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学习现代心理学基础:概念与规则

学习现代心理学基础:概念与规则

时间:2024-07-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掌握概念和规则是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也是构成知识的重要成分。概念学习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共同的关键特征。我们在教学设计中主要应研究定义性概念的获得,同时也要考虑具体概念对定义性概念学习的作用。概念学习得越多,知识也就越丰富。1.概念本身的特点一般来说,影响概念学习难易程度的因素是定义性特征的多少与具体程度。

学习现代心理学基础:概念与规则

中小学生学习的主要任务是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其中关键是掌握概念和规则。掌握概念和规则是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也是构成知识的重要成分。为了有效地将上述知识分类观点运用于概念、规则的教学之中,这里对概念与规则作以分析。

一、概念的内涵与功用

(一)概念的内涵

概念一般是指用语词或符号标志的具有共同关键特征的一类事物。例如,“眼镜”就包含了有两个镜片,两条眼镜腿,用来矫正视力的基本特征。概念学习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共同的关键特征。同时由于个人认知水平的不同,各人具有不同的概念水平。一般来说,中小学生的概念常和表象联系在一起,当表象经过抽象、概括,离开了具体的形象就成为概念。从这个意义讲,学生所学概念的应用水平与其知识结构中可利用的表象数量和品质有关。根据概念抽象水平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具体概念和定义性概念。具体概念是指可以通过具体观察直接获得的概念,许多的日常概念即是这样获得的。定义性概念则是通过教师下定义的方式来获得,学生的多数抽象概念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我们在教学设计中主要应研究定义性概念的获得,同时也要考虑具体概念对定义性概念学习的作用。

(二)概念的功能

概念是思维的细胞,学习者掌握概念首先能促进学习者认识能力的提高。掌握概念有利于深化认识,观念上的认同能促进思想和学习上的交流。同时,概念又是思维操作的基础,从命题到判断和推理,都是靠概念进行的。所以,学生的概念越明晰,思维操作越顺利。可见,学生掌握的正确性概念越多,越有助于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其次,掌握概念有利于简化知识,使学生的知识更加条理化。这样有利于提高记忆效率,同时有利于知识系统化和知识的应用与积累。最后,概念的学习也使学生扩充了知识。概念学习得越多,知识也就越丰富。心理学研究表明,学习者只有具备了某一领域丰富的知识,才可能形成知识创新的能力。

(三)影响概念形成的因素

对学习者个体而言,一般概念的形成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辨别学习、积累经验而形成的概念。例如,儿童看到麻雀、燕子等有某种共同性,而它们与闹钟、桌子等有所不同,从而为形成“鸟”的正确概念打下了基础。这一类概念称为日常概念或前科学概念。二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揭露概念的本质而形成的概念。这类概念一般属于科学概念。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形成科学概念主要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1.概念本身的特点

一般来说,影响概念学习难易程度的因素是定义性特征的多少与具体程度。概念越复杂定义性特征就越多,无关特征也越多,给学习者造成的干扰也越大,因此对概念就不好分辨;另一方面,定义性特征是否具体明确与突出,更是决定概念学习难易程度的关键因素。特别是有些定义本身边界模糊,其中存在着不确定的成分干扰,因此,学习这类抽象概念比具体概念显得更难。此外,还与概念之间的联系有关。所学概念是否与学生已掌握的其他概念有紧密而明确的联系,也影响概念的形成。

2.教师教学方法的因素

教师讲授概念的方法同样影响着学生对概念的学习。如果教师按传统思想设计教学,课堂上一味信息单向传授,学生被动接受,到头来学生不但难以掌握所学概念,更重要的是这无疑是对学生的一种摧残。相反,教师如果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互动教学,从学生实际出发,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并且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效果予以评估,学习效果必然好。例如,讲“虚荣”一词,教师解释为是指“表面上的光彩”,学生不一定理解。如果教师启发学生结合所学过的莫泊桑的《项链》故事来解释这个词,学生必然会豁然开朗。

3.学生自身的因素

学生自身的因素也直接影响概念的掌握。一方面,以前的知识基础相对薄弱,对一些知识的理解与保持水平不够。同时,由于一些日常概念的形成缺乏科学性,所以对科学概念形成的影响也可能是消极的。我们知道,只有当日常概念的含义与科学概念的内涵基本上一致时,日常概念会促进科学概念的掌握,反之将会形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学生学习的动机、态度以及自身的智力因素都直接影响着对概念的学习。不仅影响着对其他方面的学习,而且影响着学生的发展。

科学概念主要是在有计划的教学过程中形成的。促进概念形成的教学策略有以下几点:首先,教学中应准确确定概念的内涵,克服日常概念的消极影响。同时,教学中要善于给学生提供概念所包括事物的变式。一方面,要多提供具有本质特征但不具有显著特征的正例;另一方面,又要提供具有显著特征但不具有本质特征的反例,让个体更多接触概念的本质属性。其次,要用准确的言语揭露事物的本质。这样给概念下定义有助于科学概念的形成。同时,尽量以丰富的感性材料为基础,这样形成的概念痕迹更深,如下定义可以在演示直观材料时提出,也可以在唤起相应的表象时提出。抽象的概念要在熟悉广泛多样的事物后才易于形成。因而在概念形成的初期,最好等学生积累了足够的知识经验后提出定义,效果会更好些。第三,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形成概念系统。概念与概念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关系,并因此形成了不同的概念系统。例如,有相反的概念系统,如白与黑、美与丑、敌人与朋友;有并列的概念系统,如直角三角形、锐角三角形;有相邻的概念系统,如操场、教室、办公室、实验室;有从属的概念系统,如生物、动物、鸟类、麻雀等。概念系统的形成有助于知识的系统化,有助于更深刻、更全面地理解新概念。最后,教师要善于指导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概念。运用概念于实际之中,是概念的具体化过程,而概念的每一次具体化,都会使概念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对概念的理解就更加全面,更加深刻。

二、规则的学习与意义

(一)规则的学习(www.daowen.com)

规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的概念之间的某种关系的表述。从本质上讲,规则是指人脑对事物间关系或规律的反映。在知识学习中,学习解决问题的法则、原理、定律、定理以及公式等都是规则的学习。可以说,学生掌握了某种规则其实质就是表明学生理解和把握了某些概念之间的关系,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用这些关系来解决问题和控制思维过程。例如,学生在学习并掌握了“距离等于速度与时间的乘积”这一规则后,就会根据这个规则计算有关路程的应用题。所以,规则学习就是理解各个概念之间的某种关系。根据知识表征特点,规则一方面是用言语命题来表达,因而具有陈述性知识特点;另一方面,规则的组织体现在应用规则解决问题时,要把一系列规则按照一定的顺序组织起来,才能解决问题。因而它又有程序性知识的特点。但从实际的功能来看,规则主要是程序性知识特点。通过规则学习,一方面能使学生形成认知策略,另一方面能调节学生的认知行为。因此,它是中小学教学中的一个重点问题。

(二)规则学习的意义

美国心理学家加涅提出的“规则学习”,后来人们也称它为“原理学习”。规则学习对人们有重要意义。

(1)可以使学生通过纷繁复杂的事物和现象了解事物之间的联系,进而找出规律性的关系。可以避免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蒙蔽。

(2)有利于对原理的学习,可以简化和系统化知识。学生对某些事物现象的学习,不必事事从头进行观察、抽象、类比与辨别等。例如,学了压强压力、受力面积的公式后,既能解释载重汽车的轮子为什么要比小汽车的多,还能理解为什么人走在烂泥地上时会深陷下去,而铺上板子,就不至于陷下去。这些都不必从头再去尝试。

(3)可以用来指导人们的行为并解决新遇到的问题。例如,学习了交通规则,行人要走便道和人行道,就可减少由于随便横穿马路造成的事故等。

(4)一些原理规则的学习还可为其他原理规则或更复杂的原理规则的学习打下基础,使之更容易掌握。学习简单的电工原理能为更复杂的电子技术的学习做准备,等等。

(三)规则学习的主要方式

学生的规则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它与概念一样同属于知识的学习,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即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

1.规则的发现学习

学生的发现学习多是在教师启发下进行的,这种学习带有问题解决的性质。由于它的“发现”不是事物的本身,而是事物之间的关系,所以,规则的发现学习,其认知过程要比概念形成的发现学习过程复杂得多,尤其是需要更多的创造性思维参与,更需要应用策略,通过发现学习有利于开发学生的创造潜力。发现学习是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在20世纪60年代首先提倡的,在教学中运用这一原理现已风行世界各国。

规则的发现学习受内、外部条件的影响。内部条件是学生完全掌握了构成某种规则的全部概念。如果只掌握了部分概念,那么发现的规则就可能是一个不适当的,甚至是被歪曲的规则。例如,前面所举的“距离等于速度与时间的乘积”例子,如果对“速度”和“距离”的概念没掌握,那么速度和时间的关系就搞不清楚,如果把“速度”理解成“距离”,这条规则也就被歪曲了。这种规则被学生组织到自己的认知结构中去,就会影响学生知识结构的精确性和规范性,就会使认知同化出现错误。规则学习的外部条件主要体现在教师为讲授规则而给学生呈现的若干例证和言语指导上。一般说来,例证越直观越有利于发现规则。例证的空间排列方式和时间上呈现的先后顺序都会对规则的发现学习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言语提示在学生规则发现学习中的地位更为重要,它不仅给学生提示线索,而且还影响线索探究思考的方向。

2.规则的接受学习

规则的接受学习,包括类属学习、总括学习和并列学习三种学习方式,规则的接受学习意义是通过所学规则与原有认知结构中的适当概念建立实质性的和非人为性的联系以后产生的。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概念或观念在规则学习中起“支撑点”的作用。

规则是有层次性的,在初级规则的基础上,经过学习所形成的新规则就是高级规则。高级规则与简单规则的区分决定于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例如,学生学习了加法规则之后,再学习乘法规则,后来的乘法规则就是当时的高级规则。它需要在学习了加法规则之后才能学习,这实际上就是二级规则学习。当然,在二级规则学习的基础上还可以进行更高级的规则学习。高级规则是以命题形式表达的规则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学生通过从简单规则到高级规则的学习,在认知结构中就构成了一个规则体系,运用这个规则体系去解决问题,这就体现了学生的智力技能。其实,学生学的每门课程都包含着特定的规则体系,学生只有把握了这个体系,才能获得这门课程所讲的知识。高级规则的学习与前面讲的规则学习一样,也有两种学习方式,但高级规则的发现学习过程,更体现了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过程。当然,创造性解决问题还包括以理解问题为特征的接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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