失落、绝望、厌世等情绪的弥漫里展开的。

诗人自杀之谜:揭开‘红色的美杜莎’的谜底

2.“红色的美杜莎”之谜

感觉到灵魂的沉沦和表现沉沦的灵魂这无疑是让诗人异常痛苦的事情,诗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塑造出他们笔下悲伤的主人公,这需要真诚,需要勇气,但是他们真的能够救赎自己软弱的灵魂吗?也许只有上帝知道。与萨特同时代的法国作家博里斯·维昂在《回忆》中,曾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寓言式的荒谬自杀:主人公爬上帝国大厦的顶层往下跳,在下坠的过程中他进入了对往事的回忆,其实不过是与一个姑娘恋爱的片断,并没有非自杀不可的理由。后来他的下坠被止住了,他从一扇开着的窗户进入一个房间同一个漂亮姑娘谈话,表明他似乎是一个不怕死而“怕活着”的人,是一个“自觉自愿想死”的人。他想在这个姑娘这儿留下来,但姑娘拒绝了他。于是,“他重新登上大厦的顶端,跳到空中,他的脑袋在第五大街的柏油路面上变成了一个红色的美杜莎。”这个“红色的美杜莎”之谜到底是什么呢?这样的自杀显然是荒谬的,在这个荒诞化的自杀中作者似乎注进了一种象征意义:现代西方人的精神堕落,他们对生命和生活的厌倦,以至于“怕活着”,从而用自杀来逃避生命和生活。世人逃避死亡,而他们逃避生存!这恐怕也是20世纪的一个“世纪病”吧。主人公在下坠时遇到的那位姑娘似乎象征着一种美好的生活,她拒绝主人公留下意味着生活对他的抛弃,而这因为他首先抛弃了生活。谁抛弃生活,生活自然就抛弃他,变成一个“红色的美杜莎”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在20世纪的诗人那里表现这样的“世纪病”和“红色的美杜莎”之谜的杰作并不少见,让我们来到20世纪初期和后期美国两位杰出的诗人描绘的斯多葛人物的世界,猜猜不同的“红色的美杜莎”之谜吧。

威廉·福克纳是美国现代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他绝不仅仅是一个描绘地方色彩的乡土作家。他更关心的是祖先的罪恶给后代留下的历史负担问题,资本主义文明对人性的摧残问题,现代西方社会中人的异化问题,现代西方人与人之间的疏远与难以沟通的问题,精神上的救赎问题。他的作品像手术刀似的毫不留情地剖开了南方的痼疾——不是政治、经济上的而是精神、心理状态上的痼疾。在触及最敏感、最忌讳的问题上他往往一针见血。他书中所发出的痛苦的呐喊引起人们灵魂的震颤,拨动了人们最不想触动的心弦。福克纳所接触的都是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一个敏感的知识分子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人们无法心安理得地生活。因此他的作品在深刻性与精神气质上,有与《圣经·旧约》、古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悲剧相通之处。正因如此,福克纳被认为是一个表现了“时代精神”的重要作家。

《喧哗与骚动》(1929)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福克纳心血花得最多,他自己最喜爱的一部作品。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和黑佣人老婆婆迪尔西与她的小外孙勒斯特了。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一九一二年病逝。他是一个律师,但在世时从不接洽业务,整天醉醺醺,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了大儿子昆丁。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分,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分”的化身,而完全没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这个古板高傲、规矩极多的旧世家里却偏偏出现了叛逆浪荡的女儿凯蒂。凯蒂冲破了“南方淑女”的规约,却成了一个轻佻放荡的女子。婚后丈夫发现隐情,抛弃了她。她只得把私生女(也叫昆丁)寄养在母亲家,自己到大城市去闯荡。小说的主人公哥哥昆丁和凯蒂儿时感情很好、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这个“簪缨之家”的遗少极其骄傲,极其敏感,却又极其孱弱(精神上、肉体上都是如此)。他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凯蒂的遭遇一下子使他失去了精神平衡。对昆丁来说,“未来”是看不见的,“现在”则是模糊不清的一片混沌,只有“过去”才是真实清晰的。昆丁本想与妹妹“一起进地狱”,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与蔑视、鄙视他们的世界隔绝开来。但这一点他却办不到,于是极度痛苦中他只有走向绝路,就在凯蒂结婚一个多月后,他投河自尽了。

昆丁的“红色的美杜莎”之谜是在昆丁无可宣泄的忧郁、感伤、暧昧、失落、绝望、厌世等情绪的弥漫里展开的。身为康普生家的长子,昆丁既是这个名门望族的传人,更是美国南北战争留下的精神孤儿,他对南方传统和家族荣誉产生了病态的迷恋,面对南方的失败与衰落,面对传统道德的消逝,昆丁视而不见。他敏锐的头脑使他能够捕捉到旧时代遗留下的每一缕失落,品味到新世界带来的每一丝苦涩,但是却无法使他从失望和痛苦中摆脱出来,只有任凭无尽的伤感吞噬着自己的青春、活力乃至生命。面对人生的磨难与挑战,昆丁既没有勇气,也毫无办法去渡过难关,只是一味的逃避。他除了逃避现实,更要逃避自我,逃避情感纠葛。旧南方曾经是一个弥漫着浪漫主义气息的社会,白人男性都是勇敢的骑士,他们将白人妇女奉为圣女,视家族荣誉为生命。多少年来,昆丁一直有意无意地把自己幻想为具有浪漫气质的英雄,把白皙美丽的妹妹凯蒂想象成为受他庇护的梦中情人。当他得知凯蒂失身于他人时,失望和痛苦使他怒发冲冠,他试图以传统的贞操观念来掩饰自己对凯蒂所怀有的超出兄妹关系的爱的挣扎。他对凯蒂的错爱,他对凯蒂的情人的强烈的妒火,他对贞操的沉迷,使他变成了一个被爱欲冲昏了头脑的受伤的情人!然而现实是不可抗拒的,凯蒂活跃的性欲使昆丁感到莫名的恐惧,乱伦的爱又使他欲罢不能。既然妹妹爱不得,昆丁就只能“爱死亡,一面爱,一面期待死亡。那是一种从容不迫、几乎病态的期待。”然而生活无可选择,也无可逃避,昆丁病态的期待,只能将他拖入无边的绝望之中。昆丁实在无法也不愿意面对现实中的一切,他宁愿从尘世销声匿迹,也不愿意妥协地生存。因此当尘世中无处躲避时,他就只有选择一了百了,彻底逃离苦海了。

昆丁的自杀不能算是有意识的选择,而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解脱。让我们感到惊异的是昆丁在已经下定了自杀的决心并在为此进行最后的准备时,竟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紧张、激动或不安,更没有那种即将告别人世的矛盾和痛苦,一切都显得很平静和淡漠,仍然带着平时那种心不在焉的懒散,仿佛是在准备一次不能引起他兴趣的旅行那样毫无激情地准备着他的自杀。他非常冷静地预先选定地点与方式,安排好后事,神态自若地瞒过了所有的至亲好友。生活中已没有什么可留念的了,在他心目中生活只是毫无光亮、毫无乐趣的一片黑暗。他在度过了生命的最后一个白天以后于晚间摸黑回到宿舍,收拾洗漱,准备走向最后的时刻:

最后一下钟声也打响了。终于钟声不再震颤,黑暗中又是一片寂静了。我走进起坐间打开了灯。我穿上背心。……我穿上外衣。……我走进自己的房间取了一块干净的手帕,走到门边,把手伸到电灯开关上。这时我记起了我还没有刷牙,因此得重新打开旅行袋。……我关灯之前先环顾了一下房间,看看还漏了什么没有,这时我发现忘了戴帽子了。……我也忘掉刷帽子了,不过施里夫也有一把帽刷,因此我也不必再去打开旅行袋了。

一个人在自杀前对即将到来的死亡竟如此无动于衷,对生命和生活如此毫无眷念,心情如此平静淡漠,几乎没有直接想到即将到来的死亡,虽然他正在为此做最后的准备。如果不是对生命和生活彻底感到厌倦,如果不是彻底失去了对人世的激情而变得心如死灰,如果不是“畏生”远远超出了“畏死”,这可能做到吗?福克纳让懦弱的昆丁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给我们作了勇敢的回答。

在福克纳创作《喧哗与骚动》差不多半个多世纪后第一代意裔美国人作家马里奥·普佐写下长篇小说《愚人之死》,给我们描绘了又一个“红色的美杜莎”之谜,将“世纪病”剖析得更加淋漓尽致。小说以美国的金三角——纽约好莱坞拉斯维加斯为背景,为我们描绘了20世纪后期美国这个金元帝国追逐金钱的众生相。拉斯维加斯的桑那都酒店总裁郭鲁尼伏特以及科里手上握有“一支铅笔”,他们凭着这支铅笔,可以免费招待客人住宿,免费提供食物和饮料,甚至可以免费提供给客人来维加斯的机票和应召女郎。他们的慷慨大方,其目的只是留住赌客,让他们几十万、几百万地把钱输在赌场!其实,这种商业运作已经渗透在美国社会的每个汗毛孔中。对金钱以及由它派生出来的权力、名誉、地位的崇拜与追求,遍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上至大亨、下至小人物,各色人等,都在追腐逐臭,蝇营狗苟,非法地不择手段地谋利。正如郭鲁尼伏特说,“一个人必须在黑暗中才能富起来”。在这样一个追逐金钱的社会里,一切都颠倒了,人性混灭,人们疯狂地纵欲,纸醉金迷,生活糜烂。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成了金钱的奴隶,被金钱异化。在这样的社会,小人物为改善自己的命运,不遗余力地抗争,最后只能以失败而告终。小人物死了,只能是愚人之死。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所谓的“强者”才能生存,而愚人只有死亡的下场。马里奥·普佐给我们描写的佐顿之死便是一个愚人之死的悲剧。佐顿的故事听起来似乎平淡无奇,他也表现得完全是一个凡夫俗子。他曾经有过美满幸福的生活,人生道路平坦,是个当经理的奇才,在35岁那年已拥有经营钢铁生意的公司。他在这一行中干的是某种中介的角色,生活非常富裕。20年前他和一个美丽的女人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拥有一幢大房子。可以说在生活中朋友、金钱、事业和亲情,他都应有尽有。这种称心如意的日子享受了20年后,他的妻子对他厌倦了——而这20年里,他为了家庭的富裕集中精力全身心在商海奋斗,他妻子在尽了做妻子和母亲的责任之余,开始觉得生活中她还应该享受更多的东西。她是一位机智的女人,天资聪颖,好奇心强,博览群书,尤其钟情小说与戏剧,经常参观博物馆,还参加了城里的文化团体。她热情洋溢地和佐顿分享着生活中的这一切,他对她的爱与日俱增,可是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对他说想离婚。这晴天霹雳对于他来说简直是致命打击。他为了家庭这个精神支柱付出了全部。为了保护家人免遭外界的危险,他用金钱和权力修筑起了坚固的堡垒,却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堡垒会被自己最心爱的人从内部摧毁。他从此万念俱灰,再也不爱妻子、孩子、家庭和事业了。他妻子和他离婚后嫁给了他的一个朋友,他没有责备他或她,因为这位朋友和她趣味相投,智力相当,而且都是及时行乐方面的天才。佐顿同意了她提出的所有要求,并且把企业卖了,将全部钱财都给了她。他的律师提醒他这样做太慷慨了,将来肯定会后悔莫及的,然而佐顿认为这并不是慷慨,因为他可以赚更多的钱,而他的前妻和她的新丈夫都不能。这是一个很动人心弦的故事,这故事的情节也太文明了。但这只是故事的上半部,故事的下半部就不那么文明了,因为佐顿出现在拉斯维加斯的桑那都酒店里,在这儿他进行着人生的最大最后的赌博。他晚上从不睡觉。每天早晨,总会看见他在骰子赌档搏斗,很明显,他整个晚上都在赌。有时他太累了,就出现在大转盘或21点赌档。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身体也越来越糟糕:体重不断减轻,眼睛好像灌满了红色的脓液。他唯一保留不变的是待人温文尔雅,谈吐文质彬彬。终于在经过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豪赌后,佐顿赢得了近40万美元,他的三个赌友阻止了他继续豪赌可能会赔得精光的脚步,与他同享赢钱的喜悦,并规劝疲劳不堪的佐顿去休息,佐顿许诺给他们每人两万美元,他们还商议着准备去葡萄牙的墨西达斯镇去旅游,因为那儿气候温暖宜人,有迷人的海滩,还有一个小小的赌场,是消遣的好地方。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美梦刚一开头就结束了,“红色的美杜莎”很快就像恶魔一样出现在他们面前。

佐顿进入自己的房间后,把门双重闩好,而且还把门里面的链条扣牢。现在是绝对安全了,他在床沿坐下来,突然感到一阵狂怒,头痛欲裂,全身失控一般地颤抖起来——他对三个赌友向他表示温情、怜悯和友爱感到恶心!因为他早就不需要爱了!人世间的一切对他来说早就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他已经完成了人生最后的豪赌,输赢都是一回事。

他跌落在枕头上,累得连脱衣服的力气都没有了,塞满了筹码和钞票的赢家外套硌得身子难受极了。他挣扎着摆脱了它,任其滑落到地毯上,然后疲倦地闭上了双眼,以为可以立刻睡着,但那神秘的恐惧随之就向他展开了猛烈的袭击,使他的身体像触电一样从床上弹了起来。他的四肢不停地痉挛,完全失去了控制。黎明的小幽灵开始钻进他那间黑暗的房子里,安静下来的佐顿想给妻子打个电话,告诉她赢钱的喜讯,但是他更明白这个电话是绝对不能打的,同时他也不可能和他的孩子或老朋友一起分享这次胜利的愉悦。在这黎明前的黑暗中,他绞尽了脑汁仍然找不到一个可以让他炫耀好运气,可以和他一起庆祝赢钱的人!他起床收拾行李。发财了!要去墨西达斯了!他情不自禁热泪滚滚,被极大的悲哀和愤怒彻底淹没了。蓦然,他看见了皮箱里的手枪!这时候的佐顿,思想混乱不堪,过去16个小时在赌场的拼搏又在脑海里翻腾——掷骰子赢时出现的闪光的号码,21点赌档前那双发牌的手,在椭圆形桌子上穿梭的牌,衬衫雪白的、领带漆黑的收付赌注的职员高举着手在唱叫着:“这是一张赌客的牌——”……佐顿迅速利索地用右手举起了手枪,头脑十分清醒,然后就像他赢钱时的手势那么优雅自如地把枪口对准了自己颈部的喉管,抠动了扳机——就在这永恒的一刹那,他感到了从恐惧中得到解脱的恬适,而且在生命的最后那一瞬,他清晰地想到自己永远不用去墨西达斯了。

又一个“红色的美杜莎”之谜,从生的恐惧中的解脱!佐顿的自杀不像昆丁那样有充分的准备,从表面看似乎在不经意之间偶然发生的,其实不然,他在妻子向他提出离婚后就万念俱毁了,死神已经向他靠拢,赌场的一次次搏杀,无论在肉体上精神上都是在一步步走向死亡的终点。优雅自如地将手枪对准自己的喉管,颇有维特的风度,那种对生的厌倦和恐惧,对死的盼望和快意,都在一瞬间结束了!佐顿的自杀是必然的,在那样一个金钱主宰一切的社会里,即使没有他妻子和他的离婚,他最终也会走向自绝的道路,因为他毕竟只能算一个小人物,小人物不是强人,而是愚人,愚人的下场只能是死亡。“红色的美杜莎”之谜,虽然让人感到有些神秘,但在那扑朔迷离的故事里,我们还是触摸到了斯多葛人物的悲哀和诗人所倾注其间的生命的脉搏。

如果在自杀者看来自杀只是一种死亡游戏的话,那么对多数人来说,即使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也会迅速终止这种游戏的进程。但是也有极少数人有着很顽固的心理定势,一旦有了自杀的念头就很难打消,甚至无法打消,往往出现一种不摆脱困境(直至最后一个困境)绝不罢休的意向。在海明威和赫塞的笔下,便有着这样的孜孜不倦的追求者。他们并不是生活中的弱者,并不存在失业、贫困、种族歧视、社会不公正等可能造成心理伤害,导致自杀的理由,他们产生自杀念头的原因并不是在于缺少生命力,恰恰相反,他们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人,他们不乏坚苦卓绝、孜孜不倦、勇敢无畏的精神。问题是他们总是感到死神和他们紧紧相随,他们觉得自己孑然一身,孤立无援,如临悬崖,岌岌可危,朝不保夕,只要内心稍一松弛或有外力稍稍一推,就会跌入深渊。他们的命运最可能的方式就是自杀。

海明威的死亡意识贯穿在他的所有创作中,他描写了各种各样的死亡——屠杀、误杀、自杀、谋杀;战争中的死亡、狩猎中的死亡、产床上的死亡;不明原因的死亡还有甚至根本没有发生的死亡。为我们展现了人类的悲剧命运——面对无所不在的死亡,人类是那样的渺小、孱弱和无助。海明威笔下的主人公虽然都是硬汉子形象,但几乎都是以死告终,即使是桑地亚哥,他的死其实也是暗示了的。而表现自杀则是海明威最为喜好的。海明威有着强烈的“死亡欲”,死亡是他的理想,这个一生都在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生的渴望和死的欲望之间进行激烈搏杀的硬汉子,多次想到自杀和扬言自杀而最终自杀,他生前最欣赏尼采的一句话:“一个人应该在恰当的时候死去……一个人只有勇敢地去死才能使自己的生命完美。”[4]因此在作品中海明威总是极力地渗透他的这种死亡意识。在《乞力马扎罗的雪》中海明威描写濒临死亡的主人公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了,甚至对“死”也感到厌倦了。他从头到尾都觉得死神在跟随着他,而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他孜孜不倦的追随着死神。

当他对愉快的生活产生默认的心情时:

他忽然想起他快要死了。

这个念头像一种突如其来的冲击;不是流水或者疾风那样的冲击;而是一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冲击,令人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边缘轻轻地溜过来了。

鬣狗是专吃腐尸的,无影无踪的臭气显然是死亡的气息。主人公与鬣狗一样对死亡的气息特别敏感,他对这种总是挥之不去的死亡的气息已不在意,“好吧。现在要是死,他也不在意。”于是主人公急切地盼望着死神的降临,但死神却依然远远地躲在一旁窥视着。渴望死亡的主人公渐渐地失去了耐心,对死也感到厌倦了,“我对死越来越感到厌倦,就跟我对其他一切东西都感到厌倦一样,他想。”终于,他感觉到死神找上门来了,他甚至闻得出它的呼吸,他告诉别人死神不是什么镰刀和骷髅,很可能是两个从从容容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或者是像有一只大鼻子的鬣狗一样。他觉得死神已挨到他的身上,而它已不再具有任何形状了。它只是占有空间。死神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向他一步步挨近,他却不能对它说话,他想默默地把它赶走,但是它却爬到他的身上,把它的重量全压到他的胸口,使他气也透不过来了。死神从有形到无形纠缠着主人公,使主人公无可逃避,主人公的命运可想而知了。谁能说主人公不会自动走向不归之路呢? 其实作者已经暗示了这一点:

接着他们爬高,似乎他们是往东方飞,接着天色晦暗,他们碰上了一场暴风雨,大雨如注,仿佛像穿过一道瀑布似的,接着他们穿出水帘,康普顿转过头来,咧嘴笑着,一面用手指着,于是在前方,极目所见,他看到,像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中显得那么高耸、宏大,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的乞力马扎罗山。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现在要飞去的地方。

显然乞力马扎罗山山巅就是主人公的归宿,那是让他梦回萦绕的地方,死神将在那儿迎接他:

正是这个当儿,鬣狗在夜里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几乎像人那样的哭声。女人听到了这种声音,在床上不安地反侧着。她并没有醒。在梦里她正在长岛的家里,这是她女儿第一次参加社交的前夜。似乎她的父亲也在场,他显得很粗暴。接着鬣狗的大声哭叫把她吵醒了,一时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她很害怕。……接着她提高了嗓子,“哈里!请你醒醒,啊,哈里!”

没有回答,也听不见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鬣狗还在发出那种奇怪的叫声,她就是给那种叫声惊醒的。但是因为她的心在怦怦跳着,她听不见鬣狗的哭叫声了。

鬣狗就是死神,它的哭声就是一种召唤,我们似乎不用怀疑主人公已经踏上了不归路。

与海明威同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德国作家赫塞虽然笔下的人物不是什么硬汉形象,但他所精彩刻画的自杀者却不是那种让人觉得孱弱和可怜兮兮的人,而是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只是对自杀念念不忘,期待从死亡中寻找精神的支持和安慰。他的《荒原狼》的主人公哈里就是如此。

哈里,自称荒原狼。他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作者在小说一开始就禁不住称赞他:

荒原狼的这一瞥看穿了我们的整个时代,看穿了整个忙忙碌碌的生活,看透了那些逐鹿钻营,虚荣无知,自尊自负而又肤浅轻浮的人的精神世界的表面活动----啊,可惜还远远不止这些,这眼光还要深远得多,它不仅指出了我们的时代、思想与文化都是不完美的,毫无希望的,而且还击中了全部人性的要害,这一瞥在短暂的一秒钟内雄辩地说出了一位思想家,也许是一位先知先觉者对尊严,对人类生活的意义的怀疑。

但是如此聪明的人有一点他不曾学会:对自己、对生活感到满足。他是个从不满足的人。这也许是因为他在内心深处随时随刻都知道(或以为知道)他根本不是人,而是从荒原来的一只狼。

他胆怯孤独,粗野豪放,急躁不安,思念家乡,无家可归。在感情上,他忽而为狼,忽而为人。,当作为人的哈里有一个美好的想法,产生高尚纯洁的感情,所谓做了好事时,他身上的狼就露出牙齿;狞笑,带着血腥的嘲弄的口吻告诉他,这场高尚的虚情假意与荒原狼的嘴脸是多么不相称,显得多么可笑,因为狼心里清楚惬意是什么一一孤独地在荒原上奔驰;喝血,追逐母狼;从狼的角度看,任何一个人性的行为都是非常滑稽愚蠢和不伦不类的。反之也一样,当哈里狼性大发,在别人面前呲牙咧嘴,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虚伪的、变态的举止和习俗深恶痛绝时,他身上的人就潜伏一边,观察狼,称他为野兽、畜生,败坏他的情绪,使他无法享受简单朴素、健康粗野的狼性之乐。哈里希望别人从整体上爱他,在爱他的人面前——他不能说谎,掩饰隐瞒他狼性的一面。有的人爱的正是他身上的狼性,爱他放荡不羁、桀骛不驯、粗犷有力、令人生畏的一面。当他们发现,野蛮凶恶的狼同时又是人,这个人也渴望自己身上有善良温顺的性格,也听莫扎特的音乐,也朗读诗歌;也希望具有人的情操理想时,他们又感到万分失望,万分痛苦了。从来没有一个人像荒原狼那样,对自立追求得那样深切和狂热。他年轻时很穷,费尽力气才不致挨饿受冻,那时他就宁可节衣缩食,以此来拯救一点能够自行其是的权力。他从来没有为金钱和舒服日子出卖过自己,从来没有把自己出卖给女人和有钱有势的人,为了维护他的自由,他不知多少次放弃世人眼里会带来好处和幸福的东西。他觉得最可恨最可怕的是担任一官半职,循规蹈矩,受命于人。他对办公室、秘书处、公事房恨得要死,最可怕的噩梦是梦见自己被囚在兵营里。凡此种种可恶的情况他都要逃避,当然常常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这就是他的超人之处,在这方面他是不屈不挠的,无法动摇的。他得到了他为本性所使而苦苦追求的东西,但是得之太多反受其害了。他达到了目的,他越来越随心所欲,没有人能给他发号施令,他不用看别人的眼色行事;他的一言一行都由自己决定。哈里得到了他的自由,但是他突然发现,他的自由就是死亡,他现在非常孤独,外界谁也不来打扰他,这使他觉得非常可怕,各种各样的人都和他毫不相干,连他自己也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他在越来越稀薄的与人无关与孤独的空气中慢慢窒息而死。

我又朝镜子里看了一眼。我刚才是疯了。高大的镜子里根本没有狼在吐舌头。镜子里映出的是我,是哈里,脸是灰色的,被一切游戏所遗弃,被所有的罪孽折磨得精疲力竭,脸色苍白得可怕,然而终究还是个人,是可以与之说话的人。

“哈里,”我说,“你在这里做什么?”

“不做什么,”镜子里的那位说,“我只是等待而已。我在等死。”(www.daowen.com)

“死在哪里?”

“它来了,”那一位说。这时,我听见从剧院内部的空房间里传来乐声,这音乐既优美又可怕……那冰冷的声音来自彼岸,来自不朽者,它可怕地透过幽暗的房子传了过来。

现在孤独和绝对自主已经不再是他的愿望和目的,而是他的厄运了,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再也收不回去了。现在,当他充满渴望、怀着良好的意愿,伸开双臂准备融入这个社会时,已经无济于事了,虽然他有许多朋友。许多人喜欢他。但是他得到的始终只是同情和友好的态度。人们请他做客,赠礼给他,给他写信,但没有人真正接近他,他和其他人没有任何亲近感,没有人愿意并能够和他一起生活。包围他的是孤独的空气和宁静的气氛,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从他身边溜走了,他和这个世界其实处于隔绝的状态,这是多么可悲!

但更可悲的是他似乎天生属于自杀者之列。如果只把那些真正自尽的人称为自杀者是片面的,这类人中不少是由于偶然的原因才成为自杀者的,自杀并不一定是他们的本性。相反,那些按本质属于自杀者的人中却有许多人不曾损伤过自己的一根毫毛。哈里是一个“自杀者”,自杀者并非一定有强烈的求死欲望,有的人有这种欲望,但他并非自杀者。自杀者的特点是,他觉得他自己是大自然中孤立无助的一棵嫩芽,始终觉得自己受到危害,毫无保护,似乎站在悬崖尖上,只要外力轻轻一推,或者稍一昏眩,就会掉下万丈深渊。对他们来说命中注定自杀是他们最为可能的死亡方式,至少他们自己这样想象。这种情绪总是伴随他们一生,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生命力脆弱。相反,在自杀者中间常常有些人非常坚韧,非常勇敢,生活的欲望非常强烈。称作自杀者的人往往天生多愁善感,稍受刺激就会一心想自杀。从玄学的观点看,“自杀者”是些因发展个性而深感内疚的人,他们的生活目的似乎不再是自我完成,自我发展;而是自我解体,回归母体,回归上苍,回归宇宙中。这类人中许多人完全没有能力进行真正的自杀,因为他们深知自杀是罪孽。视他们是自杀者,是因为他们的救世主不是生,而是死,他们自暴自弃,随波逐流,熄灭生命的火花,回归本原。

荒原狼哈里作为典型的自杀者常常能把他的明显的弱点变成力量和支柱,在他的想象中,通向死亡的路随时都为他敞开着。因而,他多愁善感,充满幻想,不仅如此。他还以此作为安身立命的立足点。这样一来任何失望、痛苦、恶劣的生活境遇都会马上唤醒潜伏在他身上以一死而求解脱的愿望。久而久之,他把这种倾向发展成一套有益于生的哲学。他想,那扇太平门始终为他敞开着,这种想法给他力量,使他好奇,去饱尝各种痛苦和劣境,在他遭遇不幸的时候,有时他会有一种类似幸灾乐祸的感觉,他想:“我倒要看看,一个人到底能忍受多少苦难!一旦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我把太平门一开就摆脱了劫数。”47岁那年,他忽然灵机一动,产生了一个侥幸的、不无幽默的妙想,这个妙想常常使他兴奋。他把五十岁的生日定为他可以自杀的日子。他说服自己在这一天他可以根据当天的情绪决定是否利用太平门。不管他还会遇到什么情况,经历怎么样的痛苦和辛酸,所有这一切都不再遥遥无期了。因此当他由于某种原因遭遇种种特殊的痛苦和损失的时候,他就对痛苦说:“你等着吧,再过两年,我就能主宰你们了!”然后,他满心喜悦地去想象:他五十岁生日那天早晨,他拿起刮脸刀,辞别一切痛苦,走出太平门,随手把门关上时,信件和贺词像雪片一样向他飞来。那时,一切都无所谓了。哈里最终有没有自杀,作者说他没有得知,这并不重要,因为哈里早在心里将自己的灵魂杀死了。

其实许多诗人就是类似哈里的人。他们的人格是分裂的,有两个灵魂,两种本性,他们身上既有圣洁美好的东西,又有肮脏丑恶的东西,既能感受光明和幸福,又能感受黑暗和痛苦,两者既互相敌视,又互相并存,犹如哈里身上的狼和人一样。他们生活极不安宁,有时在他们那极少的感到幸福的瞬间,诗人会体验到一种无比强烈、异常美妙的东西,这瞬间幸福的波涛有如滔天白浪高高耸起,冲出苦海,这昙花一现似的幸福绚烂辉煌,照亮了诗人的整个灵魂,于是这时苦海之上罕见的然而又是瞬息即逝的幸福之花——文学作品便产生了。因而他们不是通常意义的诗人,他们的生命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他们的生命是一种永恒的、充满痛苦的运动,犹如汹涌的波涛拍击海岸,永无休止。他们的生活是不幸的,有时超尘脱俗,有时又混乱不堪,而一旦人们不愿在那罕见的、超越尘世的生活而闪闪发光的作品中去探寻生活的意义的话,他们的生活便变得毫无意义。于是他们会认为整个人类生活也许是个大错,是人类之母夏娃的怪胎,是大自然粗野的、没有成功的尝试。他们活着也是个大错。于是成为哈里型的自杀者。

自古以来,人们最为赞赏的自杀恐怕还是英雄之死,人类自明确进化以来,英雄就一直是人类光荣和赞美的中心,人们对懦夫总是嗤之以鼻。因此英雄之死自然也成为诗人注目的重要对象,在英雄的身上寄托着他们超越死亡的理想。死亡是生命的终结,人固有一死,或迟或早而已,但这时间上的差别却是人在死亡上的主要差别。唯其如此,非正常死亡才显得那么沉重。有的死亡甚至可以具有极大的意义,它是对人一生的最后的结论。尽管英雄不必都要有一个壮丽或轰轰烈烈的死,但是,凡能壮丽地死去者几乎都可以算作英雄。有的人,以前并未作出过任何奇功伟业,只是在某种紧要关头,他选择了一个非凡的死,从而把自己一下子提升到一个不平凡的境界,用死亡赢得了不朽。

中国古代自先秦时代就有为“义”不顾身家性命的“侠义”精神,发展到秦汉以后的“尽忠报国”的忠烈行为,尽管精神层次不同,其蕴涵的时代内容也有差异,但英雄主义的本色确是一脉相承的,不管是杀身取“义”,还是杀身成“仁”,都达到了舍生忘死、牺牲自我的精神境界。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中的那些杀身取“义”的刺客,怀着“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为报“知遇之恩”而不惜赴汤蹈火、粉身碎骨。无论是为报智伯的“知遇之恩”的豫让,还是为报严仲子的知己之情的聂政,抑或是为报燕太子的知遇之礼的荆轲,都是信守诺言,情有所钟,矢志不悔,不负所约,不避刀斧,毅然赴死。他们的故事读来惊心动魄,让人感佩。特别是荆轲刺秦王,其行之壮烈在中国家喻户晓,一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其悲壮的英雄气概流传至今。类似的故事在表现先秦时代社会生活的作品中还有许多,如伯夷、叔齐“义”不食周粟而饿死于首阳山的故事,石乞为白公而受烹,高渐离以筑击秦王不中而被诛等。不过写得最具悲剧色彩和英雄本色的还是司马迁笔下的楚霸王项羽的自杀。楚汉相争,项羽最后被刘邦大军围困于垓下,兵少食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于是项王乃悲歌一曲,唱出了流传千古的霸王别姬:“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天亮后项羽率领余部杀出重围,面对仅剩的27人,他不无感伤地说道:“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

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檥船待,谓项王曰:“江东虽小,地方千里,觽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谓亭长曰:“吾知公长者。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乃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项王身亦被十余创。顾见汉骑司马吕马童,曰:“若非吾故人乎?”马童面之,指王翳曰:“此项王也。”项王乃曰:“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乃自刎而死。

力拔山河的盖世英雄项羽把自己的失败归于天意,又不肯渡江苟且偷生,愧对江东父老,觉得唯有一死才是英雄所为,于是从容自刎,甚至满足了敌人的愿望。自古都是以成败论英雄,但人们惟独对失败的英雄项羽是个例外,就连写惯了“凄凄惨惨戚戚”的婉约派词人的代表李清照也为项羽的英雄气概所感动,对他的自杀万分惋惜而赞赏有加,写下了豪气冲天、为人们广为传诵的五言绝句:“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倘若项羽的杀身成“仁”比先秦刺客的舍生取“义”要震撼人心的话,那么,“杨家将”的故事在宋、元以后的古代中国则更是达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程度。杨家几代人为保卫“大宋江山”,“尽忠报国”而舍生忘死、前赴后继地浴血奋战,其可歌可泣的事迹和感人的精神在各种不同的文学体裁的作品中被传诵。“杨家将”的故事始于老令公杨业兵败被围,誓死不降,于两狼山碰碑而死。《杨家将演义》(即《北宋志传》)描述了这壮烈的一幕:

时杨业与番兵鏖战不已,身上血映征袍。因登高而望,见四下皆是劲敌,乃长叹曰:“本欲立尺寸功以报国,不期竟至于此!吾之存亡未知,若使更被番人所擒,辱莫大焉。”视部下,尚有百余人。业谓曰:“汝等各有父母妻子,与我俱死无益。可速沿山走回,以报天子。”众泣曰:“将军为王事到此,吾辈安忍生还?”遂拥业走出胡原,见一石碑,上刻“李陵碑”三字。业自思曰:“汉李陵不忠于国,安用此为哉?”顾谓众军曰:“吾不能保汝等,此处是我报主之所,众人当自为计。”言罢,抛了金盔,连叫数声:“皇天!皇天!实鉴此心。”遂触碑而死。可惜太原豪杰,今朝一命胡尘。静轩有诗叹曰:

矢尽兵亡战力摧,陈家谷口马难回。李陵碑下成大节,千古行人为感悲。

杨业碰碑而死的“忠烈”行为,体现了他“尽忠报国”信念的执著,也显示了他在死亡面前所达到的某种超越性的精神境界。作者没有去渲染死的恐怖和痛苦,而是着力表现主人公的坚定决绝、镇定自若、威武不屈、视死如归的情状,让英雄主义的精神之光掩盖了死神的阴影,使读者在悲壮的情境中感觉到一种昂扬的情致,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一种教化主义的色彩。

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之死在西方一直被奉为死的典范是因为他自愿选择了死亡,换句话说就是自杀,充满了英雄主义的悲剧色彩。苏格拉底在死亡面前是从容的、自然的。他无意作出戏剧性的姿态,把自己渲染成一个视死如归的勇士,他完全没有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心理。他只是抓住最后的机会向雅典人民提出自己的忠告,仍然继续进行他平素喜爱的哲学讨论。因为他对于判他死刑的雅典人民并无仇恨而只有遗憾,这和他哲学家的沉静气质是相一致的。这使我们感到一种庄严肃穆的伟大。在死囚牢里,苏格拉底拒绝了逃跑。因为他当初作出过遵守国家法律的神圣承诺。同时,苏格拉底坦率地说自己70岁了,智力已经消退,现在死去,放弃的只是生命最累赘的一部分。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说服朋友们相信,既然苏格拉底一直认为雅典的制度是好的,雅典的人民是高贵的,逃跑岂不意味着对雅典制度的否定吗?同时不也证实别人对他的判决是正确的吗?以自己一大把年纪,不顾廉耻地违犯法律苟延贪生,难道不会招致别人的嘲笑吗?这样的话,那些关于公义以及其它德性的言论算什么呢?还有,从把自己的儿子教养成人着想,自己也不应外逃。等等。这些纯粹道义之外的顾虑或许会削弱他的殉道意味,其实正是苏格拉底这些明智的顾虑,我们才得以认识苏格拉底的全部内心世界,也才得以真正领悟出他从容就义的全部意义。苏格拉底曾多少有些神秘的说“人之将死时最会预言。”苏格拉底预言,他死之后,惩罚将立即降临在那些判处他死刑的人们头上。这个预言果然兑现了。雅典人不久就认识到他们的错误,他们对控告者施加了严峻的惩罚,并为苏格拉底修建了铜像以示纪念。或许英雄的本质就在于只在身后留下一个故事,而且只能在生命完结之后才开始存在,而只有在完成自己的一个最高行动之后不再活着的人,才可以一直成为后世人心目中不朽的英雄,因为,他已经从自己所开创的事业的可能的结果和延续之中,撤退到死亡里面去了。以苏格拉底为例,很难想象,假如苏格拉底越狱逃跑或是老死户牖,他的人格、他的精神的光辉不会大为逊色、他对于后世文明的影响不会大为降低呢?

在西方苏格拉底之死固然很受人们赞赏,但比起基督教文学艺术中基督殉难产生的影响就有些逊色了。基督殉难的故事最早是在《圣经》中被创造出来的,恐怕没有什么作品能像基督殉难的故事更能激起人们病态狂热的激情和想象,使他们产生皈依宗教、信仰上帝与基督的决心和虔诚。厄内斯特·贝克尔在《拒斥死亡》中说道:“19世纪,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一道描绘出自原始和远古时代以来的英雄主义图景。英雄是能够进入魂灵世界、下临地狱而又能生还的人。在地中海东岸地区的神秘膜拜中也有这种英雄形象,那是死亡和复活的膜拜。每种膜拜中的神性英雄都是从死亡生还的人。”而“基督教自身就是当时各种神秘膜拜的竞争者之一,并且赢得了胜利。原因之一就是,它也跟其他崇尚一样,提供了一位拯救者的形象,这位从死亡复活的拯救者有着超自然的力量。复活节的伟大胜利,是欣喜地喊出‘基督再生了’!这是神秘膜拜的信徒们在庆贺对死亡之胜利时所表达的同一种欢乐的回声。”[5]耶稣基督为了救赎全人类的罪过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种崇高的牺牲,充分体现了耶稣基督和派他来拯救人类的上帝的伟大无私的爱,也表明了人类罪恶的深重从而痛下悔罪向上的决心。这一“救世主”的形象是基督教的文学艺术所创造的最重要的艺术形象之一,就这一形象所具有的世界性影响而言,这一形象是人类文学艺术所创造的最具“世界性”的形象,对人类思想和文化的发展产生的巨大影响是任何一个艺术形象都无法比拟的。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不计其数的为基督教献身的殉道者,有了层出不穷的殉道者的故事,这些殉道者的故事反复地重演着基督的殉难史。尽管这些殉道者的身份不及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那么高贵,其精神境界也不及耶稣基督那么伟大,主要是为了自己灵魂的救赎,但为了一种信仰,为了献身宗教与上帝,在疯狂残酷的迫害面前毫不动摇,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却与耶稣基督一脉相承。

选择一种非凡的死亡对于提升一个人的精神境界,成为一个英雄,确实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还能在一个人处于人生的两难选择时帮助他最终摆脱困境,不乏英雄气概而死去。雨果的《九三年》在表现“人道主义”与“革命”的矛盾时描写了这样一个悲剧:1793年是决定法国大革命命运的一个年头,革命和反革命正进行着生死搏斗。出身贵族,后投身革命,因其勇敢坚强和卓越的军事才能被任命为革命军的远征军司令的郭文,负有消灭旺岱反革命叛军的任务。派去监督并对他握有生杀大权的政治委员西穆尔登是多年前郭文的家庭教师,一直把无父母而由其叔祖父抚养的郭文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关心爱护,并在他到达前线后以自己的身体救了郭文的生命。而旺岱叛军的头目朗德纳克侯爵恰恰是抚养过郭文的叔祖父。这个穷凶极恶的反革命还是一个卖国贼,他企图借英国人的力量把刚诞生不久的共和国扼杀在摇篮之中。他残酷地杀害了全部被俘的远征军士兵,而且将三个被俘的孩子作为人质放在远征军必经的一个城堡里,在他们上下堆满干柴和柏油,一旦远征军进攻,就点燃干柴和柏油。为了保护孩子,远征军只好以更大的代价绕道进攻,终于攻破其防线,迫使叛军逃跑。逃跑时叛军点燃了孩子们身下的柴堆,烈火熊熊燃烧,而城堡的大门紧关着,远征军一时无法救孩子。在这千钧一发时刻,朗德纳克突然动了恻隐之心,放弃了逃跑,毅然投向烈火中救出了三个孩子,他也因此落入革命军手中。革命法庭决定处决朗德纳克,这个决定使郭文陷入剧烈的心灵搏杀:对于他来说“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处死一个因舍己救人而在最高的真理面前成为“英雄”的人,将使革命蒙受耻辱,因为它抛弃了人类心灵中最崇高的东西,这会使死者成为道义上的胜利者。倘若放走他,让他卷土重来,又会给革命带来极大的危害,这又是革命军司令官的职责所不允许的。最终郭文还是决定放走朗德纳克,由自己替他接受死刑。在革命法庭决定郭文命运的会议上,西穆尔登投了决定的一票。第二天清晨,郭文被押上断头台引颈就戮,士兵们对此表现出来的哀伤和强烈反对的情绪使刽子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于是一个简短而低沉的声音,非常阴惨可怕,以致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在堡垒的顶上叫道:

“执行法律!”

这是西穆尔登的声音,刽子手不再犹豫,走近郭文。郭文从容就缚,并高喊“共和国万岁”,然后把头伸进断头台的颈圈里。断头台的三角斧迅速落下,大家听见了一个丑恶的响声。

在这同一瞬间,另一个声音也响起来。一下手枪声回答了那下斧子声。

西穆尔登从腰带里拔出一枝手枪,正当郭文的头颅滚进篮子里面的时候,西穆尔登用一粒子弹洞穿了自己的心脏。一股血从他的嘴里涌出来,他倒下来死了。

两个高尚的人既为维护“革命”的原则又为“人道主义”的原则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不能不死,如果不死,就必须在“革命”和“人道主义”两者中进行选择,或承担处死一个人道主义“英雄”的永恒耻辱,或背叛革命的原则而成为革命的罪人,而这是他们都不愿意的。于是选择死,英雄般的死,成为必然的归宿。这恐怕也是仁慈的上帝最愿意看到的这一“人道主义”悲剧的结果吧。

当然,诗人表现英雄之死也是很痛苦的,只是由于他的英雄主义理想的光焰暂时让死神退避一旁而已,诗人只是得到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增强了对死亡的反抗的信心,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他对死亡的恐惧,否则,诗人只有像他笔下的英雄那样慷慨悲壮的一死,才能彻底地消除了死的焦虑和恐惧。在那些不计其数的表现英雄之死的作品里,诗人虽然竭力地想表现比死亡更强大的英雄主义精神,但最终死神似乎仍然主宰着英雄的命运,无论多么强大的英雄在死神面前依然是渺小的,这是无法回避的让人们永远痛苦和难堪的事实。

当我们穿越诗人创造的斯多葛的世界时,我不由得想起那些已经参加了斯多葛俱乐部的诗人,他们为斯多葛们编造的种种自杀的理由有哪一条适合于自己的呢?或许有吧,或许一条也没有。这是永远也无法对号入座的。不过诗人为斯多葛们编造的种种自杀的理由却是很能迷惑人的,也许他们曾经为此感动过,甚至差不多要付诸实践。不然,这个斯多葛的世界何以让人那样痛苦、振奋、痴迷或无法忘怀?但这能够从中解开诗人自杀之谜吗?或许我们可以从中找到某种思想和情愫的联系,但还很模糊,这还需要足够的耐心去探寻。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智慧对此不会有太大的帮助,还是让缪斯的灵光引导我前行吧。

【注释】

[1]《郁达夫小说集·忏余独白》,第833页。

[2]《白先勇文集第一卷·蓦然回首》,花城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第332页。

[3]同上

[4]Meyers,Jeffrey.He mingway:A Biography[M].Hong Kong:Macmill an London Limited,1986.

[5][美]厄内斯特·贝克尔著《拒斥死亡》,华夏出版社,2000年11月北京第1版,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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