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早在改革开始的时候,我们党已经认识到传统的计划体制经济存在着根本性缺陷,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把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1980年,邓小平明确提出了要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突破了把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第一次把商品经济当作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属性,突破了把指令性计划当作社会主义经济根本特征的传统观念,肯定了指导性计划也是计划的一种形式,从而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计划经济的基础。这个决策受到了邓小平的高度评价,认为是写出了一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
在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推动下,从1984年底开始,经济改革的中心从农村转向城市,开始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以后,邓小平根据改革实践的发展,多次阐述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强调了计划与市场都是方法,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无关,从而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企业家代表团时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987年,邓小平强调“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进一步发展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十三大报告在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基础上,对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问题进行了新的概括和说明,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区别不在于市场与计划的多少,而在于所有制的不同,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仅包括商品市场,还包括生产要素市场。
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进一步确认社会主义也可以实行市场经济,并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从此翻开了经济体制改革新的一页。邓小平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从根本上否定了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础。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1993年12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系统地阐明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和战略部署,中国的经济改革进入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十五大进一步确认:“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经验证明,社会主义也要搞市场经济这个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邓小平同志从社会主义本质出发,对计划与市场问题作出的精辟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为我们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奠定了极为重要的思想和理论的基础。
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1.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
十四大报告已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是:要把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的功能,同公有制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结合起来。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体现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一切商品和包括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房地产等在内的全部生产要素都要进入市场,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产权关系明晰,利益主体多元,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和市场竞争的主体;政府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对经济活动实行间接调控,培养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实现共同目标;经济关系法制化,企业依法经营,政府依法管理,整个经济运行要有一个健全而科学的法制基础。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科学地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中,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増值,不断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在个人收入分配格局中,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的大目标,要突出效益和效率,同时兼顾公平。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符合和适应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根本任务。为了发展生产力,我们既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又要允许其他分配方式与之并存;既要坚持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又要充分发挥各个地方在发展本地经济中的积极作用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国家、集体、个人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过程,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引进市场调节机制算起,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十四大确定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来,进一步加快了改革的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还没有建成,但它的基本框架已经相当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了。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是由下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主要环节构成的。
第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同时并存,共同发展。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国有企业有一个改革和改组的过程。改革,就是变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国营的旧体制,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改组,就是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对于大企业,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对于小企业,则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达到放开搞活的目的。
第二,一个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为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商品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特别要着重发展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这种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必须是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互衔接,方能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一个完善的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政府必须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以弥补市场调节的缺点和弱点。为此,必须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包括财税、金融、外汇和投资体制,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避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那种贫富两极分化现象。因此,必须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要把按劳分配劳动所得,同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调节过高收入,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第五,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说是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充满着竞争和经营风险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破产和职工暂时性失业都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救济等方面的需要,对于深化改革,保持社会安定,顺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重大的意义。
以上五个方面,是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主要环节。我国今后的改革,将围绕这些主要环节,积极而有步骤地探索和推出具体的改革措施,使这个基本框架日益丰满起来。(www.daowen.com)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1.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方式,作为人类社会的共同创造,有如下基本特征或共性:
第一,资源配置市场化。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价格充分反映产品及资源的稀缺程度,资源配置的调整与变动要依照市场价格的变化来进行。所以,任何对价值信号的人为的不当干预,必将造成市场信号扭曲,从而损害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
第二,企业行为主体化。企业是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应具有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所应具有的商品生产者的全部权利,以及独立的经济利益和高度的自觉性。这样才能参与竞争,根据市场信号,行使主体的权利,调整生产经营战略,以获得最大利益为第一目标,在商品和货币交换关系中实现自己的独立的经济利益。所有企业,都是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于政府机构而存在的。
第三,企业产权商品化。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占有的生产资料作为商品可以转让或出卖,亏损破产时可以用生产资料抵债。这样可以使生产资料转移到经济效益高的部门和企业里,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如果企业的生产资料不能作为商品,企业不具有自由支配这部分生产资料的权力,结果不是对资源过度利用,就是利用不足。企业的生产资料只有作为商品,才能明确企业产权收益与市场风险的关系,企业才能根据市场信号购进或转移生产资料,根据市场收益和市场行情,考虑扩大生产资料以増加收入或减少生产资料以避免损失。
第四,宏观控制间接化。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所以,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是通过指导性、预期性计划,各种经济杠杆,财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按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引导、调节和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宏观总量平衡,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第五,市场体系完善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不仅要有消费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商品市场,还要有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通过各类机制的作用来调节要素的投入和转移,由此带来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手段目标一致和整体效益的提高。
第六,交易过程规范化。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所有从事市场交易的主体,他们的地位和机会都是平等的,既不享有任何行政、宗法特权,也不依权力、地位形成某种等级差别。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所依据的只是建立在价值规律基础上的成本与效率原则,进行较量所凭借的是各自的经营实力和比较利益。它们在机会均等、公平交易准则的约束下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市场经济是平等经济。
第七,市场管理法制化。为维护市场秩序,需要通过必要的法律和监督体系来规范和约束企业与政府的行为。为了防止市场出现垄断现象,要制定相应的反垄断法。对亏损严重的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实施企业破产。所有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来运行,政府管理部门也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来管理市场上的各类经济活动,管理人员如不遵守市场规则,法律也应追究其责任。整个市场经济运行完全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市场的有序性是由各种有关的法律条文和健全、科学的法规体系来提供保证的。
第八,保障制度社会化。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安全阀”和“稳定器”。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市场经济就很难正常运行。为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为企业间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场竞争规则要求必须对在竞争中的失败者,以及需要给予照顾的老弱病残者给予社会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保障不应该完全由企业或单位负责,而应该根据不同情况由社会负责,企业和个人分别出资实行社会化管理。这就要求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工作制度化、社会化。
市场经济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具有积极作用,也具有消极作用。其消极作用主要是自发性、后发性、盲目性、投机性。在市场发育和运作过程中,要通过宏观调控、政策约束和行政管理,把它的消极作用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而市场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基本的,也是巨大的。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它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外,还有自己的特殊性。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目前我国公有制形式主要有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有不同公有制形式共同出资的股份制等等。我们正在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与市场经济更好兼容的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和结构。经过改革,在理顺国家与企业关系和转换经营机制后,我国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和由国家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一定会有更强的活力和更高的效率,在保证国民经济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増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和保证市场有序运行方面,将会发挥出自己特有优势,并且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反对两极分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生产资料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以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为目标,必然导致私人资本的无限扩张和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有利于鼓励先进,展开合理竞争,促进效率,克服平均主义,拉开收入差距,又不会导致两极分化。两极分化同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是不相容的。
第三,我们建立的是现代市场经济,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由于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有强大的政治优势,再加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更强。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不足和弊端,一定会得到更有效的解决,其运行会更健康。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信息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我们要大力发展全国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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