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陕西省行政院校培养新型农民的四化要求

陕西省行政院校培养新型农民的四化要求

时间:2024-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型农民培养的“四化”要求惠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将培养新型农民放在首位。为提高新型农民培养的针对性,笔者提出以下“四化”要求:一、培养对象应细分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分化明显加速,其结果一是大量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农业产业分化出来而转向非农产业;二是原先具有相同农民身份的人们分化为带明显阶层特征的群体。

陕西省行政院校培养新型农民的四化要求

新型农民培养的“四化”要求

惠 新

(陕西省行政学院

【摘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将培养新型农民放在首位。培养什么样的新型农民、怎样培养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新型农民 培养 “四化”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伟大事业,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真正的主力军。我国农村现有2.4亿农户、8亿农民,农村的主体是农民。建设好新农村,关键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家园。从一定程度上说,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兴衰,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因此,建设新农村的首要环节就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为提高新型农民培养的针对性,笔者提出以下“四化”要求:

一、培养对象应细分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分化明显加速,其结果一是大量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农业产业分化出来而转向非农产业;二是原先具有相同农民身份的人们分化为带明显阶层特征的群体。因此,依据合理的标准对“农民”这一大群体进行适当细分,掌握不同细分阶层的特征及需要,是培养新型农民的首要环节和基础。

国内有学者对农民分化而形成的阶层给出了如下定义:在农民分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并且相对稳定的职业类型,对生产资料具有同类权力(即所有形式与经营形式)的个体的聚合。依此定义有人将我国现阶段的农民划分为以下阶层:①农业劳动者阶层,是一个由承包集体耕地,以农业劳动为主的农村劳动者所组成的社会群体。这个阶层占有的生产资料人均规模较小,以分散经营为主,有较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权,是农村其他阶层的母体。他们人数众多,劳动最艰辛,收入却常常是最低的。农业劳动者阶层还可以细分为:一般农民,这是最大量、最普遍,也是最主要的;专业户,专门从事一定规模种植业养殖业的农业户。②农民工人阶层,是一个在乡、村集体企业里从事非农业劳动为主的群体。他们对集体生产资料具有所有权、经营权与使用权,一般还经营一小块土地(责任田或口粮田),和农业有着天然的联系。他们一面接受工业文明的熏陶,掌握一定的现代生产技能与工业知识;另一方面同土地、乡村、农业有着不可分离的联系,他们身上集中反映着中国农民在转型社会中的基本特征,预示着农民的未来,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社会阶层。③雇佣工人阶层,是由受雇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而提供劳动能力、获得工资收入的农村劳动者组成的社会群体。他们对所使用的生产资料没有所有权,但他们享有一定的择业自主权,可以相对自由地流动。他们的收入与雇主相比较相差悬殊,但同农业劳动者比较则要高一些。④智力型职业者阶层,由具有一定专门技能,从事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艺术等智力型职业的农村劳动者组成的社会群体。他们都具有一定的技能或某方面的知识,用智力为其他阶层服务。他们的收入、地位、声望因地区差别而异,一般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⑤个体工商业户与个体劳动者阶层,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或支配、具有专门技艺或经营能力、从事某项专业劳动或自主经营小型的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等农村劳动者组成的社会群体,他们多为农村中的能工巧匠。⑥私营企业主阶层,指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盈利性经济组织的主要经营者组成的社会群体。他们的权力基础是对一定规模的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在此基础上拥有对企业的人、财、物的支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指挥权与企业内部的分配权。他们的经济收入较高,但政治地位与社会声望不一定很高,他们对党的方针政策极其敏感。⑦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包括乡、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会计、主要科室负责人与供销员。他们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决策权、指挥权,与企业职工(农民工人)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与村干部(农村社会管理者)是集体生产资料发包者与承包者的关系。他们对企业的兴衰、盈亏负责,承担的风险较大,经济收入、政治地位与社会声望都较高。⑧农村社会管理者阶层,包括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村民小组长。他们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组织者,是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主要代表者,是党与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的具体执行者。他们具有双重身份,既代表国家的整体的利益,行使行政职能,又代表农民的局部的利益,维护社区权益。他们是农村社会力量的中坚,对社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着关键作用。一个明显的趋向是,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他们的地位与收入就越高,权威性就越大。

从以上细分可以看出,“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农民工人阶层”是农民大群体中的主体,自然也是新型农民培养的主体和重点;“雇佣工人阶层”也即我们通常所讲的“农民工”,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群体,需要进行二、三产业劳动技能和“市民”意识的培养;“智力型职业者阶层”和“个体工商业户与个体劳动者阶层”属农村一般意义上的“能人”,引领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需要接收大量的市场信息和政策、法律知识;“私营企业主阶层”和“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是“农民企业家”队伍,是农村经济发展中最具创造性的一支力量,需对其进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与领导能力的全面培训及提升;“农村社会管理者阶层”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组织者,对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着关键作用,因此也是培育新型农民的关键对象。

二、培养主体要明确化

培育新型农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持之以恒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为此,必须明确以下三个主体:

1.投资与推动主体——政府

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是3255元钱,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钱,绝对值差距达到了7283元钱,相对差距是3.22∶1,而且特别重要的是,这个差距和改革之初相比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改革之初,中国城乡人均收入水平都很低,1978年,农民人均收入是134元钱,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43元钱,绝对差距是209元钱,相对差距是1∶2.57。除了经济收入差距之外,农民享受到的政府提供的公共品,比如教育、卫生、文化等等,和城市差距也非常大,甚至有些方面的差距超过了收入方面的差距。如农村中学生的数量是城市的4倍,而教育经费只有38%;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比例是22∶1,人均社会保障费比例为24∶1。所以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政府理所应当的要成为新型农民培育的投资和推动主体。各级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农村教育摆到整个教育发展的优先地位,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机制,增强培训效果。

2.组织与实施主体——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各类“涉农”教育、科研、服务、培训机构(农学院、农技校、农科院、农广校、农机站等)要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对从事农业生产农民的培训,以现代适用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为主,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加大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保技术等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促进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切实把农业发展转入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

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围绕新农村建设及新型农民培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的同时,还应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民企业家”阶层培训及“农村社会管理者阶层”培训等方面有所作为。

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民间各种技能培训机构在农村实用型人才培训及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应大显身手。

3.监督与评估主体——地方各级人大、政协

新农村建设既然已成为一项国家战略,新型农民培养既然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地方各级人大、政协理所当然对其要履行起监督与评估职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帅,将新型农民培养成果列入对各级(特别是县、乡两极)政府的政绩考核。(www.daowen.com)

三、培训内容要系统化

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对传统农民的全面塑造过程,因此在培训内容上要强调系统化。

1.将转换农民观念放在首位

由于长期受“二元”体制的束缚及教育落后、信息闭塞的影响,大部分农民的思想观念与市场经济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的要求极不适应。在北方有的农村,“3个月种田,3个月过年,3个月耍钱,3个月游闲”成普遍现象,有的地方农村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重。

过去常讲“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现在则要强调“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欲”。要让农民真正懂得“观念决定思维、思维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的道理,结合“八荣八耻”教育,从内心深处激发广大农民树立起“责任、拼搏、市场、法制、文明、和谐”等意识。

2.把农村教育摆到整个教育发展的优先地位

从当前我国农民的教育情况看,全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初中的占49%,小学及小学以下的占38%,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还占7个百分点。这说明当前我国农民素质状况不容乐观,农民教育工作艰巨而繁重。党中央、国务院已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把农村教育摆到整个教育发展的优先地位”,接下来就看地方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了。农村教育上不去,农民素质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提高。

3.知识培训要有全面性

在农民的知识培训方面,过去较为重视农业科技知识和政策法律知识的培训,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继续深化、强化以上知识培训的同时,今后还应重视对农民进行市场经济知识、营销知识、理财知识、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农民具备成为市场主体的基本知识构架。

4.技能培训要有针对性

要以细分的思想,按照不同阶层的现实及发展需要针对性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如对“农业劳动者阶层”要突出科学种田技能培训,对“农民企业家阶层”要突出企业经营决策、市场营销、公司理财、领导力等能力的培训。

四、培养方式应多样化

新型农民培养要紧密结合农时季节特征,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培训,使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学了能用,用能致富。

一是建立完善市、县(市)、乡、村实用人才和农民教育培训网络,通过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建设科技书屋、致富早班车下乡进村、送科技下乡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开展科技讲座以及建设示范基地、组织科技培训经验交流会、技术推广会等形式,向农民传授实用技能。

二是要组织科技教育培训讲师团,采取定点包片、分区负责的方式,定期送科技下乡,手把手、面对面、心连心地进行现场指导和现场咨询。选派技术骨干作为农村科技特派员,对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养殖专业大户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三是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向农民传授现代知识。充分利用有线电视覆盖面广的优势,开设电视课堂,定期举办专业知识讲座;利用广播、网络等现代传媒,将第一手农业新技术资料和信息直接传递给农民;开通咨询热线电话,设立专家门诊,解决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依托产业发展,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职业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发展农村基础教育,还应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开展争创文明村镇、文明户等多种多样的活动,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完善乡村文化设施,扶持发展各种文化团体,充实、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着力刹住迷信风、浪费风、赌博风,倡导科学健康生活方式

总之,只要全社会在高度认识培育新型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性的同时,齐心协力、扎扎实实做好新型农民培育工程,使广大农民来一次“脱胎换骨”式的“革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才有可实现的基础,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才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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